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幻想] 夏逆 作者:楚白 (連載中)

 
mk2258 2019-7-17 20:35:32 發表於 玄幻奇幻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0 30965
mk2258 發表於 2019-8-10 07:09
第二十五章、並不精彩的高手過招

    狂風暴雨,席捲了整個森林。

    在一片暴雨之中,葛力安神情肅然,將發光的拐杖指向天空。

    雲層裡面傳來了隆隆的雷聲,一道道電光猶如龍蛇遊走,時不時照亮雨夜,卻又瞬間消失。明亮和黑暗頻繁交替,令人目眩。

    在這暴雨之中,沙洛佛克靜靜地站著,一動不動。

    “你的法術很有趣。”他說,“但想要打敗我,這種程度的法術可不夠。”

    他說得很自信,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彷彿那呼嘯的狂風、傾瀉的暴雨、震怒的雷霆,都只是午後的和風吹過,暖洋洋讓人想要睡個懶覺一般。

    葛力安沒有跟他鬥嘴,默默念誦著咒語。

    金色的電光從天空落下,劈向沙洛佛克,但就在閃電落下的同時,這光頭佬突然足下發力,由靜轉動,頃刻間雨幕裡面轟起一片白茫茫,便已經不在原地。

    於是閃電落了個空,只轟在地面上,高溫蒸發了雨水,白霧升騰。

    但沙洛佛克已經到了葛力安的面前。

    在他的身後,空中瀰漫著一道白痕,那是被他身體撞碎的雨滴。

    在他的身邊,轟鳴聲正在響起,那是他的劍撕裂了空氣。

    一隻巨大的透明的手掌憑空出現,攔在他的面前,卻被他只一揮劍,就斬成了無數細碎的光點。

    幾團由水聚合而成的人形想要拖住他的雙腳,卻被他只是一跺腳,就震得支離破碎,直接變回了一潭積水。

    空氣中浮現出幾個透明的身影,撲到了他的身上,卻被他身上騰起來的一圈赤紅色的微光衝激,潰散於無形。

    葛力安花費了好一段時間,佈置的幾重法術,只不過抵擋了他不到兩秒鐘的時間而已。

    那道閃電,能夠輕易殺死幾個潘龍這樣的高手,甚至就連沙洛佛克也不敢硬接。但沙洛佛克看著葛力安的眼睛,就知道了他攻擊的位置和時間。再強的攻擊,打不中也是枉然。

    那隻手掌相當於一個不懼生死的大力士,能夠輕鬆捏死地精之類怪物,就算是食人魔都會被它困住好一段時間,但沙洛佛克只用一劍,就摧毀了它。

    那幾個水元素和風元素,都不是尋常炮灰,而是從元素位面召喚來的魔怪。它們合起來足以擊潰一支巡邏小隊的軍人,卻只是被沙洛佛克跺跺腳,撞了撞,就全都潰敗。

    而做完了這所有的一切,沙洛佛克甚至連大氣都沒喘一下,臉色沒有絲毫動容。

    他臉上之前偽裝出來的假笑已經全都消失不見,此刻的他神色嚴峻而冰冷,就像是戴著鋼鐵的面具一般。森然的殺氣從他的身上不斷溢出,簡直就像水庫開閘一般奔騰不息,只是短短的幾秒鐘,林間空地上的氣溫就下降了一大截。

    躺在不遠處的潘龍甚至看到,沙洛佛克腳下的積水正在飛快地結冰,一層薄薄的冰層正在以他為中心,朝著周圍蔓延。

    (靠!這也強過頭了啊!)

    他心中怒吼,覺得自己這次絕對是被那幾篇同人小說給坑了!

    如果遊戲裡面的光頭老沙真的有這麼強,那他還混什麼社會團體?還給人當什麼手下?這樣的武力,就算惹不起諸如12345那樣的大佬,也足以在這個世界絕大多數地方橫著走了吧!

    但沒辦法,他當初看那些同人的時候,就覺得它們說得很有道理。

    老沙是何等人物?堂堂故事大反派,遊戲的最終BOSS,而且,他還是個光頭!(重點)

    當年有個著名的梗,叫做“我禿了,也變強了”。講的是一個戰鬥力大到難以估量,幾乎打什麼對手都只用一拳頭就能搞定的光頭佬的故事。

    那個故事很有名,以至於大家後來一看到光頭,立刻就會聯想到“這傢伙會不會很強啊”。

    光頭會不會很強?潘龍不是很確定。但當初他看同人的時候,看到“沙洛佛克是個光頭,所以他這麼強也是很合理的”,當時是十分贊同的。

    而現在,他就要面對自己當時拍案叫絕帶來的後果。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他一定要拍鍵盤而起,大喊著“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崙蘇”,跟那些支持這個說法的人吵上三百個回合!

    (悔不當初啊!)

    就在潘龍懊惱萬分的時候,葛力安和沙洛佛克已經電光火石地交手了好幾輪。

    總的來說就是:葛力安不斷閃現,沙洛佛克緊追不捨。

    從場面上看,一點也談不上激烈或者精彩。

    在這個過程中,光頭老沙不斷消滅一個又一個“葛力安”,但他消滅的全都是幻影,沒有哪怕一個是真實的。

    潘龍甚至懷疑,那個正在被追殺的“葛力安”,其實也是假的。真正的葛力安,早在開戰的第一時間就已經躲藏了起來。

    一個老練的魔法師,絕對不會讓自己去和強大的戰士剛正面,這麼做的魔法師都死了。

    潘龍左右看了看,發現查內姆和愛蒙自從躲進道路兩旁的樹林之後,就沒有再出來。或許他們已經得到了葛力安的傳訊,甚至可能已經逃走了。

    也許……葛力安只是在竭盡所能地拖延時間吧?

    他突然想起來一件事:按照那些同人的說法,12345大佬之前收到了葛力安的求援,正在趕來。而在遊戲裡面,主角的確是在葛力安死後沒多久,就遇到了這位“不可攻擊”的大佬。

    (或許我們能夠堅持到大佬趕來?)

    想到這裡,潘龍精神一振,信心大增。

    那位大佬據說是這個世界的天命主角,已經不是牛逼二字可以形容——人家連這個世界的女主角,偉大的魔法女神都泡到了,就是這麼猛!

    而這世界的另外一位天命主角,黑皮雙刀崔三哥,則同樣魅力十足,連反派女一號,某蜘蛛女神,都對他青睞有加——那女神可是最痛恨叛徒的,但他背叛了女神,竟然不僅沒有被打死,反而一路建功立業,據說後來連某個類似於地獄之王撒旦這級別的邪魔大佬都被他給剁了。

    一瞬間,潘龍覺得,自己可能領悟到了這個世界的重要法則。

    想要混得好,首先要魅力高。你能泡的女人/男人/不確定性別生物/不確定是不是生物/可以確定不是生物……的傢伙越多,你在這世界就越能混得順風順水。

    然後他看了看自己的角色面板。

    【魅力:14】

    14的魅力並不低,已經屬於人群之中公認的有影響力,能夠比較容易讓別人信服的人物。如果稍稍帶點吹捧的話,稱之為“富有個人魅力”,勉強也是可以的——臉皮厚一點就好。

    但這個程度的魅力,距離能夠泡遍天下,成為天命主角,顯然還有比從東土大唐到靈山大雷音寺更遠的距離。

    反正現在也沒能力過去幫忙,所以潘龍乾脆思考,自己該怎麼提升魅力。

    某些裝備可以臨時提升魅力,某些魔法道具可以永久提升魅力,貌似還有一些法術能夠永久提升魅力。

    ……但無論哪一種,似乎都離他很遙遠的樣子。

    (唉!要是這一系列的後期作品就好了!那些作品裡面,升幾級就能增加一點屬性。而且加屬性的裝備也很多……)

    (不對,後期作品的屬性沒這個版本值錢啊!那些版本里面,別說屬性14,屬性24也談不上有多逆天……12345大佬貌似有兩個20+的屬性呢。)

    想到這裡,他的思緒又有些混亂,然後隨即一驚。

    (不對!為什麼我的思維會混亂成這樣?這不正常啊!)

    然後,他才注意到,周圍有一些影影綽綽的身影,正在時隱時現。

    這些身影看起來稍稍有一點人類的輪廓,但完全談不上四肢乃至於五官,它們一動不動地站著,卻時不時在隱沒之後再次出現的時候改變方位。

    一種陰冷的氣息從那些身影上散發出來,讓他感覺到了刺骨的寒冷。

    (該死!是鬼魅之類的邪靈!)

    潘龍大驚,想不到沙洛佛克竟然還有這樣的能力——難道,是惡神之血帶來的特殊力量?

    他眼看著那些身影越來越近,急忙硬撐著站了起來。

    休息了這一小會兒,他的傷勢略有恢復——體質20給他帶來了超自然的自愈能力,雖然不快,但估算一下,比“劍與悲歌”系統的恢復速度要快得多,大致上,一分鐘就能恢復一點。

    而當他將自己切換到“查內幕大俠傳”這個系統面板的時候,總生命值也不過30點而已,半個小時就能完全恢復。

    可惜,他總共才休息了三四分鐘,剛剛從10/30的重傷,恢復到了13/30的中等傷。

    這種程度的傷勢當然不適合戰鬥,甚至連行動都不利索,可他現在必須行動起來了。

    如果被這些邪靈四面圍攻,那葛力安能夠騰挪閃避的空間就會變得很小,爭取時間的計劃也就失敗了。

    葛力安一旦敗亡,下一個死的肯定就是潘龍自己。

    雖然說他並不會真的死在這裡,可能夠不死的話,他還是想要活下去的。

    深深的吸了口氣,他做好了準備。

    “葛力安,等一下記得幫我治療。”他大聲說。

    然後,他的雙眼漸漸變得通紅,暴虐的氣息從他的身上升騰起來,鮮紅的紋路浮現在他的臉上,給他的相貌平添了幾分猙獰。

    他仰面朝天,發出狂野的吼聲,原始的野性力量在他的胸中激盪,充斥於他的全身。

    現在,他感覺不到右臂的傷勢,也感覺不到陰冷或者危險,只有無窮無盡的戰意洶湧澎湃,彷彿要燃燒一般。

    本能地扔掉武器,他直接沖向了那些邪靈,手指彎曲如虎爪一般,狠狠地抓了上去。
mk2258 發表於 2019-8-10 07:09
第二十六章、逃走無門

    潘龍左手抓出,正中距離他最近的一個邪靈。

    本該無視單純物理攻擊的靈體被他的手指一抓,頓時猶如水波一般泛起漣漪,更出現了幾道清晰的裂紋。他的手一劃而過,但這些裂紋卻並沒有隨之消失,而是一直保存著,並且在裂紋的周圍,出現了許多新的細小的裂紋,就像是一塊被敲破了的車窗玻璃,朝著四面裂開。

    那個邪靈的身體猛地一顫,發出了令人心悸的尖叫。

    沙洛佛克都忍不住轉頭看向這邊,隨即眼睛一亮,嘖嘖稱奇。

    “竟然是個野蠻人!”他說,“你還真有想法,竟然找個野蠻人來當幫手。他們發起狂來的時候可是誰都不認的,見誰打誰,不死不休。”

    葛力安沒有回答,他現在也沒餘力跟人聊天。

    沙洛佛克並不介意說單口相聲,相反他很樂意通過這種方式展現他的從容不迫:“你這麼一直拖延著,是為什麼?希望等到陰影谷的大賢者趕來?不要幻想了,他不可能來得那麼快。”

    “想要知道為什麼?當然是有人不希望他來攪局。這個世界很大,比我們所知道的最大都要大,總有人想要做這樣和那樣的事情,也總有人想要阻止別人做事,沒有誰能夠真正隨心所欲。”說這話的沙洛佛克看起來像是一個哲人或者吟遊詩人,但他迅猛的攻擊卻並沒有停下,“在這樣一個世界裡面,我們別無選擇,只能不斷前進,不斷向上。每向上一步,你能做的事情就多一些,能阻止你的人就少一些,直到……”

    他沒有將“直到”後面的話說完,而是用一個神秘的笑作為結尾。

    就在他說話的這段時間裡面,尖叫聲又連續幾次響起。那些邪靈們被潘龍一個一個地殺死,根本毫無反抗之力。

    空手格鬥四星加上專精,賦予了他的雙手以類似魔法武器的力量,能夠傷害到原本不懼刀劍的靈體,而且效果還很不錯。

    但沙洛佛克一點也不在乎這些邪靈們被消滅,對他來說,這些邪靈不過是唾手可得的消耗品,隨便找個貧民區或者監牢,總是有足夠的滿懷怨氣而死去的人,等著被轉化成邪靈。

    如果他想要的話,花個十天八天,就能編組出一支邪靈軍隊來。

    只是那樣太過引人注目,會引來一些他對付不了的強者,而邪靈這種東西,又給不了他足以冒這種風險的好處而已。

    他帶這些邪靈來,並非指望它們能夠幫助自己戰鬥,而是用來搜索和圍捕的。

    果然,還沒等潘龍將周圍那些邪靈殺光,愛蒙的尖叫聲就從樹林裡面出來。

    “天啊!這都是什麼東西!滾開!離我遠點!”

