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幻想] 夏逆 作者:楚白 (連載中)

 
mk2258 2019-7-17 20:35:32 發表於 玄幻奇幻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0 30977
mk2258 發表於 2019-8-14 18:37
第三十五章、名氣和工作是雙胞胎

    貝爾苟斯特位於“友善之臂”旅館的東南,是北方商業重鎮博德之門和南方工業重鎮納西凱之間的重要樞紐。商人們從納西凱購買鐵礦或者粗鐵,運到博德之門去加工成各種武器鎧甲和日常用品,再銷售到整個“寶劍海灣”地區,甚至於遠銷到大陸內部乃至海外。

    毫不誇張地說,一旦納西凱的鐵礦供應出了問題,整個劍灣地區都會陷入不安甚至於動蕩之中。

    而現在,據說納西凱的鐵礦就出了問題。

    具體是什麼問題,潘龍不大清楚——當初遊戲裡面是有人在鐵礦裡面搗亂,弄死他們,再把攔路的強盜團伙宰個精光,再去另外一處淹掉某個鐵礦,這任務就算搞定了。

    而按照那些同人小說的說法,是那個已經撲了街的沙洛佛克想要奪取博德之門的統治權,然後和南方的安姆開戰,通過戰爭帶來的大量殺戮,讓自己繼承殺戮神職,成為新一代的殺戮之神。

    為了統治博德之門,他需要先打擊博德之門的商業核心——武器製造業,所以他搞了個自己的鐵礦,再把納西凱的鐵礦搞掉,這樣整個博德之門地區就只有他能夠提供足夠的鐵礦石,從而大大提升他的地位。

    嗯……大概是這樣吧。

    雖然無論在遊戲裡面還是那些同人裡面,沙洛佛克都是靠著直接用變形怪取代了各路大佬,從而奪取各派勢力而上位的,似乎根本用不著折騰之前那些么蛾子,但… …總不能做個遊戲,整天就是到處發現變形怪,然後砍死他啊。

    玩家扮演的是冒險者,不是搜查官!

    一群人穿著重甲,提著沉重的超大型粒子槍,每見到一個人就用偵測法術照一下,時不時大吼“你不忠誠!”然後砰的一槍……

    餵!這是劍與魔法的故事,不是“帝皇VS四小販”啊!

    潘龍結束了回憶,然後思考自己該怎麼辦。

    光頭佬已經死在了燭堡東邊的樹林裡面,除非他信的是春哥,否則絕無可能從地獄回來,繼續興風作浪。既然沒了這個作怪的,那麼按說那些陰謀也就沒人推動了,整個博德之門地區應該恢復和平才對。

    可為什麼納西凱的鐵礦還有問題?貝爾苟斯特一帶還是常常傳出盜賊襲擊商隊的消息?

    “讓我知道究竟是誰在搗亂,絕對要給他來個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

    又看到了一支商隊被襲擊之後留下的傾倒的貨車,和貨車上那些灑落的泛著危險綠色的鐵礦石,潘龍連連搖頭,十分惱火。

    商人們賺點錢容易嗎!販賣鐵礦石也是正正噹噹的生意,一點都沒傷天害理吧!而且鐵礦石的利潤並不高,相比日用品、奢侈品乃至於一些違法勾當,這種老老實實的生意人算是最人畜無害的了。

    那些強盜們不去搶肥羊,反而來欺負這些老實人,真是太不像話了!

    簡直丟份啊!

    (就算是黑戈壁的馬賊,一般也不會對那些做利潤一兩成的小生意的商人下手啊,他們這也太過分了!)

    最可惡的是,這些盜賊們並不是來搶奪鐵礦石的,他們只是在趕走或者殺死了商人之後,用特殊的手段污染了鐵礦石,讓它們沒辦法再冶煉出優質的鐵礦而已。

    潘龍也曾經研究過那種被污染的鐵礦石,可他同樣無計可施。別說是他,就連身為牧師的加拉娜老闆娘都沒辦法。

    她曾經試著對一塊礦石使用“移除毒素”,但沒有效果。使用更高級的“移除詛咒”也一樣無效。“高等解除魔法”也許能夠讓礦石恢復正常,可那種高級法術並不是可以輕易施展的,它需要消耗很昂貴的施法材料。

    而且牧師施展法術是要受到教義和神靈本身的意志限制的,即使她身為一座神殿的管理者,可以額外通融少許,知識之神也不可能賜予她用來給礦石解除污染的力量。

    這種情況,大家都是一樣。

    商人是要追求利潤的,被污染的鐵礦石不能用比較廉價的方法來清理乾淨,那麼就不如去買別的沒有被污染的鐵礦石了。

    畢竟,在商言商。

    歸根究底,還是要把在背後操縱那些盜賊的傢伙抓住,相信那傢伙一定有解除污染的手段!

    潘龍一邊思考著,一邊不急不慢地駕駛著馬車走在路上。天色將晚的時候,他看到了一座規模不小的鎮子。

    這就是貝爾苟斯特,博德之門和納西凱之間最重要的樞紐城鎮。

    他的到來對這個城鎮沒有任何影響——每天都有人路過這裡,他們有的匆匆而過,有的會再經過,有的則永遠不會再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之中。

    在城鎮居民們看來,這些“鄉下人”們,沒什麼值得在意的。

    當潘龍走進一間名叫“紅色捲軸”的旅館,詢問住宿價格的時候,酒保就是用很輕蔑的眼神看著他,一副“上等人”的高傲。

    可還沒等他維持這高傲的表情超過一秒鐘,一個酒客已經認出了潘龍,失聲驚呼:“血腥的馬車夫?!他怎麼來了!”

    酒保臉上的高傲表情頓時就收了起來,換成了謙卑和討好,過程之快,簡直猶如川劇的變臉。

    他想不謙卑也不行,“血腥的馬車夫”已經是這一帶有名的冒險者,人家光是食人魔就打死了好幾隻,殺掉的大地精、豺狼人之類加起來,或許能鋪滿整個旅館大廳。至於殺掉的地精……人家甚至都已經懶得計算了。

    而那些初出茅廬的冒險者們,就算殺掉了兩三隻地精,都會得意洋洋地吹噓一番呢。

    面對這樣的人物,酒保再不謙卑,難道真的活膩了找死麼?

    潘龍並沒在意酒保的態度,但當他吃飯的時候,這個旅館的老闆突然趕來,告訴他“您住在我們這裡,可以免費。”的時候,他就有些驚訝了。

    “免費?”他忍不住問。

    “是的……雖然只是普通客房。”

    “普通客房也足夠了。”潘龍點了點頭,又狐疑地看著老闆,“你這麼客氣,是有什麼事情要找我幫忙嗎?”

    “您真是好眼力!”老闆被他看穿了心思,諂媚地笑了幾聲,解釋說:“不久之前,我這裡遇到了一點麻煩……”

    “什麼麻煩?”

    “那個……著名的音樂家希爾克?羅莎娜女士,您知道嗎?”

    “我不知道,你還是直接告訴我發生了什麼算了。”

    “好吧。幾天前,羅莎娜女士自稱遭到了老費爾德的騷擾——老費爾德也經營旅館,她想要讓羅莎娜女士在他那裡表演,遭到了拒絕……”

    潘龍嘆了口氣:“說重點!”

    “好的好的!羅莎娜女士住在我這裡,然後那天,來了三個人,他們和羅莎娜女士發生了衝突……”

    “那個女音樂家被殺了?”潘龍問。

    “不是。”老闆有些尷尬地說,“恰恰相反,羅莎娜女士不知道怎麼的就勃然大怒,用魔法把他們三個都殺了。”

    潘龍愣了一下,問:“這跟你的麻煩有什麼關係?”

    “他們三個之前住在老費爾德那邊,跟老費爾德還有一筆不小的生意往來。按照老費爾德的說法,他們說這幾天能賺到一筆錢,很高興,結果……”老闆一臉的尷尬,“我也不知道他們究竟要賺什麼錢,羅莎娜女士殺死他們之後,就很驚慌地表示'有人在追殺我',帶著保鏢逃往博德之門了。現在老費爾德通過治安官向我施壓,他說羅莎娜女士其實是個邪惡的黑巫師……”

    潘龍總算明白了他的困境——博德之門這邊對於黑巫師是很不客氣的,非但他們自己不受歡迎,連跟他們合作的人,一旦曝光,也同樣會不受歡迎。

    這老闆是經營旅館的,要是不能洗清惡名,那他別說是繼續開店賺錢,甚至就連能不能在貝爾苟斯特住下去,都要成問題了!

    但他並沒有輕易答應老闆的請求,而是審慎地看著老闆。

    “牽涉到三條人命的事情,我不會相信你的一面之詞。”他說,“明天我會去找費爾德問一問,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想找找別的人證。確定你說的沒問題,我才會去幫你追查希爾克?羅莎娜的下落。”

    老闆頓時如釋重負,看得出來,他的壓力的確是很大。

    就這麼說一會兒的工夫,他已經撓了兩回頭,掉了不少頭髮。

    當他轉身離開的時候,潘龍看了看他略顯稀疏的頭頂,突然覺得,或許自己可以不用著急。

    比方說……等他頭髮都掉光了之後,再出發去找那個邪惡巫師羅莎娜,似乎也不錯?

    心中想著有些狡猾的小小惡意,似乎連飯菜都變得更香了。

    第二天一早,他並沒有直接前往費爾德旅館,而是按照蘭德林老太太的介紹,先去了她的家。

    就像她說的那樣,她的家被蜘蛛佔領了。

    黑色的,有著鋒利長腿的,站在地上差不多有常人小腿那麼高的大蜘蛛。

    它們的反應很快,潘龍才剛一開門,它們就惡狠狠地朝著他撲了過來。看它們那靈活的模樣,相信絕對不會是什麼人畜無害的東西。

    但迎接它們的,是潘龍手上的長矛。

    一下一個,他只用了四下,就把這四隻蜘蛛戳死在了地上。

    這些危險的生物對於普通人大概足以致命,但對他來說,甚至連熱身都不夠。
mk2258 發表於 2019-8-14 18:37
第三十六章、在貝爾苟斯特的賺錢大計

    殺死了四隻蜘蛛,潘龍在屋子裡面又里里外外找了一圈,堵上了一個洞,清理掉了地窖裡面的蜘蛛網和蜘蛛卵。

    在清理的過程中,他看到一條倒霉的狗被纏在蜘蛛網裡面,已經被蜘蛛們給吃光了,只剩下一張皮。

    好在,沒看到人被殺死的痕跡。

    這些怪異的大蜘蛛究竟哪裡來的?他差不多心裡也有數了——那個洞明顯不像是天然生成,怕是有人跟蘭德林一家有仇,偷偷挖了洞,將它們給放進來的。

    但他還有一點疑問:這些蜘蛛對一般人來說,算是極度威脅的東西。那人既然有本事把它們抓了塞進洞裡來,為什麼不干脆自己動手,殺了老頭老太?

    可惜,他是個野蠻人,不是查內姆那個大偵探,否則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不可!

    把這些討嫌的蜘蛛徹底收拾乾淨之後,他按照老太太的囑咐,將她念念不忘的舊靴子、老酒和蜘蛛們的屍體都一併帶上,裝進了車上的木箱。

    “看好我的箱子。”他向旅館的伙計叮囑了一句,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才前往費爾德旅館。

    花了十分鐘,他在旅館老闆那裡得知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大致上,就是一個女魔法師隱藏身份,以做生意為藉口,騙三個蠢商人買了所謂的“寶石”,然後又把他們給殺了的事情。

    “我有證人。”老費爾德說,“她的手下,一個叫嘉瑞克的吟遊詩人,正被治安官關在牢裡,他可以充當證人。”

    “那個詩人沒逃跑?”潘龍有些納悶——他已經隱約想起了這個任務的劇情,但他記得自己當初是選擇了善良分支,殺死女巫,順便還收了一個沒什麼卵用的手下。

    想來,那個“沒什麼卵用的手下”,大概就是這個嘉瑞克了。

    這貨真的是一點用處都沒有,戰鬥力差,輔助也不行,就連偷東西——玩家有出門自帶的好盜賊愛蒙,也完全用不著他。

    只是沒想到,他竟然廢物到逃都沒能逃掉,而是被抓住了。

    “他堅持說自己是清白的,只是被女巫給騙了,所以不肯逃跑。”老費爾德搖頭,“誰信啊!大家都知道,那女巫僱他做事,一張嘴就是三百金幣。三百金幣啊!殺三個人都不用這麼多錢!”

