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穿梭] 我的一天有48小時 作者:小呆昭 (連載中)

 
mk2258 2018-12-29 08:45:34 發表於 科幻靈異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76 1244378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5-30 06:10
第233章 我們可以打個賭  

  「這其實沒什麼困難的,」福爾摩斯道,「老實說,我之前聽格里格森的話還以為碰上了什麼難得一見的奇案,至少也是1832年發生在艾倫島上的那種,結果去現場看了看發現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先來說說約翰紡織廠吧。」

  福爾摩斯頓了頓,「還記得我們下午聊天時的內容嗎?」

  「你說的是職業對手型的影響?」

  「對的,我最近一直在做這方面的研究,找了倫敦城裡各行各業不少人,有泥瓦匠、漁夫、廚子、打字員等等……我每天早晨天剛亮就出門,一直在貧民區待到太陽下山,花了大把時間研究他們的手型,相互之間比較,也和同行業的其他人之間比較,成果顯著,我正打算把它整理成一片論文來著,」福爾摩斯道,「剛才在河邊,我著重檢查了那孩子的手掌,把她的手掌和我的研究結果相對照,儘管她的屍體在水裡已經泡了相當一段時間,但是毫無疑問,她是在紡織廠裡工作的,所以你之前的觀察也沒有問題,因為長時間的工作讓她的身體有些虛弱,事發的時候很可能還在生著病。」

  「但是整個倫敦有許多家紡織廠吧,你為什麼就能確定她是在那家甚麼約翰紡織廠呢?」

  「好問題,」福爾摩斯道,「我傾向於認為棄屍的地點和發現屍體的地點之間距離很近,這點也很好解釋,發現屍體的時間是在白天,雖然河上有點霧氣,但是能見度其實還可以,再加上不時有遊船或是貨船經過,如果河上有屍體,是很難漂出太遠而不被發現的。」

  「等等,可你之前說她的屍體在水裡泡了相當一段時間。」

  「沒錯,」福爾摩斯狡猾一笑,「不過還請我注意我的用詞,我說的是她的屍體在水裡泡了相當一段時間,而不是漂了相當一段時間。」

  「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嗎?」

  「當然,從屍體的狀態來看被害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昨天晚上,行凶者失手誤殺了她,之後整個人很慌亂,他把屍體扔進了河裡,應該還綁了石塊什麼的,這樣不會被人發現,人們只會以為那孩子失蹤了,這座城市裡每天都有混不下去的人來了又去,尤其對於像她這樣的底層階級,沒有太多人關心她去了哪裡,要知道警局對於失蹤和謀殺的態度可是完全不同的。」

  「那為什麼她的​​屍體又被巡警給發現了呢。」

  「這有很多種可能,也許行凶的人太緊張,沒有繫牢繩子,也許恰好有什麼經過,弄斷了繩子……」福爾摩斯道,「我可不是瞎猜的,除了我說的時間上的問題外,我也的確在受害者的手腕上發現了被繩子捆綁過的痕跡,這樣一來事情就能解釋得通了,她的屍體在水裡泡了很久,但是真正脫困漂到被發現的地方其實沒多長時間。」

  「約翰紡織廠是上游離這裡最近的紡織廠,也是我最先懷疑的地方,另外她的頭髮裡我還找到了一些藍色的晶體,是硫酸銅遇水後形成的五水硫酸銅,而巧合的是約翰紡織廠的隔壁正好是一家化工廠,這也是我最後做出推斷最重要的依據。」福爾摩斯道。

  「百聞不如一見,這樣已經將刑事偵查已經提升到了近乎精密科學的水平了吧。」張恆也發出了由衷的讚嘆。

  福爾摩斯聽到誇獎雖然沒說什麼,但是臉上的表情看起來還是很受用的,頓了頓繼續道,「至於關於行凶者的推論,說穿了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願聞其詳。」

  「我們都知道行凶者想要佔受害者的便宜,

  但是遭到了那個孩子的激烈反抗,她很勇敢,一直在和對方搏鬥,但是奈何雙方在力量上的差距太過明顯,所以她最終還是沒有逃脫,不過那個傢伙也沒舒服太久,就被被害者抓破了皮膚,雖然屍體在水裡泡了有很長時間,但是指甲縫裡依舊殘留有一部分的皮膚組織,這大概也是他惱羞成怒的原因,一氣之下動手掐死了她。」

  「等等……你說你孩子是被掐死的?」

  「沒錯。」福爾摩斯很肯定道。

  「可是她的頭部不是被重擊過嗎?」張恆問道。

  「就像我說的,兩人之間有過一番搏鬥,從傷口的痕跡來看我傾向於認為她的腦袋撞到了桌子,不過並不致命,真正讓她致死的還是窒息,不是在水裡窒息,而是被人扼住了咽喉,她的脖子上有淤青,但是泡水後就很不明顯,一般人估計不容易發現,至於說他們認識也很正常,在當時那個時間,天已經黑了,如果是不認識的男女,幾乎不可能共處一室。」

  「那身高呢,你說他差不多有六尺高,又是怎麼推斷出來的?」張恆問道。

  「唔,這就需要一點技巧了,」福爾摩斯道,「我模擬了他們當時的……唔,位置,女方在下男方在上,之後對照脖子上的淤痕,可以確定手掌的方向和角度,進而算出行凶者的大概身高和我差不多。」

  福爾摩斯侃侃而談,終於在上菜前把之前的推論全都給理清了。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這樣,剛開始咋一聽結論的時候感覺很神奇,不可思議,但是一旦知道推論過程,好像也就沒有那麼神秘了,就好像是魔術師的魔術。

  「正向的推理很容易,比如看到麵包就知道是早飯,但是反之就不然了,這也是偵探需要鍛煉的能力,你如果想學的話可以先從猜職業開始,從一個人的衣袖、鞋子、食指拇指的繭皮、指甲蓋、襯衫、表情等等猜出他所從事的是什麼職業,比如你身後那一桌的先生,只靠觀察我就能知道他剛從阿富汗回來,是一位軍醫。」

  張恆聞言今晚頭一次在臉上露出一抹古怪的神色,心想不會這麼巧吧。

  福爾摩斯以為張恆是不相信,又開口道,「我們可以打個賭,看我們誰能準確說出更多和他有關的事情,放心,我之前從來沒有見過他。」 本帖最後由 pass860428 於 2019-5-30 13:54 編輯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5-30 06:11
第234章 華生先生

  福爾摩斯晃著杯子裡的紅酒,「這位先生拿刀的姿勢表明他是學醫的人,身上明顯有軍人的風度,那就清楚了,他是一位軍醫,臉曬成黑色的,但是本身的皮膚並不黑,關節處白著呢,因此他在熱帶的地方待過一段時間,再看他的氣色並不是很好,面容枯槁,顯然有傷,傷在左臂,因為他的左臂看起來有點僵硬,那麼問題來了,在熱帶的什麼地方能讓一位軍醫負傷呢,這不用說,只有阿富汗了唄。」

  「無懈可擊的推論,看來這輪打賭我只能認輸了。」張恆道。

  「別這麼著急放棄,」福爾摩斯道,「如果你能贏下這個賭局的話我就把之前整理的那些剪報案件都拿給你看,你有什麼不懂的也可以隨時來問我。」

  「這話當真嗎?」張恆揚了揚眉毛,有些意動。

  「沒錯,」福爾摩斯道,「但如果你輸了的話……唔,有空幫我一起做做實驗就好。」

  「一言為定,」張恆沒有轉身,直接開口道,「他的名字叫「約翰·H·華生,畢業於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曾在第六十六步兵旅任職。」

  「…………」福爾摩斯瞠目結舌,「你蒙的?什麼都沒看怎麼猜出來的,你不要騙我,我可是恰好認識他對面桌的人。」

  張恆做了個請的手勢。

  福爾摩斯被勾起了好奇心,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起身走到了軍醫那一桌前,片刻後他重新回到座位上。

  「太不可思議了,我問了那位華生先生,他說和你並不認識。」

  「實際上我也是從朋友那裡知道的他,從阿富汗回到倫敦的軍醫,左臂有傷,並不多見不是嗎?」張恆道。

  華生作為《福爾摩斯探案集》中僅次於福爾摩斯的二號男主角,整部書的第一人稱敘述者,張恆對他的了解還在福爾摩斯之上,說起來《福爾摩斯探案集》探案集中華生貌似就是在這家飯店裡和人聊起租不到合適的房子的,他也是在這之後經人介紹認識的同樣想找人合租的福爾摩斯,不過現在看樣子他要去別的地方找合租者了。