    緊接著,她和查內姆很狼狽地逃了回來,在二人身後,影影綽綽有十幾個透明的身影正在追逐。

    沙洛佛克發出了愉快的大笑:“葛力安,你看到了嗎?他們跑不了!”

    一直沉默的葛力安終於開口了,深深地嘆了口氣。

    “查內姆、愛蒙,潘現在狂暴了,你們不要離他太近,更不要作出任何攻擊或者戒備他的動作來。”他說,“等一下他結束狂暴的時候會很虛弱,你們記得給他治療,用最好的那瓶藥水。”

    “好的。”查內姆回答。

    愛蒙的話則多了不少,她用極快的語調,話音尖利地詢問:“究竟是怎麼回事?葛力安!我們都要被人殺掉了!地精、豺狼人、食人魔,還有鬼魂!天啊!我們究竟招惹了什麼人?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我們不過是一些生活在圖書館旁邊的普通居民啊!”

    說到後面,她幾乎在尖叫了——因為從後面追來的邪靈已經越來越近了。

    樹林裡面的道路並不寬闊,兩人此刻身前不遠處是正在狂暴、六親不認的潘,身後不遠處是十幾個窮追不捨的邪靈,可謂前有狼後有虎,左右為難。

    作為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愛蒙在這種情況下終於忍不住尖叫起來。

    她的叫聲清脆明快,包含恐懼和憤怒,如果去拍恐怖片的話,光是這一聲尖叫就足以讓導演對她另眼相看——演女主角大概不行,但扮演一個中間死掉的路人甲乙丙丁,在適當的時候烘託一下氣氛,完全沒問題。

    但尖叫解決不了問題,無論是在恐怖片裡面,還是在實際的戰鬥中。

    邪靈瀕死的尖叫具有某種魔法的力量,能夠讓敵人受到精神上的打擊,甚至可能引發心臟驟停,直接命喪當場——當然那不是一般邪靈能做到的事,只有很強的邪靈才能做得到。有一個很厲害的法術就以“女妖嚎叫”命名。

    查內姆和愛蒙曾經想要稍稍靠近一些潘龍那邊,但時不時傳來的邪靈的尖叫讓他們痛苦不堪,只能後退。如果不是這種叫聲的攻擊範圍並不大的話,或許他們甚至已經被擊倒在地了。

    潘龍卻完全沒有受到影響,狂暴狀態的他根本不畏懼這種攻擊。別說是區區邪靈,就算是那種能夠用一聲尖叫殺光一個庭院所有人的恐怖女妖,也一樣沒辦法靠叫聲殺死他。

    野蠻人狂暴的時候,是連神力治療都不鳥的,想要嚇死他?你首先要能讓他恢復“恐懼”這種感覺才行。

    這就像是一個天生的聾子,你壓根沒辦法和他解釋什麼叫“優美的音樂”。

    雖然他只剩下一隻左手可以用,但只憑一隻手,也一樣殺得那些邪靈無法抵擋。邪靈們的移動速度並不快,面對開了狂暴的他,連跑都跑不掉。

    一爪抓在某個邪靈的頭頂上,潘龍用宛若梅超風的攻擊方法,將這個邪靈的腦袋捏成了一團煙霧,然後煙霧潰散,邪靈的整個身體也隨之潰散。

    他舉目四眺,周圍已經沒有邪靈了。

    那雙鮮紅如血的眼睛滿是殺氣地東張西望,首先就看到了沙洛佛克。

    被那雙殺氣騰騰毫無理智的眼睛盯著,饒是沙洛佛克實力強悍,也不由得心中微微擔憂。

    他不是初出茅廬的小菜鳥,深知發狂的野蠻人是極為危險的對手,就算是實力比對方高上一大截,也可能一個不小心就會翻車,被他們拉著同歸於盡。

    這種事情並不罕見,那一個個被蠻族攻破的古國,那些死在蠻族狂戰士們斧頭長矛下面的武藝大師、法術大師們……都是血淋淋的例子。

    但他目光在戰場掃了一下,卻又放心地笑了。

    自己和那蠻子的距離,比自己手下那些邪靈和蠻子的距離,要遠得多。

    果不其然,潘龍左右看了一下,很快目光就停在了那些正追趕在查內姆和愛蒙身後的邪靈們身上。

    然後,他大吼一聲,朝著這些邪靈們衝了過去,猶如虎入羊群,一通好殺。

    查內姆和愛蒙在他從自己身邊經過的時候,嚇得心跳幾乎都停了。但他們總算都還記得葛力安的叮囑,強忍著恐懼,站在那裡一動不動。

    果然,潘龍根本沒理會他們,直接從他們身邊衝了過去。

    眼看著潘龍和邪靈們打了起來,愛蒙才鬆了口氣,心有餘悸地說:“剛才太可怕了!我簡直以為有一條巨龍衝了過來!”

    “他很強。”查內姆說。

    “是很強啊,但是太可怕了!”

    “強大的同伴,不會可怕,只會可靠。”

    愛蒙被查內姆說得啞口無言,搖搖頭,放棄了爭論。

    從小到大,她從來沒在正經事上辯贏過查內姆,漸漸地也就養成習慣了。

    “我們現在該怎麼辦?”她問,“去幫葛力安?”

    葛力安立刻回答:“不要過來!這不是你們能插手的戰鬥!”

    查內姆嘆了口氣,他現在也有些茫然。

    潘龍那邊的戰鬥他們不能幫忙,否則容易被誤傷;葛力安那邊的戰鬥他們幫不上忙,雙方戰鬥的餘波可能就會打死他們。

    一時間,這位在燭堡年輕人裡面算是最能打的青年,也不禁有些苦惱。

    (如果我更強一些的話……如果我能有更加強大的力量……)

    他的心中,彷彿有一個聲音在竊竊私語,但當他想要尋找的時候,卻又消失得無影無踪。

    另一邊的戰斗里面,葛力安因為剛才幾次開口的緣故,影響了施法的速度,被沙洛佛克追擊得有些狼狽。每當他構築起一層魔法防護來,沙洛佛克就能在很短的時間裡面將其擊破。讓他只能用最快的速度構築下一層防護,騰不出餘力來反擊。

    要不是他預見到會有一場激戰,臨時準備了不少用得著的手段,光憑日常準備的那些個法術,現在早已被消耗殆盡,死在對方的劍下了。

    眼看著沙洛佛克彷彿一頭蠻牛,總是能夠撕裂自己的護盾、陷阱或者召喚物,他也不由得有些感嘆。

    (年輕真好啊!)

    他覺得,自己要是能夠年輕個十歲八歲的,也許不至於這樣狼狽。

    最起碼,念咒施法的速度會稍稍快一點吧……

    他又一次揮舞拐杖,預先鐫刻在其中的法術自動施展出來,化為一閃虛空的門戶,一隻身材龐大的天界熊渾身閃爍著白光,咆哮著衝了出來。

    這是他預備的最強大的手段了,一隻普通天界熊就足以和各個王國最精銳的騎士對抗甚至佔據上風,自己召喚的這只還是額外加強的。而且它對於一切邪惡的法術都有相當的抵抗力,生命力也極為頑強。

    (希望能夠爭取到足夠的時間!)

    看著那隻明顯比尋常天界熊大了一圈的傢伙,沙洛佛克第一次露出了凝重之色。

    但他也知道,這差不多就是葛力安的底牌了。只要砍倒了這傢伙,葛力安差不多也就無計可施了。

    所以他大吼一聲,揮起劍沖了上去。
mk2258 發表於 2019-8-10 07:09
第二十七章、五級

    轟然一聲,猶如悶雷一般,在雨夜之中響起。

    惡神後裔的光頭戰士和來自天界的巨熊,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雙方的身材差距極大,沙洛佛克無非是一個高大的人類,身高頂天了也不過六英尺半(接近兩米),而那隻天界熊則是進化種,四肢著地的情況下,肩膀竟然都差不多比沙洛佛克高出一頭——尋常棕熊就算長得再大,肩膀也不過就到壯漢胸口那麼高而已。如果它用後腿支撐身體,將身體完全直立的話,沒準能有十二英尺甚至更高。三米七的塊頭,簡直跟石巨人差不多高!

    這樣巨大的體型差異下,沙洛佛克看起來就像是對著風車衝鋒的堂吉訶德。又像是一顆主動往石頭上撞的雞蛋,以至於查內姆和愛蒙都覺得,他會在下一瞬間就粉身碎骨——又或者是四分五裂,反正差不多,全看那隻巨熊的意思。

    但雙方對撞的結果,卻是沙洛佛克稍稍後退兩步就重新站穩,巨熊反而一個踉蹌,身體搖搖晃晃,幾乎站立不住。

    從巨獸的左肩到右胸,一條可怕的傷口撕裂了皮肉,鮮血幾乎是在噴湧出來。如果有個人站在它的面前,絕對會一瞬間就被這大量的鮮血噴成一隻鮮紅的落湯雞。

    沙洛佛克露出了殘忍的笑容:“居然是個用實體過來的!不錯,雖然皮壞掉了,做不了一張優質的地毯,但你的腦袋會是我客廳裡面的裝飾品——嗯,就掛在壁爐旁邊吧。”

    說完,他深深地吸了口氣,再次沖向巨熊。

    很顯然,這隻巨熊絕對挨不住他的下一輪攻擊。

    但靠著它爭取的時間,葛力安已經完成了他的法術。

    他將拐杖舉向天空,鮮紅的光芒撕裂雲層,從浩瀚天宇落下。

    “那是什麼?”愛蒙驚訝地問。

    沒人回答——葛力安沒空,沙洛佛克不屑,潘龍則暫時失去了神智,還在和邪靈們廝殺。

    在場唯一有心情回答愛蒙提問的是查內姆,可他是個戰士,對於魔法這種深奧的藝術,十竅通了九竅——一竅不通。

    紅光落在葛力安左手的掌心,化作五顆發光的鮮紅石頭,縱然相隔很遠,查內姆和愛蒙也能感覺到這五顆小小石頭上傳來的浩瀚力量。那是來自於蒼穹深處的星辰之力,雖然不多,卻有著超越於塵世之上的奇妙,甚至於足以和神器相媲美。

    沙洛佛克心中大急,他雖然認不出這個法術,但他認得星辰之力。在這世界上,所有和星辰扯上關係的法術,沒有一個是弱小的。就算等級不高,也必定有令人懼怕之處。

    葛力安左手將這五顆鮮紅的小石頭託在胸前,右手揮動拐杖,指向了沙洛佛克,念起了咒語。

    從這一戰開始到現在,他還是第一次念咒。

    沙洛佛克越發感覺到了危險,能夠讓葛力安這位大魔法師專門念咒的法術,絕對不好對付!

    他奮力地揮舞兵器,手上的劍散發出令人心悸的猩紅,彷彿一個來自於地獄的魔鬼,正在渴望靈魂一般。

    但天界巨熊卻發出了狂野的怒吼,身上驟然亮起了耀眼的白光。那白光籠罩著它的身體,就像是一層鎧甲的樣子,將猩紅的光芒擋在了外面。

    “該死!”沙洛佛克忍不住罵了一聲。

    他的劍擁有可怕的力量,能夠吸取敵人的生命,甚至可以在激發其中邪惡神力的時候無視敵人還殘餘多少生命力,直接將其一劍斬殺,可以說是這塵世間最危險的武器之一。

    但這天界巨熊將神聖之力完全激發,化作光之鎧甲護身,卻恰恰能夠擋住他手上魔劍的威力。在將光之鎧甲摧毀之前,他的劍對這巨熊來說,就只是一把尋常的鋒利大劍而已。

    更糟糕的是,隨著光之鎧甲籠罩身體,巨熊身上那條可怕的傷口正在飛快地恢復——和很多天界生物一樣,這巨熊也掌握著使用正能量治療自己的手段。

    沙洛佛克縱然強大,可在這種情況下,他也沒辦法短時間內擊殺這隻巨熊。

    他知道巨熊這一招必定有很大的缺陷,要么消耗巨大,要么維持的時間很短,甚至可能兩者兼備。但此刻巨熊只需要爭取一會兒時間,讓葛力安能夠完成法術就好了。

    這一會兒時間,或許就是勝敗乃至於生死的關鍵!

