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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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phyc 2005-10-15 05:57:23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9 8903
eerrerer 發表於 2005-10-15 17:33
民法結婚裡頭我記得「訂婚」不是必要的
我記得要男十七女十六才能(這我不確定)
但是只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一樣可以結
我倒對後續報導比較有興趣
偷心的人 發表於 2005-10-15 18:06
原帖由 murphyc 於 2005-10-15 05:57 AM 發表
轉載至世界日報

[img]http://www.worldjournal.com ...


開板的想法跟你一模一樣ㄟ 所有的注解我都有想到
要是我女兒16就被那醜東西搞大肚子我不告死它才怪勒..
甚麼??它老子是立委流氓喔?馬ㄉ女兒ㄚ~這下你樓子桶大啦..它老子流氓我不敢告..而且更不想挨槍子
在看看那男的長的一臉豬頭又矮又胖..看了就想扁!!
16歲搞大肚子要娶..它老子還說這是顏家風範勒..好像很光榮似ㄉ勒..
要是換成一般沒有背景的小孩不被女方家人告死才怪勒.16歲成家你拿甚麼養妻小?又是靠你老子阿!!
幹!!廢物一個..讓你賺到ㄌ娶到一個美嬌娘..唉..真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阿~~
lwc17 發表於 2005-10-15 18:09
在台灣真的當流氓比當善良老百姓有用:angry1:
takeshi0624 發表於 2005-10-15 23:28
只能怪那ㄍ女生太笨囉~~"
那ㄇ年輕就嫁人...將來一定會後悔ㄉ!
拭目以待吧= =
jwtialbert 發表於 2005-10-16 00:11
才16歲而已不是犯法嗎?
不過我想以他們家的勢力大概又是不了了之了
我反而覺得那個女生比較可憐,才16歲就結婚了,對方勢力還這麼大
yang555 發表於 2005-10-16 00:28
我覺得 真的  甘我屁是喔 = =
我不是他 也不是 那個女的
如果女方 願意 我會恭賀他
不願意  我也沒話說  單單一個老百姓 哪惹的起 冬瓜

只能說 未啥咪當時瞎了眼要跟他黑休
吳仲俠 發表於 2005-10-16 02:26
在篇新聞最無聊拉~

誰結婚誰出葬關我們屁事~~

現在媒體連這芝麻小事也報的全台灣都知道
dongyuang 發表於 2005-10-16 10:45
女方真好 嫁進去就有房子  金子  人人稱羨的頭銜
以後身旁還會有很多長得像顏清標那樣有流氓味的保鑣保護
從此就可以獨罷一方  真爽
savagejoey 發表於 2005-10-16 11:02
原帖由 why 於 2005-10-15 06:12 AM 發表
說真的樓主還蠻無聊的
不知是妒嫉人家有錢
還是看不起流氓
再說人家又沒始亂終棄
女方家也沒說話
我不便妄下評論
除非像某家庭
婚禮搞特權
這就要幹焦了


我個人覺得...這裡是大聲公.心中不滿本來就可以表達
這位樓主說的也沒錯啊..哪有家長會希望自己女兒16歲
就懷別人家小孩..
而且我覺得大大是不是受到某位家庭迫害..要不然連結婚
還可以牽扯到結婚搞特權...
看樣子大大哪天便秘...也要罵到桃園水庫缺水囉!!
糟糕..離題不好意思
konip 發表於 2005-10-16 11:05
16歲少女,不管父母同意..那個男的還是犯法了..這個是我們的法律!

為什麼都沒有媒體去管一下呢?..就因為是冬瓜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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