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女網友怒砸套子數枚 寄給「要幹爆女暴民」的警察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3-26 10:26:00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2 151383
a01473629 發表於 2014-3-26 16:02
0031997 發表於 2014-3-26 14:25
嘛~ 狹義來說警察不是保護人民,警察本身是保護國家法律,法律只保護守法好公民,所以延伸來說就是警察只 ...


認真執勤的警察會說出這種話?
一個把自己勤務看的無比神聖的警察會說這種話?

好吧,這些都是假設,不實際認識那個警察永遠不知道真相

再來你說:凡不合法皆為暴。
我很同意

所以馬英九強行通過服貿過程不合法,這叫暴政
而且還是死不悔改死不認錯的暴政

馬英九無視國會自主使用黨主席職位強逼黨中立委違反民意
合法嗎?

我們於法選出的民意代表可不是黨意代表
選出來的是總統可不是國民黨主席
將黨的意志凌駕於民意之上,不知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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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阿,再補一句,此次社運聽說有人宣布就地合法...
我也忘了是誰了~大大有興趣可以查看看

也聽說某大法官釋憲,遊行集會乃民主自由什麼的
所以之前的遊行集會法違憲什麼的

這我也有點忘了~大大您有興趣也可以查看看 本帖最後由 a01473629 於 2014-3-26 16:06 編輯

mn7721609 發表於 2014-3-26 16:04
不管如何警察多麼不滿,你可以私底下抱怨,但只要不當言語行為,在網路上流傳就容易出事。需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就像一些酸民遲早有一天要為自發表的 言語負責。
estay 發表於 2014-3-26 16:05
在家跟老婆講就叫作發洩

在FB 說出來就是分享喔, 就算你FB只有1個朋友


有些心裡話還是不能給太多人知道喔


這個年紀什麼話不能說還不知道喔
lalaren 發表於 2014-3-26 16:08
还真有种,但是一被人家搜寻到的话你就完了  
0031997 發表於 2014-3-26 16:25
緋紅天使 發表於 2014-3-26 15:59
點到為止?
同學這句話你跟錯人說了吧
你應該是去跟那警察說

嘛~ 個人沒說他沒錯呀~ 他也不是沒受到懲罰,也有資訊表示他有悔意,追著人家的點猛捅,醜化警察角色定位,我只能說這實在不是好修養,而我也只是建議你可以做修正,你可以接受也可不接受,好鬥真的可以用對地方

另外還好你也是開化人士,懂我在說啥~

再說~ 個人僅表示理解他人的文化跟素質有落差,你看黑猩猩的種族不也是這樣嘛?有長毛猩猩有黑金鋼也有銀背猩猩那些個體,每種猩猩總有習慣跟肢體動作不一樣的地方吧?人類不也這樣?好理解吧?

理歪不歪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合法也合情合理也平靜的說出來了我想說的東西 [學運本身不就這些?]

不論他人認同與否,這就是法律保障我們的言論自由,你能說服別人也一樣能被別人反對,而公民卻不可以因為彼此觀點不同就感性對待
leelence 發表於 2014-3-26 16:35

發言就被認為護航~
無言以對~
0031997 發表於 2014-3-26 16:58
a01473629 發表於 2014-3-26 16:02
認真執勤的警察會說出這種話?
一個把自己勤務看的無比神聖的警察會說這種話?

嘛~ 你說的馬總統後面這個我是沒瞭解過啦,不過送立法院送審不就是要做最後攻防戰嘛?這是國家決策流程的一環,體制內的做法就是準備好該怎麼辯論吧?送審不等於一定會過,藍綠拿黨紀大鞭子在前面結果底下互相跑票的戲碼又不是沒看過...

立委是選票選出來的,體制內的人民做法 應該去跟立委表達意向吧?

至於黨國一體的部份的話,這麼說好了,法律上沒說總統不能兼任黨主席呀,另外a跟b今天關係不好,結果今天a當上了總統,結果b是黨主席,結果在決策時,b祭出黨紀,那你a是要聽還是不聽?個人相信人沒那麼蠢,況且今天服貿本身是振興經濟的專案,只要政府在配套措施上多下點功夫,輔助轉型跟企業聯合都不失為一補良藥,不是嘛?

集會遊行法不是全部無效,這邊給你補上資料,只是情況緊急者不需許可而已,但是仍應該知會主管機關

大法官會議併案審理後認為,集遊法對於室外、遊行採許可制的規定,是為兼顧社會秩序維持並預為綢繆,由舉行者提供集會遊行之人時地等必要資訊,供主管機關妥為配置人力、物力,已經445號解釋認定合憲,應予維持。

但集遊法第9條第1項但書、第12條第2項規定,「遇緊急事故必須即刻集會遊行者,須事先申請且等待主管機關24小時內決定許可與否」,是集會自由的不必要限制,有違比例原則,應自104年1月1日起失效。

就地合法的部分也替你補上資料

反服貿團體「佔領國會」第四天,北市交通大隊今天(22日)擴大交通管制範圍,稍早更傳出市警局核准了「公投靜坐遊行活動」、「反對馬政府服貿粗暴闖關」等2場集會活動。對此,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凌晨發出澄清稿,強調從未核准過集會,是由民眾擅自更改、移花接木交大發出的交管新聞稿內容,才會產生誤會。

全文網址: 反服貿集會就地合法?北市警急澄清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 ... shtml#ixzz2x3c8OT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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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ock 發表於 2014-3-26 16:59
怕是他抓錯..抓到一隻母狗來幹XX
moonsakray 發表於 2014-3-26 18:42
大家都可以在FB亂PO文發洩

結果警察PO這種文卻是死路一條

想想也挺逼哀的
hsin18 發表於 2014-3-26 19:13
會不會送太好啦  還送杜雷斯的喔~~

送他一卷保鮮膜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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