    沙洛佛克別無選擇,只能怒吼著揮劍沖上去,試圖盡快擊殺巨熊。

    一人一獸,再次殺成一團。

    葛力安這個法術的咒語相當的長,念了好一陣子,等得查內姆和愛蒙都不由得有些焦急起來。

    他們清楚地看到,巨熊身上的白光正在飛快減弱,顯然是維持不了多久。而沙洛佛克的劍法凌厲狠毒,只一會兒,已經在巨熊身上又製造了好幾處嚴重的傷口。

    這樣打下去,或許葛力安還沒念完咒語,巨熊就要倒下了!

    不過,在那邊打出結果之前,另外一邊倒是先打出了結果。

    不斷怒吼的潘龍在將最後一個邪靈撕裂之後,深深的喘著氣,然後毫無徵兆地倒下。

    他的身體劇烈地抽搐起來,鮮血不斷從他的鼻子和嘴巴里面溢出來,簡直就像是身體裡面破了個大口子,正在漏水一樣。

    一直在小心注意他的查內姆飛快地衝過去,一手按住了他的身體,不讓他繼續抽搐,另一隻手拿出一瓶散發著明亮白光的藥水送到了他的嘴邊。

    但潘龍依然在劇烈地顫抖著,根本沒辦法清醒地喝下這瓶昂貴的高等治療藥劑。

    “愛蒙!”查內姆大聲喊,“來幫個忙!”

    “好的!”愛蒙也飛快趕來,略一看就明白了,雙手用力抓住潘龍的上下牙關,用最粗暴的方法將它們強行拉開。

    這做法當然不利於健康,但對此刻的潘龍來說,喝藥最重要。

    不趕快服藥,他連命都要沒了,哪裡還談得上什麼“健康”!

    查內姆將藥劑倒進了潘龍的嘴裡,其中蘊含的神聖力量隨即被吸收,正在顫抖的潘龍身體重新平靜了下來,眼中恢復了理智的光芒。

    他咳嗽了兩聲,又咳出一些血,但精神卻好多了。

    “情況怎麼樣?”他有些虛弱地問。

    “不知道。”愛蒙立刻回答,“葛力安在施展一個很厲害的法術,可……還沒施展出來呢。”

    潘龍在心裡嘆了口氣,想要坐起來,卻發現渾身乏力。就像是練功過頭一樣,肌肉、骨骼、關節都在抗議,根本沒辦法行動。

    他默默打開角色面板,果然看到了自己正處於虛弱狀態。

    (野蠻人的狂暴有這麼大的副作用嗎?我這該不會根本就是狂戰士吧……)

    他琢磨了一下,突然想起來,似乎在那個系列遊戲的最老版本規則裡面,野蠻人就是狂戰士。要等到稍稍往後一點的規則之中,才會將兩者區分開來。

    巧的是,“查內幕大俠歷險記”正好用的就是最老那個版本的規則。

    潘龍無奈地在心裡嘆了口氣,卻注意到自己又可以升級了。

    剛才他一口氣消滅了超過二十個邪靈,每個邪靈給他提供了600的經驗,再加上之前戰鬥所得,他竟然已經攢下了一萬六的經驗值!

    這麼多的經驗值,足夠他一口氣升到五級!

    (真是獎勵豐厚!要是能夠這樣多打幾次就好了!)

    他暗暗地想,隨即又覺得好笑——別說多打幾次,就這一次,自己要不是有查內姆和愛蒙幫忙救命,也已經死了。

    野蠻人的狂暴,實在是一把雙刃劍,以後如果不是萬不得已,絕對不能使用!

    他沒有猶豫,直接將等級一口氣升了上去。

    連續三次升級,他的生命值上限提升到了75,還額外獲得了武器熟練和技能熟練各一點。

    遺憾的是,野蠻人這個職業的武器熟練最高也只有三星,這讓他沒辦法把自己的空手格鬥升到五星。

    既然如此,那就不著急了。反正他現在暫時也沒什麼特別需要掌握的武器,或者是需要學習的技能。

    除了生命值的大幅度提升之外,等級提升帶給他最大的好處,還是獲得了“額外的攻擊次數”。

    當他升到三級的時候,熟練度四星並且作為專精的空手格鬥,就獲得了半次額外攻擊次數——原本一輪可以攻擊三次,現在就是三次半。

    這從他他的角色面板裡面“攻擊次數”的變化,就能直觀地看出來。

    潘龍不明白這個“半次攻擊”究竟有什麼意義,難道說,還能讓自己在出手的時候,雙手各攻擊一次之後,憑空長出第三隻手來,再攻擊一下?

    想想就不可能吧!

    何況,就算是那樣,那也是增加一次攻擊啊!

    但他轉念一想,所謂“攻擊次數增加”是否可以理解成“出手的速度加快”呢?

    如果那樣理解的話,那麼是否意味著,他的出手速度,比之前快了大概六分之一?

    這種程度的提升相當可觀,所謂高手交鋒,快一線就是生死之差。何況這六分之一……怎麼看也不止“快一線”了。

    不僅如此,如果他能夠升到六級的話,還能再提升一次攻擊次數。到時候就算普通武器也能增加半次的攻擊次數,專精的空手格鬥更是能夠直接增加到一次。

    到那時,他使用刀劍之類單手武器的話,攻擊次數會變成一次半——不對,“刀”的熟練度是二星,本來就加了半次,那麼就是兩次……提升了大概三分之一。

    潘龍暗暗估算了一下,頓時覺得有些頭暈——這也太複雜了一點!

    (算了!反正出手速度變快了,明白這個就好!)

    將這些無聊的問題扔到一邊,他靠著升級恢復的力量勉強站了起來,看向另外一邊的戰鬥。

    沙洛佛克已經將天界巨熊殺得支持不住,巨熊身上的白光幾乎完全消散,龐大的身軀到處都是鮮血,看起來搖搖欲墜。

    可是,葛力安的咒語也已經念完了。

    這位年邁的老法師如釋重負地笑了笑,向沙洛佛克揮動了拐杖。

    無數耀眼的光芒從他的左手升起,宛若一場暴雨,鋪天蓋地砸向了沙洛佛克。
mk2258 發表於 2019-8-10 07:10
夏逆第二十八章、沙洛佛克大概是真的死了

    很多年之前,當葛力安還是個冒險者的時候,他結識了一位很牛逼的朋友。

    那位朋友神通廣大,交遊廣闊,非但在這個世界極為有面子,甚至於跟不少來自於其它世界的高人們也有往來。大家互相有無,互相學習,彼此交流自己的得意法術。

    而那位朋友後來就將其中一些來自其它世界的法術,教給了葛力安。

    在這些法術之中,葛力安最為註重的,是兩個法術。

    一個法術來自於叫做馬爾福的玩火專家,能夠從蒼穹深處召喚來流星的碎片。這些碎片的威力並不怎麼大,卻蘊含星星的力量,別說是尋常的“抗魔”或者“傷害免疫”,就連堅不可摧的真神之軀,也一樣會被它傷害。

    儘管只是“劃破了一點皮”程度的傷害。

    另一個法術來自於名叫以撒的力場法術專家,那個法術是每個法師入門時候必修的“魔法飛彈”的升級版,能夠製造出雙倍、三倍甚至四倍數量的力場飛彈,威力也能增強少許。

    這兩個法術乍看上去風馬牛不相及,但葛力安卻在學習和研究這兩個法術的時候得到了靈感,有了一個奇妙的想法。

    如果將第一個法術召喚來的流星碎片進一步粉碎,包裹在第二個法術製造的力場飛彈裡面,那麼當那些力場飛彈擊中敵人的時候,豈不是就能藉助星星的力量破壞敵人的魔法防護或者是傷害免疫,給那些強大的敵人一下子就造成巨大的損傷?

    他試著研究了一下,發現這很困難。兩個法術的發明人都是魔法界的一代宗師,想要修改他們發明的法術,談何容易!

    葛力安研究了兩年,絲毫沒有頭緒,也就放棄了。

    但後來,他卻又將這研究重新拾了起來,甚至於不止一次去麻煩自己那位朋友,向其求教,以得到寶貴的靈感和知識。

    因為,他需要發明一個新的法術,一個可以對神祇造成顯著傷害,甚至可能殺死臨凡神祇的可怕法術。

    他要殺死的對象,就是那個在人間留下無數子嗣,想要藉此復活的惡神。

    殺戮之神,巴爾。

    這個惡神已經死去,就連祂的神職和教會也已經被人繼承,一切都便宜了新一代的邪惡神祇希瑞克,那個比巴爾更加邪惡和狡猾的傢伙,絕對不會讓巴爾有復活的機會。

    理論上說,應該是這樣。

    但世界上的事情,從來就沒有“理應如此”就能“果然如此”的道理。

    如果一切都看理論的話,那麼神又怎麼會死去呢?

    當葛力安破壞巴爾信徒們的獻祭儀式,救下那些差一點就被當成了祭品的幼兒們之後,他就下定決心,要將自己當年構思過的法術開發出來,用來對抗可能複活的巴爾。

    有朝一日,如果巴爾復活,他就要用這個法術,來讓那高高在上的邪神領教一下凡人的憤怒!

    此後的十幾年,葛力安隱居燭堡,一直在研究這個法術,最後終有所成。

    雖然他還是沒能將兩個法術統合成一個,但最少也算是達成了起碼的目標。在“以撒的飛彈風暴”裡面添加了星星的碎片,讓這個法術能夠打傷那些具有傷害免疫能力的敵人。

    而且,這個法術,還成了一個系列。

    由召喚“馬爾福的微小流星”開始,接續魔法飛彈、飛彈風暴,乃至於大型飛彈風暴。

    在做實驗的時候,當二十顆包裹著星之碎片的魔法飛彈呼嘯而出,就連精金靶子都被轟成了稀巴爛。

    這結果讓葛力安滿意——復活的巴爾總不會比精金更硬,他的“葛力安弒神飛彈風暴”既然能把精金都打爛了,想來對付巴爾也沒問題。

    他本擬再花些時間,繼續完善這個法術,比方說將兩個法術徹底融合,一次施法就完成從召喚微小流星到發射飛彈風暴的整個過程。又比方說把“葛力安弒神飛彈”這個系列法術完全整理出來,傳授給更多的人,以便萬一自己死了,這個法術不至於失傳……

    但他怎麼也沒想到,這麼多年來,自己第一次正式離開燭堡,居然就遇到了需要使用這個法術的情況。

    (弒神飛彈的出山第一戰,就是巴爾的子嗣,還真有一點宿命的感覺……)

    葛力安心中嘀咕著,全力催動法術。

    第一波二十顆飛彈呼嘯而去,緊接著就是第二波十顆飛彈,然後又是第三波五顆飛彈。

    這正是弒神飛彈系列的三個法術,大型飛彈風暴、飛彈風暴和魔法飛彈。

    三個法術連環施展,幾乎沒費甚麼時間——整個系列法術,唯一的難點在於分解流星碎片卻不損害其中蘊含的星星之力,剩下的部分只不過是葛力安練了無數遍的,他閉著眼睛也能一口氣施展出來。

    三十五顆飛彈接連不斷地轟在沙洛佛克的身上,饒是他身披重甲也抵擋不住,精鋼打造的鎧甲一下子就被砸成了廢鐵,星星之力讓那些原本附著在鎧甲上面,賦予鎧甲額外防護的魔法完全失去了效果。

    在這個法術面前,別說是鎧甲,就算是金屬打造的魔像,也一樣只有死路一條!

    沙洛佛克靠著鎧甲勉強擋了幾下,卻怎麼也擋不住接踵而來的後續攻擊,身體被一顆顆飛彈轟得不停顫抖,就像是發冷的病人打擺子一樣,鮮血更不停地從傷口飛濺出來,讓他整個人就像是變成了一個立式的噴水花灑,只是噴出來的,全是一片鮮紅。

    葛力安竭盡手段,連自己多年老友,天界巨熊貝倫特都派去當了肉盾,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好不容易才佔住上風,哪里肯就此善罷甘休!三輪法術用完,他二話不說,拐杖揮舞,這次是尋常的魔法飛彈,接二連三地砸了出去。

    放在平時,沙洛佛克根本不會把魔法飛彈這種學徒級別的法術放在眼裡。但現在他的魔法鎧甲已經被打爛了,天賦的傷害免疫能力也被打得暫時消散,每一顆魔法飛彈打在他的身上,都是結結實實的傷害。

    於是他就這麼當了好一陣的活靶子,直到葛力安將自己所有的飛彈法術全部用盡,停止施法,他才頹然倒下,倒在了血泊之中。

    說起來諷刺,這片血泊是他之前重創天界巨熊而來的,但天界巨熊已經靠著最後剩下的一點點正能量續住了自己的小命,現在還能勉強喘息和說話,反倒是沙洛佛克趴在血泊裡面,連呼吸都沒了。

    “葛力安,你這次真給我找了個好對手!”天界巨熊有氣無力地說,“下次再這樣,我可真要生氣了!”

