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廣傳「警察踩民圖」 可怕:黑箱到底誰在搞?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3-24 17:20:50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02 267963
jetta 發表於 2014-4-4 02:26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3 17:35
只懲罰預備犯

顆顆

我就知道大大會說槍是致命武器水瓶不是的論點~
看來~
大大跟……真的沒有差別(……自己去想像,我先聲明別對號入座喔!
),至於上一篇我會用豬來作比喻是因為有人喜歡對號入座的亂告人~
所以只好用隱喻法來說明~
槍之所以不能帶上街是因為我國的法令不允許,我也沒說它不是致命武器~
我只是針對大大說水瓶不是致命武器來告知大大是不是致命武器,不是以物品來分~
而是以行為來認知,只要有傷人的動作出現,任何物品都會變成致命武器的~
如果大大無法了解這點,或者因為被人反證而面子掛不住,一定要拗到贏~
那就算大大贏就好了!
因為無論別人說什麼,大大都不會承認的~
好了~別再回應我說的話了~
因為我承認大大贏了!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5 17:36
jetta 發表於 2014-4-4 02:26
我就知道大大會說槍是致命武器水瓶不是的論點~
看來~
大大跟……真的沒有差別(……自己去想像,我先聲明 ...

果然還是只會跳針

是否致命武器為客觀事實

民眾從口袋掏出水瓶或是槍

就決定了警方執法的程度

前者警方頂多多人合力用警棍制服

後者警方即使擊斃持槍者都可能合乎執法程序(不論哪個國家)

致命武器一定是用物品來分的  OK?

跟槍枝是否合法擁有完全無關

至於槍械法

你就更不要丟人現臉的說"我國法律不允許"

即使是美國

槍枝的擁有都要申請並糗要有槍枝使用執照

更不用說即使合法擁有槍枝就可以帶槍趴趴走(飛機上就不能帶槍)

將一個東西是否可以殺人就無限上綱視為致命武器

那警察的執法標準哪?

因為水瓶可以殺人就要將持有水瓶的暴民跟持有槍暴民視同一樣危險?

難到兩者都可以擊斃?

講最簡單的例子

今天美國發生人質挾持案件

歹徒用水瓶抵住人質的頭跟用槍抵住人質的頭

你看看警察如果擊斃前者?會不會被告?會不會被輿論譴責?

最後

你要說行為

法律是結果論的好嗎?

現場哪位警察可以預知水瓶會砸傷人或砸死人?

大大跟……真的沒有差別(……自己去想像,我先聲明別對號入座喔!
),至於上一篇我會用豬來作比喻是因為有人喜歡對號入座的亂告人~
所以只好用隱喻法來說明~


一個人最後只會用言語來罵人
甚至連...是啥都不敢講
講法律站不住
講常識也站不住
只想靠醜化他人來論證自己是對的

論點永遠只有"我會用水瓶殺人"所以水瓶是致命武器
用這種鳥論點也想討論出東西來
一點客觀因素都沒有

不要在論壇上丟人現臉了
bighead168 發表於 2014-4-9 07:51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1 13:26
黨工累了嗎?

政治人物提不出解決辦法要學生負責喔?

在野黨工累了嗎?

學生就能使用暴力嗎!!

違法占據就是暴民 , 這麼簡單的法治觀念都沒有 , 還想談什麼

反服貿要負責的就是學生?  現行犯當然要負責

雙重標準的泛藍選民  ---  我是站在法律的論點來看 ,

如果依你的邏輯 , 那你就是深綠無腦無法治的台獨份子 ~~



警察快來~~  警察快來~~   有人誣衊我~~  警察快來保護我~~~~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9 12:35
bighead168 發表於 2014-4-9 07:51
在野黨工累了嗎?

