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紗女呂小姐發聲明:「辣妹不能穿夜店裝去社運?」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4-22 16:36:32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0 411700
yichin122 發表於 2014-4-23 08:30
穿這衣服沒錯
中天講成這樣的確過分

但是求償兩千多萬...到底有多少私心...
sunny631 發表於 2014-4-23 08:36
史史丹利 發表於 2014-4-22 13:48
這位小姐稱不上是夜店辣妹吧?還是台灣夜店辣妹的素質都不過爾爾?

如果只是要聲張自己服裝的權利,那為何要 ...

"如果喜歡露,又要主張自己的權利,為何要戴口罩?既然穿黑紗透明裝都自認是件大大方方的事了,何不真面目示人?"贊成+1,如果真只是自己的權利,那妳怎不想穿個小丁或睡衣前往會場,看會不會有人有意見?妳的穿著已經影響到別人,難道別人不能批評妳?只有妳能主張自己的權力啊!
n15612 發表於 2014-4-23 10:10
其實應該是要看事情穿衣服吧

不要在社運場合穿吧   畢竟夜店裝 已經說了夜店兩字  大家都知道是為了什麼地點穿的衣服

把夜店和社運連接再一起  說實在有點不好

自由是可以  也不可以自由過頭   就像制服

你說  如果警察 醫生 護士 消防隊員  沒有規定製服  不是很自由嗎  不是很合她的說法嗎

那穿夜店裝也可以去上班啦  但是不覺得奇怪嗎

去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   這種從小到大學習的事情怎麼又會不懂

那她穿泳裝去也可以囉   比基尼??  

穿夜店裝去不就又是一個模糊焦點的壞事嗎

還可以正大光明的說自己是對的

真不知道他是去社運幹嘛的

想要出名????  太太可疑了

本帖最後由 n15612 於 2014-4-22 20:15 編輯

n15612 發表於 2014-4-23 10:18
boinne 發表於 2014-4-22 08:22
重點在參與過程吧~~~~~~~~~~~~~~~~~~~~~~~~你管人家穿啥~~~~~~~~~~

參與過程中  很多人的目光都轉移到她身上

新聞節目開始報導她的新聞   模糊了學運焦點

這些東西  難道不會影響到整個活動的目的嗎

那她穿這樣又可以嗎

現在又趁機海撈一筆

怎樣  參與試運的結果就是海賺一筆  或變有名

難怪穿這麼吸引人注意的衣服
graceno1 發表於 2014-4-23 10:34
terry0919 發表於 2014-4-22 17:35
既然都露背了  為啥不敢露臉?

告訴你一則故事,一個女性澡堂突然發生瓦斯外洩有爆炸之虞,於是所有女性帶著一條小毛巾跟小水勺就跑出來澡堂,但是這兩樣東西不足以遮住三點部位,這時候澡堂老婆婆非常有智慧的大叫,趕快摀住臉,反正看下面沒人認的出來,懂吧!!!
terry0919 發表於 2014-4-23 10:44
個人覺得你的比喻有點不適合 標題是寫 "辣妹不能穿夜店裝去社運?"
文中也很清楚的寫到"穿什麼是她的自由"  

我很佩服她的自由   代表她坦蕩蕩  既然如此 為何臉要遮起來? 她不是不怕人看嗎?
她只是覺得穿成這樣被人調侃或騷擾不舒服而已
但是她對她的穿著並不後悔  那不後悔是遮什麼臉?
lastdeath 發表於 2014-4-23 11:47
donking 發表於 2014-4-22 17:36
你會不會穿喪服去你親戚的婚禮 ? 你有自由可以做任何事,但你沒那個腦袋去判斷適不適合?幾歲了啊? ...


分幾個層次討論吧

第一  閣下言:你都提出來了,你一定會吧。

這是什麼邏輯?  提出來=會  你是根據甚麼演算法得出這條式子?

所以我提出我是神 =我會當個神?

是你的大腦有問題呢?還是你的智商有問題?或是你只是情緒化的想貶低他人?

第二 閣下言:不管你幾歲我都覺得你這問題很變態

那你覺得那位天才言論不變態? 歐~~他對別的女生說就不變態,怪了!你對你媽說就變態? 你是怎樣去詮釋變態?

還是你是神,主宰天地一切? 你就是看她不爽就可以隨意羞辱她,然後你妻母女就是接受你保護不能被羞辱?

你最悲哀的地方不是你無知,而是你自私,你自私到可以允許你討厭的人被不法對待,你的妻女就必須接受法律的保護!!

誰是誰非非常明顯,我不能寄望品德低下的人理解我的言語,但是有更多的人明白我講的事實。

你可以批評不道德的行為,但不代表你可以用言語修辱一個個體,問題就在這。

退一萬步想,如果你的言論是對的,為什麼電視台被罰?為什麼天才被封?

難道我們全社會都錯就是你對嗎?

無知沒關係,自私可原諒,重要的是要明白自己的錯誤,下次能做更好處理。


本帖最後由 lastdeath 於 2014-4-23 11:49 編輯

lastdeath 發表於 2014-4-23 12:02
人類最大的通病就是:只許自己放火。


今天要是自己家人酒駕,就說他不是故意的。

要是別人酒駕,恨不得生吞入腹。

一而再,再而三,鮮少有人能反躬自省。

如果今天那位是你親友,妻子,你能忍受別人因為她穿得不得體就言語性騷擾嗎?

你能接受他穿的暴露被強姦然後說他活該嗎?

如果那女生犯法,自有法律制裁,違反道德,自然接受與論批評,但不代表我們可以用意識去強姦她...

中天被罰---因此,天才被封---因此,如果他們的行為是對的,為何會遭受如此?

當然,社會這些低下的人類是不會管這些是非,對他們來說,他們就是,別人就非!!!

不過希望有良知的人能提醒自己,不管遇到甚麼狀況,都能用客觀的方式去評論解決,而不只是人身攻擊!! 本帖最後由 lastdeath 於 2014-4-23 12:03 編輯

bruce210david 發表於 2014-4-23 13:32
所以  別講那嚜多了  直接電視台 主持人 來賓 製作人醫起告
cvtyper2001 發表於 2014-4-23 14:37
我認同媒體這樣物化女性是不對的...但是我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當你問說"為什麼夜店辣妹不能穿夜店裝去社運"時...就和說"為什麼夜店辣妹不能穿夜店裝去參加喪禮/面試/見自己男朋友父母"一樣...

不同的事,都有不同"得體"的服裝.

物化女性不對

但是服裝不得體的話,也沒有對到那去...你否認嗎?

如果不知道"得體"的意義是什麼...GOOGLE一下吧...

要抱怨,請抱怨你生在東方國家而不是西方

西方國家你要裸體也沒人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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