  「你贏了。」福爾摩斯認輸倒是很乾脆,「我回去就把那些剪報案件給你。」

  「還有你說正在寫的職業對手型影響的論文,寫完能給我看看嗎?」張恆問道。

  「你真的很好學,我的東方朋友,」福爾摩斯舉杯,「不過現在讓我們先將其他事情放在一邊,好好享受一下這頓晚餐吧。」

  …………

  吃完飯回去的路上,張恆閉上眼睛,靠在車廂中小寐了一會兒,按照老慣例檢視了一下他的角色面板。

  姓名:張恆

  性別:男

  年齡:20

  玩家編號:07958

  已經歷遊戲輪數:6

  當前遊戲積分:1005

  持有物:瘟疫骨弓(B)、無限積木(B)、過濾鏡片(D)、帕里斯之箭(D)、惡念之牆(D)、陰影之匙(E)、幸運兔腳(E )、貝蒂的貝殼(E)、獵人的祝福(F)、水融金屬(F)、誓言戒指(F)

  掌握技能:帆船航海LV3、刀術LV3、語言精通LV2(八門語言達到日常交流水準)、樂高組裝LV2、箭術LV2、野外生存LV2、汽車駕駛技術LV2、改裝與維修LV2、射擊LV2、宇航LV2、極客LV2、鋼琴LV1、滑雪LV1、攀岩LV1、

  評價:該玩家樂高大師,具有略高於普通人的幸運值與遇敵機率,受到陰影、風暴與惡念的庇護,為大地帶來瘟疫,

  同時擁有出色的帆船航海經驗、擅長使用刀、箭、槍械,可以駕駛汽車、飛機、航天器等載具並能適應野外環境、技能儲備豐富,具備出色的戰鬥力,信守誓言,在玩家中引人矚目。

  …………

  是的,沒錯,在洩密者副本中,除了LV2的極客技能外,張恆最大的收穫就是382點遊戲積分,其中俄羅斯方塊的小遊戲就為他貢獻了300點,堪稱是他遊戲到目前為止最大的彩蛋。

  當然更引人矚目的還是他入手的第二件B級道具,來自白馬騎士的【瘟疫骨弓】,效果非常霸道,用這把弓射出的箭只要劃破血肉,哪怕只是一丁點也會立刻讓目標感染隨機兩到五種瘟疫。

  至於同期另一件C級道具【白馬之冕】的用處張恆則還在摸索中,這件道具的的文字說明很簡單,只是說可以召喚白馬騎士的白馬,維持一個小時,使用次數為3次。因為外表過於拉風,張恆這次沒有把它帶入副本中。

  其實【瘟疫骨弓】的外觀也有點太過引人矚目,尤其是它的材質,就這麼直接扛著上街不排除直接被抓的可能,張恆不得已之下只能用白布把它纏了起來,另外他還用【誓言戒指】代替了泛用性比較低的【天氣彈珠】。

  而值得一提的是【惡念之牆】,現在也只剩下了一次的使用次數。

  以上,就是張恆在新一輪副本中的狀態更新。

  回到家後福爾摩斯把張恆請進了自己的屋子裡來,和想像中不太一樣,福爾摩斯的臥室還是收拾的很乾淨的,所有東西都被有條不紊的歸納到了相應的地方,當然,這是模範室友狀態下的福爾摩斯。

  如果原著中描寫不差,福爾摩斯還會有間歇性的頹廢模式,一天到晚都窩在自己的房間裡,對任何事情都提不起興趣,靠著小藥丸和注射器續命,堪比一條中毒的鹹魚,那是在沒有案子的時候找不到刺激和樂子的福爾摩斯。

  他的身上,或者說我們絕大多數人的身上都有這樣矛盾的兩面性。

  福爾摩斯從櫃子下面拖出兩個紙箱,吹掉上面的灰塵,對張恆道,「借給你啦,反正我平時也基本用不上,大多數案子都在我的腦子裡裝著。」

  「謝謝。」張恆打開簡單看了一眼,發現裡面有著五花八門的剪報和記錄,時間跨度很大,甚至甚至還有一些很早的案子,那時候福爾摩斯也沒出生,他只能憑藉新聞報導進行推演,在旁邊空白的地方寫下自己的見解。

  這些東西對於現在的張恆來說,倒是正派的上用場。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5-30 06:11
第235章 《迴聲報》的報導

  第二天一大早張恆就起床了,順手拿了一份記錄——跛足的裡科特和他可惡的妻子案,張恆沒記錯的話這是福爾摩斯作為偵探期間偵破的第一個案子,在原著中被提及過,但是沒有詳細的內容。

  張恆來到餐廳,福爾摩斯已經早早的坐在那裡,開始享用他的烤麵包和咖啡了,兩人打了個招呼,隨後張恆也在對面坐下。

  福爾摩斯掃了眼張恆手上的東西,「哦,這個案子,還挺有意思的,雖然並沒有什麼難度,但因為那時候我剛做偵探不久,花了我三天時間才完成調查,現在的話,只要一上午就可以了。」

  張恆笑了笑,他倒是不討厭福爾摩斯身上的自信,或者說正是這樣的自信才成就了福爾摩斯極具性格的人物形象,受到萬千讀者的追捧和喜愛,而且其實日常的相處中,福爾摩斯是個很謙遜的人,只是一旦涉及到他的專業領域,他又會像獅子一樣趾高氣昂的巡視著自己的領地。

  張恆喝完牛奶,這時候樓下卻是突然響起了敲門聲。

  哈德森太太打開門,看到了外面站著的格雷格森,後者一掃之前的焦慮不安,整個人顯得春風得意,像一陣煙一樣飄了進來,扯著嗓子道,「你們有看早上的報紙嗎?」

  「還沒來得及。」福爾摩斯饒有興趣的望著他。

  格雷格森將手中的《迴聲報》遞了過去,「可以看一看,剛新鮮出爐的。」

  張恆聞言接過報紙,翻到頭版的一篇報導,一字一句的讀了出來。

  記者先是介紹了一下昨天泰晤士河上發現的那具無名女屍,隨後談及格雷格森警長如何機智的找到了女屍所在的工廠,進而確認了女屍的身份,文中倒是也提了一句警方在福爾摩斯先生的協助下云云,但全文也只有這麼一句而已,反倒是吹捧格雷格森警長英明機警的有好幾段話。

  格雷格森聽到這裡也有點臉紅,辯解道,「您是給了我不少幫助,尤其約翰紡織廠的線索,但是您說的也不全對,而且前面,那個不是重點……還請接著念下去。」

  福爾摩斯一笑置之,也不生氣,他似乎早已習以為常,實際上這也是蘇格蘭場的這些警察為什麼這麼喜歡來找他幫忙的原因,他對於名利並不怎麼在意,也不會因為風頭最後都被辦案的警察搶走而生氣,相反他對於那些稀奇古怪的案件本身的興趣超過了一切。

  張恆繼續讀了下去,裡面講到格雷格森得到線索後立刻帶人趕往了紡織廠,很快就確認了那具無名女屍的身份,她的名字叫莫莉,一年前從鄉下來到倫敦投靠她的一個姨媽,也是她的姨媽幫她找到了紡織廠的這份工作。

  因為不是熟練工,莫莉的工資少的可憐,每天的工作量卻是一點也不少,她拼命的工作,賺到的錢也只是剛夠糊口而已,因為姨媽家裡也有四個孩子要養,能給她的幫助有限,莫莉在這座城市中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直到她遇到了保羅,保羅比她大一歲,但是比她早來倫敦三年,在隔壁的化工廠裡上班,年齡不大在化工廠裡卻已經是個老油條了,經常惹是生非,記者將保羅描繪成為一個奸詐狡猾好吃懶做的惡棍,用甜言蜜語哄騙了涉世未深的莫莉,之後終於在前天晚上忍不住露出了狐狸尾巴。