學生就能使用暴力嗎!!

http://blog.xuite.net/anarch/new/7939105

他媽的你去問江院長阿~

看看江院長說什麼

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興起後,陳水扁統治國家的正當性益形減弱。然而,由於國人普遍認為陳總統絕對不會放棄權位,並擔心政治激盪所可能帶來的社會不安,於是轉而質疑靜坐抗議是否有利於台灣民主發展。龍應台小姐的文章是此中意見之代表,她認為程序合法、謹守規範的群眾運動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是慷慨激昂、衝破體制的大規模群眾運動則不宜發起。龍小姐的憂慮與審慎自有道理,可是她將民主的能動性解釋為四年一次的定期改選,並將大規模靜坐抗議說成是「在民主體制裡沒有一席之地」的人民革命,實在是對憲政民主的誤解。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江院長都講了要負責任的是政府
你們689這樣打江院長的臉對嗎?

還是反扁的時候是政府負責
反服貿就要是民眾負責?

689雙重標準不意外啦~
bighead168 發表於 2014-4-10 07:30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9 12:35
http://blog.xuite.net/anarch/new/7939105

他媽的你去問江院長阿~

你果然是無法治觀念的低劣暴力份子 , 我一開始講的是攻入行政院就是不對且違法的事 ,
管你媽在講什麼東西 , 我連看都不削看 , 我是就事論事 , 依法論法 , 哪像你到處回他人文
張冠李戴 , 亂扣人黑帽 ,... 怎樣 , 別人都要聽你們的嗎 ? 都要看人不爽就可以侵門踏戶嗎 ??
搞清楚 , 這裡是有憲政法治的國家 ..
真是低級又無能的在野黨工 !!


你最好被公幹的時候 , 還能想到警察 , 還能希望中華民國的法律可以保護你啦 ....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10 17:38
bighead168 發表於 2014-4-10 07:30
你果然是無法治觀念的低劣暴力份子 , 我一開始講的是攻入行政院就是不對且違法的事 ,
管你媽在講什麼東西 ...



果然是雙重標準

民進黨執政  怎麼反都對

國民黨執政  怎麼反都錯

凱道警察打民眾  譴責政府

行政院警打民眾  譴責民眾

果然是國民黨黨工

哪像你到處回他人文
張冠李戴 , 亂扣人黑帽 ,... 怎樣 , 別人都要聽你們的嗎 ? 都要看人不爽就可以侵門踏戶嗎 ??
搞清楚 , 這裡是有憲政法治的國家 .. 真是低級又無能的在野黨工 !!


除了罵人外

一點資料都拿不出來

果然是低級的黨工

=======================================================================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 ... ;page=1#pid91848514
甚麼是擔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uEUh51f9fI
看看某位總統的擔當
顆顆
學運領袖他們背起刑事責任叫做沒有擔當
那這位總統賴在上面叫甚麼? 本帖最後由 去上帝 於 2014-4-10 17:47 編輯

bighead168 發表於 2014-4-11 07:54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10 17:38

果然是雙重標準


~~ 你就不罵人喔 ~~

都是你們在野黨對喔 ~~ 先扣人黑帽再把黑的講成白的 ~~ 早就知道這你們一貫的做法嘛 ~~~

民進黨執政  怎麼反都對

國民黨執政  怎麼反都錯

凱道警察打民眾  譴責政府

行政院警打民眾  譴責民眾


這就是你們張冠李戴 , 扣人黑帽的證據啊 ...

除了罵人外

一點資料都拿不出來

果然是低級的黨工


怎樣.... 只有你可以罵人 ??? 你自己又怎麼罵人的 , 自己可以雙重標準 !!

服貿資料拿出來了你自己怎麼不看???? 到底在怕什麼 ? 你們在野黨只會逢中必反 , 碰到中國嚇到挫賽 ~~ 滾回去吃奶吧 !!


要不要我幫找警察在你吃奶的時候保護你啊 ??   

學運領袖他們背起刑事責任叫做沒有擔當
那這位總統賴在上面叫甚麼?


是啊 !! 照你的邏輯 , 法律碰到學生就是要轉彎  !! 最好還能保護 "學運領袖的神"

神阿~ 神阿~ 趕快顯神蹟啊 !!! 以後凡是學生就是造反有理 , 破壞無罪 ~~~


   如果不行 , 總統必須干涉司法 , 放我們一條生路 !!!


