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培酒駕肇事出人命到底該不該算在她頭上?

 關閉
malcoln 2007-6-24 07:59:21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9 10301
ggttkk 發表於 2007-6-25 09:22
原帖由 Raven450 於 2007-6-25 00:18 發表
真是超級愛扣帽子‧‧
不是價值觀的問題阿‧‧‧

這件事情也沒有證實林曉培有開的歪歪斜斜去往旁邊撞阿‧‧
現場鑑定都有了,還硬要人家單位出來開記者會說明嗎?
無照跟酒駕確實錯的很離譜‧‧
不過如果 ...

就事論事...林小姐的駕駛觀念就沒錯嗎....無照原來是可以開車的嗎...
酒駕原來也不是出車禍的重點..
到底是誰的觀念有問題....
死者有沒有錯..相關單位確實要說清楚....不然林小姐幹麻要一直開記者會...
如果死者的問題大過林小姐那就不用去賠償死者....
LuigiC 發表於 2007-6-25 09:37
臺灣的車禍觀念都還停在無照絕對錯上面,不過其實是一條歸一條。

林小姐無照加酒駕,這是兩條,就算沒發生意外,她都要被罰。

若是死者是因為自己違規而出事,那她也一樣必須負這次違規造成事故的責任。

所以並不是很單純的某一方錯,而且雙方都要為這起事故負起責任,只不過要判定比例。新聞會拼命一直炒,只不過是林小姐是藝人,而且這起事故有人死亡,再加上一般觀念是死者比較可憐,林小姐無照又酒駕,造成傾向某一方錯到底的觀感。
Raven450 發表於 2007-6-25 10:18

回復 #41 ggttkk 的帖子

哈‧‧
這就是純法律跟考慮到人道精神之間的問題阿‧‧

但是今天就算證實了是護士!
林曉培是藝人,輿論壓力只要一壓上來,到底是誰的錯,他也沒辦法解釋,只會更引起眾怒吧了!
我"沒有"說林曉培的駕駛觀念"正確",我有強調他的兩項過錯,根本不應該上路,這是很明顯的枉顧他人性命,但是如果護士"沒有違規左轉","或許"事情就不會發生。

人道上,誰會撞死人還說是他的錯阿,"大部分"的人或許都會很內疚吧!況且他自己無照+酒駕,賠償道歉是理所當然的阿‧‧
撞死人,就算是護士的錯,誰能理直氣壯的起來?

只是從兩個角度來討論而已。
huhuji 發表於 2007-6-25 12:31
我也認為雙方都有錯
無照加酒駕一定是錯在先
但是把這次的死亡車禍完全歸咎到這一點也不合理
你可以說她不開車就不會出事
但死者如果不違規左轉一樣不會出事
兩種說法都沒有錯
就看法官對責任歸屬比例怎麼看
不管怎樣...百分百歸咎某一方是不對的
另外...
前面有幾位是想叫林曉培去死嗎?
我覺得她並沒有不負責任...所以大家也厚道一點吧
讓她儘量去補償家屬
Wenny101 發表於 2007-6-25 12:35
原帖由 米滋亞浪 於 2007-6-24 01:23 發表
有違規,別人死她沒死,當然她穩輸,只是肇事責任比例的問題吧

無照及酒駕是違規的一部份,那護士有沒有違規也是一定要算的

法律的問題並不是人死為大,還是要算主要肇事原因為何

如果林曉培除了酒駕和無照 ...


米大把我要說的都說完了 
還是要看主要肇事原因
elate-pudding 發表於 2007-6-25 12:36
兩方都因該要負責吧
雙方都有錯
機車 本來就要待轉才對 哪有直接轉的
也代表說 台灣法律罰的太輕 才會導致這樣子 也欠教育
不能為了趕時間 一直貪快吧
如果趕時間 就該早一點出發不是嗎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6-25 18:17
原帖由 Wenny101 於 2007-6-25 12:35 發表


米大把我要說的都說完了 
還是要看主要肇事原因


是我話太多了嗎?:what:

老實說我還沒講完呢:tongue:

我還跑到友站去貼這帖問專業人士,結果他寫更多.
他們伺服器現在維修中,好了我在問他可不可以貼上來:smile:
Azoini 發表於 2007-6-25 18:24
可以問一下嗎?

如果今天撞死位護士的是一位有駕照又沒有酒駕的....

這樣算是誰的錯?
Wenny101 發表於 2007-6-25 19:18

回復 #47 米滋亞浪 的帖子

我沒說你話多喔~~可能是”英雄”所見略同吧 :sunglass:

PS.話多也不錯阿 呵呵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6-25 20:02

回復 #49 Wenny101 的帖子

對吼 我差點忘了我們二個是 "英雄" 說

想當初在狗大和史大大戰那帖,也只有我們二個知道箇中蹊蹺

經該帖一役,讓我對溫大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 綿綿不絕,有種惺惺相惜 相見恨晚之遺憾啊:telloff:

==============================
[stanley5]:嚧!! 小聲一點......
很多事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7-6-26 00:58 編輯 ]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