    他感嘆了一下,問:“你要去見見他嗎?我跟治安官有點交情,應該能讓他允許你們見一面。”

    潘龍才不去見他呢!那個沒卵用的傢伙,肯定也是被忽悠了的。否則他怎麼可能不跑!吟遊詩人又不是聖武士或者貴族騎士,沒理由為了榮譽把小命賠上啊。

    話說,吟遊詩人的特長就是交涉和唬騙,這貨居然會被人反過來忽悠,真是丟光了吟遊詩人這個行當的臉!

    一個被忽悠的傻蛋,他怎麼可能有騙子的情報?開玩笑呢!

    但嘉瑞克還是有所貢獻的,他借助一張魔法捲軸,將記憶中希爾克?羅莎娜的容貌畫了出來,作為通緝這個危險罪犯的重要憑證。

    這個倒霉的吟遊詩人之所以能夠不被絞死,靠的就是這麼一點功勞。

    但治安官也說了,如果在三個月之內沒人能把羅莎娜抓回來,那麼不好意思,嘉瑞克依然要作為商人被謀害案的兇手之一被絞死。

    儘管,他當時其實根本就沒動手。

    官字兩張嘴,這道理在什麼世界都一樣。

    當潘龍決定去追捕羅莎娜之後,他也得到了一張羅莎娜的畫像——這種畫像已經被複製了很多份,送給多個和博德之門官方有合作關係的冒險者小隊手中。但究竟有多少人願意做這筆生意,卻是個大大的問號。

    在城鎮裡面暴起發難,一口氣連殺三人,搶在衛兵趕到之前逃跑……能夠做得到這種事的罪犯,就算不會魔法,也絕對不好對付。

    更不要說羅莎娜還是個實力強大的魔法師,按照當時目擊者的說法,她甚至只用了一個法術,伴隨著跳躍的電光,那三個商人就變成了三具屍體。

    追捕這種罪犯,談何容易!

    而且人家還不僅僅有這些身份,她還是著名的音樂家,沒準只憑著她的藝術才華,她就能得到某位貴族的庇護。

    殺三個商人,又算得了什麼呢?

    老練的冒險者們都是很現實的,對他們來說,人命也不過只是一種可以衡量的商品罷了。

    這些考量,潘龍並非不知道,但他對於那些已經失去銳氣的“老練的冒險者”們的想法不感興趣、相比之下,他更感興趣的是另外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羅莎娜為什麼要犯這種罪?她是著名的音樂家,還是個名演員,而且還是個實力強大的魔法師。以她的能力,想要進入上流社會也易如反掌。對於一個這樣的人來說,為了一筆不算特別多的錢財,當眾殺死三個不算很有錢的商人,簡直是神經病!

    潘龍思考了很久,最後暫定她就是神經病。反正這世界的神經病……那特麼是真的不少,多她一個也無所謂。

    第二個問題:自己能夠在貝爾苟斯特得到什麼好處?

    在這個城鎮裡面,好東西還是不少的。但他來得遲了一些,很多能夠輕鬆到手的東西都沒了。

    比方說原本費爾德旅館應該有個穿著魔法斗篷的人,那條斗篷不僅能夠增加魅力屬性,還能每天施展一次魅惑術——但這人已經離開貝爾苟斯特了。

    再比方說有個聖武士因為被一群食人魔打敗,而想要報仇去殺光它們,潘龍也問了這事,旅店的人說,那聖武士前兩天出門了,再也沒回來——大概是被食人魔給殺了。

    類似的,有個說自己的靴子被大地精搶走了的盜賊。他的靴子已經被人搶回來了,但因為他做事太不上路,結果那個搶回他靴子的矮人冒險者一斧子把他給砍死了,然後就逃之夭夭。

    還有某個女人的丈夫出門的,遊戲裡面好像是寄信回來,但信使在路上被殺了。結果在旅館一打聽,人家丈夫昨天已經回家了,好像是據說博德之門和安姆要開戰,他不放心老婆,就回來了。

    唯一一個還能接的任務,是洛山達教會對一個叫“巴西勒斯”的叛徒的追殺令。價格很高,一個任務就能買一個次元袋,還不是最低級的,是那種稍稍高級一點的,能夠裝進去更多東西的那種。但這個任務也特別註明“危險極大”,據說有兩支冒險者小隊去找這個人了,到現在一個人都還沒回來。

    除此之外,也就是火焰之拳傭兵團正在通緝那些在這一帶興風作浪的強盜,他們在“快樂的賣藝人”旅館設了個點,任何人都可以拿殺死強盜的憑證去找他們領賞,殺一個人50金幣。

    巴西勒斯實力強大到能夠讓兩支冒險者小隊都有去無回,潘龍不想招惹,但殺強盜……正合他的心意!

    收拾了一下行李,趕著馬車,他先回到友善之臂旅館去把東西交給了蘭德林老太太,特別強調“有人挖洞放蜘蛛到你家”的事情,得到了老太太的感謝和約定的報酬。然後,就回到貝爾苟斯特,弄了幾個空箱子,堆上一些假模假樣的石頭,還蓋上簾布,偽裝成了運送鐵礦的商人。

    這個辦法果然有效,他才走了不到一個小時,甚至還能遠遠看到貝爾苟斯特鎮的鐘樓,就看到有一群穿著黑色皮甲的人正在包抄過來。

    “是強盜嗎?”他勒住了馬,大聲問,“我只是運鐵礦石的,沒錢!”

    “留下鐵礦石,可以饒你一命。”有強盜回答。

    潘龍笑了:“你還挺厚道。不過我丟了這一車鐵礦石,回去也要破產啊。對我來說,破產自殺和被你們殺了,區別很大嗎?”

    不等強盜們回答,他就繼續說:“嗯,區別還是有的。破產自殺的話,起碼可以先安排好後事。”

    “你們啊,可真是'仁慈'呢!”

    話音未落,一支利箭已經射到了面門。

    潘龍手一伸,在空中將利箭接住,然後直接拿起放在座位旁邊的長弓,開弓就射,一聲弦響,箭矢破空,剛剛朝他射箭的那個強盜捂著喉嚨,發出“咯咯”的聲音,頹然倒下。

    “我不像你們那麼假惺惺。”潘龍從座位上跳了下來,將箭袋掛在身邊,一邊說話,一邊開弓搭箭,一箭一箭接連射出,“我就是來剿滅你們的,你們那點所謂的'仁慈',還是等死了之後去跟那些被你們劫殺的商人說吧!”

    他射箭射得很快,差不多每一秒鐘都會射出一支。對於北地男兒來說,這種距離不遠、地形開闊環境下的射箭,簡直跟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升到六級,他一共攢下了兩點可以自由分配的武器熟練度,加了一點在長弓上,將長弓的熟練度升到了三星——這就是“野蠻人”這個職業的極限了,除非是天賦異禀,否則這個職業的角色只能將武器的熟練度提升到三星。

    但三星已經很高,換算成九州世界的話,沒有突破先天這個難關的武功傳承,練到極限也不過就是這個檔次罷了。

    比方說韓風家傳的刀法,縱然經過好幾代人的修改和完善,頂天也不過只能達到三星。

    潘家鐵掌在爺爺潘壽之前,也是這個層次。但經過潘壽、潘雷兩代先天高手的修改完善,它增添了最重要的內外相合、衝關破竅內容,和潘家內功融合起來,內外兼修,才算是先天武學。

    潘龍畢竟年輕,積累不足。要是換成潘壽或者潘雷,他們的空手格鬥必定是五星!

    至於更高……按照當初沙洛佛克和葛力安一戰看來,先天高手在這個世界已經是極為厲害的人物,諸如鐵掌潘雷(左手劍金彪)、九山王何太平之類,更是絕對有著傳奇級數的實力,考慮更高,其實也沒什麼意思。

    至少,殺死這些盜賊,三星級別的長弓,已經十分夠用。
mk2258 發表於 2019-8-14 18:37
第三十七章、果然還是不能放過你

    曠野之中,弦響之聲不斷,慘叫之聲也不斷。

    潘龍根本沒有和這些強盜們近戰的意思,就是拉開了距離不斷射箭。強盜們的短弓無論射程還是威力都和他的長弓無法相比,只要把距離拉開,他甚至能夠直接接住強盜們射來的箭,再反手射回去——就像開頭那一箭。

    這種“回射”手法,對於使用者的反應速度和射術都有相當的要求,可一旦出現,對敵人的士氣也是極大的打擊。

    眼看著潘龍一次又一次將射到他面前的箭接住,然後彎弓搭箭,反過來一箭射死自己這邊的人,強盜們的士氣不斷萎靡。等到第六個人——也是他們當中的最後一個射手——死在潘龍弓箭下之後,他們的士氣終於支撐不住,不止一個人開始後退。

    “不要怕!”為首的強盜看出了同伴們的怯弱,大叫,“對手只有一個人!他的箭筒裡面箭並不多!”

    說著,他一馬當先,朝著潘龍發起了衝鋒。

    潘龍有些驚訝,他第一次看到有人用步行的方式,對著弓箭手衝鋒的。

    (這傢伙腦子有問題嗎?他起碼也該舉塊盾牌吧……)

    他彎弓搭箭,一箭射向這傢伙的咽喉,卻被舉起來的長劍擋住了。

    強盜首領一看到他開弓,立刻將劍橫著擋在自己的咽喉面前,果然擋住了這一箭,頓時心中一陣後怕。

    (如果不是這小子專門射喉嚨的話,這一箭就能要了我的命!)

    他心中畏懼,腳步自然就放慢了一些。而別的強盜看到潘龍的箭終於被擋住,頓時士氣大振,吼叫著衝了過來。

    潘龍皺起眉頭,他有些難以理解這些人的思維方式。

    不過就是擋住了自己一箭而已,值得這麼興奮嗎?

    一筒箭十二支,自己的箭筒裡面還有十支箭呢。強盜們總共也就剩下十三個人了,十箭射死七八個,剩下的五六個難道自己還打不過嗎?

    他腳下不斷移動,一邊後退,一邊射箭。

    弦聲再響,又一個強盜仰面倒下。

    這次,潘龍射的是他的額頭。

    “喉嚨擋得住,有本事你把額頭也擋住!”潘龍自言自語,卻沒有再射強盜首領,一次次拉開弓弦,射的都是嘍囉們。

    強盜首領剛才瞬間舉劍擋箭矢的那一招,的確是有點水平,值得他重視一下。

    慘叫聲接連不斷,當潘龍射光了最後一支箭的時候,還能站著的強盜已經只剩下六個。

    十支箭,潘龍射死了七個強盜。其中兩個強盜都靠著反應敏銳逃過了致命的第一箭,還有一箭是他射箭的時候正好起了一陣大風,射偏了。

    射完了箭矢,潘龍將長弓輕輕放在地上,拔出了佩刀,迎著已經有些歇斯底里的強盜們走了過去。

    眼看著同伴們一個個倒下,強盜們的心中早已被恐懼和憤怒填滿了。支撐他們最後一點理智的,就是潘龍箭筒裡面的箭越來越少——而現在,這個神箭手的箭終於射完了!

    “他沒有箭了!”

    “砍死他!'

    “把他抓起來活剮了!”

    看到潘龍放下長弓,強盜們的士氣一瞬間旺盛到幾乎要爆炸。他們瘋狂地吼叫著,揮舞著武器,用最快的速度衝了過來。

    迎接他們的,是凜然刀光。

    運轉真氣加強了力量,潘龍一刀迎面砍去,沖在最前面的強盜揮劍格擋,卻哪裡能夠擋得住!格擋的架勢一觸即潰,刀光順勢落下,重重砍在了他的肩脖位置,再一拉,就是血流如注。

    還沒等這個強盜倒下,潘龍已經一腳揣在了他的身上,將他踹向了強盜們的首領。

    強盜首領眼看潘龍竟然一刀砍倒了自己的同伴,頓時大覺不妙。面對飛過來的同伴,他根本就沒接住的意思,直接躲開了一邊,任由同伴摔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徹底斷了氣。

    而這個時候,潘龍已經又砍倒了第二個強盜。

    靠著真氣的加強,他攻擊瞬間的力量已經超越了人類極限,這些強盜們本來就不是什麼大力士,哪裡抵擋得住。

    他也不會什麼巧妙的刀法,就是簡簡單單一刀直斬。那個強盜雙手拿著棍子格擋,結果纏著鐵皮的硬木棍竟然被他一刀兩段,然後鋼刀直落,重重劈進了這強盜的腦袋裡面。

    潘龍試著一拽,卻發現刀子卡在了頭骨上,乾脆鬆開手,雙手往腰間一摸,拔出了兩把匕首。

    “他的刀也沒了!”一個強盜雙眼泛紅地大吼。

    但話音未落,一把匕首就射中了他的喉嚨。

    而另一把匕首,則射中了另外一個強盜的心窩。

    比起刀法,其實潘龍更擅長的是暗器……

    眼看只剩最後一個手下,強盜首領發狂地嚎叫著,簡直如同野獸一般。

    但他並不能靠著這樣的嚎叫變成野獸,相反,他越瘋狂,實際上就越弱。

    這次潘龍沒有先去殺嘍囉,而是直接奔著他衝了過去,當他一劍刺來的時候,直接側身一讓,然後右手一抓,捏住了他的手臂,再一扭,就把他扭成了蹲在地上、右手剪在背後的姿勢。

    強盜首領還沒回過神來,就已經被制住,正要咆哮掙扎,後腦卻被重重一擊,眼前的一切頓時就黑了,伏尸當場。

    而這時候,最後一個嘍囉已經完全嚇傻了,他本能地衝到潘龍面前,舉刀就砍,卻被潘龍隨隨便便就一伸手奪過了刀,然後一帶一甩,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你的運氣不錯。”潘龍站在他的身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冷冷地說,“正好是最後一個。”

    “啊!”

