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辛普森案來比喻
辛普森案的確辛普森的嫌疑非常大,但他請了夢幻律師團幫他脫罪
這個案件大家都看在眼裡,也心知度明,但...但被害者是誰,是他的妻子,就只是他的妻子
一個人妻可以拿來和一國涉嫌貪污罪證明顯的總統比嗎,合乎比例原則嗎,有沒有不倫不類
講難聽點,辛普森是個黑人,運動名星,有錢人,而他的妻子呢,白人,....黑人VS白人,你認為這
個案子白人會占優嗎
在拿一個例子,洛杉磯大暴動,這事怎麼發生的,這個暴動死了多少人,一個黑人被几個白人警
察攔下來盤查,黑人被白人警察動手圍毆被人用攝影機攝下來才暴出這事,檢察官主動偵辦,
結果法院判白人警察無罪,就這樣........一個所謂族群大融爐國家假象的和諧暴發出來,而辛
普森殺妻案在之後發生,又是個白人和黑人的法庭對決
你要拿例子,是不是拿洛城大暴動的例子來做更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