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馬英九案,真的無罪嗎?不問藍綠,只問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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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u246 2007-12-28 10:56:17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3 14243
老實說,過去我很喜歡馬英九...還記得劉德華演的黑金嗎?
可是,漸漸的...發現他不再是個......

給家長的一封信....我想他沒有資格寫了...

請問,如果未來您的小孩告訴您,當我偷錢被查到,只要還給人家多一點就好了...您的感想?

不要跟我談到政治,因為現在的台灣人遇到政治都瘋了...除了謾罵..還是謾罵

不要跟我談法律,因為我認為這個判決跟我的法律認知有差距!我不懂法律...

不要筆戰...您可以不要回應!要回應,請平心靜氣...不要有謾罵...不論對象是馬英九還是扁政府

我要討論的是:如何給下一代好的觀念!!

我不支持哪一個顏色!我只要有罪的就該負責!!不要被判無罪就是"司法正義"!!有罪就是"司法不公,政治迫害"!!

這些話,永遠不會落在平民小百姓身上!若您沒看清,請不要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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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7-12-28 11:06
先幫你回答一下,特別費的使用,本來他就沒問題。
只是民進黨在用放大鏡檢視馬英九。
就如前天馬英九說錯話就被罵要退選以示負責。
還說人民已經認定他有罪。
那為什麼股市還會應聲而漲呢?
其實簡單說起來,因為人民覺得這是一個希望的開始。
一個希望,讓民進黨下台,從此政治安定,外商投資,股市大漲,民眾安居樂業笑哈哈。
而如果要給下一代好的觀念,那就是讓政治不介入新聞媒體。
作為孩子的父母更要儘量少在孩子面前討論政治話題。
這才是作為一個好榜樣。
satanically 發表於 2007-12-28 11:09
沒啥好說的!!  至少不管藍綠首長...人人都解套了一半...
怪人甲 發表於 2007-12-28 11:10
囧......你已經認定他有罪,還上來屁那嚜多幹嘛,什麼叫有罪,你說了算吧

有個頑固老公看到老婆在外面跟人家聊天,笑的很高興,就一口咬定他和那人有姦情,回家棒子就打老婆,也不給人解釋的機會..........這種例子在社會上常出現,你不覺得,和你很像嗎
ccnkeiko 發表於 2007-12-28 11:12
支持克蘭提斯大大的看法
現在的政治及社會是被嚴重扭曲的
真心為孩子著想, 就少讓孩子接觸這些不正常的一面
以正常的心態, 好榜樣做為孩子學習的範本
身教重於言教
jackleo 發表於 2007-12-28 11:16
不要跟我談法律,因為我認為這個判決跟我的法律認知有差距!我不懂法律...
專業人士的判決你都不相信了 那還要他幹麻
想跟 府院黨、謝營同調就別投馬英九不就好了
老師有講你有沒有聽   投喜歡的~投喜歡的~投喜歡的
真是怪 都判決出來了 怎麼還在吵吵吵 檢察官不是還能上訴嗎
陳菊的案件我也是很不滿意 怎麼不見你出來質疑呢...
hlu246 發表於 2007-12-28 11:17
原帖由 怪人甲 於 2007-12-28 11:10 發表
囧......你已經認定他有罪,還上來屁那嚜多幹嘛,什麼叫有罪,你說了算吧

有個頑固老公看到老婆在外面跟人家聊天,笑的很高興,就一口咬定他和那人有姦情,回家棒子就打老婆,也不給人解釋的機會..........這種例子在社會 ...



要批評人,請先看清楚!!罵人都會...

你可以不要回!!沒人要你一定要回...

不要用罵人的角度去談...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力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7-12-28 11:20
不要跟我談到政治,因為現在的台灣人遇到政治都瘋了...除了謾罵..還是謾罵

不要跟我談法律,因為我認為這個判決跟我的法律認知有差距!我不懂法律...

不談政治我個人可以接受,
可是不談法律那還有什麼可以談呢?
難道你個人的好惡可以決定一個人在法律上有無刑責,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你要不要也來呼籲一下,
檢察官認定"謝阿廷"特別費不起訴的理由是『支出大於收入』,
在『支出大於收入』的情況下,
那些多出來的支出有沒有問題怎麼沒有給大家一個交代呢?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7-12-28 11:37
原帖由 瘋狂eric 於 2007-12-28 11:20 發表

不談政治我個人可以接受,
可是不談法律那還有什麼可以談呢?
難道你個人的好惡可以決定一個人在法律上有無刑責,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你要不要也來呼籲一下,
檢察官認定"謝阿廷"特別費不起訴 ...

這個其實也根本就只是因為法律上的問題,所以說不懂法律卻要拿這話題來說服說馬英九有罪。
而不談法律,那就是特別費的制度上有問題,說到底也還是法律上的問題。
以樓主的觀點,我覺得啦...
不從法律跟特別費的制度的觀點出發去探討,光只是說自己不懂法律就可以辯駁一切的話。
那以後樓主您說的就算,還需要制度,法律,還需要維持台灣的體制嗎??
長空 發表於 2007-12-28 11:37
何不用謝蘇的例子換個想法
哪一天我偷了錢
然後把錢全部花光光
死無對症
誰能證明我偷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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