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200kimo 於 2007-12-18 16:35 發表
榮民每月最少13500,不受其他收入影響13500照領
國民年金最多4000,其他收入過高不得領取
為什麼榮民有那麼好的福利 不用工作就可以領那麼多錢 如果再加上老人年金快2萬了
現在想找個工作就很難了 居然不用 ...
小檔案/8萬8916人領就養金 每年預算156億多元
<自由時報>
榮民就養金問題多次成為朝野爭論焦點,甚至有部分人士認誤為只要是榮民就可領取就養金,榮民就養金的發放也一再拿來與老農津貼比較。
據退輔會統計,至今年上半年止,全台目前有四十九萬九一六八名榮民(含台籍榮民十五萬二八五四人),符合條件領取就養金的有八萬八九一六人,其中包括台籍榮民一萬三七五八人(金馬自衛隊二○五五人、八二三戰役後義務役官兵八○七五人,其他還有義務役和志願役因公受傷各約一千人),每年預算約為一百五十六億餘元。
符合領取條件的榮民必須要符合六十一歲以上、曾因公或作戰受傷、未領取月退俸、沒有工作能力、身心殘障者、家戶平均所得未超過一萬三五五○元,或名下不動產未超過六百五十萬元等條件,具有「排富」條件性質。
此外,到中國居住的榮民依法仍發給就養金,退輔會表示,這類榮民想落葉歸根,政府從未限制,且這些榮民因沒有使用到台灣醫療資源,政府因此省下一年約兩億元的支出。(記者羅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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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領一萬三五○○元,條件嚴苛
2.而政府規定 領月退俸者,不符合領取老人津貼的資格,
所以沒那麼好康,也被排除了
[ 本帖最後由 NY2 於 2007-12-18 17:1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