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光!為護妻兒台「勇哥」單挑10黑人壯漢

   
Kersen 發表於 2013-10-4 12:54:5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86 230476
joe90626 發表於 2013-10-4 14:54
雖然不確定他是不是台灣人

不過是亞洲人的可能性就非常的大!!

亞洲之光!!

skybear59 發表於 2013-10-4 14:58
  這跟南部小綿羊屁孩飆仔一樣...
只不過他們騎重機而已......
本帖最後由 skybear59 於 2013-10-4 15:07 編輯

amanda_40 發表於 2013-10-4 15:09
alvahsieh 發表於 2013-10-4 14:45
在台灣所有飆仔的父母一定會說
「我小孩很乖,他不可能混幫派!」


之前很多這類新聞啊
小孩犯罪了,父母就說"我的小孩很乖.他不可能xxxx"
小孩殺父母了,父母就說"一定是我沒教好.我的小孩本性很乖的..."
就是有一堆無知的父母寵壞小孩
prowler 發表於 2013-10-4 15:14
sanck7815 發表於 2013-10-4 13:37
果然還是國外的法官比較有人性
這要是在本國
肯定是被砸的車主要賠到死

果然是路虎 ! 4輪傳動不是蓋的
divadh 發表於 2013-10-4 15:16
這個男的成匹夫之勇,  報導沒說有沒有當下報警.  美國有一條法律叫自衛,  也就是說你被人威脅有身命危險就可以把對方打死也會被判無罪.  這個人不知道為何要下車,  他可以等警察到場再做回應.  人沒事還好.
g4v 發表於 2013-10-4 15:18
在危急的時候,作出這樣的判斷
sendra 發表於 2013-10-4 15:18
當事人勇氣可嘉

但中華台北媒體

只要有點關聯

就趕快自嗨攀關係

說是台灣之光

人家的國籍可是美國

adoit123 發表於 2013-10-4 15:26
你看看美國的法律多有人性,連男雖然要保護妻兒而開車輾過其他人,照台灣的法律來講,早就要依過失傷害起訴了。
serve520 發表於 2013-10-4 15:27
一群歐美懶豬
害世界經濟下跌
還到處看不起東方人
這些爛喀就是要給他們教訓
草韋 發表於 2013-10-4 15:33
都被逼車了不可能繞道走,只能停下來活活被打死是『下下策』,
所以突破重圍壓死前面的廢物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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