    “對方是邪神之子,除了你之外,我找不到別的人能幫我了。”

    “別胡說!那個女神的姘頭比我可強多了!”

    “他很忙的……”

    天界巨熊呸了一聲,面前浮現出白色的光之門,也不知道算是爬還是挪,慢吞吞地鑽了進去。

    “它會沒事嗎?”愛蒙擔心地問,“它傷得可夠重的!”

    “天界生物只要能活著回到它們的世界,再怎麼嚴重的傷勢都能很快痊癒。”葛力安笑著說,“它們的世界到處都是正能量,只要還有一口氣,就能治療過來。”

    愛蒙這才鬆了口氣,查內姆也微微一笑。

    只有潘龍沒有笑,他警惕地看著沙洛佛克的屍體,眉頭緊鎖。

    這個傢伙真的那麼容易就死了?

    他有些懷疑。

    沙洛佛克是這個遊戲的反派大魔王,按照劇情,他是要到故事最後,才被查內姆帶著一群同伴殺死。但現在……故事才剛剛開始啊!

    他現在就死掉的話,後續的故事還怎麼講?

    而且,作為殺戮之神的子嗣,他真的這麼容易就死了?

    反正他不信。

    當初在遊戲裡面,巴爾的子嗣們到了生死關頭,有時候會覺醒源自父親的神力,變化成名為“殺戮者”的可怕妖魔。那妖魔力大無窮,迅捷如風,爪子比刀劍還鋒利,又能抵禦各種法術,無論什麼傷害都能減免許多,端的是個活生生的殺戮機器,恐怖萬分。

    沙洛佛克現在的情況……莫不是就要變殺戮者了?

    想到這裡,他不由得更加擔心,對眾人說:“我們離他遠一點,我總覺得他可能會變成什麼恐怖的怪物。”

    葛力安愣了一下,驚訝地看著他。

    作為當年參加過圍剿巴爾教派的冒險者之一,他曾經親眼目睹過被殺死的巴爾之子變成殺戮者。當時只是一個殺戮者,就讓大家狼狽不堪,如果不是有那位神通廣大的朋友坐鎮,也不知道能有幾個人活著回來。

    他剛一見到沙洛佛克,就從對方的氣質上感覺出了那是巴爾之子,所以一直在戒備著對方變成殺戮者,哪怕是眼看對方已經被打得如同血葫蘆一般,也要接連補刀,直到用盡飛彈法術才作罷。

    他本擬這個危險的光頭佬肯定是死了,但被潘龍這麼一說,他卻又不敢確定了。

    “……那我們該怎麼辦?”愛蒙問。

    潘龍看向葛力安:“你還有什麼法術嗎?最好是能夠直接把他燒成灰的。我一點也不想靠近他。”

    葛力安點點頭,又開始施展法術。

    片刻之後,火柱在沙洛佛克屍體的位置熊熊燃燒,皮肉燒焦的臭味在樹林裡面蔓延。

    就這麼燒啊燒啊,燒了好一會兒,突然一道光芒從那具魁梧的屍體裡面飛了出來,在空中一分為二,落入了查內姆和愛蒙的身體裡面。

    看到這一幕,葛力安大吃一驚,連法術都散了,潘龍卻放下心來。

    不管會有什麼後續,至少,沙洛佛克大概是真的死了。
mk2258 發表於 2019-8-12 18:29
夏逆 第二十九章戰利品這也算嗎

    巴爾的子嗣有一個很奇妙的能力:當一個巴爾子嗣死去的時候,如果附近有別的巴爾子嗣存在,他從父親那裡繼承來的神性就會被別的巴爾子嗣掠奪走——當然,直接動手殺人,掠奪的效果更好。

    殺戮之神巴爾企圖通過這種方式,讓自己的子嗣們互相殘殺,殺到最後的唯一倖存者就凝聚了他全部的神性,也就意味著,他會在這個後代的身上復活。

    用比較東方化的說話,叫做“奪舍”。

    這個大反派將來究竟能不能奪舍復活成功?如果復活成功的話,侵占的又會是哪個子嗣的身體?這些問題都比較遙遠,不屬於潘龍現在需要考慮的範圍。

    現在對他們來說,最重要都是,既然沙洛佛克的那份巴爾神性都已經被查內姆和愛蒙給平分了,那就意味著這個強大的光頭佬是真的死了。

    所以看到這一幕,潘龍就放了心。

    “沒事了。”他說,“這傢伙身上發出來的光很古怪,但按照我的經驗,這種死了之後身上發光的,一般都是死透了。”

    愛蒙被這話逗樂了,笑著問:“難道你還見過被打成這樣,又燒過一回,最後竟然還沒死透了的人?”

    潘龍想了想,決定現編一個。

    他很快就找到了合適的參(chao)考(xi)對象,說:“我沒遇見過,但我在一位前輩的筆記裡面看到過。”

    “有這種事?!”連查內姆都驚訝地看著他。

    潘龍整理了一下思路,考慮了一下具體的用詞,然後說:“我那位前輩呢,是個巡邏隊長。有一次他遇到一個壯漢帶著一個婦女和一個小孩被人追殺,就挺身而出幫忙。追殺他們的是一個詭異的青年,看上去文質彬彬的,可身體卻能聚散自如,無論刀劍還是弓弩,無論把它打成什麼樣子,它都能重新恢復。就算是被大火燒成了一灘水,都從火海裡面流淌出來,然後重新聚合起來,變回人形,繼續作戰。”

    想像了一下一灘水從火海裡面流出來,然後變回人形繼續戰鬥的情景,別說愛蒙,就連查內姆和葛力安都有些頭皮發麻。

    “後來怎麼樣了?”愛蒙急切地問,“他們戰勝那個怪物了嗎?”

    “後來他們設下陷阱,把這怪物轟進了一座大熔爐。那怪物在燒化了的鐵水里面掙扎了好一會兒,但被融化的身體無法用力,最後終於悄無聲息。”潘龍說,“那一爐鐵水沒人敢用,連著爐子一起冷卻之後,被扔進了大海。”

    眾人默然無語,片刻之後,查內姆感嘆:“幸好我們遇到的不是那個怪物!”

    (除非你們跑終結者的世界去,否則我想你們是遇不到它的。)

    潘龍在心中暗暗吐槽。

    “是啊,簡直太可怕了!也許它現在還活在海底的鐵塊裡面,只是身體無法聚合,必須等待鐵塊毀滅——或許等到鐵塊在水里完全銹爛了,它就能重獲自由。”愛蒙說著,忍不住打了個冷戰,“天啊!要是等它重獲自由了,該怎麼辦?”

    (怎麼辦?拍一部新的終結者唄,正好州長老了需要新人……)

    一番閒談之後,大家也都恢復了過來——主要是施法過度有些頭暈的葛力安,和右臂粉碎性骨折的潘龍,他們兩個需要休息。而他們恰恰就是這個四人冒險隊最靠譜的武力保障。

    此時大雨已經散去,沒有了葛力安的法術支持,這場原本就不該存在的暴雨來得快去得更快,夜空已經一片晴朗,甚至連一絲雲彩都看不到。

    月光下的林間道路,視野倒還頗為清晰。此刻周圍一片寧靜,如果不是遍地屍體的話,完全看不出剛剛經歷過一場大戰。

    葛力安讓查內姆收拾一下車上的行李,馬在剛才戰鬥的時候跑了,馬車自然只能扔在這裡。大家必須自己背著行李上路,前往他們的目的地。

    殘疾人潘龍當然不需要出力,而且,他還得到了兩個意外的收穫。

    第一個收穫是經驗值。

    【你的冒險小隊擊敗了巴爾之子沙洛佛克的截殺,獲得經驗*4)。】

    八千點經驗值算是相當多的了,但平均分到四個人身上,每人就只有兩千而已。

    不過,兩千點經驗,也已經足夠讓查內姆和愛蒙升級了。

    這一級來得併不容易。沙洛佛克一伙的實力很強,如果不是有潘龍幫忙,打垮了地精、豺狼人和邪靈這三批敵人的話,葛力安勢必要在它們身上浪費法術,到時候他必定沒有足夠的法術來打敗沙洛佛克。

    更不要說,如果不是潘龍給葛力安爭取了足夠的時間,光靠查內姆和愛蒙,根本沒辦法幫老法師擋住正面。沒有之前準備的那些法術,葛力安在沙洛佛克的第一波突襲裡面就會被殺死,更不用說堅持到施展“葛力安的弒神飛彈”,將這個強大的巴爾之子殺死。

    勝與負,生與死,關鍵就在於此。

    按照劇情,孤軍奮戰的葛力安戰死在了沙洛佛克的手下,才有了查內姆兄妹為了追查兇手而經歷的冒險。

    現在,葛力安贏了,沙洛佛克死了,後面的事情會怎麼發展,誰也不知道。

    潘龍沒有考慮那麼多,他更加好奇的是另外一件事——查內姆和愛蒙應該可以升級了,他們升級的時候,會是什麼模樣?

    他悄悄注意了一下,卻並沒發現兩個人有什麼“我變強了”的意思。於是他猜測,可能需要好好睡上一覺,兩人才會在睡夢中升級。

    從1級到2級,差別還是很明顯的,相信他們一覺醒來,一定會欣喜若狂。

    至於他自己……兩千經驗值距離升級還遠得很,但繼續攢下去的話,總是能攢夠數量的。

    他已經決定,等和葛力安等人一起到了某個城鎮,大家就散伙。他一個人出去冒險,找各種妖魔鬼怪廝殺,或者是尋找各種任務完成,以求更快地獲得經驗。

    第二個收穫,則是財富。

    在收拾東西的時候,愛蒙問他:“潘,你不要你的戰利品了嗎?”

    “戰利品?”潘龍疑惑地看著戰場,“你說那些敵人的武器鎧甲?除了光頭佬那一套之外,別的好像不怎麼樣吧。而且還很重……”

    愛蒙驚訝地看著他:“你殺死了這麼多的怪物,可以憑著能夠證明這份功勞的東西,去附近的城鎮領取獎金啊!每個領主都願意為殺死怪物而支付獎金的,雖然單個的數量不多,但加起來就多了。”

    “食人魔的獎金很高。”查內姆也開口說,“但鬼魂我就不知道了,沒聽說過有人懸賞殺鬼魂。”

    “應該叫它們'邪靈'。”葛力安糾正說,“的確沒有領主懸賞它們,但邪靈死後殘留的灰燼是不錯的魔法材料——可惜剛才我召喚了一場大雨,這些灰燼都被沖散了。不過,食人魔的腦袋和雙手都可以砍下來帶走,有人願意購買它們。”

    “腦袋可以當裝飾品,擺 家裡彰顯武勇,手有什麼用?”愛蒙好奇地問。

    葛力安微微一笑,說:“有人認為,將食人魔雙手的皮剝下來,製成皮革,再用這種皮革製造'食人魔巨力手套'的時候,成功率會比較高。”

    “啊? ”查內姆也驚訝地看著他,“那手套是用食人魔的皮製作的?”