  格雷格森略一調查就發現了莫莉那晚下班後是去找保羅的,隨後他帶人突擊了保羅的住處,在那裡發現了莫莉的衣物,經證人辨認正是莫莉那晚穿的,這一下證據確鑿,

  讓保羅再沒法抵賴。

  記者在後文中動情的寫到——格雷格森警官只花了半天的時間,就破獲了這麼一樁奇案,有這樣一位出色的警長,實在是倫敦人民之幸,同時還呼籲市民今後配合警察局的調查,積極提供相關線索,共同維護城市的治安。

  格雷格森的臉色這時也很興奮,對福爾摩斯道,「並不是想對您不敬,但是恕我直言,再聰明的人也有犯錯的時候,您已經很厲害了,單從屍體上就能看出來她在約翰紡織廠裡工作,之後在對於兇手的推斷上有點出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最終到頭來還是要靠我們警方出馬。」

  福爾摩斯聞言不置可否,問道,「那個叫保羅的男孩兒和我說的不一樣?」

  「有些差距呢,」格雷格森笑道,「熟人這點倒是沒什麼問題,有非分之想這點也是可以肯定的,我們去到他的住處,可不止在床下發現了那些衣物,那個小混蛋早就在惦記著那事兒呢,不過這也不稀奇,我辦過的案子裡有不少都是因為男人管不住下半身,只是可惜了那個叫莫莉的孩子,年紀小小的就……」

  福爾摩斯打斷了警長的感慨,「其他方面呢?」

  「身高對不上,那個小混蛋沒有六尺,頂多五尺五,人倒是挺野,我們兩個人按住他,他還在死命掙扎,還想咬我們一個警員的耳朵,沒辦法,我只能給了他一下狠的讓他老實下來,但是力量嘛,只能說一般般,強過莫莉是肯定的,但是和普通人比也沒有出色到哪兒去,另外他的身上有不少傷,是之前打架留下的,不過手臂上倒是沒有抓傷。」

  「你們抓錯了人。」福爾摩斯聽完後開口道。

  格雷格森噗嗤一聲笑了出來,「瞧您這話說的,我知道您先前的推論有點問題,面子上可能有些掛不住,不過做我們這行的誰沒有犯過錯,再厲害的人也會有馬失前蹄的時候……所以我們常說辦案最重要的還是要講證據。」

  「講證據是沒錯,但是你們抓錯了人。」福爾摩斯搖頭道,「那個叫保羅的小子不是兇手。」

  「這怎麼可能?您在把我當成剛進警局的菜鳥嗎,」格雷格森不以為然,「我做警察這麼多年,辦過的案子多了,像證據這麼確鑿的不可能有什麼問題,而且那個小混蛋今早上也熬不住承認了他對莫莉的確早有想法。」

  「有想法又不犯法,」福爾摩斯道,「更何況他們又都處於這個年齡,正是對異性的身體感到好奇的時候,並不能就此認定他就是兇手。」

  「那衣服,衣服又怎麼解釋,上面可是還有血跡呢。」警長攤手道。

  這一次福爾摩斯卻是沒有著急回答,而是看向一旁的張恆,「你上午有空嗎,為了不讓無辜的靈魂在監牢裡掙扎,不讓真正的惡徒逍遙法外,看來我們要再跑一趟了。」 本帖最後由 pass860428 於 2019-5-30 14:01 編輯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5-31 04:22
第236章 貝克街小隊
  
  馬車在約翰紡織廠外停下。
  
  張恆和福爾摩斯走下車,這時一個滿嘴爛牙長相尖嘴猴腮的男人走了上來,「兩位先生,有什麼我能幫你們的嗎?」
  
  「我們要進去找個人。」福爾摩斯開口道。
  
  「這恐怕不太和規矩,裡面都是姑娘,你們兩個大老爺們兒……」尖嘴猴腮的男人搖頭道,「太不像話了,太不像話了。」
  
  福爾摩斯伸手從口袋裡摸出了一枚半英鎊的金幣,拋到尖嘴猴腮的男人手中,「只要一刻鐘就行。」
  
  後者皺眉,裝出一副為難的樣子。
  
  福爾摩斯卻懶得陪他演戲,伸手就要拿回那枚金幣。
  
  「別別別,正好老闆不在,我可以想辦法幫你們通融通融……不過先說好,只有一刻鐘啊,不能再長了。」尖嘴猴腮的男人急忙道,將那枚金幣快速的收回到口袋裡。
  
  隨後他帶著兩人走進了紡織廠。
  
  自瓦特發明蒸汽機開啟了工業革命的序幕,蒸汽機逐漸取代了之前的水力紡紗,紡織廠也不需要再建在河邊,但是因為約翰紡織廠創辦的比較早,中間沒有搬遷過,還在原址,只是設備完成了更新換代。
  
  張恆也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場景,巨大的廠房裡遍布機器,管線從天花板下穿過,履帶隨著滑輪轉動,牽動一台台縫紉機,而女工們則帶著帽子穿著圍裙站在機器前重複著枯燥乏味的工作,就像一架架牽線木偶。
  
  在這裡,人和機器沒有什麼區別。
  
  尖嘴猴腮的男人問道,「你們想找誰?我或許可以幫你們,這裡沒有我不認識的人。」
  
  福爾摩斯和張恆交換了一個眼色,張恆攬過尖嘴猴腮的男人的肩膀,「不瞞你說,實際上我們也想要開一家紡織廠,這次是來貴廠取取經的。」
  
  尖嘴猴腮的男人聞言立刻警惕了起來,「那可不行,你們要早這麼說,我就不放你們進來了!」
  
  「別把話說的這麼絕對,」張恆道,「我們想招一批熟練工,如果你能幫我們的話,價錢好商量。」
  
  尖嘴猴腮的人聞言意動,但是嘴上卻道,「不行,我怎麼能背叛斯托茨先生呢,要知道我的這份工作可是斯托茨先生給的,他還是我的遠房親戚呢,我不可能做對他不利的事情。」
  
  「如果做好的話這可是一大筆錢,」張恆道,「夠你吃喝玩樂很長一段時間了。」
  
  …………
  
  就在兩人說話的時候,福爾摩斯也悄然離開了原地。
  
  二十分鐘後張恆和福爾摩斯在紡織廠外重新碰頭,尖嘴猴腮的男人一直把兩人送到馬路上,興奮道,「我很快就會把名單列出來的,保證都是幹活勤快的,沒什麼小心思的老實人。」
  
  「那敢情好,等我們確定選址後會再來找你的。」張恆道。
  
  眼見尖嘴猴腮的男人心滿意足的轉身返回紡織廠,福爾摩斯重新開口道,「不錯啊,我沒看錯你,你天生就是做這一行的料子,只要稍加訓練,蘇格蘭場那些笨蛋完全不是你的對手。 」
  
  「那你呢?」
  
  福爾摩斯嘿嘿笑了兩聲,「我已經基本確定兇手是誰了。」
  
  「哦?是誰。」
  
  「先不著急,等我蒐集到足夠的證據自然會公佈結論的,從某種意義上格雷格森那傢伙說的也不錯,再沒有蒐集到足夠的證據時就進行推斷是我們這一行的大忌,一旦你先入為主的認定某人是兇手,就會下意識的忽略那些不利於對你的推論不利的證據,格雷格森自己就犯了這樣的錯誤,他一心認定那個叫保羅的小子殺了莫莉,所以蒐集到手的都是對那小子不利的證據。」

  福爾摩斯頓了頓,又道,「演繹法的基礎是觀察,首先你需要通過出色的觀察力看到那些被人忽略的小細節,每一個小細節就像是白紙上的一個點,最後你在紙上畫出一個圓來,把所有的點都框起來,而這就是你在尋找的答案了。」
  
  「形像生動,」張恆問,「正好保羅工作的化工廠就在隔壁,我們也要去看一看嗎?」
  
  「再好不過了。」福爾摩斯道,「我在那裡的確也有人要找。」
  
  兩人隨後又來到了一旁的化工廠,這里工作的人以男性為主,所以沒有紡織廠看的那麼嚴,不過也有監工,福爾摩斯又花了半英鎊,抽空和工廠裡的幾個人聊了聊保羅,回來後摸著下巴道,「有意思。」
  
