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紗女呂小姐發聲明:「辣妹不能穿夜店裝去社運?」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4-22 16:36:32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0 411678
jj82179 發表於 2014-4-23 14:42
對她怎麼穿是沒什麼意見拉
反正我也無法了解她動機
到底是為了個人秀模糊焦點?
還是想加強社運力量?
還是真的只是自己爽這樣穿?
不過現在在社運的前提下
她確實被關注了
社運貌似被當成配角
凸顯了她個人穿著的與眾不同

個人觀點 本帖最後由 jj82179 於 2014-4-23 14:44 編輯

lkc141 發表於 2014-4-23 15:27
其實我比較關心之前在行政院打卡上傳FB的那位最後有沒有被告,有沒有道歉。
maxkuo0714 發表於 2014-4-23 15:36
說真的  我不怎麼明白這位呂小姐的論點

"我的身體就是我的政治"?? <== 那麼電視上一堆政治評論家 是否能評論你的身體/穿著?? 是否又會被你提告??
"辣妹不能穿夜店裝去社運"?? <== 你愛穿甚麼 是你的自由 這點沒人能管你 但說真的 穿著看場合 這叫常識
當然啦 如果有更多辣妹帥哥  想穿得更清涼更露  也沒關係  這都叫自由
學運過程如此嚴肅  場地又悶熱 通風不良  眼睛吃點冰淇淋  我想大家都會很歡迎
期待下次學運的發起人  穿個兜襠布就上陣吧!!

當天的中天節目 我剛好有看
照片只拍到背部 畫面呈現"黑色縷空蕾絲+胸罩的背帶"  是很辣沒錯啊
男人們~~摸良心自己講  哪個不會有特別想法的? 差別在於有沒有講出口評論而已
而那張照片並沒有拍到當事者的臉  也是呂小姐出面承認就是她自己  對吧?

讓人不舒服的地方  我想應該是 彭先生當時形容的誇張語氣
不管如何~ 反正呂小姐都提告求償了,就靜待司法判決吧

雖然台灣司法已經不被人當成一回事....
zxc15895 發表於 2014-4-23 17:42
說到底  人家要穿什麼去哪邊 本來就不關那些愛評論你們的事

簡單來說 干你們屁事 別人想怎樣穿關你什麼事阿,就算人家穿比基尼去又怎樣,
關你什麼事情,有違法嗎,你覺不順眼可以別看阿,但不等於你就可以這樣批評人家
想要在自己補腦,無限小劇場就自己補自己演,從口中說出來就尊重點,不然人家可以告你毀謗
godfather003 發表於 2014-4-23 18:20
穿了要去當然是沒差
這是個人穿或不穿
跟中天以點關係都沒有
但他要這樣物化的畫
當然就可以提告
當然法官裁決結果就有賴法官的專業素養了
master1899 發表於 2014-4-23 18:31
又回到「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論調

已經是成年人

不需要旁人多做提點

說實在話不就是「譁眾取寵」的行為嗎?

sh1130 發表於 2014-4-23 18:41
有誰說不能穿得呢?

節目效果太...
oldmon26 發表於 2014-4-23 21:02
我覺得新聞龍捲風這個節目真的是噁到一個極點了

連這個也要拿出來講

現在的女生穿這樣會[很奇怪嗎?
nobody0411 發表於 2014-4-23 22:22
  姑且不論這次學運本身的法律層面。個人打算怎麼穿著或許是自己的自由,不過在這類欲表達訴求的行動中,出門前還特別對自己儀容設計一番,可能會花些時間在化妝跟選擇裝著搭配,實在有點令人忍不住在想,這在你心目中學運跟打扮的比重似乎...?對於曾經服役過或看過軍旅片,如果抱持著要打仗的心態,恐怕也沒那麼多心思跟時間選擇造型吧...可能我是個魯蛇,總是有點邋遢,也許你打扮的技能比較高,花的時間比較少,但怎麼樣你打扮的時間應該可以多喊幾句口號吧?老實說我不了解服貿,沒參加或反對學運,也可以指責我對國家未來不關心,可是我很疑惑,如果是去參與支持服貿,這是一個你們認為可以付出很多的議題,那要參加這樣意義非凡的運動,利用時間打扮自己再前往表達你反對服貿,實在忍不住懷疑「尊不尊重」這運動,當然也可能這是表達訴求的一種行動也說不定...
  認同合理表達訴求的民主價值,無論是支持或是反對服貿。但法治秩序更是一般人賴以保護自己的基礎,更別說事前、事中、甚至事後的現在,都仍然要尋求法律的保護,是不是也可以考慮尊重下法律。支持或者是反對服貿,都是基於可以表達自己意見的民主法治基礎上,自由權利也並非無限上綱,每一個人要在這個國家受到這個國家法律的保護,相對的也必須受到法律的約制,無論是納稅、限制自由之類的。
  有些人不喜歡馬卡龍,可能有種種原因,認為他的政策傾中、風格軟弱、核四等等的,但不能否認的是,無論民調再低,甚至5%、4%,那怕只有1%,在被罷免之前,依然是大家少數服從多數選出來的總統;一個國家的法律,你可以不喜歡,因為要納稅,要服兵役,要繳罰單,限制種種自由,但在修法或是革命甚至是你移民之前,仍然得尊重、遵守,因為它是道德的底線,是穩定社會,人際關係相處上彼此知道的底線,如果今天這條線,可以任意跨越,來去自如,相信慢慢地,也就形容虛設了,一般人的生活也將不再受到保障。   
  大環境的不景氣,種種社會上的壓力,有時我也寧願泡在網路上,看看小說、看看八卦、看看美眉,醉生夢死一番,可是看到臉書朋友間的對立,社會撕裂的氛圍,實在是很無奈。無論是贊成或不認同服貿的聲音,都支持你們可以不違法的表達你們的想法,但如果民主就是聽我的才是民主,法治就是基本權無限上綱,這樣還有民主法治嗎?每個人都抱持我有自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最後難道就是赤裸裸的比誰拳頭大?
  今年要選舉了,又是多事之秋,不贊成或是贊成各種議題的,可以比較一下再投出自己的票,但真的希望別陷入那種對立撕裂的氛圍下,尊重彼此,也尊重法律。實在是有感而發,有得罪的地方,小弟在這說聲抱歉。
m6901302001 發表於 2014-4-23 23:00
2000多萬??這錢還真是好賺,獅子還真是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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