    他曾經在旅行商人那裡見過這麼一雙手套,能夠讓佩戴者的力量大大增強。當時他很想要買下,可價格太高買不起。

    現在他才知道那手套的來歷,頓時被嚇了一跳。

    倒不是覺得戴著怪物皮革做的手套很噁心,而是覺得……把怪物手上的皮剝下來,做成手套戴在自己手上,總有一種說不出的怪異……

    葛力安大笑:“哪有那麼多的食人魔!食人魔巨力手套本質上是一件魔法裝備,它的力量並不來自於食人魔,而是來自於上面附著的魔法。至少在我看來,用什麼皮革都差不多。但是對於附魔師們而言,如果用食人魔雙手製作成手套,那麼他們內心就會比較的有信心,施法點化的時候成功的概率也會高一些。”

    “也就是說,有固然好,沒有也行?”潘龍問。

    “沒錯。但製造魔法裝備的成本是很大的,失敗的話就會血本無歸。所以如果能夠買到食人魔的雙手,他們當然願意花點錢,購買這種理想的材料。”

    “原來如此!”潘龍恍然大悟。

    “我來幫你使用一些法術,讓那四個爪子能夠保持比較好的狀態吧。”葛力安說,“這樣或許可以賣得貴一點。”

    於是他們花了點時間,砍下了四個爪子和兩個腦袋,並且用法術冷凍起來,沉甸甸的一大包。倒是五個豺狼人的十隻耳朵不佔地方,稍稍凍一下塞進去就行。

    潘龍還想要把地精的耳朵也割下來,但愛蒙笑著阻止了他。

    “沒有人會懸賞地精的。”她說,“地精的耳朵一文不值。”

    收拾好了這些,他們又整理了別的戰利品——主要是沙洛佛克的那把劍,葛力安估摸著它大概非常昂貴。他的鎧甲應該也是高檔貨,可惜被魔法給打爛了,又被火燒了一回,現在頂天了算是高檔材料,他們實在沒有多餘的力氣把它給運走。

    “走吧,等到了友善之臂,我們或許可以僱一輛車回來,再把這些都收拾完。”

    四人說著笑著,背著大包小包,沿著道路繼續前行。

    最大的麻煩已經解決,後面的道路應該就安全了吧……

    :。:
mk2258 發表於 2019-8-12 18:29
夏逆 第三十章薩爾莫欺少年窮

    四人走了一會兒,看到了一個很狼狽的旅人。他渾身濕透,看起來就像是落湯雞一樣。但手上偏偏提著一把砍柴用的斧頭,正大步朝著這邊趕來。

    看到他們出現,那人愣了一下,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哦!葛力安!絕對是你幹的吧!”這人顯然認識葛力安等人,大喊起來,“我就說好端端的晚上不該下雷雨,肯定是你的法術!”

    潘龍立刻明白了— —他提著斧頭朝這邊跑,多半是認出了葛力安的法術,趕來幫忙的。

    這讓潘龍忍不住微微一笑。

    無論何時何地,遇到熱心的朋友,總是讓人愉快的。

    面對朋友的詢問,葛力安尷尬地笑了:“克希德,我剛剛遇到了一點麻煩……”

    “看得出來,沒遇到麻煩的話,你們應該乘著馬車才對。”那人也笑了,“但看起來好不錯,麻煩解決了吧?”

    “嗯,解決了。”

    “那就好。”克希德輕鬆地說,“我可要趕快回家,不換身衣服,再喝些熱酒,我自己都要有麻煩了。”

    雙方擦肩而過,克希德突然又想起了什麼,說:“前面有兩個人,看起來不像是什麼好來路,你們當心點。 ”

    葛力安的眼神微微一變:“謝了,老朋友。下次有機會的話,請你喝酒。”

    “那可要快一點,我的記性沒你們魔法師好,也許過幾個月我就忘掉這事了。”

    兩人都沒回頭,就像是在談論“今天天氣很好”似的輕描淡寫,但當克希德走後,葛力安卻對大家嚴肅地說:“等一下如果遇到兩個不認識的人,你們別先開口,我去試探試探他們再說。”

    查內姆和愛蒙自然沒有意見,潘龍也沒反對。

    他甚至都不記得前面會遇到什麼人了,但是,依稀是會遇到什麼人的——好像還能成為隊友來著。

    大家再走了一段路,果然看到兩個人正在路邊烤火。

    他們身邊的大樹上,藤蔓和枝葉纏連在一起,形成了宛若頂棚的結構,為他們擋住了那場暴雨,一團篝火正在他們面前燃燒,給他們提供溫暖。

    而他們的相貌也一樣讓人在意,一個穿著皮甲提著長矛的,個頭很矮,但四肢卻並不顯得粗短,厚厚的嘴唇讓他看起來顯得有幾分憨厚和滑稽,似乎隨時都可能引吭高歌一曲的樣子。

    他是半身人,一個並不特別罕見的種族。這個種族的喜歡到處轉悠,什麼事情都愛摻和,是天生的冒險家。一些半身人在冒險中發了財,榮歸故里功成名就,但更多的則在冒險裡面送了命——幾乎每一個失敗的冒險故事裡面,都有因為好奇心而壞了事或者送了命的半身人。

    另外一個人穿著連帽兜袍,看不清楚他的相貌。但從身材看來,應該無非人類或者精靈之類標準體格。他的袍子是純黑的,上面還有一些不知道是不是裝飾的花紋,看起來和夜色很配。

    他的手上拿著一支木質的拐杖,和葛力安的很相似。看得出來他們是同行,都是掌握著魔法奧秘的人。

    但在看到他的瞬間,所有人都皺起了眉頭。

    (這人讓我感覺到不舒服。)

    潘龍暗暗想。

    如果遊戲變成了現實,他不會想要這樣兩個隊友的。

    一個是不靠譜的半身人,一個人讓人看著就不舒服的法師,如果要跟這樣的人當隊友,還不如一個人單幹算了!

    相比之下,查內姆和愛蒙就是挺不錯的隊友。查內姆穩重、愛蒙活潑,關鍵兩個人都很可靠,不是那種會在關鍵時刻掉鍊子的人。

    嗯,他們如果去參加聖杯戰爭,絕對不會弄錯了召喚英靈的時間,也不會把包藏禍心的二五仔當成心腹,倒是有可能因為太靠譜,一開始就被人集火……

    葛力安遠遠看著他們,皺起了眉頭。

    “那袍子,我見過。”他沉聲說,“但我沒想到,會在這裡見到他們。”

    “他們是什麼人?”愛蒙好奇地問。

    “那個半身人我不認識,但那個法師……他應該來自於大陸中北部的月之海附近,隸屬於一個名叫'散塔林會'的組織——那身黑袍子,和那袍子上的花紋,化成灰我都認得。”葛力安的聲音裡面有難以抹去的敵意,“他們和陰影谷——我計劃帶你們搬家去那裡、科米爾王國、整個劍灣,還有豎琴手,都是死敵。”

    “這麼說,他們是我們的敵人?”愛蒙問,語氣裡面有兩三分擔憂,七八分躍躍欲試。

    剛才那場戰鬥雖然驚險激烈,但並不能讓她滿足——厲害的愛蒙在整個戰斗里面只撈到了兩次出手的機會,一次背刺了一個愚蠢的豺狼人,另一次殺死的更是已經被葛力安的法術撂倒的食人魔。這樣的戰鬥,實在不像是冒險的感覺。

    她想要更加激烈一些的,關鍵是,能夠讓她充分發揮能力的戰鬥。

    她渴望著揮舞匕首,刺穿敵人的身體,讓鮮血和生命一起流淌出來,在垂死敵人絕望的目光注視下飄然遠去,連頭也不回,讓敵人到死都不知道究竟是殺了自己……

    作為一個盜賊,那才是最帥的戰斗方式!

    不知不覺中,紅色的光芒在她的眼珠裡面微微一閃,隨即又隱沒不見。

    查內姆眼中也有紅光一閃,他想要開口說些什麼,卻又忍耐住了,什麼都沒有說。

    (如果需要戰鬥的話,葛力安會告訴我的。)

    他如此想著,保持著一貫的沉默。

    葛力安遠遠地看著那兩個人,默默沉思。

    他首先就覺得這兩個人可能是散塔林會派來的刺客,但隨即醒悟——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夠格被散塔林會專門派刺客招待。何況,這兩個傢伙那漫不經心的樣子,怎麼看都不像是刺客。

    天底下哪有需要在野外宿營的刺客!散塔林會要人給自己賣命,總不該連住宿費都吝嗇不給。

    這讓他稍稍放下了一些心。散塔林會作為著名的邪惡組織,麾下走狗很多,甚至可以說滿世界都是。在燭堡附近的樹林裡面遇到兩個,不算是什麼稀罕的事情。

    只是……時間不大對勁而已。

    他權衡了一會兒,始終不能確定自己是不是多慮了,但他可以肯定一件事——如果他們要繼續前進的話,就必須從那兩個人的身邊經過。

    從兩個散塔林會走狗的身邊經過,可不能裝成若無其事的樣子。否則的話,天曉得他們會不會看這一行老的老、殘的殘,就想要客串一下強盜!

    所以他最終還是下定了決心,對著那邊高聲說:“為什麼散塔林會的人出現在燭堡的附近?莫非你們也要追尋知識嗎?”

    聽到他的話,那兩人都朝著這邊看了過來。

    “跟你沒關係,老頭!”那個半身人很不客氣地說,“我們不想惹麻煩,你也不想,對吧!”

    以一個邪派人物的身份來說,他的話還真是蠻客氣的。“不想惹麻煩”的說法,或許並非虛假。

    “我是燭堡的法師,可不能對你們當做看不見。”葛力安給自己拉了一桿虎皮大旗。

    那個戴著兜袍的法師終於忍不住開口了:“葛力安,我不想招惹你,真的。為什麼你不能當做沒看到我們,大家各走各的呢?”

    “咦?你認識葛力安?”愛蒙忍不住問,“他這麼有名的嗎?”

    “不要追問,小姑娘,不要追問。”半身人說,“就像我朋友說的那樣,我們權當彼此都沒看到過對方,我們沒見到你,只是在燭堡附近風餐露宿,白費了辛苦;你們也沒看到我們,只是趕你們自己的路。這樣對我們都好。”

    “但你們不是一個邪惡組織的成員嗎?你們出現在這裡,難道不是謀劃著什麼陰謀嗎?”愛蒙繼續追問,大有打破沙鍋問到底的決心。

    半身人無奈地嘆了口氣:“小姑娘,我們出現在這裡,而你們剛好要路過這裡,你覺得這難道是偶然嗎?但我們一點也不想要跟葛力安這位大魔法師交手,一丁點兒的想法都沒有!”

    說著,他舉起右手,用拇指和食指比了一個“一點點”的動作,以強調自己的態度。

    “陰謀?散塔林會當然總是有陰謀的,這我們並不否認。可那都是'內環'(散塔林會高層)們的事情,我們這種辦事的小卒,有什麼資格折騰'陰謀'?我們算什麼啊!我們配嗎?”

    他的態度非常的謙卑,儼然是一副站好了立正挨打的姿態,看起來一點都不像是邪惡組織的成員,倒像是兩個正在抱怨“薪水低”、“工作忙”、“沒女朋友”、“還掉頭髮”的公司職員。

    這樣的抱怨,讓潘龍聽著很親切。

    “你們也是來找巴爾之子的?”葛力安問,“散塔林會有什麼計劃嗎?”

    “不!知!道!”半身人大聲地強調,“我們的任務是來這裡,設法拐走一個— —或者兩個——不諳世事的年輕人。但從來不包括要跟你戰鬥,絕對沒有!”

    “如果我不在呢?”葛力安問。

    半身人無奈地嘆了口氣:“你這樣就沒有意思啦,朋友!你現在全須全尾地站在這裡,就表示大佬們的計劃肯定出了問題。你就算有什麼矛盾,也該是找你那位好哥兒們幫忙,然後一個法術轟死我們頭上那些大佬們,折騰我們這兩個跑腿的苦力干什麼啊!”

    “你也就仗著活得久,法術高強!”黑袍法師怒道,“等我也活到你那麼老,我的法術只會比你更強!你像我這麼年輕的時候,法術肯定還不如我呢!”

    聽到這話,潘龍忍不住笑了。

    這特麼不就是奇幻版的“莫欺少年窮”嘛!

    可惜這位兄台不夠敬業,否則的話,至少也該喊一句“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東”才對啊!
mk2258 發表於 2019-8-12 18:29
夏逆 第三十一章浪漫過頭的大賢者

    雙方又聊了一會兒,總算也都明白了各自的身份。

    這兩個人一個叫薩爾,一個叫蒙塔羅,都是散塔林會的外圍成員,用蒙塔羅的說法,就是“要冒險送命的時候我們一馬當先,要分好處的時候我們就被隱身了”的那種。

    聽這話的內容就知道,這位自稱既懂得戰士技藝,也會點德魯伊法術的半身人,就算加入了邪惡組織,也是個貧嘴的邪惡組織成員。

    或許,這個半身人去說相聲、表演二人轉,比當邪惡組織成員更加合適。

    相比之下,薩爾就是一個比較經典的邪惡組織成員形象了。那個陰沉的黑袍法師話不多,但話裡常常充滿著怨氣,也不知道是被人奪了幾回家產呢?還是退了幾門婚事?

