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爭議之我見,敬請指教!

 
tony4424 發表於 2014-4-1 00:55:0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 64572
menon 發表於 2014-4-5 13:30

我不懂服貿,我只知道服貿有沒有過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台灣意識型態如果對立這麼嚴重,反而是台灣一群政客胡搞瞎搞對台灣傷害才是最大的。
jackz 發表於 2014-4-5 13:36
支持的不一定就是藍的
反對的不一定就是綠的
否則這樣的台灣式的民主 會讓外面世界笑死 !
我們的政治人物把我們台灣玩到只有藍綠  沒有 黑白(是非)
變的幾乎沒有理性討論的
容不下不同的意見
好像 順我者生 逆我者亡 !
真恐怖 !
這樣的政治 這樣的民主 是我們想要的嗎 ???
台灣人的人情味 應該不是這樣的 !!!
我們好客 愛好和平  人性本善的
回歸本性 ~~~
ckokk 發表於 2014-4-5 13:38
tony4424 發表於 2014-4-5 12:13
To 16樓,天涯小子,你好,你的論點我可以接受,但我想民進黨人士可能對其中幾點無法接受,也許.....

政 ...



民主絕對不是贏者全拿的制度,

我想台灣人是不是只記得少數服從多數,然後忘記多數也要尊重少數呢?

講難聽點,民主就是一個充滿妥協的制度,不會大好當然也不會大壞,

台灣民主得來不易我想大家也知道,但這個過程之中是不是培養了夠格的選民呢?

我們的媒體是不是真正成為了監督的第四權?

大家捫心自問,如果不是學生硬闖立法院成功甚至占據(我認為後面的這個占領可能已經超過學生的預期了,更不用說後面的
行政院鎮暴,330的50萬人抗議了)

誰會關心服貿這件事情啊? 有誰記得郝明義先生寧願辭掉國策顧問也要抗議馬英九的服貿政策跟憲政爭議

可能哪間韓式炸雞配啤酒比較好吃,大家還比較關心吧!

另外我想跟那些一直說學生是暴民還是亂政不守法紅衛兵還是啥鬼的朋友說

要不是當年有黨外的違法行為,你現在可能連在這邊胡說八道的權利都沒有





天涯小子 發表於 2014-4-5 17:10
menon 發表於 2014-4-5 13:30
我不懂服貿,我只知道服貿有沒有過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台灣意識型態如果對立這麼嚴重,反而是台灣一群政客 ...

台灣意識形態的對立 是現在執政者刻意造成的局面
底下的人越是吵吵鬧鬧 就越不會注意到他無能的事實
大家光吵架就耗費完氣力了 也就不會追究他到底該不該下台的爭議
也不會注意到他暗中在進行的事情
臉書文章
這應該是某位現在在立法院值勤的基層員警的臉書
節錄
我從來不認為造成今天這些局面錯的是學生或警察甚至是黑道,我們都只是待罪羔羊,錯的一直都是引起立場對立卻又漠視不解決的馬英九。


多虧馬英九先生的無限迴避,造就了我們無限出勤、各種社會對立與焦點模糊,學生們要努力想新的方式讓你注意,警察和役男也要加更多的班"保護"你,這種種些讓事情變得不再單純,製造不該存在的社會對立,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


今天大家把鋒頭指向學生 一點意義都沒有
只要執政者的逃避心態不改 這種對立的場面只會越來越多
這就像一家食品公司的產品有問題 被驗出有不合格的化學添加物
老闆不出來面對社會的質疑 也不改善產品的製程
只會派公關出來跟消費者對罵 或者永遠用謝謝指教來搪塞
這家公司的商譽還值得信賴嗎
這個老闆還能有個人的信譽嗎?
我不厭其煩地再分享一次當年馬英九說兩岸協議應該要怎樣簽訂才對
[Youtube]9KS2LbM-V7w[/Youtube]
請從8分25秒開始看起

不要認為出來抗爭的人 是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 沒事就在找政府麻煩的動亂份子
menon 發表於 2014-4-6 14:55
夫妻吵架,你光是聽某一位說詞,你會覺得雙方都有理。

台灣藍綠之爭也是如此,看你是以什麼角度來看事情。
mekey0622 發表於 2014-4-7 12:40
poiu12345 發表於 2014-4-5 12:51
親愛的tony4424大哥您好,
小弟只是個普通上班族,無黨無派無宗教,喜歡這個國家,不反對服貿(因為是電子 ...