    “啊什麼啊!我問你幾個問題,你要是能給我滿意的情報,我可以考慮放你一條生路。”

    嘍囉的眼神頓時恢復了清醒,緊張地看著潘龍。

    此刻潘龍站著的角度,正好讓太陽在他的頭部旁邊,陽光強烈,顯得他的五官異常深邃,充滿了壓迫力。這嘍囉原本就已經被潘龍手段層出不窮殺人如殺雞的場面給嚇住了,此刻再被這麼有壓迫力地看著,心中哪裡還能升起半點抵抗之意,立刻連連點頭。

    “我什麼都說!什麼都說!”他大聲說,“求求你!放過我!我不想死!”

    潘龍的嘴角勾出了一個毫無溫度的弧線,問:“你們究竟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襲擊運送鐵礦的商人?”

    “老大說,有人出錢,僱我們幹這個。”

    “你們用什麼方法污染了鐵礦石?”

    “一種藥水,老大哪裡有。”

    “那藥水是哪裡來的?”

    “接頭的人給的。”

    “你知道怎麼接頭嗎?”

    “每次都是他來找我們,可能老大跟他有什麼暗號聯繫,但他從來沒告訴過我們。”

    “接頭的人長什麼模樣?”

    “他都是全身裹著黑布,看不清相貌。”

    “那他說話有什麼特別的口音嗎?”

    “他的口音就是博德之門那邊的,聽起來年紀好像不大,應該不會超過四十歲。”

    “除了你們之外,還有多少人幹這行?”

    “很多,老大說,整個博德之門的做沒本錢買賣的人,這次都被找來了。加起來可能有好幾百人吧……”

    “這麼多?!”

    “我也不知道老大說的是真是假,但光是我見過的,就有另外兩伙人。”

    “你們這些人有固定的營地嗎?”

    “有一個,但是我們這一夥沒去過。老大說,營地那邊很流行黑吃黑,一不小心就會被人背後捅一刀,我們只要專心對付商人就好,安全。”

    “那你知道營地在哪裡嗎?”

    “只知道大概的位置,在友善之臂的東北,隱藏在森林深處。”

    “營地裡面估計有多少人?”

    “不知道,只知道有很多人看守。老大說過,我們過去的話,如果發生什麼,一下子就會被殺光。”

    “你們還有沒有別的什麼行動計劃 ”

    “老大說過有人要襲擊納西凱的鐵礦,但我們沒去,他說礦工們也不好惹,不值得。”

    “你們就只是在襲擊商人?”

    “是的,就只是乾這個。 ”

    “這是第幾次了?”

    “第四次。”

    “中間殺了幾次人?”

    “三次,上一次商人看到我們就跑了,我們沒追。”

    潘龍閉上眼睛,思考了一會兒,最後問:“你還有什麼沒告訴我的嗎?”

    “沒了!我知道的都說了!”嘍囉大叫,“我全都說了!放過我吧!”

    他的話音戛然而止,潘龍一腳踩在了他的胸口,骨頭碎裂的聲音伴隨著他的慘叫,在曠野之中迴盪,很快平息,寂然無聲。

    “我剛才仔細考慮過了,果然還是不能放過你。”一腳踩死了這個嘍囉,潘龍嘆了口氣,“我想要說服自己手下留情,但……我果然還是沒辦法說服自己。”

    “食人魔尚且能只搶腰帶而不殺人,你們卻做不到……你們連食人魔都不如!”

    他自言自語,檢查了一下強盜們的身上,搜刮了一些錢財,然後把武器裝備放在馬車上,又把強盜們的腦袋都砍下來,還把強盜頭目的屍體整個帶上,最後在路邊找個坑,把剩下的屍體扔進去,隨便蓋上一些土石,然後坐上馬車,帶著這一車血腥的戰利品,返回了貝爾苟斯特。

    當他來到旅館的時候,旅館裡面的客人們都嚇壞了。那個火焰之拳傭兵團的軍官也嚇了一跳,她很驚訝地問:“你為什麼把他們的腦袋都砍下來了?剝掉頭皮帶回來就好。”

    潘龍啞然失笑:“剝下頭皮難道不比砍下腦袋更加血腥嗎?而且,帶著腦袋回來,我覺得會比較有說服力一點。”

    十九個強盜,給他帶來了一千金幣的收入——雖然那個強盜首領身上沒有懸賞,但軍官還是給這個傢伙開了雙倍的賞金。

    潘龍洗了個澡,吃了頓飯,躺在旅館房間的床上,看著物品欄裡面那一堆金幣。

    “超過兩千了。”他自言自語,“距離最低級的次元袋,已經很近了。或許……我可以考慮多殺一些強盜,攢錢買個高級一些的次元袋……”
mk2258 發表於 2019-8-15 18:14
第三十八章、染血的次元袋



    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裝備系統之外,還自帶一個快捷物品欄,裡面裝不了多少東西,也就三個格子而已。

    這三個格子裡面,兩個裝著治療藥水,最後一個則是金幣。

    把金幣放在這裡,誰也偷不走,最讓潘龍放心。

    遺憾的是,他的金幣還不夠多,距離購買次元袋的小目標,還差著明顯的一截。

    所以,當然就要多賺錢。

    “血腥的馬車夫”這個名號,在貝爾苟斯特也變得響亮起來,幾乎無人不知。

    原因自然是潘龍五天裡面三次造訪火焰之拳傭兵團的聯絡點,帶去領賞的那一大堆人頭,以及各種各樣的戰利品。

    第一次是十九個,第二次是十一個,第三次是九個。

    加起來一共三十九個強盜,其中三十六個只有人頭,三個強盜首領則是完整的屍體。

    這些傢伙給潘龍帶來了兩千五百金幣(包括他們的武器裝備折價),也讓他的名聲響徹了貝爾苟斯特。

    就算是專業的冒險小隊,面對一夥強盜的時候,也未必肯定能贏。但潘龍不僅每一次都贏了,而且還將強盜們的人頭給砍了下來,血淋淋地帶了回來。

    這種斬首算賬的做法並不符合當地人的習慣,他們更多是選擇剝頭皮。雖然過程其實比斬首更加血腥,但至少帶回來的“戰利品”要相對不那麼兇殘一點。

    起碼體積小得多。

    可潘龍一點改變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沒有,作為北地人,他習慣的是斬首計功。

    北地人最嚮往的職業就是去金城防線當兵——正確地說,是當軍官。而大夏軍中計算功勞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斬首計功。

    不管你殺的是妖獸也好,是魔物也罷,或者是盜匪乃至於荒人,總之,只要是有腦袋的,盡量把腦袋砍下來,因為這是功勞的最好憑證。

    至於那些沒有腦袋的劣質貨色,遇到它們當然就算你倒霉,盡量找找能不能弄點證據吧。

    這不僅僅是北地人的習慣,也是整個大夏軍方的習慣。看看玉門城城樓上懸掛的那一顆顆人頭,就知道這習慣是多麼的深入人心。

    潘龍並不打算改變自己的習慣,反正對於火焰之拳傭兵團的軍團來說,只要能證明他殺了強盜,剝下頭皮或者砍下人頭,難道區別很大嗎?

    至於貝爾苟斯特的人們會不會因此被嚇一跳?又會不會因此讓自己惡名遠揚?潘龍覺得那都不算是問題。

    惡名也是名聲,對冒險者來說,兇殘同樣是可靠的證明。只要平時任務做得妥當,沒有不良記錄,兇名卓著是好事。

    比方說,憑藉他的赫赫兇名,以及馬車上時不時出現的一堆人頭和屍體,他跟貝爾苟斯特周圍那些“原住民”們,相處得還真不錯。

    和友善之臂周圍不同,貝爾苟斯特周圍的怪物相對比較少——火焰之拳傭兵團一直在清剿,那些比較邪惡的部落基本上都讓他們給殺光了,剩下的都是願意守規矩的,比方說一群住在附近一個湖泊北部,靠種田和漁獵為生的半食人魔;還有住在南邊的一些以盜竊和打劫為生,但很少傷人的大地精……

    潘龍對他們的生態非常好奇,每次消滅強盜的時候,都會順路去拜訪他們一下。有那些人頭和屍體作為武力的證明,這些相對比較和平的怪物們只要給他們一些糧食,都是很好說話的。

    那群大地精沒什麼厲害人物,但那群半食人魔裡面居然有一個術士。這傢伙等級還不低,懂得二環法術“鑑定術”,潘龍用糧食作為報酬,請他幫忙將自己的幾件魔法裝備都給鑑定了一下。

    這幾件魔法裝備裡面,還真有一件好東西。

    那是一枚叫做“巫術之戒”的戒指,它能夠讓佩戴者每天可以施展的一環法術數量加倍。

    一環法術威力不大,但如果能夠恰當使用的話,同樣會有奇效。何況法師們的法術數量本來就不多,很多時候,多幾個一環法術,或許就是勝負和生死的差別。所以那個半食人魔術士對這枚戒指非常的眼熱,提出想要和潘龍交易。

    潘龍當然沒意見,然後就用這枚戒指換到了一大堆的戰利品。

    都來自於想要討伐這群半食人魔的冒險者們的“貢獻”。

    在這些戰利品裡面,最讓潘龍驚訝的是一套散發著微光的魔法全身甲,當他看到這個時候,完全愣在了那裡。

    “這個……這是什麼人的啊?”他忍不住問,“能穿得起這個的人,你們也乾得過?”

    實在不是他小看這些半食人魔們,要知道這個世界的魔法裝備並不很普遍,這套全身甲雖然只是普通的鎖片甲——就是用絲革將一塊塊金屬片連綴起來,層層堆疊而成的鎧甲,防禦力不錯,但是過於沉重——但能夠做到整體附魔,絕對不是一般冒險者能得到的!

    據他所見,就算是那些大教派的聖武士,或者是貴族騎士們,一般也只穿著普通的全身甲,無非鎧甲的工藝更好、鋼質更好,甚至於可能鑲嵌了一塊附魔的護心鏡之類……但像這種整體附魔的鎧甲,他還是第一次見到!

    哦,可能不是第一次,沙洛佛克身上那件估計多半也是,可惜被打爛了,又被火燒成了廢品,最後還不知道被地精還是什麼東西給拿走了……

    來到這個世界也大半個月了,潘龍還是第一次見到大致完好的附魔全身甲。

    能穿著這種鎧甲的人,就算不是沙洛佛克那種煞星,估計也差不了太多。就憑這個部落裡面十來個半食人魔,打得過才有鬼!

    “很久以前傳下來的,也不知道是怎麼來的。”半食人魔術士——也就是這個小部落的長老,滿不在乎地說,“你喜歡的話,就拿這個換那戒指。”

    “這東西我不要。”他很老實地搖頭,“而且我建議你們吧……最好把它埋地下去,誰都別告訴。這東西不是開玩笑的,一旦暴露,絕對會有人來殺你們全家!”

    長老愣了一下,略一思索,綠色的臉頓時就有些發白。

    “那我贈送吧。”他說,“送給你好了。”

    潘龍瞪起了眼睛:“你這人不厚道啊!這東西給了我,麻煩也就給了我。我平時不穿這種金屬甲的,要它有什麼用?難道還要運到博德之門賣掉?萬一遇到認識原主人的傢伙怎麼辦?”

    長老尷尬地笑了:“那麼……我再貼點別的東西給你?”

    潘龍無語。

    (誰說這些半食人魔耿直的?耿直個屁啊!他們連移禍江東之計都會!)