    潘龍覺得,他要是不生在這個世界,而是生在一些越慘就越強的世界,以他這怨天怨地的氣勢,沒準用不了幾年就能鑄就神軀,長生不朽。

    他們兩個人的確是接受了來自散塔林會高層的命令,命令的內容是讓他們來燭堡東邊的森林守著,如果有看起來什麼都不懂的年輕人路過,就把他們給忽悠了,帶回散塔林會。至於理由嘛……蒙塔羅表示自己只要一秒鐘就能編出十個來。

    按照他的說法:“這大陸上每天都有至少一百個亂七八糟的事情發生,從中隨便挑選一個,就足以迷惑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輕人了。”

    “那麼,你現在編一個看看?”愛蒙很不服氣地說。

    於是蒙塔羅就編了一個——最近納西凱的鐵礦出了點問題,礦石供給短缺,有必要去調查一下。他甚至能夠一口說出納西凱鎮長的名字,即便是明知道他在瞎編亂造,大家都不由覺得,似乎還真像那麼回事。

    “我打賭這不僅僅是編造的!”愛蒙說,“編造的不可能那麼詳細和準確!”

    “我當然認識納西凱的鎮長,或者說我知道他。我甚至還能拿出一封介紹信來,是散塔林會給我開具的,讓我來調查為什麼最近總有人冒我們的名去干點不上路的事情……但這些都沒什麼意義。”蒙塔羅笑著說,“把你們騙到散塔林會去,才是我們最重要的任務。別的任務跟這個比起來,都不值一提。”

    潘龍覺得,給他們下達這個命令的高層,倒也還真是蠻知人善任的。

    薩爾一看就是那種“我身負血海深仇”的類型,如果葛力安真的被沙洛佛克給殺了,查內姆和愛蒙一定會跟他產生共鳴。而蒙塔羅這個相聲演員則可以有效緩和隊伍的氣氛,避免三個苦大仇深的人湊在一起,產生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最後他們三個不等回到散塔林會就改行去報復社會。

    這兩個人的組合用在這裡,果然是恰到好處!

    (奇怪了,當初我玩遊戲的時候,為什麼這兩個隊友沒能留下來?)

    潘龍看著那倆人,心中有些納悶。

    這兩個人實力不差,雖然遠不及葛力安,但也算是冒險者中的好手。最最起碼,比查內姆和愛蒙這兩隻真的菜鳥要強多了。

    而且這兩人性格也不錯,並不是那種懟天懟地懟空氣的類型,也不是天第一我第二的類型,怎麼看都不像是無法相處。

    可為什麼他想來想去,都不記得自己或者別人的攻略裡面有提過這兩個人呢?

    就連那些同人小說,似乎都沒怎麼提到過這兩人。

    雖然滿肚子疑惑,但潘龍還是決定跟著葛力安的隊伍一起離開,不跟這兩個人一夥。

    大家的選擇未必就是最好的,但肯定不會是最差的。大家都沒選擇這兩個隊友,那肯定是他們有問題。

    他可記得,那個遊戲裡面,隊友是可能會反水甚至內訌的……

    又走了大概一個小時,期間遇到了一個正在急匆匆趕路的送信人——這位兄台要送一封信給某些大人物,報告有商隊遭到襲擊的事情。

    “這有意義嗎?”愛蒙問,“大人物真的會在意區區一支商隊的死活?”

    “有沒有意義,是大人物的事情。”那個名叫賓克斯的送信人嘆道,“但他們要我送信,我就必須送信。如果我不完成命令的話,賺不到錢,家裡的老婆孩子就要挨餓——你看,這對我很有意義,不是嗎?”

    說完,他急匆匆地走了,愛蒙喊了兩聲“當心路上的強盜”,也沒能讓他走得哪怕慢上一點點。

    “現在強盜這麼多的嗎?”看著他走遠了,愛蒙納悶地問,“葛力安,你不是說,這段時間世界上相對比較太平的嗎?”

    葛力安嘆了口氣:“很顯然,我所知道的情況已經跟不上時代了。這個世界的短暫的和平,似乎快要被打破了。”

    “會有戰爭嗎?”

    “我希望不會。”葛力安憂愁地說,“但是……一個老法師的美好願望,相對於這個世界來說,太渺小了。”

    他搖著頭,滿臉都是擔心:“別說是我,就算是我的那位老朋友,或許也什麼都做不到吧……命運啊……”

    就這麼說著走著,他們終於在月色下終於看到了森林的邊緣,也看到了遠處的一座要塞。它有著高高的圍牆,以及更加高聳的城堡,即使隔著很遠,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它屹立在黑夜之中,簡直就像是一座小山。

    查內姆和愛蒙都露出了欣喜之色——對他們來說,雖然燭堡的生活安全而穩定,但年輕人都是對世界充滿嚮往的,有誰不想要到處闖蕩闖蕩呢?

    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這句話說到了多少人的心裡。

    潘龍卻有些納悶,問:“那要塞是什麼地方?”

    “友善之臂,一個旅館。”葛力安回答。

    (一個旅館?你說這是大酒店我都信!)

    (我當初玩遊戲的時候,怎麼沒注意過這旅館這麼大?)

    (等等……好像我當初玩的是盜版,過場動畫都刪了。莫非是在過場動畫裡面展示出來的?)

    潘龍暗暗嘀咕,突然心中一跳,轉頭看向側面。

    一個穿著紅色魔法袍,戴著尖頂帽,白髮灰須,看起來簡直就像是從奇幻故事裡面走出來的老巫師,突然出現在了距離他們不遠的地方。

    “葛力安吾友,能在此相見,實令吾喜出望外!”他愉快地說,“天命已變,未來彷彿混沌,此更意外之喜。吾友啊,吾等之願,或有達成之望了。”

    (命運發生了變化?他知道葛力安本該死在沙洛佛克手下?)

    潘龍一驚,還沒來得及開口,老巫師又看向了他。

    “命運之鏡映不出之異鄉人,汝無需提防老朽。吾已老邁不堪,不能傷害於汝對。”

    (我信了你個邪!你這老頭子在整個人間都是排的上號的高手,越老越精,說的就是你這種人!明明是個大老虎,裝什麼凱蒂貓啊!)

    “異鄉人,汝無需擔憂。吾僅來此一言,即刻便將離去。”

    潘龍嘆了口氣:“您就不能說人話嗎?這文縐縐的,您說著不累,我聽著都累啊!”

    “老朽年邁,向來如此說話。”

    潘龍搖頭:“您就別跟我瞎掰這個了,一個能跟母女倆都保持親密關係的男人,您說自己老了,我是該懷疑呢?還是該不信?”

    老巫師劇烈地咳嗽起來,之前那神秘莫測的氣勢頓時蕩然無存,顯得局促而尷尬。

    “小伙子,這些話是誰告訴你的啊!”他愁眉苦臉地說,“難道說,我在異世界的名聲居然這麼糟糕嗎?”

    “比這還要糟糕一些。”潘龍很誠實地回答。

    在他看過的那些個同人裡面,這位大賢者人老心不老,勾搭的紅顏知己上到三十三重天,下到九重地獄,什麼神仙妖魔都有。泡了老娘再泡女兒,只算是他風流韻事裡面相對不那麼令人震驚的一件事罷了。

    他不知道這些同人裡面究竟有多少被自己認同,從而具現在了這個世界裡面,但哪怕只有一小部分,也足以給這位大賢者扣上“后宮王”、“自走炮”、“人間之屑”等一系列的惡名了。

    老者看著他的表情,頓時明白了幾分,臉上尷尬得幾乎掛不住笑容。

    “好了,我的朋友。”葛力安為老朋友解了圍,“既然你來了,我也就不用擔心了。我們是現在就出發去陰影谷,還是去友善之臂見一見卡立德和賈希拉?我們也有好幾年沒見過面了吧。”

    “吾友啊,命運雖已發生變化,然未來混沌不定,一切皆有可能。”老者立刻又恢復了之前的腔調,“吾等需把握時機,當機立斷,不可拖延時日,免得夜長夢多。”

    “好吧,那我們就這麼離開吧。”葛力安立刻招呼查內姆和愛蒙到自己的旁邊來,然後看向潘龍,“潘,你有興趣去一趟陰影谷嗎?”

    “我?我就算了吧。我還是比較喜歡到處走走看看。”潘龍拒絕了他的提議,他可不打算去陰影谷那麼遙遠的地方,關鍵是——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去得了。

    陰影谷可不在“遊戲地圖”裡面啊!

    “嗨,潘,再見了,我們會想念你的!”

    “你是個好戰友!”

    和兩位年輕人一一道別之後,潘龍看著他們與紅袍老巫師一起化作光芒飛走,忍不住笑了。

    “好吧,主角也走了,劇情也完蛋了——這意味著,我算是徹底自由了!”

    “那麼現在,該干點什麼呢?”
mk2258 發表於 2019-8-12 18:29
夏逆 第三十二章領賞

    一個人站在空蕩蕩的大路上,潘龍思考了一下,決定先去把自己的胳膊治好。

    他又不是學武松拳的,也不玩獨臂刀,總是拖著一條殘廢的右臂,連日常生活都不方便。

    既然要治胳膊,自然就要去神殿——像這種肢體沒有殘缺,只是骨頭全碎了的殘廢,一個“次級復原術”就能治好,相信他能得到的賞金足以治療。

    但是,如果是缺胳膊斷腿,那就需要更高級的“復原術”了;乃至於,如果身體殘缺得厲害,或者體內還有殘餘的暗傷什麼的,甚至可能需要“高級復原術”。

    那些法術的價格就很高,絕對不是現在的他能夠支付得起的。所以如果他在這個世界冒險的過程中受到了肢體殘缺的傷勢,就只能結束冒險,離開這個世界了。

    打定主意之後,他便背著沉重的行囊,朝著那座要塞的方向走去。

    才走了一會兒,路邊就抖抖索索鑽出來兩個地精,手上拿著削尖的木棍,尖叫著朝他衝過來,然後被他抬腳踢起一塊石頭,飛出去砸破了一個地精的腦袋,另外一個就用比衝過來時候更快的速度逃進了路邊的草叢裡,一溜煙不見了。

    潘龍本想再踢一塊石頭,把這傢伙也砸死,卻沒料到它跑得這麼快,愣了一下,搖搖頭,忍不住笑了。

    “這可真夠'奇幻'的!”

    除去這個小小的插曲,他一路上再沒遇到什麼麻煩,曾經偶然見到一個獵人在草叢裡面尋覓獵物,也沒有跟對方打招呼。

    野生動物大多很小心謹慎,大喊大叫把它們嚇跑了,獵人可是要餓肚子的。

    走到城堡吊橋門口,兩個守衛很納悶地看著他,問:“你帶的都是什麼啊?”

    “一些戰利品,拿去換懸賞的。”潘龍回答,然後又問,“這裡有魔法師嗎?或者是收魔法材料的也行。”

    守衛有些驚訝,想了一會兒,建議他去神殿看看。

    “神殿也做魔法材料的生意?”潘龍納悶地問。

    “我不確定,但是……如果誰可能買它們的話,大概也只有神殿了吧。”

    “那麼,如果我要領懸賞呢?”

    “去旅館找老闆就行。”

    “老闆?統治這片地區的,是一個旅館老闆?”潘龍大吃一驚。

    守衛笑了:“怎麼可能呢!只是我們老闆會替領主做些事罷了。比方說替他發布懸賞之類——這種事情本來也並不是非要領主做不可嘛。”

    “這邊都這樣? ”

    “差不多吧,只要是比較大的旅館或者酒店——反正是一回事,都兼營懸賞工作。”

    於是潘龍就去了旅館,他很順利地找到了老闆,一個名叫班力特的矮人。當他解開行囊,把兩個食人魔的腦袋以及五個豺狼人的耳朵,還有那四隻食人魔的爪子拿出來的時候,大家都震驚了。

    “天啊!”有人低聲喊,“竟然是食人魔!”

    “前幾天艾歐林帶著一隊人去殺一個食人魔,結果食人魔死了,那一隊人也只有他活著回來……”

    “難怪他受了這麼重的傷。”

    “能殺掉這麼多怪物,只傷了一條手臂,已經很厲害了好不好!”

    “是不是可以請他幫忙把附近的食人魔也剿滅了?上次我在外面看到一隻,嚇死我了!”

    “應該可以吧,他好像挺缺錢的……”

    班力特老闆也很驚訝,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會兒,目光尤其在他不自然垂著的右臂上停留了許久。

    “豺狼人的懸賞金是每隻5金幣,食人魔是50金幣。”他說,“那四隻爪子也賣嗎?”

    “當然。我本來想要去神殿賣掉的,但如果你收購的話,我就不用多麻煩了。”

    “神殿是我老婆管的,在哪裡賣都一樣。”矮人瓮聲瓮氣地說,“我可以給你出到200金幣一對,這個價格差不多頂天了。”

    “餵,班力特你黑心啦!”有酒客說,“上次你賣食人魔手套的時候,一對手套可是要賣四千的!”