  「怎麼?」
  
  「在這裡不同的人對保羅的評價截然相反,不過這也很正常,我之前大概也猜到了一些,格雷格森先前也來過這裡,他詢問了工廠的管理者,得到的結論保羅是個老油條,整天惹是生非,好吃懶做,陰險狡詐,但是我問了他的工友,那些人對他的評價卻很高,說他有一顆好心腸,一直樂於助人,會為了其他人挺身而出……而這點或許也是他為什麼不遭工廠管理者喜歡的原因。」福爾摩斯道。
  
  「事發當晚他在哪裡?」張恆問道。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化工廠比紡織廠晚下班半個鐘頭,化工廠下班後,保羅像往常一樣去找莫莉,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然而之後的時間裡沒有人和他在一起,沒有人能給他作證,但是不要緊,我們抓到兇手後自然能還他一個清白。」
  
  「接下來我們去哪裡?」
  
  「我們能做的調查都已經做完了,之後的事情就交給貝克街小隊去做吧。」福爾摩斯道,「我們收工回家。」
  
  …………
  
  貝克街偵探小隊的大名張恆自然也不陌生,那群渾身上下臟兮兮,還發著臭味,吵吵鬧鬧的小鬼們每次一出現哈德森太太的臉色包準會變得很糟糕,而且必須一刻不離的盯著他們,生怕一不留神客廳裡就少了什麼東西。
  
  福爾摩斯掏出三先令給領頭那個叫維金斯的孩子,「你們的車馬費,盯著那個在伍德化工廠工作的叫皮爾遜的傢伙,看看他都幹了什麼,然後給我匯報,還有,以後你一個人來見我就行,讓其他人在外面等著,不然哈德森太太就要殺了我了。」
  
  「是,司令!」那群孩子大聲道,同時把身體站的筆直,隨後又笑嘻嘻的一哄而散。
  
  
  
本帖最後由 pass860428 於 2019-5-31 05:14 編輯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5-31 04:23
第237章 1點小傷

  貝克街小隊,原著中福爾摩斯的殺手鐧之一。

  這是一群蓬頭垢面的街頭流浪兒,被福爾摩斯收編,用他們來跟蹤目標,蒐集情報,因為他們的年齡和身份,沒有人會提防他們,他們在這座城市中就像隱形人一樣,即便大搖大擺的跟在誰的身後也不會被懷疑。

  「與其讓他們天天在街上瞎晃,倒不如給他們找點事情做,別小看他們,有時候一個人比一打警察還好用,什麼地方都鑽的進去,什麼話都聽得到。 」福爾摩斯如此說道,同時拿出了一旁的小提琴,問張恆道,「反正之後我們也沒什麼事情做,你有什麼想聽的曲子嗎?」

  「還請自便。」

  「那就薩拉薩蒂的《引子和塔蘭泰拉舞曲》吧。」福爾摩斯說完將手中的小提琴放在了左面鎖骨上,自顧自的拉了起來。

  張恆估計福爾摩斯的小提琴水平大概在LV1到LV2之間,比專業的演奏者稍差點,但一般的普通人估計也聽不出來其中的差別,當他用心演奏的時候,還是能給聽者帶來不少愉悅享受的。

  福爾摩斯隨後完全沉浸在了音樂的海洋中,張恆則趁著這個機會又看起了手中的案件記錄。

  平心而論這還挺有趣的。

  尤其考慮到上輪副本他學了很長時間的編程和通訊,相比之下至少現在這些案子在趣味性上更勝一籌,尤其許多剪報讀起來就像是一篇聲情並茂的,而且情節一個比一個離奇曲折。

  張恆倒是有點能理解為什麼福爾摩斯對破案這件事情如此情有獨鐘了,這就像是玩填字遊戲,需要你調動所有的儲備知識和注意力,找到答案本身就能帶來足夠的滿足和成就感。

  當然張恆眼下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等福爾摩斯拉完小提琴,張恆問後者,「你有沒有什麼賺錢的法子。」

  「怎麼,你最近缺錢嗎?」福爾摩斯揚了揚眉毛,「對於還沒見面,就先寄了半季度房租做訂金的人來說,缺錢可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呢。」

  「錢是我說找到房子後一個長輩朋友幫忙付的,實際上我的身上沒剩多少現金了。」張恆面不改色道。

  副本開始後,張恆也檢查了自己的口袋,裡面大概只有五英鎊七先令,雖然房租已經提前付過了,而且一日三餐都可以在家裡吃,但是這筆錢顯然並不足以支撐他的日常開銷。

  福爾摩斯聳了聳肩,「我倒是很想僱你當我的助手,跟我一起破案,之前在紡織廠裡我們的配合就很好,但是我可能支付不起你的薪水,否則我也不用找人合租了。」

  「破案的事情我本身就很感興趣,所以你不用付我任何薪水,只是現在看來我要另找一份工作了,最好不用佔用我太多的時間。」張恆道。

  雖然副本的時間還有很長,但是想贏下福爾摩斯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張恆準備全身心的投入其中,他對錢財實際上也沒有太大需求,只要夠花就好,因為再多的錢也帶不出副本。

  其實真要說起來,張恆還是有不少辦法能在這個時代賺到錢的,但是絕大多數都耗時很長,而且最主要的是還要和福爾摩斯解釋收入的來源。

  「唔……我倒是真的知道一個能賺錢的法子。」福爾摩斯摸著下巴,「我做過一段時間,雖然當時並不是以賺錢為目的,但是它的確給我帶來了不少收入,而且完美符合你的要求,不會佔用你什麼時間,只要有空的時候抽出一晚就行,但是……」

  福爾摩斯說到這裡頓了頓,

  「這份錢並不好賺,你得讓我看到你確實有能力賺這份錢。」

  說完他從沙發上站了起來,「跟我來,不用戴帽子穿大衣,我們很快就會回來的。」

  兩人走出貝克街221B,來到了一塊兒沒什麼人的空地上,福爾摩斯停下了腳步,轉身面向張恆,二話不說提起拳頭打向了後者。

  張恆的反應也很快,側身避過了這一拳。

  「還不錯。」福爾摩斯讚道,「我看你的身材和樣子應該練習過格鬥,那就再好不過了,接下來我也不再留力了。」

  說著他開始頻繁的移動腳步,讓人看不清他下一步會從哪裡出手。

  張恆還是靜靜站在原地,沒有什麼動作。

  下一刻,福爾摩斯放棄了試探,突然再次出拳,張恆也不再閃躲,伸手擋下了這一拳,果然,無論力量還是速度,都比之前那一次強了不少。

  「好防守。」福爾摩斯被擋下這一拳後不驚反喜,看得出來他似乎也來了興致,被勾起好勝心,隨後整個人變得更加全神貫注。

  平心而論他的出拳力量並不算太出眾,但是勝在招式迅捷,乾淨利落,沒有什麼花架子,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倒是和張恆的風格很接近。

  不過福爾摩斯的拳法和他的小提琴一樣都屬於業餘頂尖的水平,對於偵探這一行來說是足夠用了,但是和張恆這種花了十多年時間生死戰打磨出來的還是有不少差距,即便張恆現在沒刀在手,實力有一定削減,靠著身法,也能躲開福爾摩斯的絕大多數攻擊。

  「我要開始還擊了。」一分鐘後張恆開口提醒道。

  福爾摩斯猶豫了下,其實測試到這裡他已經感覺到了張恆的實力在他之上,但是這也讓他愈發好奇對方的水平究竟達到了什麼程度,心想反正已經做到這一步,也不妨再繼續下去。

  於是五分鐘後福爾摩斯捂著眼睛和張恆一起回到了住處。

  「要我給你找點什麼藥膏塗一下嗎?」張恆問道。

  「不用,一點小傷,」福爾摩斯道,「我做拳手的時候每天受到的打擊比這個狠多了。」不過他說完這句話又意識到這事好像沒什麼值得自豪的。

  「總之,我可以給你介紹幾個地下拳擊場,但是你如果真打算靠這個賺錢的話最好稍微放放水,不要贏得太輕鬆,否則比賽失去懸念,莊家也不好做。」 本帖最後由 pass860428 於 2019-5-31 05:08 編輯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6-1 05:42
第238章 地毯

