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強姦.殺人.貪污.詐騙的人都處以死刑.你會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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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1998836 2007-12-28 22:35:44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9 10491
社會太亂.
人太多.只有這樣才能讓更好的人活下來!

[ 本帖最後由 k121998836 於 2007-12-29 0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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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之隼 發表於 2007-12-28 22:38
你這種想法實在很糟糕,什麼叫做讓更好的人活下來,又不是犯了什麼天地不容的事(除了故意殺人之類以外)。
powrow 發表於 2007-12-28 22:44
要看看是什麼罪阿
要不然~~~可能大家都是罪人
大家不就都死刑了嗎!!

只有嬰兒最天真~沒罪:what:
冷A 發表於 2007-12-28 22:48
事情可大可小  但死罪不能免
按照樓主的意思就太過了
難道亂丟垃圾也要死嗎
與其死罪不如柔虐致死才會有赫阻之作用
大眼ㄍ 發表於 2007-12-28 23:16
其實開板的意思是要說那些故意殺人
或強暴婦女的人該判死刑
我也贊成這樣
因為當你不把別人當人看的時候
大家還需要把你當成人嗎?
多給你機會,只不過是增加更多的受害者
那些受害者做錯什麼有需要成為寬容的陪葬品嗎?
那守法的老百姓又算什麼
台灣的法律真的太輕了
yang555 發表於 2007-12-28 23:17
有很多罪不致死  
所以也不能所有事都判死罪

但是我贊成  判死罪   亂世用重典阿   
現在社會太亂了~
Woo~ 發表於 2007-12-28 23:27
納這世界上沒有人活得下來啦
從小到大誰沒做過錯事啊
看犯什麼罪啦
kuoeight 發表於 2007-12-28 23:36
我還不想死
被條子逮到我找援交妹就死
實在太不值得了
bst88888 發表於 2007-12-29 00:05
我雖然贊成亂世用重典~~
但~~還是要看他犯什麼罪吧~~
否則人一下就死了一半~~
周海威 發表於 2007-12-29 00:06
法律不只是有嚇阻力!
而是要讓人改過向善!
如果犯罪就殺!
那不是逼人上絕路嗎?
我個人不覺得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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