    但他現在真的是需要錢,而這套鎧甲真的是可以賣大價錢。

    像這樣一套鎧甲,拿到博德之門的黑市去,一開口兩千金幣,絕對立刻就能賣掉——黑市商人稍稍修改一下它,轉手就能賣出至少雙倍的價錢。

    但他可不會就這麼收下這件鎧甲,它是贓物,而且背後可能還有很大的麻煩。如果說送到博德之門的黑市,它能夠值兩千金幣,那麼此時此地,它最多只能值五百……還是友情價。

    他的那枚戒指可絕對不止這個價碼,不僅僅不止,而且還要高出很多很多。

    巫術戒指是戒指類魔法裝備裡面相當昂貴的那一類,就算他這枚只是其中最低級的,只能增加一環法術的法術位,價值也是要用“萬”來計算的。

    這樣一枚戒指,也許就能換到不止一個次元袋,還是最高級的那種。

    但看半食人魔長老的神情,他就知道,對方無論如何也想要買下它。那麼自己就只能麻煩一點,在這裡換一些價值相當甚至更高的東西了。

    最終,潘龍從這個半食人魔村落帶走了一大堆的武器裝備,幾乎把他們歷年來積攢的戰利品掃蕩一空。

    即便這樣,長老也滿臉笑容,十分滿意。

    就價值來說,肯定是他們付出得比較多。但正所謂“勞動決定價值,需求決定價格”(儘管這話他們肯定沒聽說過),這些武器鎧甲對於身材高大的半食人魔們來說並不適用,但那枚戒指卻不一樣。

    他看著左手,食指上的一枚戒指正在陽光下閃爍。

    “魔法戒指真不愧是世界上的珍寶,光是能夠根據體型改變大小,就比別的一切魔法裝備都強了!”

    趕著裝滿貨物的馬車,潘龍又一次來到了貝爾苟斯特,交割了這次的戰利品,獲得了六百金幣。

    “你一個人的效率,抵得上我們兩三支小隊。”那個女軍官饒有興趣地說,“有興趣加入我們火焰之拳傭兵團嗎?你肯來的話,直接就能成為小隊長。”

    潘龍搖頭:“我不習慣加入組織受人約束,而且……這是我最後一次做這門生意了,接下來我要去博德之門。”

    “去博德之門幹什麼?”

    “我已經攢夠了錢,要去買一個次元袋。”

    女軍官笑了:“買了次元袋之後呢?你總歸還要再賺錢的吧,總不能讓次元袋空著。”

    “到時候再說吧。”

    (到時候,我大概都不在這個世界了。)

    潘龍搖搖頭,這次連洗澡和住宿都沒有,直接駕著馬車,離開了貝爾苟斯特。

    一周之後,他抵達了這一帶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門”,找了個黑市將不需要的東西全部出售掉之後,他的金錢達到了三萬這個驚人的數字。

    一口氣買下了三個高級的次元袋,他看著那三個黑色的皮革袋子,滿意地笑了。

    笑過之後,他卻又輕輕地嘆了口氣。

    “這袋子上的黑色,可分明都是凝固的鮮血啊……”
mk2258 發表於 2019-8-15 18:14
第三十九章、我的底牌有點多



    買了次元袋,潘龍還剩下一些錢。他並沒有再去買別的東西,也懶得再賺錢,而是選擇返回了友善之臂旅館暫且住下,修養調理精神。

    來到這個世界差不多一個月,他不止一次殺得血流成河,手下可謂屍骨累累。這當然不是好事,會對他的精神造成顯著的損害。

    那些在戰場上殺人無數的老兵,都需要每隔一年半載就回到後方,好好修養上一段時間,讓自己的神經重新放緩,也讓自己的精神狀態從“戰爭”恢復到“生活”。

    潘龍這段時間的狀態也不大正常,他同樣需要修養一段時間,讓自己恢復到正常狀態。

    於是接下來的這段時間,他每天除了在旅館附近找了個練武場,天天練功,熟悉自己的各種武藝之外,就是泡在旅館大廳裡面,和酒客們吃喝閒聊。

    友善之臂的消費水平不高,只要不亂吃,不喝酒,一枚金幣足夠消磨一天的時光。

    他就這麼天天混日子,精神漸漸放鬆了下來,身上這段時間積累起來的殺氣也漸漸散去,慢慢變得跟剛進入這個世界的時候差不多,又重新像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年輕人了。

    但他知道,在自己的內心,有些事情終究是不同了。

    手上的血可以洗掉,身上的殺氣可以散掉,曾經的經歷卻不會消失,積累的那些殺戮的經驗,已經深深鐫刻在了他的心底。

    如果有必要,他隨時可以變回兇殘的“血腥馬車夫”,隨時都能開工拔刀,毫無顧慮和憐憫地殺個血流成河!

    (怪不得老爹叮囑在這世界不能多待,要是我在這邊連續幾年不停地殺殺殺,只怕回到九州世界之後,也會變成一個殺人魔吧?)

    修養的這段時間,他也聽到了不少有趣的傳聞。

    比方說,火焰之拳傭兵團找到了一直在這一帶肆虐的那些盜賊們營地,一場大戰之後,殺掉的盜賊超過上百人。

    比方說,博德之門著名組織“鐵王座”的老大因為內部傾軋,被敵人給毒死了。奪取了他寶座的人發現,原來僱傭強盜破壞納西凱鐵礦經營的就是他,而他早已在附近找到了另外一個鐵礦,正在秘密開採。

    不僅如此,陰影谷的大賢者伊爾明斯特還造訪了博德之門和安姆雙方,促成了雙方首腦的面談。經過會談,他們發現所謂“博德之門和安姆要開戰”不過是有心人製造的流言,無論哪一方,都並沒有向對方開戰的意思。

    籠罩博德之門的戰爭陰雲就此散去,但麻煩卻並沒有都解決。

    這段時間,各地的高層人事頻繁變動,也不知道究竟是為了什麼?

    潘龍將這些消息和自己當初玩遊戲的經驗對照了一下,又和自己看過的那些同人對照,大致上猜出了一樁樁大事背後的緣由。

    歸根究底,就是沙洛佛克死了。

    博德之門這段時間遇到的各種麻煩,背後黑手都是沙洛佛克這個光頭佬。他死在了燭堡外面的樹林裡面,就算有再大的野心、再多的算計,也都只能付諸東流。

    他死了之後,那些他之前安排的陰謀有的還能繼續執行,有的則泡了湯。這傢伙並不信任別人,大多數陰謀都需要他直接指揮——也就是都隨著他的死而宣告失敗。

    偶爾幾個能夠繼續維持下去的陰謀,也因為鐵王座的首領——他的養父被殺,而宣告失敗。

    最終,這個巴爾子嗣所計劃的全部陰謀,都遭到了可恥的失敗。他雖然給博德之門的人們帶來了不少麻煩,可最大的麻煩,終究還是沒有成功。

    謝天謝地,可喜可賀!

    至於查內姆一行……潘龍在這裡又住了個把月之後,得到了一份從陰影谷送來的信。

    信是查內姆寫的,這個沉默寡言的戰士寫信也一樣話不多。他告訴潘龍,自己、愛蒙和葛力安已經在陰影谷安頓了下來,葛力安繼續完善他的“葛力安弒神飛彈”,愛蒙也在試著學習魔法,只有他還堅持走在戰士的道路上——他覺得,既然選擇了這個道理,就該沿著這條道路走到底。

    至少,也要看到高處的風景之後,才考慮是否改變方向。

    而且葛力安是個法師,愛蒙將來大概也是要當法師的,他們三個人裡面,總歸需要一個全副武裝站在前方,為法師們抵擋敵人的戰士。

    在信件的最後,他表示已經知道了自己巴爾之子的身份,但並不覺得那有什麼可怕的——巴爾子嗣數量眾多,多他一個不多,少他一個也不少。他不過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戰士罷了,無論有多少巴爾子嗣,無論那些人圍繞著這個身份折騰多少事情,都跟他沒關係。

    反正,他絕對不會參與其中!

    看完了這封信,潘龍暗暗搖頭。

    (樹欲靜而風不止,查內姆不想要惹麻煩,可麻煩卻會來惹他。他想要學吉良吉影過植物一樣的安靜生活,是注定不可能的。)

    (除非,他能夠消滅巴爾的神性,又或者巴爾在某個子嗣的身上復活成功,否則這個巨大的旋渦,遲早還是會把他給捲進去的。)

    (以查內姆為主角的遊戲,可是出了好幾個作品的。)

    確定這個世界的“大事”已經塵埃落定,潘龍也無意再在這裡繼續待下去。

    他的殺氣消磨完了,現在回去,應該不至於被人給看出問題。

    “好吧,離開。”

    周圍的景色如同水波般晃動,最後化為星空,又隨著他向前邁步,變成了空蕩蕩的一片白。

    在這一片白裡面,懸浮著他在這個世界搜刮的那些值得帶走的東西。

    三個次元袋,一把長刀,一枚戒指。

    這三個次元帶都是最高級的,加起來抵得上一座小倉庫。而那把長刀則是用半食人魔村莊所得的一件魔法武器為基礎,托班力特老闆幫忙,請矮人工匠修改而來。

    為此,他把剩下的那些魔法武器都當成報酬,送給了那位工匠。

    這把長刀由精鋼混合秘銀打造,比普通刀更輕一些,更堅固一些,也比一般的同類更加鋒利一些。但它真正的力量並不在於這些方面,而在於其中蘊含著的魔法力量“神聖”。

    當這把刀被揮舞起來的時候,會有微微的白光閃爍。如果目標是邪惡的生物,那麼它大概能夠在擊中對手的時候,給對手造成相當於沉重一擊的額外傷害。即使對手是沒有實體的幽靈之類,這額外傷害也不會因此打折扣。

    不僅如此,這把刀只有在善良的人手上才能發揮全部的威力,如果邪惡之徒拿著它,不僅不能發揮出它的真正力量,反而會被它的神聖之力所傷,變得有些虛弱。

    有了這把神聖長刀,潘龍就算面對幽靈鬼怪之類,也不需要狂暴就能殺傷對手。就算是遇到老爹曾經提到過的神秘莫測的“詭異”類型妖物,他也有了一個可靠的戰鬥手段。

    至於那枚戒指,則是很普通的“+1防護戒指”,可以給佩戴著增加一層奇特的力場,讓敵人在攻擊他的時候,攻擊會有一定可能偏斜,難以擊中。

    它的效力在同類戒指裡面是最弱的,但也足以讓一個未經訓練的平民對此束手無策。沒准在什麼時候,潘龍就要靠它救命。

    看著所有的五件東西,潘龍點了點頭,點開了靈氣槽。

    這一看,他頓時吃了一驚。

    這次消耗的靈氣,比上次多了很多!

    “難道說……我在虛幻世界生活得越久,消耗的靈氣也越多嗎?”他自言自語,“這樣的話,下次我還是找一些比較短平快的世界進去吧……”

    靈氣槽裡面的靈氣已經所剩無幾,五件東西根本不可能全部帶走。

    他仔細思考了一會兒,首先選擇了那把神聖長刀。

    別的東西都能將就,唯獨武器不能。這把刀不僅威力比一般的刀更好,更重要的是它能殺傷鬼魅,萬一遇到這類敵人,能夠幫上大忙。

    然後,他又選擇了一個次元袋。

    雖然沒辦法都帶走,但有一個總好過沒有。一個高級的次元袋,也抵得上一間小雜物間,起碼比他那架馬車能夠裝的東西更多。

    出門在外,有這麼一個次元袋,實在方便多了。

    選了這兩件寶物之後,山海經殘片積累的靈氣幾乎消耗殆盡,再也帶不走任何更多的東西。甚至都不用潘龍選擇,另外兩個次元袋和那個+1防護戒指就微微一震,化作光點,消失得無影無踪。

    潘龍輕嘆一聲,稍稍有些惋惜。但看看自己到手的兩件東西,又滿意地笑了。

    能夠得到這兩件寶物,就不枉這段時間的辛苦。

    而且……他心中默念,透明的角色面板又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角色面板上的六級野蠻人,數據清清楚楚。

    他略一思考,將最後一點武器熟練度加在了刀上,讓自己“刀”的熟練度達到了兩星。

    這意味著從此以後,他用刀的手段也就不遜於一般的江湖老手,再不是過去那些直來直去的簡單招數了。

    然後,他試著滑動角色面板,切換到了“劍與悲歌”的盜賊。

    關於戰斧、長弓和刀的那些額外的武學經驗頓時減少了許多,可並沒有完全消失,還有模模糊糊的印象,存在於他的心裡。

    (看來,我又發現了這角色面板的新功能!)

