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費800嫌貴棄養病犬 見新主人治好:假愛心不還就提告

   
海神Poseidon 發表於 2014-1-28 15:08:2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3 6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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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Mimi Cat臉書

台南一名林姓女子去年花了1萬元,購買了一隻馬爾濟斯犬,後來發現狗狗先天凝血功能差,便將狗放生在台南成功路上。直到今年,林姓女子在網路上再度看到愛犬,發現牠在新主人照料之下恢復健康,想將狗要回,結果不僅不如所願,還受到眾多網友撻伐。

林姓女子去年發現花了1萬元買回家的馬爾濟斯犬,先天凝血功能差且治療費不便宜,於是將狗狗放生到台南成功路上。今年林女無意間在馬爾濟斯協尋網上,發現一名女子撿到了自己當初放生的狗,看到牠現在已恢復健康,於是到新主人臉書上留言提到:「我無意間在馬爾濟私協尋網看到你曾在成功路上撿到一隻馬爾,那是我們的狗,但是發現他先天凝血功能不好,需要花費800元抽血檢驗,我和我老公覺得血檢太貴,且那種病治療很花錢,所以把牠放到成功路上,看誰願意養他,之後看到你的po文,現在發現他一切建(健)康,所以我希望能把狗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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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截圖來源:王瓊賢臉書

在新主人臉書留言後,林女並未得到狗狗新主人回應,憤而繼續留言,其中還講到:「搞清楚!我們沒有棄養牠,只是把牠放在那裡而已!你已經犯了侵占罪。」接連舉動引起許多網友在底下回應,認為這名林姓女子根本不尊重生命,並講道:「如果這不叫棄養?那什麼才叫棄養?」但林姓女子並不理會網友謾罵,再度到這名狗狗的新主人臉書上留言表示:「擺高姿態不回應,既然你不還我,我知道你騎many,在那裡上班,我一定會把狗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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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截圖來源:王瓊賢臉書

狗狗的新主人向林女表示:「我不確定那是不是你的狗,我在牠身上花了不少金錢,但這些錢我不想跟你拿,也沒辦法將狗還你,因為我在牠身上花了很多心思和用心。」但林女之後還是不肯罷休,堅持要新主人將狗歸還,再度引發網友一陣批評,認為這名棄養狗狗的女子,不但棄養不承認,還威脅到了這名新主人的人身安全。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棄養動物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者,更可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另外刑法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嫌800檢查費太貴?!放路邊等人撿走養健康再討回,還嗆聲要提告,小姐,你有事嗎?有病就該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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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已經搜到那位林小姐:臉書

【卡提諾新聞台成立啦 \(≧▽≦)/    快來加入吧!!卡提諾新聞台 本帖最後由 Yoshiya 於 2014-1-28 16:11 編輯

已有(9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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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andy78 發表於 2014-1-28 15:26
好想看這原主人提告
這樣大家才有機會看到她尊容
aka3135 發表於 2014-1-28 15:27
小孩丟外面好了 等他飛黃騰達在要回來
馬蒂亞斯 發表於 2014-1-28 15:28
那位丟狗的女人..妳為什麼要放棄治療!!!!!
satff 發表於 2014-1-28 15:36
馬蒂亞斯 發表於 2014-1-28 15:28
那位丟狗的女人..妳為什麼要放棄治療!!!!!

說的好像他還有得治.JPG
ikelee0514 發表於 2014-1-28 15:39
之前放棄狗的治療
現在為什麼又要放棄自己?!!!!!!!

好可憐.............................................的狗
5678-FC 發表於 2014-1-28 15:40
pk-king 發表於 2014-1-28 15:41
愛不愛狗我並不在乎

但依照民法概念

依原飼主的意思表示

她已經丟棄放棄權利

該狗應該已經算無主物

還侵占咧
piko0410 發表於 2014-1-28 15:44
愛因斯坦說:「聰明是有極限的,笨則沒有。」腦殘也沒有..........
alvahsieh 發表於 2014-1-28 16:03
先去告他棄養狗
只要他棄養成立就沒立場要回狗了
要證明狗是不是他得還有得盧

若狗沒晶片就先去打晶片
這樣政府會承認你就是狗主
這樣的話根本不用理那個丟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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