本帖最後由 bighead168 於 2014-4-11 08:37 編輯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11 10:06
bighead168 發表於 2014-4-11 07:54
~~ 你就不罵人喔 ~~

都是你們在野黨對喔 ~~ 先扣人黑帽再把黑的講成白的 ~~ 早就知道這你們一貫的做法 ...

http://blog.xuite.net/anarch/new/7939105

顆顆果然還是不會拿資料

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興起後,陳水扁統治國家的正當性益形減弱。然而,由於國人普遍認為陳總統絕對不會放棄權位,並擔心政治激盪所可能帶來的社會不安,於是轉而質疑靜坐抗議是否有利於台灣民主發展。龍應台小姐的文章是此中意見之代表,她認為程序合法、謹守規範的群眾運動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是慷慨激昂、衝破體制的大規模群眾運動則不宜發起。龍小姐的憂慮與審慎自有道理,可是她將民主的能動性解釋為四年一次的定期改選,並將大規模靜坐抗議說成是「在民主體制裡沒有一席之地」的人民革命,實在是對憲政民主的誤解。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民進黨執政  怎麼反都對

國民黨執政  怎麼反都錯

凱道警察打民眾  譴責政府

行政院警打民眾  譴責民眾


哪裡張冠李戴?  有證據自己不看 在那跳針

學運領袖他們背起刑事責任叫做沒有擔當
那這位總統賴在上面叫甚麼?

是啊 !! 照你的邏輯 , 法律碰到學生就是要轉彎  !! 最好還能保護 "學運領袖的神"


都起訴9項罪名了  還法律碰到學生會轉彎

顆顆

馬英九干涉司法都沒事才叫做法律會轉彎好嗎?

by the way

不管2016誰執政馬英九都會被清算還護航

顆顆
bighead168 發表於 2014-4-11 11:53



我一開始就說衝進行政院就是不對 , 就是違法 ; 就事論事 , 依法論法 !!

你哪搞來那麼多鬼東西啊 !!!  你真要資料 , 先把服貿搞清楚吧 !! 你以為網路上隨便剪剪貼貼就好了, 這不是張冠李戴是什麼 ????


凱道警察打民眾  譴責政府

行政院警打民眾  譴責民眾


凱道這麼多人 , 警察怎麼打啊 ?? 到底有沒有常識啊 ??? 打人的喊救人 , 這不是抹黑是什麼 ..

反正你的邏輯衝進行政院就是對的囉 ?? 看人不爽就侵門踏戶 !! 幹了壞事在先 , 抹黑別人在後 ... 這就是你們在野黨的一貫作風 !!

虧你還會找資料喔 ... 你怎麼不把服貿看個清楚再來論述啊 !!! 再來鬼扯蛋啊 !!!

你們這些行為 , 換做在歐美國家 , 試看看會怎樣 ?? 侵犯法律在先 , 還敢講人權 .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

雖然馬英九做的很爛 , 但我看不出這跟服貿有什麼關係 ?? 而且至少他是被選出來的 , 跟陳水扁一樣 ; 若馬英九是濫權者 , 那為何當年紅衫軍反陳水扁時 , 怎麼不下台啊 !!!  根本就引述失當 , 還搬石頭砸自己腳 ~~

都起訴9項罪名了  還法律碰到學生會轉彎

你不是奢望學生無罪嗎 ?? 敢做就要敢當 !! 沒那個懶趴 , 就不要隨便幹人 ~~

本帖最後由 bighead168 於 2014-4-11 11:57 編輯

去上帝 發表於 2014-4-11 12:16
bighead168 發表於 2014-4-11 11:53
我一開始就說衝進行政院就是不對 , 就是違法 ; 就事論事 , 依法論法 !!

你哪搞來那麼多鬼東西啊 !!!   ...

奢望學生無罪?
LOL
我隻字未提又是腦補
被起訴就有背刑事責任了
還在
敢做就要敢當 !!

紅衫軍戰凱道明明就有警察驅離才過幾年就忘了
難道那時候腦子有被?

歐美國家表示

http://ppt.cc/TOM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ew/20140410/376811/

先講人權在講守法

科科

先守法

那照美國獨立時的法律  那現在美國應該到處都是黑奴

連網路找資料都不會

文章不會寫 內容不靠譜

科  不要說大學教授

高中老師都會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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