  晚上的時候維金斯回來報告,貝克街小隊盯了皮爾遜半天沒有什麼收穫,他照常在化工廠上班,並沒有什麼反常的舉動。

  福爾摩斯也不著急,只是讓那群小鬼繼續盯著,而他自己則開始著手為那篇職業對手型影響的論文收尾。

  結果第二天一大早維金斯就急匆匆的跑來叫門,哈德森太太正在廚房烤麵包被嚇了一大跳,張恆也被這聲音給吵醒了,從屋裡出來就見樓下的福爾摩斯在哈哈大笑,拿了七先令給維金斯道,「一人一個,你自己兩個,去找格雷格森警長,就說福爾摩斯喊他來貝克街221B。」隨後他抬頭看到從樓梯上走下來的張恆。

  「成了,這件案子終於可以收尾了,抓了皮爾遜,主犯也跑不掉了。」

  「嗯?」張恆揚了揚眉毛,「你的證據蒐集齊了。」

  「沒錯,」福爾摩斯道,搓了搓手,「我們先吃早飯吧,順便等格雷格森,到時候我一起說。」

  大概一個鐘頭後格雷格森警長才不情願的來到了貝克街221B,一進門就扯著嗓子道,「我說案子都已經結束了,您還找我幹什麼,我們警察的工作也是很忙的,昨天晚上我都沒能怎麼睡。」

  「是嗎,你在忙什麼,新的案子嗎?還是等著接受局長的表彰。」福爾摩斯笑道。

  格雷格森臉上一紅,嘟囔著,「我畢竟也是為這座城市做了貢獻,這兩天的報紙上都是這件案子,局長重視也很正常嘛。」

  「是是是,不過我看還是等把真正的兇手抓住再慶祝也不遲。」福爾摩斯道。

  「真正的兇手?」格雷格森愣了愣。

  「跟我走一趟吧,耽誤不了你多少時間。」福爾摩斯道,「對了,你帶手銬了嗎。」

  「帶了帶了。」格雷格森不耐煩道,「槍也帶了,這些東西我都不離身的。」

  「槍的話估計用不上,對方畢竟不是什麼窮凶極惡之徒,況且我們這邊還有高手。」福爾摩斯一邊說著一邊瞄了眼一旁的張恆,他很難忘記昨天發生的事情,眼睛到現在還有點微腫。

  「走吧,先生們。」

  三人沒有立刻趕到化工廠,而是先坐著馬車先來到了一家當舖,福爾摩斯對當舖的老闆道,「之前有人來典當了一張地毯,那張地毯在哪裡?」

  當舖老闆聞言臉上頓時露出了緊張之色,暗罵了一聲,「我就知道。」

  「嗯?」

  「不是說你們,幾位先生,我說的是之前來典當地毯的那小子,我當時就在懷疑他,不瞞您說,我做這行這麼久了這雙眼睛可是看過很多人的,像他那樣的穿著打扮,一看是個苦哈哈,怎麼可能有那麼好的地毯,而且還專門挑在清晨,剛開門的時候來交易,我當時就在心裡嘀咕,這東西別是他偷來的吧。」

  「嗬,那你還敢收?」格雷格森道。

  老闆聞言露出一個訕笑。

  「你給了他多少錢?」福爾摩斯問。

  「兩……兩英鎊。」老闆道,「我琢磨著那做工和材料,真要拿出去買的話少說也得二三十英鎊才能拿的下來。」

  「所以你這只要一轉手就能有十倍的收益嗎。」福爾摩斯道,「得了,你也別難受,這東西是證物,牽扯到一樁命案,我們用完後說不定倒是還能還給你,現在,先帶我們去看看吧。」

  「好……好嘞。」

  老闆帶三人來到放典當物的倉庫,福爾摩斯蹲下,都不需要用放大鏡就能看到地毯中間殘留的血跡。

  那裡顯然被人清洗擦拭過,

  但是沒能擦乾淨。

  「這個什麼也說明不了吧。」格雷格森道,不過能聽出語氣也已經有些動搖了,他的心裡這時也有點慌,彷彿是在安慰自己,又道,「而且老闆也說了這東西很可能是偷來的。」

  「這是約翰·瓊斯辦公室的地毯。」福爾摩斯道,「老實說我也沒想到會這麼順利,我還以為他會用更穩妥的辦法來處理這東西。」

  「這個名字聽起來怎麼有點耳熟,等等……這是約翰紡織廠的現任老闆?」格雷格森終於想起了這個名字是從哪裡來的,「之前去紡織廠的時候就是他接待的我們,他人看起來還不錯。」

  「紡織廠的女工們可不這麼想,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騷擾工廠裡的那些女工了。」福爾摩斯道,「雖然大家都不想談這件事,但是我還是想辦法打聽到就在前年他從父親那裡接手紡織廠後,這裡的女工經常有意外懷孕的事情發生,當然最後絕大多數人都沒有聲張,拿了筆遣散費後就離開了紡織廠。」

  「這的確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格雷格森的態度明顯有些軟化,頓了頓道,「好吧,我承認之前可能漏掉了一些東西,約翰先生看起來也有一些嫌疑,但我還是要說那個叫保羅的小子依舊是我這裡的頭號嫌疑犯,畢竟他床下帶血的衣服也是實實在在的。」

  「別著急,聽我說下去啊。」福爾摩斯笑了笑。

  「事發當晚輪到莫莉打掃衛生,她是最後走的人,恰好那時候約翰辦公室的燈也亮著,所以最後的時候只有他倆在工廠,這就給他留下了犯案的時間,第二天我和張去拜訪了紡織廠,門口的傢伙告訴我們約翰不在,這本身就很可疑,在發生了那樣的事情後他最近都應該在工廠想辦法安撫女工的情緒才對,我抽空溜進了約翰的辦公室裡,注意到他的地毯有換過的痕跡,新的地毯大小明顯不是很合適,估計是從家裡抱來應急的,他那張氣派的辦公桌一角也有隱約的血跡,滲進木紋裡,但是就像你說的,這依舊沒法解釋保羅床下莫莉的衣服。」

  格雷格森能坐到警長的位置上倒也不是完全的榆木疙瘩,聞言搖頭道,「別跟我說是約翰嫁禍給保羅,一來保羅在隔壁的化工廠工作,約翰都未必知道他,二來就算他知道有保羅這麼個人,也不可能知道後者住在哪兒,貧民區那路能把約翰給繞暈了,像他這樣身份的人如果出入那裡太過顯眼,也不可能沒人注意道。」

  「是的沒錯,所以我認定本案還有一個同謀。」福爾摩斯道。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6-1 05:48
第239章 坐下來歇會兒吧  

  福爾摩斯叫了輛四輪馬車,三人坐了上去,向化工廠趕去。

  「同謀?」格雷格森驚訝道,「你不是說這是激情犯罪嗎,罪犯明顯並沒有事前的謀劃,因為莫莉反抗的很激烈,這才一怒之下失手殺死了他,而且你剛才親口說的,當時紡織廠裡只剩下兩個人了。」

  「這是補全我的推理的最後一環,也是最重要的一環,我之後在隔壁的化工廠裡找到了答案,保羅是和人一起合租的房子,他的室友和他一樣也在化工廠裡工作,他們下班的時間比紡織廠晚半個小時,當時保羅先離開的化工廠,像往常一樣去找莫莉,但是在他們經常見面的地點並沒有等到莫莉,保羅這時候也有些不安,他在紡織廠門外轉了兩圈,看已經關門,於是又回到了化工廠。」

  「嗯?」

  「這時候恰好他的舍友皮爾遜還在,他就喊皮爾遜和他一起去找莫莉。」福爾摩斯道,「那麼接下來有意思的事情來了,保羅和皮爾遜兵分兩路去搜尋莫莉的下落,結果保羅一無所獲,但是他的舍友皮爾遜卻意外撞到了正將莫莉的屍體拖到河邊打算處理掉的約翰,通常的情況下,一般人在面對這種局面時會選擇報警,身手好的也可以試著先把約翰擒下,但是我們的皮爾遜先生選擇了另一條路。」

  「什麼路?」格雷格森忍不住問道。

  「皮爾遜和保羅一樣很小的時候就來倫敦闖蕩,這是他幹過的第四份工作了,先前他在街頭擦過皮鞋,在餐廳刷過盤子,還幫人照看過馬匹,晚上就睡在馬厩裡……他這樣的人想必很早就體會到了人生的艱難,知道像他這樣無依無靠的人想要往上爬就要抓住眼前的一切機會,所以那晚當他在河邊看到約翰的時候意識到自己一直在等的機會終於來了。」

