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服貿的協定全文的內容
說實在話實在是看不太懂
畢竟條文的東西 都寫得很文言 每個字都是小心的斟酌使用
開放承諾表的部分 就稍為懂一些
其中就電信業的部分 我相當好奇
承諾表內容為下
部門或次部門 市場開放承諾
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
(1)存轉網路服務 (2)沒有限制。
(2)存取網路服務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投資左列業務。大陸服務提供者須為在海外或大陸上市
(3)數據交換通信服務 之電信業者;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 超過50%,不具控制力。
(4)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甚麼是 存轉網路服務 存取網路服務 數據交換通信服務
說實在話 我也不懂 但聽起來就是 我在網路上傳輸的訊息都在這個平台交換
那如果有心人士有意不軌 是不是可以很簡單達成
又開放承諾表的第一項為下
部門或次部門 市場開放承諾
B.電腦及其相關 服務業
(a)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諮詢 服務 沒有限制
(CPC841)
(b)軟體執行服務 2)沒有限制。
(CPC842)
(c)資料處理服務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
(CPC843) 電腦及其相關服務。
(d)資料庫服務 以下部分略
(CPC844)
(e)其他
(CPC845+849)(1)
電腦硬體安裝 資料處理服務 資料庫服務
在我看來這是硬體的部分及資料處理
試問網路上傳播的東西 是否仍需要機房來處理或暫存這些資料 是否有個資的部分??
況且還有甚麼相關服務的部分
看起來就是個霧裡看花
從兩個開放項目來看持股經營的部分:電信業還有限制持股不超過50% ,但是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可以獨資(100%中資)
我的理解來看
把電信業 跟 電腦相關產業合起來 ,不就是整個通信產業縮影 。難道電信業,不用電腦??
若是中資有心,電信通路雖然沒有管理權,但是最後所有的訊息跟資料還不是會到中資的口袋中(電腦硬體、資料庫、資料儲存等可獨資)
所以服貿是不是真的需要好好講清楚說明白
從服貿內容一個個產業看下去好像沒甚麼,但重新組合排列好像就會看到不一樣的東西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 畢竟我也不是電腦電信產業的人員 但是我就是有這個疑問及擔心
另外,雖然也有人說 大陸現在有錢看不起台灣了 大陸也不一定會想要來台灣 台灣又沒有錢
但是統一台灣跟有沒有錢應該沒關係 而是跟心態有關係
就跟康熙怎麼也要收回台灣一樣
雖然我不是台獨份子 但是我覺得目前被大陸吃掉 並不是個好時機
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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