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播磨拳兒 於 2006-11-5 22:40 發表
沒錯....阿扁今天說的話真是可笑到不行....
他說我都已經薪水減半了...何必貪污1480萬呢........
那請問阿扁....如果照你這個理論.......那有錢人都一定不會犯罪囉.....只有窮人才是真正的犯罪者囉.....:sleep:
A~~這個說的真好
像他們阿扁他家那些有錢人怎麼會去貪那區區1480萬檢察官從國務機要費查出來的那種小錢呢
貪污這東西,是像我們這些窮苦的賺吃人才會去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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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你說那5個
以經驗法則來看,那5個是由一個來代表的,都有某人1個月內手頭就有目前他所稱的16張選票了,5個算是有良心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