    老闆不動聲色地說:“四千是零售價,我從法師那裡買到它們的時候就有本錢,而法師製造它們也需要成本。製造魔法裝備一旦失敗就是血本無歸,法師當然會把失敗的損耗算入成功的本錢裡面——用食人魔爪子上的皮做材料,可以幫助法師提高製造成功的機會,但用別的皮革也能湊合,他們不會願意為這個出大價錢的。”

    那酒客卻並不善罷甘休,嚷嚷著: “這也差 多了吧!”

    “我需要把它的皮盡可能完整地剝下來,還要硝製成皮革,再重新縫製成手套……這是個技術活兒。如果他能把這些都做好了,我可以開到五百金幣一對的價錢。”

    那酒客還要再爭論,潘龍舉起左手,阻止了他。

    “不用爭了。”他說,“給我免費治療一下,就按照你的價格處理,怎麼樣?”

    “沒問題。”矮人店主笑了。

    他叫來一個粗壯的服務員,把東西搬走,然後從櫃檯裡面數了五十枚白金幣和二十五枚金幣,裝在一個錢袋裡面,遞給了潘龍。

    “我陪你去神殿吧,免得你迷路。”

    話雖然這麼說,但等到了神殿,潘龍真不覺得自己有哪怕一點點的迷路可能。

    因為神殿就建在旅館——也就是這座要塞的城堡——旁邊。

    老闆的妻子並不是矮人,這讓他稍稍有些驚訝。那位名叫加拉娜的牧師並沒有多廢話,相比一位聖職者,她給潘龍的感覺更像是個商人,三句話不離錢。

    接受神術的治療之後,潘龍的右臂終於恢復了。支離破碎的骨頭只在短短的幾秒鐘裡面就重新回到了正確的位置,然後肌腱和血管也都恢復了正常。他揮舞了一下拳頭,感覺這條胳膊和受傷之前完全沒有區別——甚至似乎變得更加靈活和有力了。

    “你最好睡一覺。”加拉娜說,“神聖力量還停留在你的右臂裡面,並沒有完全耗盡。睡一覺的話,可以讓它散入你的全身。這並不能帶給你什麼立竿見影的好處,但如果能夠經常這樣帶著殘餘的神聖力量休息,也許能夠稍稍增長一些你的體能。”

    潘龍當然不會拒絕這個建議,而且,他也是真的累了。

    他在九州世界乘了一天的車,在這個世界又走了一夜,還打了一場大戰,真的是累了。

    一覺睡醒,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一條熱騰騰的烤麵包和一大碗肉湯,潘龍總算是恢復了精神,然後就又找到老闆,詢問有沒有什麼可以賺錢的工作。

    五百多金幣算是個蠻大的數目了,但對於他想要買的東西來說,卻還遠遠不夠。

    他想要買的,是這個世界特有的“次元袋”。

    次元袋是一種特殊的魔法道具,它乍看上去和普通的布袋麻袋差不多,但卻能在其中儲存大量的東西。最高級的能夠儲存七八個立方米的東西,差不多相當於一間小儲物間,就算最低級的也能儲存差不多一個立方米東西,足以應付日常冒險的需求。

    雖然這東西用起來有很多的限制——比方說裡面的東西大小不能超標,重量也是,而且不能裝活物,本身也並不堅韌,一旦被弄破就失去效力,裡面的所有東西都會消失得無影無踪——據說是消逝在了次元的夾縫裡面。但只憑著它裝了東西之後宛若什麼都沒裝,甚至還能折疊存放,就足以蓋過一切別的好處。

    試想,你出門在外,刀鞘夾層裡面放上這麼一個次元袋,那就等於隨身帶著一大箱子補給品。無論吃的用的,都比別人多了一大截。若是遇到什麼麻煩,往往也能有足夠的應對,豈不美哉!

    潘龍和韓風上次在玉山遺跡殺了劫匪,為了行動方便,捨棄了所有粗重之物,只帶著錢財和少許乾糧上路。如果當時能夠有這麼一個次元袋,他們至少可以帶上兩條厚毯子,還能把那短弩也拾掇拾掇,一人帶上一把。

    九州世界有神佛妖魔,自然也有這種能夠儲存大量東西的寶物。無論是所謂“須彌芥子”也好,還是“袖裡乾坤”也罷,都能做到類似的事情。但那些東西實在不是潘龍能夠得到的,別說是他,就連他老爹,身為先天高手的潘雷,也一樣沒有。

    大概總要到真人境界,才能得到如此寶物。先天高手的話,估計是那種家傳淵博,出自名門大派的;又或者氣運爆棚,走路都能撿到寶物的,才可能有這樣的寶物。

    潘龍的計劃,就是攢錢買一個次元袋。

    反正他在這世界裡面得到的東西,除了一些特別好的,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帶走,當然要去蕪存菁,或者說零存整取,把所有的資源集中起來,弄幾件最重要的東西就好。

    他既然如此打算,就要多賺錢。一個次元袋可是要不少錢的。

    “你這麼缺錢嗎?”班力特沒料到他剛吃完飯就來“找活干”,愣了一下,好奇地問,“幹這行的,難道不應該賺了錢之後先享受生活,逍遙一陣子再說嗎?”

    “我要攢錢買個次元袋。”潘龍並沒隱瞞,“五百多金幣,還差得遠呢。”

    班力特恍然大悟,琢磨了一下,說: “那你差的錢可有點多,就算是最低級的次元袋,也要兩千五呢。”

    “所以,有什麼可以賺錢的活兒嗎?”潘龍問。

    “以次元袋為目標的話,我覺得還不如去獵殺怪物比較實在。”班力特搖頭,“友善之臂只是一個小旅館,這裡的人們遇不到什麼特別大的麻煩,就算遇到了,他們也掏不出那麼多的錢來。”

    “有一點算一點就好。”潘龍並不放棄。

    他現在閒著也是閒著,有一個銅子兒賺,都好過無所事事。

    :。:
mk2258 發表於 2019-8-12 18:30
夏逆 第三十三章我愛讀書

    既然潘龍肯賺“小錢”,那班力特老闆自然不會攔著他。不僅不會,他還幫潘龍介紹了幾個工作。

    第一個工作來自於住在旅館樓上的作家盎歇,這個矮人雖然是個牧師,有些實力,但其實卻相當的孱頭。在距離這裡不遠的路上,他讓一個食人魔給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沒有殺死他,而是只搶走了他的腰帶。

    “簡直讓人無法相信!”潘龍找他了解任務詳情的時候,這個矮人吹鬍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對我寫的書毫無興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帶!太過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憤怒的是,那食人魔對你寫的書毫無興趣?”潘龍饒有興趣地問。

    “當然!寫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這僅次於要殺死我啊!”

    “那麼……你希望我怎麼辦?”潘龍問,“把你的腰帶搶回來?”

    “當然!最好還要狠狠地教訓它!讓它知道看不起一個作家,是何等嚴重的錯誤!”矮人大叫,“我會付你一筆錢的,雙倍於它腦袋的價錢,100金幣!”

    潘龍想了一會兒,問:“如果我能夠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著他:“什麼意思?”

    “比方說,如果我能夠把它抓來,讓它當眾承認錯過了一本偉大的著作,並且誠懇地閱讀你的作品並感動到流淚……你能夠多給我一些報酬嗎?”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著他:“食人魔不識字。”

    “唉?那你為什麼要生氣?它不識字,要搶你的書也沒用啊。”潘龍覺得自己有點無法理解這矮人的思維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著他:“它識字不識字,跟我生氣不生氣,有什麼關係?”

    潘龍閉上了嘴巴,他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弄錯了什麼。

    等他來到樓下,看到正和酒客們相談甚歡的班力特老闆,他覺得,自己應該沒弄錯。

    “老闆。”他湊到班力特身邊,低聲問,“你那個同胞——就是被搶了腰帶的那個。他的腦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給了他一個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個牧師。”

    “牧師怎麼了?”

    “牧師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們不需要思考太複雜的事情。”

    潘龍仰面看天,默默無語。

    (我特麼簡直在冒傻氣!)

    他決定不急著去完成那個沒有腦子的混賬矮人的任務,而是回一趟昨天夜里大戰的樹林。

    那裡也許還有可以打掃一下的東西。

    問班力特老闆借了一個很大的背包,他趕回了樹林。

    遺憾的是,之前戰鬥的痕跡雖然還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戰利品卻已經都沒了——大概無非是地精或者別的什麼東西,把它們都給拿走了。

    樹林裡面,只有那輛空蕩蕩的馬車還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長時間,最後自己充當馱馬,把那輛馬車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館。

    “你覺得我是應該賣掉這輛車呢?還是應該買一匹馬?”他問。

    班力特老闆回答:“這種輕型馬車不值錢,你想要買的話,15個金幣左右就可以買輛新的。而買一匹馬需要75金幣,你還要買不少豆子,給馬在路上吃。”

    潘龍愣了一下:“這輛車不值錢?”

    “當然,值錢的是四輪馬車,雙輪的不值錢。”

    “大小差很多嗎?”

    “不僅僅是大小的問題,製造難度也不同。這個我也不是很懂,但價格我是知道的。四輪馬車一般一輛車加上兩匹馬,需要250金幣左右。而這種雙輪車,你如果買一匹稍稍好點的馬,比方說一百金幣左右的,讓人家送一輛車都可以。”

    潘龍嘆了口氣:“這麼說,我這麼辛苦把它拖回來,就只賺了15金幣?”

    班力特給他潑了盆冷水:“正確地說沒有15金幣,因為如果你要把它賣給我的話,我最多只能出5個金幣。”

    潘龍被這誠懇的話氣樂了:“那我還不如買匹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馬車!”

    “對啊 ,我也是這麼想的。”班力特笑了,“我這裡正好有幾匹矮馬,雖然樣子不夠威武,但是用來拉車肯定足夠了,而且它們還不挑飼料,一般吃草就可以了。有興趣嗎?一匹只要35金幣,附贈全套馬俱。”

    潘龍沉默了一下,問:“老闆,你是信仰財富女神的嗎?”

    “不,我和我老婆都信仰知識之神。”

    “那你真是入錯行了!”

    雖然這樣批評,但潘龍最終還是買了一匹矮種馬,那匹又矮又壯其貌不揚的灰馬,連同一套馬俱,再加上兩袋豆子,以及一張短弓和五袋箭,還有一頂帳篷,一些乾糧、水袋之類,再加上一套有些舊的開鎖套裝,總共一百金幣。

    正好是兩顆食人魔的腦袋。

    “總覺得我這筆生意做得有點虧。”潘龍坐在車夫的位置上,看著車廂裡面幾個裝著旅行必需品的箱子,不由得有些嘀咕。

    “我明明是來冒險和賺錢的,為什麼似乎變成了商人?”

    “如果你想要經商的話當然也可以。”班力特微笑著說,“不過我們這邊沒什麼出產,你可能要到那西凱去採購鐵礦石,然後賣到博德之門去,利潤挺高的。”

    潘龍無奈地嘆了口氣,趕著馬車,離開了旅館。

    兩天之後,他又回到了旅館,車子上堆了許多亂七八糟的東西不說,還有一隻被粗繩子捆得跟粽子一樣,被打得鼻青臉腫的食人魔。

    整個友善之臂的人都被驚動了,大家紛紛趕來圍觀這個活捉了食人魔的年輕冒險者,潘龍則滿臉疲倦地請大家幫忙把那個腦子不大好使的矮人牧師給叫出來。

    “盎歇牧師。”當寫作牧師讀作作家的矮人出現在他面前之後,他說,“就像之前約定的,我把搶了你腰帶的傢伙抓來了,現在你可以拿你的書給他讀,我保證他會認真閱讀的。”

    “不可能!”矮人嘟囔,“食人魔根本不識字。”

    “試試又沒損失。”酒客們紛紛慫恿他,“試試看啊!”

    於是盎歇拿出一本書,遞給了潘龍。

    潘龍解開了食人魔身上的繩子,這食人魔倒也沒逃跑,而是老老實實地接過那本書,認真閱讀起來。

    一個臭烘烘的食人魔竟然會讀書?!這一幕震驚了所有人,這裡的人們很多都是知識之神的信徒,尤其是班力特老闆的妻子加拉娜,更是一位牧師。當她看到愚蠢野蠻的食人魔竟然也會讀書的時候,激動得流下了眼淚。

    過了一會兒,食人魔放下書,深情地說:“這本書寫得太好了!我想要把它帶走,經常閱讀,將來留給我的子孫當傳家寶!”

    “當然可以!”盎歇興奮得渾身發抖,這個矮人感覺自己已經到達了人生的巔峰,縱觀古今,那麼多偉大的作家,有誰能夠寫出連食人魔都為之感動的作品來?

    沒有!除了他之外,一個人都沒有!

