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被照片<嚇到了>~
擔心晚上會做噩夢~
把自己設定為公眾人物~
就要能夠接受大眾的各種正、負面批評~
若只能接收正面讚美~
那你們是啥公眾人物~
網路世界更是言論自由之處~
對於批評更要虛心接受~
對於找碴的自會有公平正義之鄉民為你們發聲~
在你們對董小姐的回覆文內~
已經可以讓她當作證據告妳們<公然侮辱罪>~
妳說妳們用什麼臉來面對過去對妳們按讚的48萬粉絲~
還<公眾人物>勒~
被公幹到爆~
活該~
沒人會同情~
這種自大到口無遮攬的~
妳們就下台一鞠躬吧~
或許還回接到法院的通知書~
搞不好董小姐已經在蒐證~
準備給妳們致命一擊了~
好好享受自由的時刻吧~
江湖言~
出來混的總是要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