  「皮爾遜說服了當時無比驚慌的約翰,說他可以幫忙處理這件事情,後者自然不會相信這麼一個無名小卒的話,不過當時的情況對約翰來說並不友好,他實際上並沒有太多的選擇空間,只能選擇相信皮爾遜,但是之後皮爾遜證明了自己並沒有辜負這份信任,」福爾摩斯說到這裡又望向格雷格森,「還記得之前你來找我,說在保羅的床下發現了莫莉的衣服嗎,當時我就覺得很奇怪,他既然已經把屍體扔進了河裡,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把衣服給扒下來放在床下。」

  格雷格森滿臉尷尬,「這……倒是個問題,我之前怎麼沒注意到。」

  「但是如果皮爾遜做的這件事情就可以解釋的通啦,他說服約翰從莫莉的屍體上把衣服給扒下來,然後帶回了家,放在保羅的床下,這樣就可以讓警方鎖定保羅,而不是約翰先生,還有辦公室的地毯,約翰也一併交給皮爾遜來處理,這個傢伙倒是的確抓住了眼前的機會,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的選擇成功了,我以為想要等他露出馬腳來沒有那麼容易,但是沒想到到頭來他卻犯下了一個如此低級的錯誤。

  「他竟然沒有在第一時間燒掉那張地毯,而是想要把它給典當掉。」福爾摩斯搖頭,「這樣看來,之前《迴聲報》上登載的那篇報導倒也不算全是壞事,至少麻痺了他的神經,考慮到他之前的生活環境,這麼精打細算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倒是省了我們不少麻煩,拿到約翰辦公室的毯子,之後只要再抓到皮爾遜,那人證和物證就都齊全了,這個案子也就算結束了。」

  三人隨後在化工廠門前下了車。

  這一次不需要福爾摩斯再掏錢打點,

  格雷格森直接亮出了警察的身份,很快就找到了還在工作的皮爾遜,不過抓捕他的時候卻是遇到了點麻煩。

  可能之前化工廠鬧罷工的時候來過警察抓人,讓裡面的工人對警察充滿了敵意。

  皮爾遜認出了格雷格森,也意識到了大事不妙,於是乾脆鼓動周圍的工人將格雷格森和福爾摩斯給圍了起來。

  眼見皮爾遜消失在人群後格雷格森不由大急,拔出左輪手槍,就要對天鳴槍,不過被一旁的福爾摩斯給阻止了,格雷格森氣的直跺腳,「你攔我幹什麼,人都要跑了。」

  「放心,他跑不了的。」福爾摩斯悠悠道,卻是一點也不著急的樣子。

  皮爾遜趁亂竄出了化工廠,只覺得胸口一陣氣悶,保羅算是他的朋友,之前沒錢的時候兩人也曾互相接濟過,但正因為如此皮爾遜才更不想再過這樣的日子,然而不管他再怎麼努力,生活總是毫不吝嗇的向他展示著殘酷的一面,一次又一次的將他擊倒。

  直到前一晚,當他遇到約翰,皮爾遜終於下定決心,不再這樣過下去了,要在這座大都市裡混出個名堂來,為此他不惜出賣了保羅,搭上約翰這條線,想著以後再不濟也能混個紡織廠的主管當一當,不用再在化工廠裡做短命鬼。

  而且有這個把柄在手裡他說不定還能得到更多的東西,然而皮爾遜的美夢只做了兩天就破碎了,他現在雖然從工廠裡逃了出來,但是腦子很亂,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該去哪裡好。

  就在這時候他看到前方不遠處的一個東方人。

  後者站在一棵樹下,就這麼靜靜的看著他,開口道,「皮爾遜?」

  「滾!」皮爾遜心情正糟糕,這會兒不想搭理任何人。

  「看來是正主沒錯了。」那個東方人點頭,「既然如此,就坐下來歇會兒吧。」

  「我現在正煩著呢,你再不讓開就別怪我不客氣了。」皮爾遜把拳頭捏的嘎巴嘎巴響。

  「可以的,這麼一來倒是把事情變得簡單了。」那個東方人見狀笑了笑。

  五分鐘後福爾摩斯和格雷格森終於從化工廠裡擠了出來,格雷格森的衣服被扯皺了,帽子也不知被擠掉到哪裡去了,一路罵罵咧咧,而他們很快就看到了樹下的張恆,還有他腳邊像蝦米一樣捂著小腹的皮爾遜。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6-2 20:59
第240章 拳賽

  貓頭鷹酒館後的小巷裡每晚都很熱鬧。

  附近的工人,閒漢們收工後就喜歡跑來這裡,這個年代沒有抖音微博可刷,也做不了鍵盤俠,娛樂活動有限,尤其對於這些社會底層的階級,沒法像那些紳士小姐們一樣打打高爾夫,或是去參加舞會,劇院的那些高雅玩意兒他們也看不太懂。

  相比之下,還是拳擊這種純爺們的運動更受到他們的青睞。

  肌肉和肌肉的碰撞,鮮血和汗液齊飛,這才是屬於男人的浪漫,倘若再壓點小錢,那就更刺激了。

  實際上不只是這些工人,即便是那些有錢人也很喜歡這項運動,人群中也有一些提著手杖,帶著帽子衣冠楚楚的傢伙,揮舞著手中的英鎊。

  圍觀的人群圍成了一個圈,自動把中間的位置空出來,留給今晚的兩位主角。

  其中一個是在造船廠工作的壯漢,兩條手臂上肌肉凸起,胸前的體毛像是穿了件毛衣,——鐵錨奎恩,這名字來源於他右臂上的刺青,他是地下拳場裡的常客了,最近三個月取得了13勝6負的好成績,而且其中有好幾場都是惜敗。

  而他今晚的對手卻是個很面生的傢伙,東方人在倫敦可不多見,尤其能說一口流利英語的東方人,其人自稱是名旅行家,出身優渥,大概相當於英國的鄉紳,而看他的雙手也不像是什麼幹過重活的傢伙,再加上他那副算得上是健康,但遠稱不上壯碩的身體,看好他的人沒有多少。

  「這是什麼鬼,老闆已經找不來像樣的拳手了嗎?」

  「我打賭他在鐵錨的手上撐不了十個回合,這個可憐的傢伙就會被抬進醫院去。」

  「十個回合?我看五個回合都用不了,這傢伙識相的話一開始就應該跪地求饒的。」

  「那樣的話我記得拳手是拿不到錢的吧……」

  「比起賺錢這種事情,還是先想辦法保住自己的小命比較現實。」

  人群在議論紛紛,而雙方之間的賠率對比也很現實。

  一邊張恆的賠率已經躥升到了一賠七,而另一邊鐵錨只有一賠一點零九,換句話說,壓一英鎊在鐵錨身上,只能賺不到兩先令,而即便如此,絕大多數人還是壓在了鐵錨身上,畢竟白送的錢不要白不要。

  只可惜像這種小規模的街頭拳賽莊家的實力也有限,每人的賭資五英鎊封頂,也避免了有人買通拳手暗中操縱比賽的事情發生,否則的話以量取勝也不失為一種賺錢的好方法。

  不過對於絕大多數工人來說,五英鎊已經是筆不小的數目了,難得遇到這種沒什麼風險的賺錢機會,拳賽還沒開始前到處都是在借錢的人。

  而隨後發生的事情似乎也證明了眾人的眼光。

  鐵錨還是那個鐵錨,儘管有著腳步笨拙,出拳速度不夠快的缺點,但是每一拳都勢大力足,頗有點一力降十會的感覺,在他的狂暴攻勢下,對面那個可憐的東方人只有不斷躲閃的份兒,即便如此身上依舊挨了幾拳,就像是只破麻袋一樣。