    (只要掌握了一種本領,就算切換了面板,我也能夠憑藉印象,通過自己鍛煉,將它恢復到相應的水平。)

    (這樣下去,我怕是真要變成一個擅長各種武功的全能高手了啊。)

    (老爹他除了拳腳之外,就練了一個左手劍,已經足以作為底牌。而我的底牌,只怕會有點多呢……)

    想到日後自己可能會做一個“底牌”,右一個“底牌”,手段多得讓敵人絕望,潘龍就忍不住覺得好笑。

    那樣的場面,一定會很有趣!
mk2258 發表於 2019-8-16 18:25
第四十章、你這是要向全國人民謝罪的!


    眼前景物一閃,又回到了寒冷的冬日雍州。

    太陽正在地平線上將落未落,晚風漸漸大了起來,夾雜著寒霜之意,微微有深入骨髓的感覺。

    潘龍哈了口氣,看著水汽在空中凝結成白霧,不由得有些感慨。

    在那個世界兩個月的時間,就像是一場夢。夢裡一切都栩栩如生,但夢醒來的時候,什麼都沒有。

    但,並不是什麼都沒有。

    他左右看了看,看到了黑色皮革質地的次元袋,還有那把乍看上去平平無奇的刀。

    一手拿起次元袋,一手拿起刀,他思考了一下,打開角色面板,切換到了“野蠻人”那一套。

    然後,他手上兩件東西驟然消失。只是角色面板的三個快捷物品欄裡面,分別出現了這兩件寶物。

    (快捷物品欄還可以用啊,那倒是可以有不少奇葩操作了呢……)

    潘龍心中暗喜,雖然快捷物品欄只有三個,只能存放三件或者三種東西,就算是那些可以堆疊的,堆疊數量也有限,但它們可以說是真正的“無中生有”,能夠衍生出許多巧妙的手段來。

    比方說,弄三張上好了弦的重弩。

    重弩不僅威力巨大,而且射擊起來十分精準,唯一的缺點就是上弦太困難。就算像是潘龍這種從小練武,力氣遠比常人大得多的大力士,也要手腳並用,借助腰腿的力量,才能開弦裝矢。普通人甚至必須依靠專門的工具,花上好一會兒的時間,才能為一張重弩上好弦。

    如果有三張上好了弦的射日重弩,隨時等待發射,那麼潘龍就算面對先天高手,都有殊死一搏的機會。

    但是,想要弄到射日弩,談何容易!

    這種據說是帝甲子發明的超級重弩,是大夏皇朝武器管制的重中之重,每一個收藏它的武庫,都有至少三個人看管,而且其中還至少要有一位具有帝家血統的高手——如果不能符合這個條件,大夏皇朝寧可不撥發這種大殺器。

    這東西從製造到銷毀,每一個流程都有大量人手參與,其中更有絕對忠於大夏皇朝的皇族子弟和閹人宦官,私人想要弄到,可謂難比登天。

    但是,就算不用射日弩,如果有三把尋常軍用重弩,也足以對抗任何先天之下的高手了。

    雖然就算尋常的軍用重弩的也很難弄到手,想要湊出這麼一套底牌絕非一蹴而就的事情,但一想到未來自己兩手空空地面對強敵,突然間手上出現一張上好了弦的重弩,啪的一箭……潘龍就覺得十分的有趣,而且讓人興奮。

    夠資格讓他用這種底牌的絕對不會是弱者,殺死那樣一個強敵,收穫應該會很大吧……

    當然那是未來的事,目前這三個快捷物品欄暫時還只能用來收藏東西。而他要收藏的,自然就是次元袋。

    次元袋能夠收納大量的物品,唯一的缺點就是不夠結實。但放在快捷物品欄裡面,除非他自己把它拿出來,否則這件寶物可以說是根本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就算是長生不死的仙佛妖神,也未必有能耐找到它,把它破壞或者搶走。

    這個“保險櫃”可以說是再安全不過了!

    至於那把神聖長刀,他倒是不准備浪費一個快捷物品欄,而是直接放進了裝備欄。

    裝備欄只能裝備對應的武器防具飾品,但其中的裝備同樣只有他將其激活的時候才會出現,一樣能夠作為自己的底牌。

    做好這一切,試著激活神聖長刀,再將其隱去,反复幾次,然後又切換了幾次職業面板,潘龍終於確定自己已經整理妥當,不至於露餡了。

    回到馬車旁邊,他一邊幫忙整理晚飯和宿營,一邊向韓風使了個眼色。

    (晚上別急著睡覺,我有事情跟你說。)

    韓風愣了一下,用眼神問:有什麼事不能現在說?

    潘龍:說不清楚。

    韓風:你是要學說書先生講評書嗎?怎麼會說不清楚?

    潘龍:等我告訴你,你就明白了。

    韓風頓時猶如二十五隻熊貓幼崽在心中跳海草舞一般,好奇得幾乎要團團轉。可惜他怎麼好奇,潘龍也不肯說,幸虧他沒有尾巴,要是有的話,只怕已經呼啦啦轉著圈子,甚至可能靠著這個“螺旋槳”帶動自己飛上天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夜裡,李強已經睡熟了,潘龍才將已經焦急到恨不得在地上打滾的韓風帶到遠處,作勢從懷裡拿東西,將那個黑色的皮革袋子拿了出來。

    “這是什麼?”韓風納悶地問,“這皮袋子皮面有什麼東西嗎?”

    潘龍搖頭,隨手從地上找了塊拳頭大的石頭,放進了袋子裡面。

    袋子依舊癟癟的,完全看不出來里面有東西。

    潘龍又找了根長樹枝,將這支比袋子長出一倍還不止的樹枝也放了進去。

    袋子依然癟癟的,跟剛才沒有半分區別。

    韓風的眼睛瞪得跟鴿蛋一樣,張開嘴巴,卻又用雙手將自己的嘴巴封住,震驚地看著潘龍。

    潘龍沒說話,斯條慢理地將石塊、土塊、雜草、枯枝什麼的陸陸續續裝進去,但不管裝了多少東西,袋子始終如故,看起來就是一個里面什麼都沒有的黑色皮袋。

    韓風的眼睛越瞪越大,眼珠子也漸漸凸出,看起來赫然有幾分像是金魚一般。

    最後,潘龍將袋子舉起來,袋口向下,一抖一倒,嘩啦啦一大堆東西掉了出來,都是他剛才放進去的。

    做完了這些,他才將袋子重新疊好,收回懷裡(放回快捷物品欄)。

    “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問題,問吧。”他說。

    “這東西是哪裡來的?”韓風左右看了看,用盡可能小的聲音,宛如做賊一般地問。

    “撿到的。”

    “什麼?!”韓風差點跳起來,“這種寶貝,也能撿到?!”

    “我也很震驚。”潘龍回答,“最讓我震驚的是,裡面空蕩盪的,什麼都沒有。”

    韓風眨著眼睛,有些茫然地問:“為什麼要震驚這個?”

    “這東西應該是哪位宗師甚至仙人丟的,但裡面應該有他的隨身物品啊。”潘龍一臉不滿足的樣子,“我也不要求裡面有修仙寶典或者成仙的靈丹,可起碼也該有個什麼延年益壽的靈藥,或者是仙家法寶……最差最差,也該有幾把神兵利器吧!”

    韓風乾笑兩聲,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

    潘龍說的的確很有道理,不管這袋子是誰的,裡面總該有一些那位高人的東西,怎麼也不該空蕩蕩的。

    潘龍一臉不甘心:“我剛才就一直在想,是不是那些東西還在附近?我們要不要到處找一找?就算在這裡找上十天半個月,也是值得的。如果真的有什麼修仙寶典,找上三年五載,也不算是浪費時間啊!”

    韓風見他眼神漸漸迷離,隱隱有些癡狂之意,急忙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搖晃:“龍哥你清醒一下!天曉得這袋子是怎麼回事!沒準裡面本來就沒有東西呢?”

    “不可能!”

    韓風也覺得自己的說法站不住腳,想了想,又勸道:“要是過些天,有人來找它呢?”

    潘龍悚然一驚,眼中迷離之色瞬間褪去,恢復了清醒:“你說得對!我們能得到這件寶貝,就已經是天大的幸運!貪心不足是人之大忌,多少高手都為此送了命!而且,要是有人來找這寶貝,必定也是絕頂高手,咱們肯定贏不了……我們要趕快離開!”

    他正要走向馬車,突然又停下腳步:“不對!現在急著走,太刻意了,很容易被人看出來。還是等明天天亮了再走,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來,更加妥當!”

    韓風點頭笑道:“這才對嘛!龍哥你終於冷靜下來了。”

    “謝了。”潘龍也笑了,他拍拍胸口“藏著寶袋的位置”,高興地說,“有這件寶物,我們就能攜帶大量的給養,出門在外,可以方便很多。”

    “它究竟能裝多少東西?”韓風好奇地問,“你試過嗎?”

    “沒試過,但我可以隱約感覺出來。”潘龍回答,“裡面的空間大概跟咱們那輛車的車廂 不多大,至於能裝多重的東西……我沒試過,但感覺應該是有限的,反正最起碼,估計裝不了許多鐵錠石塊之類。”

    韓風想了想,說:“按照你這說法,它其實比說書先生講的'壺中世界'、'畫里山河'之類,要差得很遠。我想,它可能是某個仙人遊戲人間的作品,被某個武林高手得到。那高手一輩子也沒什麼大的成就,眼看著自己老了快死了,也沒找到可靠的繼承人,索性將這件寶物放回當年他得寶的地方,讓它自己等待下一個有緣人…… ”

    他越說越興奮,眼中漸漸放光,此刻他不是一個人,吳承恩、蒲松齡、還珠樓主等異界神魔小說大師們的靈魂儼然與他同在:“沒準它已經換過好幾個主人,卻始終沒有能夠等到能帶著它一起建功立業的蓋世英雄,在這荒涼的雍州經歷了不知道幾番輪迴……也有可能它之前被某個法陣遮蔽,那仙人想要讓它碰運 ,遇到真正的有緣人,然後龍哥你無意之中破壞了法陣,成為了它的有緣人……還可能……”

    “等等!等等!”潘龍打斷了韓風的話,他總覺得這小子再說下去,自己怕是要腦袋上挨三戒尺,然後半夜三更去找師傅學長生大道——這可是要向全國人民謝罪的,“你就別胡思亂想了,走吧走吧,不管這東西背後有什麼秘密,總之我們得到了它,就是好事。”

    “沒錯!這說明我們氣運滔天,注定要成就一番大事業!”韓風信心十足地說。

    看著他那得意洋洋的樣子,潘龍在心裡暗暗嘆了口氣。

    (幸虧這小子好糊弄!否則我還真不好解釋……)
mk2258 發表於 2019-8-16 18:26
第四十一章、沒帽子的山神


    第二天一大早,潘龍他們就繼續上路,一路向南。

    接下來的這段路,倒也算是風平浪靜。走了三天,一個強盜都沒見著,讓韓風覺得有些手癢癢。

    “老李啊,你說為什麼現在就遇不到強盜了呢?”他百無聊賴地對李強說,“難道說天氣冷,雍州的強盜都跟狗熊一樣冬眠了?

    正在趕車的李強忍不住笑了起來:“狗熊冬眠,靠的是秋天積累下來的一身油。強盜冬眠,那可是要餓死的。”

    “那他們為什麼不出來打劫呢?”

    “只是沒遇到罷了。”李強說,“這雍州地面上的確是盜匪很多,但其實也不至於隔三差五就遇到的。如果真的遍地盜匪,我們哪裡還敢出門?”

    韓風想了想,似乎是這個道理,嘆了口氣,回到車廂裡面,躺在地毯上,一臉的無聊。

    就像是一條悶在家裡沒辦法出門散步的狗。

    潘龍搖搖頭,沒有勸他,向李強問:“雍州的盜匪真的很多嗎?”

    “是很多,唉!”李強嘆了口氣,解釋說,“雍州地處西北,原本物產就談不上豐富。而朝廷每年還要加徵一大筆'金城稅',用來準備物資,支援金城防線。百姓們早就苦不堪言了!”