    如果不是身體太胖肚子太肥,他覺得自己簡直可以用雙腳打著拍子飛起來了!

    “今天我請客!”他大吼,“把麥酒都拿出來,給所有人都滿上,讓我們好好慶祝,為文學藝術的偉大成就而狂歡吧!”

    當然,他並沒有忘記從潘龍這裡拿走那條花了大價錢買的魔法腰帶,也沒有忘了向潘龍付錢。

    兩百金幣!

    當所有人都進去慶祝之後,潘龍笑著拍了拍食人魔的腦袋。

    “看到沒有,讀書還是很有用處的。”他說,“你的腦袋只值五十,可你會讀書的話,這件事本身就值兩百。”

    食人魔畏畏縮縮地看著他,發出了他也聽不懂的聲音。

    那是巨人語,食人魔都使用這種語言。

    “閉嘴!”潘龍重重地拍了它一下,“你敢把戲演砸了,我就把你的腦袋擰下來去換賞金!”

    食人魔縮了縮頭,將身體團成一團,蜷縮在車廂裡,並且把繩子放在自己的身上,裝出被捆住的模樣。

    潘龍這才滿意地笑了,趕著馬車,又把它帶到了遠離旅館的地方。

    “按規矩,我是應該一刀砍死你的。”雖然明知道對方聽不懂,他還是不急不慢地說,“但是呢,你的表現很好,完全符合了我的要求。所以按照約定,我饒你一命。”

    食人魔從他的臉上看到了善意,露出了欣喜之色。

    “但是我要警告你,如果被我發現你有傷人的行為,或者是被別的冒險者遇到,你依然會死。”潘龍冷冷地說,“你是怪物,我們是冒險者,在你能夠學會我們的語言,和我們正常交流之前,沒有誰會對你手下留情。”

    “最後,帶著你僥倖撿回來的小命離開吧,最好永遠都別回到文明社會的疆域裡面來!”

    食人魔遠遠地走了,帶著盎歇的那本書。

    潘龍坐在馬車上,注視著它一路走遠,最終消失不見,點點頭,趕車離開。

    “食人魔讀書?”他自嘲地笑了,“這貨連通用語都不會說,讀個屁的書!”

    那食人魔不過是被他這幾天掄起拳頭硬逼著學了幾句話而已,實際上,它甚至連這幾句話是什麼意思都不明白。

    如果將來它還會遇到別的人類,希望到時候它不會一邊說著“這本書寫得太好了”之類的話,一邊跟那些人類大打出手。

    那樣的場面,一定會很滑稽……

    【你完成了一場前所未有的騙局,你的陣營向著混亂中立的方向偏移了一些。】

    【冥冥之中,你感覺到某個偉大的存在對你饒有興趣。】

    潘龍默默關閉了日誌,不去理睬上面的提示。
mk2258 發表於 2019-8-14 18:37
第三十四章、地精也是可以殺絕種的

    食人魔能學會讀書嗎?

    也許有些可以,但至少剛剛那隻不能。

    它很蠢。

    但再怎麼蠢,它至少也算是智慧生物,比猩猩海豚什麼的都要聰明得多。

    兩天前,潘龍找到了它,用一頓結結實實的暴打,讓這傢伙明白了什麼叫“形勢比人強”,然後,他就採用馴獸的手段,一手大棒一手胡蘿蔔,硬是教這傢伙在短短兩天裡面學會了幾句話,以及“讀書”這個動作。

    這也要感謝他的“野蠻人”職業,這個職業的輔助技能裡面,有“馴化野獸”。

    野獸尚且可以馴化,何況食人魔呢。

    所以,才有了剛才旅館裡面那驚人的一幕。

    但假的終究是假的,這食人魔終究並不能讀書識字。潘龍其實是弄了個騙局,忽悠了所有人。

    他對此並沒什麼負罪感,盎歇牧師追求的,無非就是大家都喜歡看他的書;大家想要看到的,無非是稀罕場面。

    乃至於,他想要的不過就是多一些報酬;那個食人魔想要的,不過就是活下來。

    從結果看,大家都挺滿意的。

    大家都滿意,那就很好。

    至於那個“冥冥中對他饒有興趣的偉大存在”……潘龍並不在乎。

    且不說那個傢伙究竟是真實還是虛幻,就算它是真貨,難道還能跨世界去追踪自己?

    要是它真能跨世界追踪,追到九州世界,他倒是很好奇,九州世界本地的神佛妖魔對於這個外來的黑戶,會是什麼態度?

    是禮送出境呢?還是抓起來切片研究?

    想到這裡,他忍不住笑了。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潘龍始終在友善之臂旅館附近奔波。

    他並沒有離開這裡太遠,對於“鐵礦不足”等一些傳聞也毫無興趣,就是在到處獵殺各種怪物,並且將怪物們的武器裝備,以及身體上所有可以拿來出售的東西,全都裝上了馬車,運回了旅館。

    每隔四五天,他的馬車就會載著許多貨物,帶著明顯的血腥味,來到友善之臂旅館。那些東西會在班力特老闆仔細估價之後變成金幣,進入他的腰包。

    很快,他在這一帶就出了名。

    和上次讓食人魔學會讀書的名聲不同,這次他的名聲沒有了幽默和詼諧的意思,只有肅殺之氣。

    “血腥的馬車夫”,就是附近的人們給他的綽號。

    這個綽號一目了然,潘龍對此也沒什麼意見。

    他並不介意殺死怪物,相反,他很樂意。

    殺死這些傢伙,既可以獲得經驗值,又能賺到錢,還能讓附近的平民過得安全一些,一舉三得,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那些被他殺死的怪物們究竟該不該死,或者說該不該被殺掉這麼多?他根本就懶得考慮。

    北地每年都獵殺大群的妖獸,誰會在乎妖獸該不該殺?

    除非有環保局的人跳出來,拿著國家法律警告他“某某生物是保護動物,殺了要坐牢的”,否則潘龍並不會在乎把它們殺絕種的問題。

    反正,食物鏈從來不是靠著那些珍稀動物維持的。

    這些天,他殺了四隻食人魔、六隻獸化人、十五六隻豺狼人、三四十隻大地精、至於兇暴生物或者地精之類,他都懶得計算數目了。

    反正遇到了,順手殺了就是。

    一場場殺戮下來,他身上漸漸積累了厚重的血腥味,就算時不時清洗一下,也沒辦法完全洗乾淨。那些尋常野獸見到他,更是都嗚咽一聲,夾著尾巴就跑,不敢在他的視線裡面多停留哪怕一秒鐘。

    “我跟查內姆站在一起的話,也不知道究竟誰更像是殺戮之神巴爾的子嗣……”某天,又殺光了一窩地精,把其中大地精的耳朵割下來(這個能領賞金,一個一金幣),又把那些獸皮短矛之類能夠拿去賣點錢的零零碎碎的東西收拾好了裝車,潘龍用鋼刀當鏡子,看著刀身上映出的自己渾身血污、眼神兇惡的樣子,忍不住自嘲了兩句。

    “不過……這樣才像個北地人吧。反正在中原人看來,我們北地人就是殺人如麻的嗜血蠻子嘛……”

    他又帶著滿是血腥味的戰利品回到友善之臂旅館,班力特老闆很無奈地勸道:“潘,你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休息了!看看你的樣子,簡直不像個正常人了啊!”

    “我是要休息一下,然後就離開這裡。”潘龍說,“這附近比較值錢的怪物都被我殺得差不多了,你看這次,我殺掉的最值錢的就是大地精,連豺狼人都沒能找到一個。這樣下去,感覺就是在浪費時間。”

    班力特還沒說什麼,一個老酒客忍不住笑了:“記得有諺語說'地精是殺不光的',但你再這麼殺下去,至少我們這一帶,怕是連地精都要被你給殺光了。”

    “如果地精也有賞金的話,我不介意殺光它們。”

    酒客們都大笑起來。

    他們當然並不懷疑潘龍是否真的能殺光這附近的地精,只是覺得事情好笑而已。

    一個粗豪的酒客還邊笑邊說:“怪不得地精殺不光,原來是沒賞金的緣故!”

    “這麼說也沒錯啊,要是殺地精也有賞金,我也可以提著棍子和斧頭去殺地精。別的打不過,地精還打不過嗎?”

    “是啊,哪怕一個地精一個銀幣也好啊,幾十個人一起出去,權當散個步,順便殺上十個八個地精,回來大家聚個餐的錢就有了。”

    “那樣的話,地精或許真要被殺絕種了。”

    “不怕,地精什麼都吃,我們可以挖個大坑,在裡面養地精……”

    醉鬼們越聊越開心,話題很快就滑向了“貪官和是強盜,哪種比較適合餵地精”之類方面,明明是毫無意義的選擇題,他們偏偏爭論地很熱鬧。

    潘龍沒加入爭論,對他來說,這些東西都差不多。

    有賞金的,宰了去領賞。

    沒賞金的,宰了挖個坑埋了。

    反正無非是一刀的事。

    在這個世界如此,在九州世界也是如此。

    老爹教過他,如果惹到了什麼不像是會善罷甘休的人,就一刀結果了他。不管將來會有什麼麻煩,結果了一個,麻煩總歸能少一分。

    “那麼如果我遇到一個惡棍,但他沒有惹到我呢?”當時,潘龍如此問道。

    老爹用看傻瓜的眼神看著他:“如果你殺得了他,那你就已經惹到他了;如果他殺得了你,那他就已經惹到你了。正邪不兩立,懂?”

    “如果是正派中人,但我們之間有誤會呢?”潘龍繼續問。

    “男人之間沒有誤會。”老爹說,“如果有誤會,表示你們酒喝得還不夠多。”

    這就是老爹闖蕩江湖的經驗之談,潘龍始終覺得,幸虧老爹大多數時間都在北地闖蕩,要是去南方的花花世界,沒准他早被別人坑死了。

    ……不,他那麼陰險,一直隱藏著自己最厲害的本事,連親生兒子都不知道,或許他坑死別人的可能性更大。

    用冷水沖洗了兩遍,再在加入了迷迭葉沸煮液的熱水里面泡了大半個鐘頭,順便扔掉了那身舊衣服,換了一身全新的旅行者束衣,潘龍總算是聞不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了。

    當他重新來到旅館二樓大廳的時候,班力特滿意地笑了。

    “小伙子,你現在才像個冒險者的樣子。”矮人愉快地說,“之前的模樣太嚇人了,不該那樣的。人賺錢,是為了讓自己活得更好。可不能為了賺錢,就讓自己活得不像個人!”

    潘龍道了謝,要了一份普通的食物,吃飽喝足之後,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打開角色面板,他看到自己的等級已經到了六級,裝備欄裡面,則有1024金幣,幾瓶解毒藥水,一枚不知道用處但明顯蘊含著魔法力量的戒指,還有一條怪異的腰帶。

    這些是他最重要的戰利品,別的都無關緊要。

    那幾瓶解毒藥水,是一個住在旅館裡面的蘭德林老太太給他的,老太太聽說他是個很靠譜的冒險者,就找他幫忙清理自己家裡的毒蜘蛛,這幾瓶藥水自然是“任務補給”。而那條腰帶,則是打翻了那個食人魔得到的,十分的詭異——他記得這東西帶著詛咒,曾經很好奇地活抓了一隻地精,強行給它戴上,然後……也沒看到它發生多明顯的變化。

    無非是公地精變成了母地精。

    打死那個地精之後,這條詛咒腰帶就可以拿下來了,但潘龍琢磨著……自己是不是可以找個愛好比較獨特的闊佬,然後把它賣出去?

    一條能男變女的腰帶,似乎很有趣的樣子啊……

    但在這小地方,它可賣不出價錢。想要讓它賣出符合它身份的價格,必須去大城市。

    比方說,寶劍海灣一帶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門。

    那裡有足夠多的有錢人,可以為這條除了玩樂之外別無用處的腰帶開出大價錢。那裡也有更多的任務,更多的機會,能賺到更多的錢。

    更重要的是,只有到那種大城市,才能夠買得到諸如“次元袋”這樣比較高級的魔法物品。

    當然,要從這裡去博德之門,路還是挺遠的。他準備先去附近的貝爾苟斯特,再看看能不能找點事情賺點錢。

    而且,蘭德林老太太的家也在那裡,他可是答應過人家,要幫她做個“大掃除”的。

    第二天一早,潘龍趕著洗刷乾淨的馬車(為此他花了兩個銀幣,負責洗刷馬車的旅館伙計還表示這是友情價),離開了友善之臂旅館。

    “伙計,如果我將來需要找你幫忙的話,你可要給我打折啊!”班力特老闆笑呵呵地說。

    潘龍用一個大拇指作為回答,揮揮手,徑自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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