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組:LV:0 觀光客
檢舉
原帖由 leons103 於 2006-11-26 14:56 發表 美國的制度規定 只要在美國土地出生 小孩即有美國籍 未滿18歲之前 父母不得代其決定是否放棄國籍 這是人權 誰鳥陳XX 18歲之後的事 扁光說這些 是騙那些不懂法律的人而已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文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69
主題
2986
回文
1
粉絲
卡提諾狂新聞
卡提諾論壇 Ck1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