  而到目前為止,他連出手的機會都沒有,被壓制的很徹底。

  「幹掉他!!!鐵錨,把他撕碎!男人的運動裡不需要這種娘娘腔!」

  「讓他見識見識什麼是英格蘭的爺們兒!」

  人群的歡呼也像是給鐵錨的身體注入了新的力量,就連原本笨拙的動作也變得輕快了起來,張恆又挨了兩拳,看起來情況不是很好。

  圍觀的眾人頓時又爆出了一陣歡呼聲,看的一旁的福爾摩斯直想笑,到目前為止張恆全程在挨打,

  不管怎麼看都不像能贏的樣子,但是只有懂行的人才能看的出來,張恆捱的幾拳其實並沒怎麼受傷。

  鐵錨的速度的確很慢,張恆在他的拳頭落下前就已經架好了手臂,護在要害前,所以場面上他的確落在下風,但也僅就是場面上落後而已。

  張恆的氣息從頭到尾都沒怎麼發生過變化,腳步也絲毫不亂,反觀佔據上風的鐵錨已經開始喘起粗氣來了,——後勁兒不足,這也是所有力量型拳手的通病。

  尤其之前他在觀眾的起哄聲中又搶攻了一波,代價是腎上腺素的峰值過去後速度變得更慢了。

  差不多也該是反擊的時候了。

  福爾摩斯心想著,之後就見張恆果然也動了起來,這一次面對鐵錨的拳頭,張恆沒有再選擇招架,反而邁上前了半步,頭輕輕一偏就避過了這一拳,而這時鐵錨的眼中也閃過了一抹慌亂,作為拳手他當然知道眼下自己的處境有多不妙,他這一拳可是攢這勁兒打出去的,想半途收回來是不可能的了。

  而與此同時他的​​胸前也大開,在這時被人近身可不是什麼好兆頭。

  但是他很快他的心神又定了下來,被近身又怎麼樣,從之前兩人的交手來看對方的力量很有限,鐵錨抱著「先挨一拳但是說不定可以藉著這個機會抓住對方,然後趁機結束這場早就該贏下的比賽」的念頭,又重新恢復了自信。

  「低估對手可不是什麼好習慣。」福爾摩斯摸著下巴嘖嘖道。

  隨後就見張恆的一拳已經擊中了鐵錨的臉頰。

  這一拳比想像中要疼的多,鐵錨的一顆牙齒直接被打了下來,還帶著血珠,飛向了半空中,不過後者終究還是憑藉著強壯的體魄抗住了這一擊,並沒有跌倒,所以劇情應該也和之前沒有太大的分歧。

  接下來就該輪到他還擊了。

  鐵錨心想著另一隻手也已經握拳,只要這一拳擊中張恆的腦袋,他有信心直接把這個東方人幹翻在地上。

  但是他的手還沒來得及揮出去,右側的臉頰就又挨上了一拳。

  這麼快?!鐵錨被這一拳直接給打蒙了,腳下一個踉蹌,好不容易才攢起來的力量也一洩千里。

  然而這並不是結束,緊接著張恆又用手掌重擊了他的雙耳,半規管中掌握身體平衡的耳石受到刺激,鐵錨立刻像喝醉了酒一樣東倒西歪了起來。

  現在的他別說還擊了,就連走路都搖搖晃晃,腦袋裡更是一團漿糊。

  張恆自然也不會放過這種機會,最後用一記上勾拳結束了這場漫長卻沒什麼危險的戰鬥。

  鐵錨龐大的身軀應聲倒地。

  這一刻,所有的歡呼與叫喊聲全都消失不見,周圍的觀眾像是被人突然掐住了脖子,胡同裡陷入了一片奇異的寂靜中,那些大張的嘴巴,揮舞的手帕,全部被定格在半空中,人們睜著眼睛,似乎還有些無法接受眼前這突如起來的反轉。

  不明白為什麼明明一直佔據著上風的鐵錨,最後會被人這個乾淨利落的給擊倒。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6-3 01:39
第241章 鹹魚期

  「精彩的比賽,你做到了我說的所有要點,贏下了比賽,同時愚弄了在場的所有觀眾,喏,這是你贏下的錢。」福爾摩斯將下注贏得的三十英鎊都給了張恆。

  身為拳手是不能自己下注,參與菠菜的,只能由另一邊的福爾摩斯代勞,另外再加上做拳手賺到的兩英鎊,他這一趟一共收穫了三十二英鎊的收入。

  「你沒有什麼名氣,沒人知道你的厲害,這也不是什麼知名的比賽,所以出場費只有這麼多,之後會好起來的,不過看起來你似乎也沒什麼興趣出名,哈哈哈。」

  「就像我之前所說,賺錢對我來說是次要的事情。」張恆用毛巾擦了把臉上的汗水。

  「那太可惜了,你要這麼一路打下去搞不好會成為很出名的拳手,你有實力,頭腦冷靜,而且又來自神秘的東方古國,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噱頭。」福爾摩斯道, 「不過我很高興你願意和我一起辦案,我的確也需要一個搭檔。」

  …………

  距離泰晤士河上的無名女屍案已經過去了兩週,張恆抓住了想要逃跑的皮爾遜,格雷格森當場審問皮爾遜證實了福爾摩斯的推理,他隨即釋放了保羅,不過壞消息是等他帶人趕到約翰家裡的時候卻得知後者去度假了,昨天晚上剛走。

  這明顯就是負罪潛逃的徵兆。

  格雷格森氣的直拍大腿,他最擔心的就是約翰直接跑到哪個殖民地窩在那裡不回來,那真是天高皇帝遠,警方也很難抓到人,不過福爾摩斯隨後給了他建議,約翰和皮爾遜不同,他是在倫敦有頭有臉的人,還有工廠和房產。

  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會放下這些東西,跑到殖民地去的,那裡的生活可遠沒有大都市裡豐富多彩,他這次潛逃更像是試探性質的。

  因此福爾摩斯給格雷格森的提議也很簡單。

  ——「抓回」保羅,之後再次去約翰家登門拜訪,說明之前找警方是為了請他出席法院對保羅的審判。

  格雷格森思考後照做了,結果過了沒多久這齣苦肉記就收到了成效。

  約翰原來壓根兒就沒離開過倫敦,他就躲在郊區一處隱秘的莊園裡,時刻觀察著外面的動靜,而他宅子裡的老管家則負責給他通風報信。

  眼見「兇手」已經被抓到,不只是《迴聲報》,《泰晤士報》和《晚旗報》等其他報紙也都是在交口稱讚格以格雷格森警長為首的倫敦警方工作高效,智勇雙全,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社會熱心人士和活動家在呼籲提高女工的人身安全。

  這件事情看起來已經蓋棺定論了,於是一周後約翰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住宅裡。

  他也在擔心這個節骨眼上自己離開的太久被警方給懷疑,那就得不償失了。

  結果他前腳剛踏進門沒多久,後腳就被警方給包圍了。

  格雷格森警長終於可以長出一口氣,得意洋洋的把約翰給拷了起來,而第二天《迴聲報》上又出了一篇新的新聞,講述機智的格雷格森警長如何利用媒體來擾亂罪犯的判斷,降低後者心中的警惕,最終將真正的罪犯給一網打盡。

  而倫敦的市民們則體會了一把看偵探的感覺,沒想到一個案子背後還隱藏著這麼多曲折,警方和犯人之間鬥智鬥勇,最終正義戰勝邪惡,冤屈得以伸張,這樣的故事沒有人不愛看。

  福爾摩斯也在關注著案情的進展,不過嚴格來說他實際上只是在關注自己之前推理出的那些外貌特徵能否對的上,對於其他的事情並不放在心上,

  約翰被捕後福爾摩斯還特意去看了一眼,之後心滿意足的回到了貝克街221B。

  張恆感到有些好笑。

  福爾摩斯對於推理的執著的確已經到了普通人難以理解的地步,他沉迷其中,就像是一個孩童沉迷在玩具的海洋裡,完全無法自拔。

  「案子本身其實並不複雜,甚至可以說很簡單,如果辦案的人是我,在看到約翰的時候就會意識到他是罪犯,就算因為證據不足沒法在第一時間把他抓起來,也會派人盯著他,不讓他到處亂跑,好在這事兒最後也算圓滿結束了。」福爾摩斯道。

  而張恆花了兩週的時間也終於把福爾摩斯給他的那些案件給看完了,的確開拓了不少思路,其中不乏一些犯案手法很精彩的,兇手非常狡猾的案子。

  然而福爾摩斯跟他說,「別急,這才剛剛開始呢,接下來你還需要歸納分析這些案件中的相同點和不同點,並且把它們都記在腦子裡,今後再遇到相似的案件可以在第一時間反應出來,至於分辨土壤,煙草之類的知識,我也會教給你的,但是不是現在……至少也得等你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學習,否則的話貪多嚼不爛。」