親愛的poiu12345兄弟你好,

你的邏輯的盲點在於他人違法,所以我也違法,法治的精神在於一切依法,既然你覺得他違法亂紀,那該做的事情怎麼會是一起擺爛,既然你認為你是對的,是為台灣好的,那怎麼不遊行示威要求立委改選,我相信以這樣的訴求不違法做基礎,會有更多的民眾支持你,台灣目前的悲哀就是無法紀精神

是的,您說的很對。我也不同意以違法的方法來正義自己錯誤的行為。
相同的理論之下,我覺得上至總統下至立委也應該為為此次的爭議承認自己的錯誤,黑箱也是違法的。

但是若不是這些年輕人搞出這麼大動靜,大家會知道政府與這些立委錯了嗎?
比起這些年輕人的作為,至少我看到的未來的希望與熱情,年輕人嘛~~犯些小錯瑕不掩瑜,該罰就罰,但是我支持他們也願意給他們資助。
本帖最後由 mekey0622 於 2014-4-7 13:06 編輯

mekey0622 發表於 2014-4-7 13:04
fj55114 發表於 2014-4-3 00:58
為何歷史都不去念一念?

你若覺得資本主義剝奪了你的未來,你就革命嘛,不是

親愛的fj55114兄弟,
不要這麼激動,沒有人需要革命!先立法再審查是說,先有一個程序或方法才能去審議服貿,如同:沒有規矩,如何成方圓?

我是不清楚你有認真的去研究目前的爭議,去看過公聽會?去研究過內容項目?法理上的邏輯?真實了解這件事情對你我的影響?
我是認為通過服貿是會對台灣有幫助,但是問題是個過程是否有研究透徹,政府知道自家的利與弊如何?如何增大效益與減低傷害是否有經過確實的評估?

我看到的只是政府顢酣的不作為,當然你也可以說他選上了,但是我要說的是:就是因為他是總統,他有責任在這些問題上說明清楚,你要把數據與理論結合說服大眾,正是因為目前政府沒辦法說服這麼多人,才導致了這麼大爭議。

我在這裡只談此事件的合理性,不談學生的作為。

PS:我今年37歲,畢業也很久了,有妻有子有房產(貸款9成慢慢還),工作11年,曾經一次被資遣,一次公司被併購。
雖有歷經3次裁員,但目前還有一份工作,我不知道這樣對你來說算不算是個[東西]??

期待你好好想想,不想也沒關係。
還在狀況外?真正會受到服貿衝擊的四種人
20位兩岸談判官員訪談:上了談判桌,才知道他們對我們瞭若指掌


本帖最後由 mekey0622 於 2014-4-7 13:21 編輯

poiu12345 發表於 2014-4-7 15:10
mekey0622 發表於 2014-4-7 12:40
親愛的poiu12345兄弟你好,

你的邏輯的盲點在於他人違法,所以我也違法,法治的精神在於一切依法,既然你 ...


我相信將法治放在一切前提下,事情的是非對錯可以較為一目了然
如果今天學生的行為是建立在"利用"法律不周延之處實抗議癱瘓之行為
其正當與客觀性更顯珍貴
舉例說明:長期以來立法院存在一問題乃係,少數的一方以不違法但干涉法案進行的方式阻擾法案通過,多數的一方以黨紀黨魁控制旗下立委表決通過法案,其問題出在兩點!
1.法律規範不夠嚴謹,如霸占主席台,違背程序正義等問題尚無納入法律規範範圍,這一點學生應該抗議並督促立法完備
2.兩黨政治乃至政黨政治走到今日,盲點與窘境畢露,兩黨政治的壞處在於總有一大一小,大的通過法案叫做不顧及民生利益,小的干擾 法案通過叫做阻滯國家運行,政黨政治今天反映的問題是,選舉行為往往耗費經費巨大,參與選舉的往往是社會上的金字塔頂端階級, 其反映的只有維護金字塔利益與貪污兩件事,說選舉的人沒有透過法案圖利自己或者接受財團黑道經濟援助,打死我是不信的,錢不會 從天上掉下來,一般民眾捐獻的政治獻金其實是少得很可怕的,根本沒有能力支持選舉這樣的行為!統治階層越來越與民眾站在對立面 其實是源於選舉制度的畸形,如果一開始學生站出來抗議,且不以違法行為訴之,我相信支持與肯定的人十倍於此
故簡言之,如果學生以法律之不備凸顯立委遊走法律邊緣的行為,不但不傷法治,更能站穩立場表態,迫使立委承認學生行為的正當性 與否,否定學生行為等於否定自己行為,要嘛對法治修正以正視聽,要嘛就要放縱學生遊行,畢竟大家都幹一樣,且不違法的事
我的觀點還是,法不可傷,民不可棄,既然你用錯誤的方法執事就接受觸犯法律的後果吧,把每件事都分開看對錯才能明辨是非,但我是認同服貿有修正空間的,非洲某些國家不斷的用武力實種族戰爭就是因為這樣,今天你無視法律革命反抗,明天我也幹一樣的事
P.S.攻佔行政立法機構不叫小錯誤! 本帖最後由 poiu12345 於 2014-4-7 15:13 編輯