    潘龍輕輕點頭,也跟著嘆了口氣。

    “如果只是稅,其實倒也還能受得了,畢竟真沒錢,朝廷的稅吏也拿你沒辦法,大不了往地上一趟,讓他們看中了什麼就拿走什麼好了,反正全都是不值錢的粗重東西,他們不嫌重就扛走吧。真正可怕的是轉運徭役——從雍州各地將物資運送到金城防線,需要大量的人力。這些民夫,自然都是我們雍州本地人。而且金城防線不僅僅需要士兵,也同樣需要大量的苦力,自然也都是我們雍州青壯……”

    “金城防線那是什麼地方?那是跟妖獸和荒人廝殺的最前線,是血流成河的戰場!就連士兵們都經常血流成河屍橫遍野,何況民夫!十個民夫過去,能有七八個回來,就是了不得的大喜事;一個都回不來,也不是沒有。所以有些地方,一旦有人被徵了民夫,家裡甚至會替他提前把後事給辦了。能回來的話,就當是再活了一輩子;不能回來,也就算了……”

    李強深深地嘆息,滿臉苦澀:“其實,我們反而很羨慕你們北地人。你們雖然地方寒冷貧瘠,又有各種妖獸出沒,但好歹不用交額外的稅,也不用服那些永遠都服不完的徭役……知道嗎,我們雍州人有個笑話:人活在世上,有五件事是必須要做的。吃飯、喝水、喘氣、睡覺、還有徭役。”

    潘龍看著他那苦澀的笑容,默默無語。

    李強說的這些,他也知道。每年都有從雍州前往金城防線的運輸隊從定豐鎮路過,而且不止一趟。跟著運輸隊一起走的,還有大批的民夫,他們神色惶惶不安,高大的身材掩蓋不住滿心的擔憂。

    至於那些跟著運輸隊返回南方的民夫們,則一個個疲憊之中帶著慶幸,人數也比去的數量要少了明顯的一截。

    “老李你可不能這麼說!”韓風不高興了,大聲爭辯,“我們北地人雖然不服徭役,但是經常被徵兵啊!而且我們那裡到處都是妖魔鬼怪,動不動就要出動一大批人去跟那些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妖獸廝殺,一年到頭沒幾天太平日子……我們等於一直都在服徭役好不好!”

    李強被他的說法逗笑了:“韓少爺,你的說法倒是也有道理。自古就有'血稅'的說法,說的是那些不用交稅,卻要當兵打仗的情況。你們北地人,其實就是在交這種稅,跟我們相比,也不見得就好到哪裡去。”

    “是啊,大家都不容易!”得到了滿意的回答,韓風很高興地說。

    看他那輕輕鬆鬆的模樣,潘龍不由得在心裡暗暗嘆息。

    這小子,終究還只是個小孩子啊!

    哪天他們運氣不錯,走到下午太陽快落山的時候,抵達了一座縣城,名叫盧北。這盧北縣位於一座“盧山”的北麓,山也不算多高,鬱鬱蔥蔥,看起來風景倒是不錯。

    “盧北縣沒什麼特別的出產,唯一值得一提的,大概就是南邊的盧山。”作為識途老馬,李強向他們介紹說,“盧山,在大夏建立之前,跟南方一座赫赫有名的大山同名。大夏建立之後,帝甲子整理天下山川城鎮的名稱,將一大批重名的都作了修改。這座'廬山'就被摘了帽子,變成了'盧山'。”

    “民間傳說,此前這座山上一直常年雲霧籠罩。但自從帝甲子頒布了這個命令之後,盧山的山神就不敢戴帽子,從此這座山不論何時,都不會有云霧停駐。就算是大雨大雪,一旦雨雪停止,山上也會立刻放晴。”

    “哦?”韓風好奇地問,“真是這樣嗎?”

    “我也不清楚。但民間傳說,多半都是有緣由的。”李強說,“韓少爺若是有興趣,可以找當地人問問,確定一下。”

    於是晚飯時候,韓風就拉住了酒館的伙計,詢問關於盧山的故事。

    伙計起初顯得有些不耐煩,但在潘龍給了他幾枚大錢之後,就立刻露出了笑容,宣稱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甚至乾脆就拉了條凳子,坐在他們的旁邊。

    反正,現在店裡也就他們這一桌客人。

    “盧山啊,的確是有'山神不戴帽子'的傳說。”他想了想,說,“但這傳說,可不是什麼好來路!”

    “哦?”韓風好奇地問,“這話是什麼意思?”

    伙計嘆了口氣,說:“相傳盧山山神被帝甲子批駁,丟了帽子,從此就懷恨在心。帝甲子乃是千古聖君,他不敢跟帝甲子討價還價,卻記恨上了盧山周圍的百姓。所以從此一旦是被迫摘帽子的時候,他都會很不高興,甚至於在山中作祟。”

    “作祟?”韓風睜大了眼睛,好奇得眼中幾乎都要放光,“怎麼個作祟法?”

    “有人聽到過好像女人哭泣的聲音,還有人看到過山上有血紅的光芒升起,更有人曾經見到骷髏般的身影在山頂若隱若現……”伙計說著打了個寒顫,露出害怕之色,“反正,很可怕!”

    “女人的哭泣聲,那是狐狸;血紅的光芒和骷髏般的身影,也可能是看錯了。僅僅這些的話,似乎算不上什麼'作祟'吧?”韓風聽他這麼說,反而不害怕了。

    這種程度也算是“作祟”的話,那定豐鎮外豈不是天天都有妖魔鬼怪在作祟?

    甚至於,別說這種捕風捉影的東西,就算是真正的妖獸,定豐鎮每年也要殺上好一些。那些妖獸有的還能變成一團黑風,有的能吐毒火、噴迷煙,有的甚至能變化人形……還不是被大家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變成了跟商隊換糧食的貨物!

    見韓風一臉的不以為然,伙計急了,左右看了看,壓低聲音說:“那個山神……很多人都見過!”

    “見過?見過就更沒什麼可怕的了啊。”韓風滿不在乎地說,“它要是沒有實體,能夠傷人於無形,那的確是很可怕。但既然大家都見過,就是說它也是血肉之軀。只要是血肉之軀,無非射它一輪箭,再一群人用長槍扎過去,不就解決了嗎?”

    他說得輕描淡寫,伙計卻聽得目瞪口呆,張大了嘴巴看著他,說不出話來。

    面對山神,就是這麼個反應?

    不對!那可是山神啊!為什麼這個最多十四五歲的小孩子,嘴一張就是要弄死它?

    眼看伙計被韓風說愣住了,潘龍笑了笑,說:“那個山神……他究竟長什麼樣子,讓你們這麼害怕?”

    伙計這才反應過來,小心翼翼地說:“山神是一個身高八尺的巨人,渾身漆黑,長著一對像牛一樣的犄角。它的眼睛通紅如血,獠牙看起來像刀子一樣發著冷光,身上好像有一層厚厚的殼,走路的時候地面一震一震的,十分可怕!”

    韓風皺了皺眉,思考了一會兒,納悶地看著潘龍:“龍哥,我聽他這說法,怎麼好像不是什麼山神,倒像是只山魈啊?”

    潘龍也微微點頭,覺得他說得有道理。

    所謂山魈,是一種和人有幾分相似的巨怪。它們身材龐大,力氣驚人,皮膚堅硬,絕非尋常人能夠抵抗。但這種巨怪喜歡陰暗,討厭光亮,一般很少侵入人類居住的城鎮,大多住在山谷、密林之中。

    它有兩個重要的特徵,一是身體漆黑而龐大,有的還長著長毛;一是雙腿的結構和人前後相反,膝蓋是反過來彎曲的,走路的樣子十分怪異。

    這種巨怪的智力不低,常常會糾集一群魑魅魍魎,形成令人恐懼的妖魔集團。所以一旦北地的人們一旦發現它,就要趕快將其消滅,免得養虎為患,讓它糾集黨羽,成了氣候。

    按照伙計的說法,這盧山上的“山神”似乎就是個山魈。山魈對於普通人而言的確是很可怕的——這大塊頭什麼都吃,包括人。而且,它們一旦吃過人,就會非常熱衷於捕食人類。大概是在它們看來,人這種動物,跑得不快、力氣不大,又沒有尖牙利齒,實在是很適合捕獵的目標吧。

    若是這座山上出了山魈,那倒是真要想辦法將其消滅才行……
mk2258 發表於 2019-8-16 18:26
第四十二章、並沒有什麼四十二章經……


    作為一種吃人的巨怪,山魈對於人類來說,是一個極大的威脅。

    這玩意兒大致上就類似於潘龍剛剛去過的那個世界裡面的“食人魔”,但它們比食人魔可兇殘多了,也危險多了。一隻成年的山魈,足以消滅一小支部隊。要是鬧騰起來,很容易就能把幾個村子的人都嚇得逃走,北地甚至有過記錄,一隻極為壯碩的山魈,把一個村莊四五十個人全給吃了。

    討伐它的高手們趕到的時候,它還在拿一截人指骨剔牙呢。

    這盧山上的“山神”如果真是個山魈的話,那就難怪百姓們對它如此害怕了。

    想到這裡,潘龍向伙計問道:“你說你見過山神,有沒有註意過它是怎麼走路的?”

    “走路?”伙計愣了一下,回憶了片刻,帶著幾分詫異地說, “您不說我還沒注意,山神走路的姿勢的確是有些奇怪……它的膝蓋是向後彎的。”

    潘龍微微一笑,看向了韓風:“沒錯了,就是個山魈。”

    “龍哥,怎麼搞?”韓風頓時來了興趣,“是報官,還是咱麼直接弄死它?”

    他把“報官”兩個字說得又輕又快,但“弄死它”卻說得又慢又重,言下之意,一目了然。

    潘龍卻沒有這麼貿貿然決定,而是先看向了李強。

    “強哥,這雍州地界上,若是出了什麼妖魔鬼怪之類,官府管不管?”

    李強搖頭:“要看當地具體是哪個官兒,有的官員會管,有的官員……只要不進城作祟,或者是弄死一個村子的人,他們就不會管。”

    他嘆道:“官府裡面,可是有一些人整天嚷嚷著'天人合一',認為怪物傷人只要數量不多,就是正常的天地循環來著……”

    “對啊,我們縣太爺也是這麼說的。”伙計連連點頭。

    潘龍啞然失笑,沒料到竟然會有這種奇葩官兒。

    “算了,他不管,我們來管好了!”他說,“放著這個吃人的東西在縣城附近活動,總不是個事。我們去跟它交涉交涉,要是它肯搬家去深山,那大家兩全其美。要是它不肯,乃至於想要吃人,那就沒辦法了……”

    “等等!”伙計立刻勸道,“那可是山神啊!”

    潘龍搖頭:“山神?砍死它,它就不是了。”

    他這句話一說,韓風立刻興奮地跳起來,大叫:“好唉!殺山魈!我還從來沒殺過山魈呢!”

    大概是他的聲音太大了,飯館的老闆和伙計們都朝著這邊看來。潘龍注意到,他們的眼神裡面都帶著幾分無奈,大致上就是那種“怎麼又來了”的感覺。

    (莫非……他們以前遇到過想要殺死這只山魈的人,但那人失敗了?)

    他如此猜測,卻沒有貿貿然地詢問。

    山魈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殺死的阿貓阿狗,一隻成年的山魈,除非是老爹或者爺爺那樣的先天高手出馬,否則的話,就連定豐鎮的獵人們,都是要好好準備一下的。

    潘龍自問身手不弱,但比起諸如韓風的老爹韓庭,或者是之前同路過一段時間的爺爺的徒弟趙霖,多少還是有一些差距的。想要消滅山魈的話,他需要作充分的準備。

    為此,他們必定會在盧北縣耽擱一段時間。短的話三五天,長的話十天半個月,甚至更久都有可能。

    有這麼長一段時間,打聽什麼消息都足夠了。

    一頓飯吃完,三人去了飯館對面的旅舍,洗漱沐浴之後,卻沒急著休息,而是討論起消滅那隻山魈的事情來。

    對於這件事最熱情積極的自然是韓風,他活了這麼大,還沒見過哪怕一隻活的山魈——死掉的倒是見過好幾次,自然也沒參加過圍殺山魈的戰鬥。所以他特別期待獵殺山魈,一想到能夠獵殺一隻接近兩個人那麼高的巨怪,他就笑得合不攏嘴。

    對於他這個年紀的少年來說,戰鬥和殺戮其實跟遊戲也沒多大分別,血腥和恐怖,只會讓他們更加刺激和興奮。

    但李強就慎重多了,他甚至再三向潘龍詢問,以確認是否要去設法消滅那個“山神”。

    這讓韓風有些不高興:“老李,你不是挺正派的一個人嘛,為什麼殺山魈這種好事,你也反對?山魈可是吃人的啊!”

    李強說:“我不是反對做好事,只是……做好事也要量力而為,能夠把事情做成功了,做穩妥了,才是做好事。如果把事情搞砸了,甚至於失敗了,那就變成好心做壞事了啊。”

    “哼!你也太看不起人了!不過就是只山魈罷了,我們定豐鎮每一兩年就要殺掉一隻,尤其是龍哥家——”韓風摟著潘龍的肩膀,用大拇指指著他的臉,“他家砍下來的山魈腦袋,已經多到客廳的牆上掛不下了,你要是去他們家看看,他們家練武場周圍,一大排全是各種妖魔鬼怪的腦袋,排得整整齊齊。”

    他很驕傲地說:“山魈什麼的,在他們家那裡,甚至都不算是個像樣的獵物!”