  張恆點頭表示理解。

  一場拳賽為他賺了不少錢,最近兩個月都不用再為錢擔心,當然以後隨著他的勝率增加,想在從菠菜裡賺錢就沒有這麼容易了,但是之後出場費會增加,基本上一個月打兩三場就足以應付開銷了。

  福爾摩斯在辦完泰晤士河的女屍案後又接了兩個案件諮詢,一個來自同行的偵探,一個是當事人的委託,聽完案情詳細描述後福爾摩斯基本也就完成了推理演繹,找到了突破口,甚至都不用去現場轉一圈。

  這兩個案子也幫他賺到了一些錢,再然後他就進入到了一段空閒期。

  最近一周都沒有工作可接,福爾摩斯終於有時間完成了那篇職業對手型影響的論文,隨後開始把自己的小提琴拉得鬼哭狼嚎,最終在百無聊賴中化身為了一條鹹魚。

  張恆早上難得吃早飯的時候福爾摩斯還沒起床,實際上整整一個上午,那個房間中都沒有人出來。

  張恆敲了敲門,之後走進房間裡。

  看到福爾摩斯正靠在他的那張絨面安樂椅中,腦袋後仰,手臂上有兩三個針孔,一旁的桌子上則放著一隻注射器。

  「你知道這東西會要了你的命嗎?」張恆問道。

  「別那麼緊張,只有百分之七的溶液而已,我清楚這玩意兒對身體有害,但是我這個人好動不好靜,儘管給我最麻煩的難題,最棘手的案子,我都會樂在其中,我最討厭的就是平平無奇的生活,與之相比那些副作用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了。」

  福爾摩斯沒有睜開眼,一副嗤之以鼻的樣子,「這個世界上所有人都在追求穩定安逸,娶妻生子,安心工作,但是我不知道那樣的日子有什麼可期盼的,別誤會,我倒不是盼著一天到晚天下大亂,但是如果整個倫敦都沒什麼罪犯的話那我也可以考慮搬家了,不然我遲早得死在這張椅子上。」
pass860428 發表於 2019-6-3 18:48
第242章 東區

  張恆和福爾摩斯這段時間雖然相處的頗為愉快,但是兩人畢竟也才認識幾個星期而已,談不上什麼友誼深厚,張恆勸過一句見後者不以為然也就沒有再說什麼,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已經有足夠的資格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福爾摩斯在張恆離開屋子前發出一聲滿足的嘆息,又建議道,「你難得來到倫敦,有空多出去轉轉吧,不止要用眼睛去看,還要仔細觀察這座城市,記錄那些細節,對你今後的破案也會有幫助的。」

  張恆嗯了一聲,「我叫哈德森太太把午飯給你送上來。」

  「不勝感激。」

  …………

  其實即便沒有福爾摩斯提醒,遊覽倫敦城也一直在張恆的計劃中,福爾摩斯無疑對這座城市非常的了解,他既可以遊走於上流社會的舞會宴席(儘管他對於其中的繁文縟節虛情假意頗為嗤之以鼻),也可以和那些車夫工人一起喝著黑啤酒談笑風生。

  張恆想要在這場競爭中獲勝,完成主線任務,就需要盡可能的縮小雙方之間的差距。

  因此下午的時候他也走出了房子,張恆沒有叫馬車,而是就這樣直接走上了街頭。

  他先去了熱鬧的女王集市,在這裡只要支付一先令就能看到皇家克拉倫斯花瓶,這件為喬治四世定做的玻璃、搪瓷和金製品據說花了15名熟練工三年時間才生產出來,除此之外市集上還有著來自全世界各地的小玩意兒,印度的棉衣,中國的茶葉……隨後張恆又乘船遊覽了泰晤士河,河岸兩邊都是工廠和房屋,密密麻麻的煙囪不斷排放著黑煙,岸邊則停滿了無數船只,越來越密集,只在中間留下一條狹窄的通道,赤著上身的船工在船尾抽著煙,被狄更斯稱為「滑動的罪惡」的霧氣籠罩了整座城市。

  馬車在道路飛馳而過,賣花女們提著花籃在人群中輕盈的穿梭,刷鞋童則蹲在地上辛勤的揮舞著鞋刷,期待能掙到更多小費。

  查林十字以西是倫敦主要的商業和娛樂中心,也是英格蘭最大的商務中心,著名的西區劇院群也位於這裡,相反,主教門街道以東泰晤士河以北的東區就是另外一幅景象了。

  在中世紀的時候這裡還是鄉村,地廣人稀,但是隨著倫敦城的快速擴張,人口變得稠密了起來,這裡的房子普遍又老又破,而且低矮密集,中間的道路也狹小彎曲,最初是水手、造船工人和一大部分猶太人的居住地,現在則是所有低收入群體的聚集地。

  這裡的人口非常的稠密,半平方英裡的街道中聚集了三萬人,基本上每個屋子裡都居住了一大家人,採光條件糟糕,又缺乏通風措施,共用廁所更是骯髒無比,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惡臭,帶來的結果就是疫病頻發。

  斑疹和傷寒是最常見的流行病,19世紀初的第一次霍亂造成了大約六千人死亡,而之後爆發的幾次霍亂又殺死了上萬人,其中絕大多數都是東區的窮人。

  同時東區也是整個倫敦最危險犯罪率最高的地方。

  這裡生活著200萬人口,卻沒有任何重要的公共設施,沒有市政當局,沒有劇院畫廊,沒有士兵……——什麼也沒有,就像是一個被遺忘的角落,這裡沒有歷史也沒有未來。

  西區的上等人不會來這裡,除非萬不得已,需要和蘇格蘭場的警察聯繫,有好幾個人陪同前往,才能保證安全。

  張恆也是換好粗布衣服後才來到這裡的,然而過了沒多久還是被人給盯上了。

  主要是他東方人的面孔比較扎眼,

  而且他作為21世紀的現代人,皮膚即便沒怎麼保養也比這個年代很多貴族都要好,就算換了衣服也還是和生活在東區的窮人看起來不一樣。

  兩個小鬼,一路用樹枝打鬧著經過了他的身邊,其中一個腳下一滑倒在了他的身上。

  「對不起先生,」那個小鬼眼珠滴溜溜的轉了一圈,起身就要繼續追向他的同伴,但是剛邁出一步,就被人抓著衣領給提了起來。

  「你要幹嘛,別對我動手動腳!我可警告你,你知道我哥哥是誰嗎?!這片街區沒有人敢惹他!」小鬼叫囂著。

  「是嗎?」張恆道,手上卻沒停,直接將小鬼倒了個個,張恆抓住後者的一條小腿,用力抖了抖,結果從那個小鬼的身上掉出了三個錢包,還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兒。

  「你今天的收成倒是不錯啊。」張恆把小鬼扔在一邊,隨後撿起了自己的錢包。

  「你給我等著,今天別想離開這裡!」小鬼感覺受到了侮辱,漲著臉,也沒去撿剩下的戰利品,一溜煙的跑遠了。

  張恆當然也沒興趣應付什麼小鬼的約架,拍了拍錢包上的灰塵,繼續向前走去。

  實際上張恆對於東區的惡名也早有耳聞,不過海盜窩裡他都待過了,之前並不覺得這世界上還有什麼地方比那裡更混亂,直到他親身來到東區的白教堂區,也不得不承認這裡比拿騷的情況還要糟糕。

  在拿騷雖然底層的海盜們也很貧窮,但是至少他們還擁有自由,以及對未來的希望,島上的酒館裡到處都能聽到人們在談論著那些古老而又神秘的寶藏,談論富得流油的商船,海中的怪物,美麗的人魚,即便他們連條小船都還沒找到,也沒有海盜團願意接納他們,但是每個人的臉上依舊洋溢著一種迷之自信。

  彷彿一個個都是未來的黑鬍子,這也是張恆喜歡拿騷的一點,那些混亂和無序之下隱藏著一股蓬勃的生命力,而這恰恰是東區所缺少的東西。

  比貧窮更可怕的是麻木與絕望。

  這或許也是為什麼類似皮爾遜那樣的人會想要不顧一切離開這裡的原因,張恆一路所見,都是飢餓的兒童,痛苦的父女,醉酒的惡漢,人們只有在發生兇殺案或者疫病的時候才會想起這裡。

  張恆又走了一段路,突然聽到前方傳來的爭吵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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