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 監督條例並不是個假議題喔
在服貿簽得如此草率的情況下 其實很多人都看出來
跑去簽署的人裡面根本沒有產業代表
這就表示政府人員低估了服貿對於開放項目對於相關產業的影響
因為每個產業關心的點都不一樣
官員們卻傲慢地不設限制簽署協定
想也知道官員們怎麼可能完全了解各行業專業面向呢?
舉例 美國跟加拿大簽署協定時 甚至伐木業的代表都出現了
談的內容細到連怎樣伐木都寫進去了
這是因為美國知道加拿大森林多 讓他們用相對低廉的成本向本國傾銷
美國伐木業就不用玩了
這個才是為何學生提出監督條例的要求
避免政府為了特定行業或特定目的而通過無差別的協議
況且 你自己也說服貿不是萬靈丹
那麼就更看不出急就章簽署的必要性了 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