范佐憲的臉書PO文整理...人都死了還吃喝嫖賭 很威嘛~

   
Tallulah 發表於 2013-7-12 11:40:2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7 265847
kaicun7 發表於 2013-7-12 17:42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3-7-12 16:59
欲加其罪,何患無詞?

兩天都同樣地點同樣活動?

欲加其罪,何患無詞? 閣下嚴重了

兩天都同樣地點同樣活動?(美式重機車友的聚會 有看范左憲老婆的fb就知道他們聚會頻繁,兩次同樣地

點很奇怪嗎?好吃的東西你不會去第2次?)


而且在人死後?還跑去烤肉? (對不知廉恥的人來說有什麼好驚訝的)

要這樣定罪,也得有實證阿.   (不是定罪 只是把范先生的作息時間跟洪先生的作息時間照片弄個對照圖比較)

自己想想吧!
我沒有想為他多辯解. (我知道你很理智, 或許你踏錯版了 )
但自己想想吧.

我整篇都沒有為他"緊閉操死人"而辯解!
有罪就該罰,錯了就錯了.
但是7/7日這點!還有人死還跑去吃喝嫖賭這點 (你說的也沒錯 那就要怪他老婆為什麼要那麼剛好在7/7號分享囉~)

分享的照片真的不足以定罪阿. (我只是覺得這篇PO的只能說是 對照諷刺圖 原PO的原意也是這樣而已吧,定罪?

閣下真的嚴重,人都給他弄死了 這樣調侃他也只是剛好而已)
godhsien 發表於 2013-7-12 17:43

別人退伍前一個禮拜帶手機被操到掛,林杯閒閒天天打卡也沒事

別人送禁閉要一個禮拜,林杯半天就將他搞進去......


套句廣告詞

士官長的兒子,你爸爸不是萬能,但請記住他最厲害的樣子(順便檢查一下你的菊花還在嗎?).......干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3-7-12 17:48
kaicun7 發表於 2013-7-12 17:42
欲加其罪,何患無詞? 閣下嚴重了

兩天都同樣地點同樣活動?(美式重機車友的聚會 有看范左憲老婆的fb就知道 ...


1.好吃的東西我是會去吃第二次,因為我很愛吃~

2.對不知廉恥的人來講是如此.但是你只是用證據自證(就是拿7/7日的分享來自證他不知廉恥.並且以此推斷他7/7日去吃第二攤).這樣得證據自證.是不合邏輯的!

3.做了比較之後,完全沒辦法證明7/7號是不是第二攤...但標題就直接說他"人死之後還吃喝嫖賭".這就是網路定罪!

4.我也知道我踏錯版.實際上卡提諾的新聞版.不意外~

5.我認為發文,標題,和回文者!以及不斷轟我網友..已經遠遠超過調侃的程度了..不過你要輕輕放下!我不介意.畢竟網轟死不了人.除非我抗壓性太低去跳樓(笑)


忘了補充.
我並不是完全理性.
我的情感告訴我,遇到不合理的事情就要跳出來講.

本帖最後由 XiaoChunDan 於 2013-7-12 17:52 編輯

e590530 發表於 2013-7-12 17:59
這些幹到士官長的,拔階判軍法,然後勒令退伍,加上沒有終身俸

讓他們從零開始在社會上生活吧!
kaicun7 發表於 2013-7-12 18:08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3-7-12 17:48
1.好吃的東西我是會去吃第二次,因為我很愛吃~

2.對不知廉恥的人來講是如此.但是你只是用證據自證(就是拿 ...

其實幹嘛要證明他7/7號有沒有在尋歡作樂


因為鄉民已經定調為他7/7號就是在爽 就算他當時不在場(事後證明)廣大的鄉民也寧願相信他在場


這就是鄉民的正義....所以我才會說你踏錯版了
a112708816 發表於 2013-7-12 18:09
他就有這種手機
從不帶進去營區?
挖哩
抓去槍斃了
p123915185 發表於 2013-7-12 18:24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3-7-12 17:48
1.好吃的東西我是會去吃第二次,因為我很愛吃~

2.對不知廉恥的人來講是如此.但是你只是用證據自證(就是拿 ...

你的情感告訴你,不合理的事就要跳出來講

世界上有太多不合理的事,你都要「跳」出來講?

你的情感告訴你?

狗屁我的情感!!

你敢「跳」出來講,我就GOOGLE舉例給你講!!

看你情感教你比較會講,還是我用GOOGLE舉例比較多

她媽我的情感!!

就別我GOOGLE給你,你沒「跳」出來講

沒「跳」出來講,就別褻瀆我可愛的情感
xbadass 發表於 2013-7-12 18:30
看完這則新聞後
以後的新兵都可以帶手機進去了 (不會被罰)
日後記者看到阿兵哥站哨玩手機被拍到
又要說軍紀盪然無存

(洪)做錯在先 被送進去剛好而已
我想不到主管有那裡做錯
而且(洪)出事是在緊閉室裡
跟他的主官管有什麼關係

大家沒當過兵嗎??
當兵不就是不打勤不打懶 專打不長眼的

為什麼這麼多人用手機都沒事
就他就被關??
是他太不長眼嗎??
ddcg 發表於 2013-7-12 18:31
當過兵的不都知道士官長就是個專門吃喝拉撒的職業嗎?

跟我剛剛拉出來的東西是一樣的,堪稱不上生物
keyou001 發表於 2013-7-12 18:39
我前年退伍

退伍前 連上長官 每個都有智慧型手機

大家都知道

不要不長眼白目拿出來大家都相好無事

就因為這樣

關禁閉

那可能全台禁閉室都不夠關這些  自以為的官 操

拿軍紀當後盾 ㄐ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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