    李強看向潘龍的目光頓時充滿了敬畏,還有少許的懷疑。

    韓風說得太誇張了,他實在是不大敢相信。

    潘龍看出了他的懷疑,笑了笑說:“我祖父和父親都是先天武者,這些年一直主持定豐鎮狩獵妖魔的工作,家裡的確積累了一些首級——主要是祖父他老人家喜歡摸著那些腦袋講古,後來父親也就有樣學樣……其實也沒他說得那麼誇張,山魈畢竟還是很厲害的,也就我父親這幾年武功大進,才不把這種東西放在眼裡……”

    他說得有些謙虛和客氣,但言下之意並沒有否認韓風的說法。

    對潘家來說,山魈還真算不得什麼像樣的獵物。比方說老爹今年帶著傷打死的那隻巨熊,以它那驚人的身軀和力量,尋常山魈遇到它,無非是變成晚飯或者變成宵夜的區別。

    而那隻巨熊,老實說,如果不是老爹受了嚴重的內傷,又需要演一場戲,估計打死這麼兩三隻,他無非也就是出一身汗,連頭髮都不會掉一根。

    ……不對,他這些年已經在掉頭髮了,連睡覺都會掉,這個形容方式可能不大準確。

    確定了韓風的話之後,李強頓時就有信心了。

    這位韓少爺可能不大靠譜,但潘少爺向來是個靠譜的人,他說自家是獵殺妖魔的行家,那就肯定不會是吹牛。何況他家兩代先天高手,家傳的武功也不知道究竟會有多高明,殺區區一隻山魈,又算得了什麼呢?

    既然能夠打得贏,那麼剩下的無非就是一些具體操作的問題,只要做好了這些工作,免得好事成了壞事,這一場行俠仗義差不多就已經成了大半。

    李強也曾是個滿懷俠義之心,想要仗劍江湖打抱不平的年輕人。雖然他的銳氣已經在生活中被消磨了不少,可只要有機會,他還是想要做一些好事,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

    消滅山魈,就是很符合他這個想法的事情。

    於是第二天一早,他就向潘龍和韓風告辭,去找縣城裡面那些路子廣見識多的人,打聽關於山魈的事情。

    這東西既然鬧到連飯店伙計都知道了,鎮上那些消息靈通的人們知道的情報肯定更多。把這些情報收集來,好好整理一番,也許能夠有所幫助。

    潘龍則帶著韓風,直奔鎮上的鐵匠鋪,要打造幾件特殊的武器。

    “我要打造一個四棱錐子。”他對鐵匠說,“錐底大概跟拇指那樣粗,錐形一定要正,在這個前提下,錐子最好能夠打出一尺長——能做到嗎? ”

    鐵匠思考了一下,問:“要開刃嗎?”

    “不用,等打造好了,我自己動手把錐頭磨尖就行。”

    “那沒問題。”鐵匠點點頭,輕鬆地說,“這東西不難打造——不過客官你打造這個是用來幹什麼啊?”

    “我們要用來刺死山魈。”韓風興致勃勃地說,“山魈的皮又硬又厚,有的還會橫練氣功。沒有神兵利器的情況下,要用破甲槍才能破它的護體功,刺穿它的心臟。”

    鐵匠頓時變了臉色,連連搖頭:“那不行!我不能為你們打造這個!”

    潘龍一伸手,攔住了要發怒的韓風,皺眉問:“為什麼?如果擔心錢不夠的話,我可以現在就付錢。”

    “這不是錢的問題。”鐵匠還是搖頭,“山神是惹不得的!”

    韓風頓時一 跳三尺高:“好啊!你都知道那傢伙是個山魈了,居然不肯幫忙?你跟山魈是一伙的嗎!”

    鐵匠嘆了口氣,似乎是無意和他爭論:“隨便你們怎麼說吧,反正我不會為你們打造這件武器的。”

    韓風氣得要動手揍人,被潘龍一把拽住,拖出了鐵匠鋪。

    “龍哥你別攔著我啊!我揍他一頓,他就老實了!”韓風憤憤不平地說,“我們幫他們對付山魈,他們不跟我們一起去戰鬥也就算了,竟然連幫我們打造一桿破甲槍都不肯!真是豈有此理!”

    “此事必有蹊蹺,還是等中午遇到強哥之後,再請他打聽一下。”潘龍說,“但破甲槍是一定要打造的,沒有破甲槍的話,就憑我們兩個的兵器,奈何不得山魈。”

    山魈這東西皮堅肉硬,刀劍劈砍對它的效果很一般。如果是那些憑藉本能練就了橫練氣功的山魈,防禦力更是強到驚人。尋常刀劍砍上去別說皮開肉綻,甚至連條傷口都砍不出來。就算是那把神聖長刀,也未必就一定能夠要它的命。

    在這種情況下,用專門破甲的錐槍刺穿它的要害,才是最可靠的辦法。

    所以無論如何,他們都要弄到至少一桿這樣的破甲槍,否則的話,獵殺山魈的計劃就不可能成功。

    但接下來他們走訪了好幾個有鐵器、打鐵乃至於兵器生意的店鋪,買別的兵器也就算了,一提到要買破甲槍去殺山魈,各個店舖的老闆紛紛變了臉色,沒有一個肯配合。

    這固然讓韓風火冒三丈,也讓潘龍擔心起來。

    一個店鋪也就罷了,所有店鋪都這樣——那隻被稱為“山神”的山魈背後,莫非還有什麼大家不敢招惹的靠山不成?
mk2258 發表於 2019-8-18 07:26
第四十三章、山神的故事



    午飯時候,潘龍的疑惑終於得到了解答。

    “本地縣令祖上曾經得盧山山神之助,才由貧寒而發家。所以他不讓任何人去找山神的麻煩,之前曾經有人想要消滅山神,結果因為不得幫助,入山之後再也沒出來。”李強說,“本地那些做邊邊角角生意的,聽說我們想要消滅山神,都勸我不要白費力氣。殺不掉固然有生命危險,就算殺了,回來怕是也要被縣令報復。”

    韓風皺起了眉頭,這次卻什麼都沒說。

    他雖然有些咋咋呼呼的,但並非不知輕重的人。縣令號稱“百里侯”,別看官位不高,卻實實在在手握權力,別說尋常百姓絕然不敢得罪,就連江湖人,一般能不招惹,也不願招惹他們。

    九州世界不是金庸武俠,不存在什麼江湖高手如雲朝廷卻只有無數菜雞的情況。恰恰相反,江湖雖然的確是高手眾多,但朝廷方面的高手更多——朝廷能夠提供穩定的環境、充足的資源,能為高手們供養家人,解決後顧之憂,榮譽和地位也並不會比江湖遜色到哪裡去,除非是那些不願洩露身份或者本身有強烈“自我主義”傾向的人,大多數的江湖高手,都是願意接受朝廷收編的。

    這就導致朝廷的力量,至少是遠遠勝過零散的江湖人。

    以盧北縣為例,作為一個縣城,其中至少會有一位接近甚至達到先天境界的朝廷高手坐鎮。這位高手當然不可能對縣令唯命是從,可只要是不違反他原則的事情,他多少都是要給縣令一個面子,出手幫忙的。

    有那樣一位高手坐鎮,再有大批的捕快、衙役作為輔助,儘管縣令無權調動軍隊,也足以鎮壓各路不服。

    他想要庇護“山神”,一般人還真沒辦法。

    潘龍也皺起眉頭,沒想到那隻山魈的靠山竟然如此之硬。

    如果縣令反對的話,那……只憑他們,恐怕還真拿那隻山魈沒辦法。

    畢竟,總不能為了區區一隻山魈,去得罪一個縣太爺啊!

    就在這時,他突然覺得有點不對勁,琢磨了一下,將昨天那個伙計叫了過來。

    “請問一件事。”他說,“盧山上那位膝蓋往後彎的'山神',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伙計愣了一下,下意識地說:“山神難道不是一開始就在嗎? ”

    “一開始就在?”潘龍搖頭,“你確定從當年大夏建立的時候開始,盧山上就住著這位黑皮彎腿的'山神'?”

    伙計有些猶豫,露出了難以確信的神情。

    “這個……我現在有點忙,等忙完了,再好好想一想。”

    午飯時間很快過去,伙計忙完了之後,回到了他們這邊。

    潘龍也給他點了些酒菜,他倒也不推辭,該吃吃該喝喝,酒足飯飽之後,才說:“我剛才仔細回憶了一下,起碼從我記事開始,就沒聽說這山上換過山神。這樣吧,反正我下午有幾個鐘頭的閒暇,帶你們去找兩位老人打聽一下——被你們這一說,我也好奇起來了。”

    於是他們就出發去找了那兩位老人。

    第一位老人白髮蒼蒼老態龍鍾,行動都有些不方便了。他的家人起初並不願意讓潘龍等人打擾他,好在那伙計也算是人面熟絡,又送上在集市買的油、蛋、水果之類禮物,他們才算是勉強答應,但還是守在旁邊,避免老人受到刺激。

    好在,倒也並不是什麼刺激人的話題。

    “山神……我也不記得盧山曾經換過山神。”老人思考了許久,就在韓風以為他已經睡著了的時候,他才慢吞吞地說,“也沒聽說過這樣的傳聞,大概是沒有。”

    一行人道謝之後,又去拜訪了第二位老人。

    這位老人其實年紀也並不很大,無非五十上下。他是個讀書人,在縣學當教書先生。得知眾人的來意,他微微一笑,讓孫子去拿來了一冊書。

    “你們說的這個問題,我年輕時候就很好奇地打聽過。”他翻開了書,一頓尋找,最後找到了一段記錄,“你們看這段,大概兩百年前,有人上盧山砍柴,看到黑色巨人手提一隻鹿,在山林中疾馳而過。這是我們能夠找到的,關於那'山魈神'的最早記載。”

    “那麼再往前呢?”韓風好奇地問, “難道就沒有'山神'了?”

    “自然也是有的,但完全不同。”老學者笑了笑,又在書上找到另外一段記錄,“昔年盧山改名,山神廟自然也要改名。眾人改了廟宇的牌匾,當天夜裡,不少人都聽到有人在廟裡跺腳大罵,'怎的改我不改他!山小就好欺負不成!'次日,縣里多位鄉紳找到縣令,希望縣令上書朝廷,略為緩頰。縣令表示他沒聽到,當夜住在了山神廟。第二天鼻青臉腫,隨即上書懇求朝廷不要修改山名,朝廷不許,他沒奈何,設法運動了一下,調去了 的縣。”

    韓風連連點頭:“這麼看來,盧山山神的確是存在,而且智力不低,也是個肯講道理的,不像是妖魔鬼怪之流。”

    “至少在早期的記載裡面,這位山神除了小心眼愛吵架,吵輸了還擼袖子揍人之外,倒也沒什麼劣跡。”老學者笑道,“類似的記錄有不少,大多是縣令或者路過的文人跟他辯駁。輸給他的,他就洋洋得意,送錢送吃喝;贏了他的,他就勃然大怒,打不過就一甩袖子跑了,打得過就上來砰砰砰幾拳頭……一點神仙的面子都不要。”

    “那究竟是什麼時候,山神換了人呢?”潘龍問。

    老學者這次沒有翻書,回答:“據我所知,應該是在四百年前左右,那時候山神突然發來請柬,邀請鄉紳和朝廷官員上山,在山上大擺宴席招待大家。宴席最後,他說要跟大家暫別一段時間,在場眾人詢問他何時回來,他得意洋洋地說'反正你們是見不到了,要是你們家族繁盛,等我回來之後,會找你們的子孫帶路,給你們墳頭澆一杯酒'——這位山神一向就這個脾氣。”

    他笑了笑,說:“此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山神的記載,連山神廟也漸漸荒廢。直到一百五六十年前,才有人重修山神廟,關於山神的傳說,也是那時候才又重新出現的。”

    眾人都為之嘆服,回去的路上,韓風感嘆:“果然有學問就是好啊!幾百年幾千年前的事情,他都清清楚楚!”

    “是啊,所以你當初在縣學讀書的時候睡大覺,被老夫子竹板抽手心,一點也不冤枉。”

    “龍哥,能別拿我十歲時候的事情來說嘛!那時候我還小,不懂事啊!”

