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主計處家庭年收入 60百分位點以上 80百分位點以上
臺灣省(臺灣省轄市、桃園縣、新竹縣除外)、金門縣、連江縣 一百零三萬元 一百四十七萬元
臺北市、新竹市、新竹縣 一百七十萬元 二百三十萬元
新北市、桃園縣 一百六十五萬元 二百二十三萬元
臺中市 一百一十二萬元 一百五十三萬元
臺南市、嘉義市 一百一十一萬元 一百五十二萬元
高雄市、基隆市 一百一十三萬元 一百五十四萬元
戶籍地 家庭年收入百分之五十分位點之金額
臺灣省(臺灣省轄市、桃園縣、新竹縣除外)、金門縣、連江縣 八十八萬元
臺北市、新竹市、新竹縣 一百四十八萬元
新北市、桃園縣 一百四十四萬元
臺中市 九十六萬元
臺南市、嘉義市 九十五萬元
高雄市、基隆市 九十七萬元
給各位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