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談判都已是國內行政命令
那之後政治談判會怎樣你我都心裡有數才對
..........
我個人認為從國際自由經濟角度立場想看懂海峽兩岸服務貿易
你要懂得看各自開放項目與各自當地法規,如果你是老闆的話,最好收集一些兩岸投資失敗案例,已警惕自己不要重蹈覆測.
我個人認為從民國國家主權角度立場想看懂海峽兩岸服務貿易
你要懂得先經後政的馬政府看見的是資本家可得利益,而無遠觀於未來兩岸政治談判,恐怕將會導致到時民國政府需付出更沉重國家主權代價,想想今日香港想想民營電廠合法掏空國庫合約.
直至今日多數民國人還認為國與國協議可以在國會逐條審查逐條表決,說實話.我難以理解.
簡單的說,其根本問題在一國兩區的民國憲法與中國政府司馬昭之心和沒有法學常識把應是國與國協議當行政命令,進而政黨協商逐條審查的立委諸公們身上,而不在兩岸協議本身(雖然服貿是簽的滿黑箱的不假)
在爆發3/23攻佔政院警民流血衝突後,我只想對做不好損害控管,其訴求也一變再變的太陽花學運高層們說:最該為響應太陽花學運群眾人身安全負責的,不是總統,不是市長,不是部長,不是警察,而是發起抗議活動的你們與其背後組織群,還有你們學運提出訴求,在一國兩區的民國憲法架構下,根本只是換湯不換藥.兩岸協議所凸顯出民國國家主權被侵害的問題,依然不會有所解決.
注:若有人問服貿黑箱在哪? 我會說在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 的白紙黑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