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上那麼多熱心的大大提出建言,小弟也來囉唆幾句
1.首先政府要多鼓勵大企業財團經營職棒(以減稅或其他優惠措施),La New劉老闆說的好:職棒是有錢人才玩的起的......,玩不起的球團就趕緊認賠殺出,不要成為妨礙棒運成長的千古罪人,當然想硬經營下去的話可以學習日本西武隊賣球場的冠名權等等
2.當然要吸引大企業財團經營職棒,政府必須提供一個安全的打球環境給球團..球員,每場球賽,地檢署..調查局..警察局都須派員到球場進駐,為了澄清棒運有許多必須的必要之惡(包括對球員..教練..裁判..的監視..電話監聽等等侵犯人權的作為,此舉目的就是要震攝人心以防小人之舉)
3.既然第一點提到讓大企業財團來經營職棒,那就表示球員薪資不再那麼的寒酸,也就表示可以逐步讓球員自己組成工會來向資方為自己爭取權利,形成一個良性的互動,不像目前勞方任由資方壟斷...剝削,自由經濟......要拿多少~~就看你付出多少
當然二軍是一定要建立的,透過競爭才能精益求精,更上層樓,而本土球員的薪資不再小兒科,那麼更可以較優厚的薪水來吸引洋將加盟,一起提升我國的職棒水準
4.球員的養成問題也必須重視: A:為何我國球員那麼容易受傷?B:那麼容易涉賭?
A:是否從小就被過度使用或是太早投變化球導致,這要從基層棒球觀念開始矯正,尤其是基層教練,不要將勝負觀念過度加諸於小球員身上,為了一時的榮耀而毀掉球員的未來性(像郭泰源和林恩宇都是游擊手出身,如果一開始就是當投手,早就被操壞)
B:球員的教育也很重要,不要只是會打棒球,書也必須讀好,與日韓相比~~我國球員的談吐應對比較不成熟,這就出自於我們只重視球技而不重視品格的培育,結果就是~~球打不過人家,也比人家更禁不住外界的誘惑而誤入歧途(像時報鷹的幾乎整隊涉賭事件對我國職棒運動可謂之重傷,保守估計至少倒退十年)
5.軟體檢討完之後,就不得不談到硬體,除了巨蛋球場之外,其他球場也必須整修並由專人保養維護,到現在台灣的球場裡....,我覺得還不錯的只有澄清湖球場與台南球場,這兩座球場都合乎我上述的要求,至於其他的球場......,我只有四個字~~乏善可陳
必須改進的.....我現在只想到這幾點,這幾小步卻是提昇我國職棒水準的一大步,以南韓為例,這幾年大家可以看到一些年輕但實力不錯的球員冒出頭來,像是對中華先發的柳賢振....sk飛龍的金廣炫.....亞青王牌-陳雅各,他們如果是台灣人早就被美日兩國分食走了,那輪的到本土職棒球隊使用,為什麼他們甘心留在國內?原因無他....我猜一定有國外球隊找過他們,但開的條件與國內相差無幾,他們當然願意留在國內
而我提出的幾點就是要創造跟他們差不多的打球環境,雖然國人對南韓人有好感的少之又少(包含我在內),但不因噎廢食...因人廢言才是成功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