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費800嫌貴棄養病犬 見新主人治好:假愛心不還就提告

   
海神Poseidon 發表於 2014-1-28 15:08:2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3 68225
won520 發表於 2014-1-28 16:06
真的是有氣到

真的很誇張耶

居然還大言不慚的說只是放在那


照你這們說當年美國人也是指不小心把白人放在美國南方
然後就造成當時的種族問題

還真是不好意思喔
spp387561 發表於 2014-1-28 16:12
她為什麼不去死一死!!
loping 發表於 2014-1-28 16:27
花 1萬 買狗


嫌800治療太貴

怎麼當初沒有嫌1萬 坑錢=.=
bbvedoswj 發表於 2014-1-28 16:48
若狗沒晶片就先去打晶片
這樣政府會承認你就是狗主
這樣的話根本不用理那個丟狗的

花一萬買狗....我想狗可能不是他買的應該是男朋友之類的吧
mildct 發表於 2014-1-28 16:58
我去年跨年之前在自己工地發現一隻瘦弱的野貓
身上被綁了橡皮筋皮膚爛掉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誘捕到他送去醫院清創並且住院約一個禮拜、並抽血檢驗
光這樣就花了五千多塊
因為驗出有貓傳染病所以沒辦法送養中途之家
打算TNR
但因為住醫院真的太貴
所以跟朋友商借籠子
帶回工地靜養
到今天了
我女朋友義務贊助了貓飼料跟罐頭
飼料一包480,不大;綜合性的對身體有好處
吃了兩三包有了
罐頭一罐30,之前要吃藥所以天天吃一罐左右

還有後續的結紮等等費用都還沒算

這不是我家裡養的貓,只是因為看到他被人類捉弄
而且如果不救他,他會死
身為人類無法置之不理

(這隻貓到現在還是非常的怕人,甚至還會凶我)

這位事主花了一萬塊買了一隻寵物
然後因為800塊所以棄養
現在人家好了又想要討回
還出言恐嚇

我只能說

你他X的還是顧好自己的身體健康就好,因為住院一天也很貴
至於他X的養寵物這件事情你還是算了吧,放那些動物一馬


附上我FB的野貓照片以滋證明

https://www.facebook.com/noite.l ... 14867940&type=3


sogy1126 發表於 2014-1-28 17:01
自己都說4/3放在成功路上
看誰願意養他

別人檢回去並照顧好
現在又想討回去 哪有那麼好康
棄養就棄養 還說只是放在那..

如果說有人故意把GG放進你身體
對方也說我只是放進去
那你能告別人強姦嗎 本帖最後由 sogy1126 於 2014-1-28 17:02 編輯

sotkort 發表於 2014-1-28 17:23
這樣到底能不能在法律上站住腳ㄚ?

棄養罪成立

侵占呢?
oneblueway 發表於 2014-1-28 17:52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

自我感覺怎麼會這麼良好ㄋ~~~
fitch 發表於 2014-1-28 18:29
sotkort 發表於 2014-1-28 17:23
這樣到底能不能在法律上站住腳ㄚ?

棄養罪成立

當然不行啊
其實這事件就算要定罪棄養也不容易,因為有取證問題,無法證明狗狗的原主人是誰
所以很難憑一面之詞就定她罪,即使這發言和要求十分x殘,她事後也可以否認這事,因為找不到這狗和她的直接關聯

至於侵占,則是同樣的道理,原主人沒有辦法證明這狗是她的,甚至沒辦法證明這狗是她「放在路邊」的那一隻
主張不了所有權的東西,是無法成立「侵占」問題的

而新主人撿了狗並公開協尋後,帶回家給予醫療照顧,又去打了晶片
就道義和法律來說,都已經是事實上的主人了

當然,到當地警局備個案,有備無患,也避免瘋人作瘋事而遭到損害,畢竟她都敢說到你上班地點鬧事了,多小心不為過

至於原主人...
誰家生個女兒,只生不教?
是不是這父母把女兒也丟街上,看有誰養好了再來「告侵..」

真是莫名其妙
yamin333412 發表於 2014-1-28 19:14
她要不要把自己丟在路邊,等有人把她撿走,幫她治好腦袋之後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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