    “去年你在縣學肄業,老夫子勸你將來多讀書,你回答'大丈夫當馬上取功名,豈能埋頭案牘之間,虛度年華'……被老夫子一腳從縣學大廳踢飛到了外面街上,從此不許你進縣學半步,這總不會是你小時候的事情了吧。”

    韓風頓時不尷尬了,反而露出得意之色:“我說的是正經道理啊!我們北地人講究的不就是用手上的刀子去爭取未來的榮華富貴嘛!讀書什麼,龍哥你這樣的聰明人去做就好。我是笨人,老老實實練武功最實在。”

    潘龍無奈地嘆了口氣,卻也沒辦法。

    韓風的想法,在北地人之中相當流行——甚至於就連他說的那句話,也是一位北地出身的名將留下的名言。

    他倒也並不反對重視武力,但人活在世上,總還是要學一些文化,讀一些書,才能不那麼渾渾噩噩。

    韓風笨嗎?至少潘龍從沒覺得他笨。可他就是不肯讀書,像很多北地的聰明人一樣。

    他們就這麼靠著拳頭和那點小聰明過日子,在潘龍看來,那實在不算是什麼好出路。

    相比之下,自家老爹就對文化很看重,從小教他讀書識字不說,還給他找了不少詩文和策論名篇。母親雖然幾年前回娘家去閉關了,但當初沒走的時候,甚至比父親更熱衷於教他文化。

    生在這樣的家庭,潘龍覺得,自己就算是武學天賦平平,大概也能有所成就。

    畢竟北地不缺敢於揮刀拼命的人,卻真的很缺能夠幫他們權衡利弊、理清頭緒的人。

    回到了旅舍,韓風問:“這麼看來,那個縣令怕是真的就靠著山魈發家,甚至他家可能跟山魈是一夥兒的,咱們該怎麼辦?”

    潘龍搖頭:“這件事不對勁。”

    “哪裡不對勁?”

    潘龍先走到門口,看了看,又走到窗邊看了看,確定附近沒人偷聽,才低聲問:“你們覺得……山魈能活多少年?”

    李強驚訝地問:“山魈是妖怪啊,妖怪也會老死嗎?”

    韓風若有所思:“一切魑魅魍魎,除非乃是神異之屬,否則只要不能打破天人界限,終究是有壽命極限的。山魈……應該也不例外吧?”

    “沒錯!”潘龍點頭,“一般的山魈,無非也就是比我們人類多活一些年頭,活到六七十歲,乃至於九十、一百歲,差不多也就到了極限。更加長壽的山魈,都是突破了極限,真正從'巨怪'變成了'妖怪'的。這山上的那個'山神'如果真的是從一百五六十年前活到現在,甚至於 從二百多年前活到現在,那它必然已經突破了這個極限,甚至於……”

    “它可能打破了天人界限,已經修成了不死妖神!”韓風低聲說。

    不大的客房裡面,三人面面相覷。
mk2258 發表於 2019-8-18 07:26
第四十四章、讀網絡小說,還是有好處的



    不死妖神對應長生仙佛,都是指那些修煉有成,突破了生命的極限,不再被生老病死所困擾的強者。

    若是這強者是人類出身,那麼就是仙佛;如果不是,那麼就是妖神。

    當然,仙佛也可能是壞蛋,妖神也可能是好人,更多的仙佛和妖神,則介於善惡之間。仙佛往往與世無爭,什麼都不關心;妖神則往往隨心所欲,做好事做壞事都全看心情,善惡只憑一念。

    這盧山的山神如果真是個妖神,那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別的不說,潘龍他們只要準備得當,的確能夠獵殺尋常山魈,可他們再怎麼準備,難道還能獵殺妖神不成?

    別開玩笑好不好……

    過了片刻,李強先搖頭:“不可能!那縣令的家族要是真的能跟妖神扯上關係,至少也能混到一郡知府的地步,怎麼會在區區一個盧北縣當縣令?”

    潘龍和韓風略一思考,紛紛點頭贊同。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擺在明處的。比方說實力和地位的關係,你有什麼樣的實力,自然就有什麼樣的地位,弱者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而身居高位,但強者絕對不會地位卑微。

    不僅如此,社會地位,人際關係,也同樣會被“變現”。縣令的家族如果真的有妖神當靠山,就算當不到知府,起碼也該在郡城裡面身居重任才對。

    縣令說起來是“百里侯”,可終究也不過是最高不超過七品的下級官員罷了。郡城裡面,別說上限四品的知府,就算是一些輔官,五六品的也比比皆是。

    官品當然並不能直接代表權力,可對於一個家族來說,哪怕是閑職五六品,也肯定好過實權七品——別的不說,官到六品,就有權力舉薦家中優秀子弟去中州國子監求學,若是能學而有成,被授予“太學生”的身份,那就可以直接得到授官,家族的榮華富貴,自然就能再延續一代。

    相比之下,七品官再怎麼一手遮天,做個十年二十年之後總歸是要退休的。退休之後,家族裡面再沒人能夠支撐場面,全靠之前留下的人情,那自然會每況愈下。

    所以對於大夏皇朝的下級官員們來說,升到六品,就是他們最大的理想。

    一般的下級官員想要官居六品自然很難,但如果背後有一位妖神撐腰,那麼想要弄個六品閑職,甚至於實權官職,都不算困難,甚至可以說是輕而易舉到理所當然。

    妖神的面子,怎麼也值得到這個價格。

    至於妖神自己,如果他肯入朝為官,直接就是二品官——之所以不授一品,是因為一品大多屬於榮譽,多半只有重臣退休的時候,才會授予一品官職,以示褒揚。

    大夏皇朝富有九州,但一品官位也不過十二個,三個正一品:太師、太傅、太保;九個從一品:太尉、太祝、太史、宰相、宗正、大司徒、大司馬、大司寇、大司空。

    這十二個一品官裡面,正一品永遠都是虛職,從帝甲子時代至今都沒人能夠在退休之前得到授予。九個從一品裡面,一般也只有宰相是實職,別的都是虛職。

    雖然說,理論上這些官職都有對應的職務。但實踐中,這些職務的內容都被分給了幾個別的官職,並不會讓它們真的集中到同一個人的身上。

    畢竟這些官職的權力太大,而且有的還互相重複——比方說太尉和大司馬,理論上權力就差不多,都是管天下軍隊的。區別只在於太尉有武官的任免權,而大司馬沒有罷了。

    在實踐中,天下文官以宰相為首,武官一般都是由太子兼任大司馬,作為武官之首。但太子壓根就不會離開帝都,所以武官一般以九州的九位正二品的大將軍為首。

    這九位大將軍坐鎮九州,統領軍隊,都是帝家的心腹。其中不少人乾脆就是天子的弟弟妹妹或者兒子女兒,若非他們領兵坐鎮,九州公侯們又怎麼會老老實實低頭,服從天子的統治呢?

    如果仙佛或者妖神入朝為官,一般就會授予和九州將軍平等的六軍將軍——六軍指的是天子六軍,也就是羽林、虎賁、神武、天策、驃騎、車騎。這六軍自然各有統領,但它們的統領並沒有六軍將軍的官職,而是被授予了“前軍左右將軍、中軍左右將軍、後軍左右將軍”的職務。至於六軍將軍,實際上都是虛職,就是留給那些願意入朝為官的仙佛妖神們的。

    如果願意入朝為官的長生者更多,六個官職不夠,那還有諸如鎮軍、撫軍、冠軍、威遠、懷化……等等一系列的虛職可以用。倘若連這些虛職都用完了,現編總還是來得及的。

    如果真的到了需要現編虛職的地步,當年設計這一套制度的帝乙丑怕是能笑到從棺材裡面再活過來。

    大夏皇朝建立這麼多年,別說是那些鎮軍將軍之類,就連六軍將軍,也還從來沒滿員過呢!

    有道是“宰相門前七品官”,意思是給宰相家看大門的僕人,地位都堪比七品官,得到妖神庇護的人,地位自然要遠高於給宰相家看大門的,怎麼也不可能在盧北縣當縣令這麼差勁。

    就算他自己不要面子,就算妖神也不在乎面子,朝廷都是要面子的啊!

    給別人面子,就是給自己面子。妖神的手下只能當縣令,那丟的不僅僅是妖神的臉,也是大夏皇朝的臉。

    到時候,人們難道不會議論大夏皇朝太過刻薄小氣,不懂得拉攏人才麼?

    所以就像李強說的,若是這盧北縣縣令當真能跟一位妖神扯上關係,他就不該待在這里當縣太爺了!

    三人想通了這一點,頓時放下心來,之前那沉重的氣氛也就蕩然無存。

    只要不是妖神,什麼都好說。山魈這類血脈粗劣的妖怪可沒有什麼先天或者宗師境界,它們只能隨著年齡不斷積累力量,然後積累到了極限,要么突破極限修成妖神,要么就是無法突破直接完蛋。

    那些能夠不斷修煉進步的妖怪,都有著比較高貴的血脈,或者乾脆就是人妖混血,唯有這樣,才可能有領悟高深境界的智慧。

    “如果不是妖神的話,那它為什麼能活這麼久?”韓風問,“山魈活不到這麼久啊。”

    潘龍目光閃爍,低聲說:“所以我剛才首先想到的是,這山里面出產能夠延年益壽的靈藥。”

    此話一出,韓風頓時瞪大了眼睛,李強更是連呼吸都粗重起來。

    除了那些不死的仙佛妖神之外,沒有誰不想要長壽的。但凡是能夠延續壽命的靈藥,隨便哪一種都極為昂貴,用“價值連城”形容,一點也不誇張。

    當年潘家的先祖之所以能夠在中原購置大片田產,靠的就是偶然找到(?)的一棵延壽靈藥,那棵靈藥被長安商會高價買去,然後進獻了大夏朝廷。長安商會便從此一飛沖天,從雍州一個普通的大商會,變成了整個雍州都屈指可數超級大商會。

    要是這盧山里面真的有延壽靈藥的話,找到它,然後無論是賣出去,還是獻給朝廷,都能得到極為豐厚的回報。

    最差最差,也足夠他們這樣的普通人,子孫幾代都享用不盡了!

    片刻之後,韓風也低聲說:“龍哥,你說……那個縣令這麼庇護這山魈,會不會……他也是在打延壽靈藥的主意?”

    李強立刻贊成:“沒錯!只有這樣才說得通!他們家族之前發現了這只山魈,確定它早已活過了正常山魈的壽命極限,就判斷出這山魈掌握著什麼延壽靈藥。所以他們才不許任何人去傷害這只山魈,為的是利用這只山魈,找出那種延壽靈藥。”

    “那我們還要打這只山魈的主意嗎?”韓風問。

    李強猶豫了。

    之前他們還不確定這山魈究竟是怎麼回事,現在他們靠著老學者和潘龍兩邊的情報,已經推測出了可能的真相。而如果事情真像他們推測的那樣,盧北縣縣令為了保護這山魈以及它背後的秘密,絕對不會在乎殺人滅口。

    他們三個人或許能夠對付一隻長壽的山魈,可怎麼對付得了盧北縣縣令呢?

    三個人對視了一會兒,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猶豫和退縮的意思。

    “可恨!”韓風恨恨地說,“這縣令太可恨了!竟然為了區區延壽靈藥,置百姓的安危於不顧!”

    “換成別的官員,估計也差不多。”李強嘆了口氣,“看來,這事情恐怕也就只能這樣了。我們今天調查這山魈的事情,可能就已經驚動了縣令。如果不離開的話,只怕麻煩很快就要找上門來……”

    “按照你這麼說,我們不僅管不了,還要灰溜溜地逃跑?”韓風瞪大了眼睛,十分憤慨。

    李強無奈苦笑:“差不多吧,形勢比人強啊!”

    韓風頓時火冒三丈,卻又無可奈何,氣得抓耳撓腮,就像是看到了一隻朝自己挑釁的野貓,偏偏自己卻被鍊子鎖著,沒辦法追上去一口咬死它似的。

    潘龍一直在思考,此刻聽了李強的話,卻突然來了靈感。

    “形勢比人強……形勢比人強……那麼,為什麼我們不能製造出一個有利的形勢來呢?”

    李強和韓風都看向了他。

    潘龍已經忍不住笑了起來,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穿越之前看過的一本網絡小說。

    “我有辦法了!”他的笑容有三分陰險和三分得意,還有九十四分的自得其樂,“我們寫一封信,寄到雍州侯那裡去,舉報他們!”

    “這山魈有縣令護著,咱們拿它沒辦法。可雍州侯手下高手如雲,難道還拿它沒辦法嗎?到時候他們哪怕找遍整座盧山,也能把靈藥給找出來。至於那縣令……”潘龍嘿嘿地笑了,笑容裡面,全是意味深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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