siko24s 發表於 2014-4-7 18:48
poiu12345 發表於 2014-4-5 12:39
自由貿易本來就包含了大吃小   強吃弱   閣下的說法就是在說我要你開放你家門
我卻不太想開我家門    因 ...

這方面你可能要參照一下我國簽的條文比對大陸開放的部分以及台灣開放的部分:

簡單的總結給你看好了;根據我上服務貿易協定的介紹網站抓下來的條文。台灣開放的部分大抵上都標明"允許獨資設立"。
而大陸對台灣開放的部分都規定"須以持股方式投資且比例不得超越50%亦不得有控制權"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今天大陸人來台灣可以實際的進入這個產業競爭。他可以購併、可以開立連鎖店與現有廠商競爭。 可以有機會掌控市場並且獨大(雖然後面政府有解釋說會避免壟斷的問題;但是比照現今大陸都可以以假外資的身分進入了,我實在不敢領教政府對於監控外資成分的能力。)

而相對的,大陸方面開放的限制"需持股且不得有掌控權";簡單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說我今天只允許你拿錢來投資,並且把屬於你那份的分紅領回去。但是你無法出手干預我的市場(因為不具控制權),也無法造成我市場上面的競爭變動(因為你只能持股一部分且不具佔有性),也就是說你無法去控制你投資的集團去做市場的競爭,無法壟斷市場,無法對國內消費行為有所改變

當然這只是我認為目前條文"不合適"的其中一點。

其他像是電信服務台灣開放不用設點即可以執行,比照大陸"必須要設點"這些細小的差異。如果認真討論下去你就會發現開放80項實際上你吃得到多少利益?

至於有個看到我討論執法過當就很開心扣我分的,我想不是警察家屬就是利益持有者吧。底下那什麼鬼理由我懶得理解。反正我發文不是來賺分的,但是我只想跟你說『影片看完還不覺得"失當"的人,以後別奢望你利益受損會有人站出來。』

套句美國的兩岸學者對於台灣人講的一句話『台灣人很奇怪,明明不是當權者卻抱持著當權者的思維。』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你不是大老闆,你卻處處維護大老闆們的利益"這句話很討人厭(因為台灣人很真心的覺得企業賺錢台灣人就賺錢?這真的合理嗎?)但我卻舉不出反駁的理由。

『台灣人是牛;知道要被宰掉也只會默默流眼淚』
mekey0622 發表於 2014-4-7 20:12
poiu12345 發表於 2014-4-7 15:10
我相信將法治放在一切前提下,事情的是非對錯可以較為一目了然
如果今天學生的行為是建立在"利用"法律不 ...


親愛的poiu12345兄弟你好,

我相信將法治放在一切前提下,事情的是非對錯可以較為一目了然

→恩~~~同意您的論點,期望您對政府本身的作為就已經違憲,也是同樣的標準看待。

P.S.攻佔立法機構當然叫小錯誤!(攻佔行政院當然不對,大大的不對),可能我忘記給你加個比較級。
比起馬政府企圖行政權擺脫立法權監督,就已犯了憲政大錯,比起學生攻佔立院,學生犯的真是小錯。 本帖最後由 mekey0622 於 2014-4-7 20:2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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