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黑市 於 2007-6-24 20:24 發表
林曉培無照駕駛跟路權無關....
基本上那屬於開單告發事項之一
並不影響判決
再來就是酒駕...
這個影響最大
因酒駕導致受傷或死亡,是要加重其刑責的
再來護士違規部份
除了要被開罰單以外
當然也是賠償 ...
唉!
這次又不得不對我們黑大表示我對你的滔滔江水綿延不絕的敬仰了
還是我們黑大一針見血說到了重點,就是這個路權的問題了(乾,我怎麼會忘了這個重點呢)
撇開酒駕來看好了,如果按開版大述說的情形來看,林曉培無酒駕情形行駛內側車道,於該二段式左轉的大路口突然遇到護士違規左轉過來,林曉培還是把她撞死,那這又怎麼講呢.
照情形,路權是林曉培的,真正肇事主因就是該護士沒有二段式左轉所造成,那看看是誰的錯呢.我認為林曉培就需被開張無照駕駛罰單,林曉培的車體損失護士來付,護士死亡部份,就要看林曉培有沒有超速囉,如果也沒有,依照台灣的慣例,或許檢察官以林曉培未注意路況的方式讓生者共同負擔死者的賠償金.如果在其他先進國家來判的話,我想林曉培免賠還可以向對方求償損失.
現在就差在林曉培無法去解釋護士死亡非因她酒醉駕車所造成的,所以護士死亡之賠償金大多部份該由林曉培負責
而雙方鬧不愉快的我想也是在這裡吧,這關鍵點以外界對林曉培的身價來看,少說也上百萬吧.可以少付上百萬,除非像郭台銘這般有錢人,誰都嘛想去省.
大家討論,應該不要扯到支持還有偏坦的問題才好,因為這跟愛台灣又沒關係:tong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