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洪其德 屏東酒駕撞死洗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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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yer88888 2008-2-11 11:08:20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4 13628
vigor8net 發表於 2008-2-12 00:10
明知道喝酒不能開車,還是有人要明知故犯  
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誰也救不了你  !
lyc20751 發表於 2008-2-12 00:15
學學日本吧
撞死人要負責養受害者一家人到死
台灣就是人命不值錢
被撞死頂多賠個百來萬
有錢人當然不怕啦
看...................
每次看到酒駕撞死人的新聞
我就好像喝點酒,然後去撞死那些白目法官.
wumin819 發表於 2008-2-12 00:25
已經不知道該說甚麼了..

林曉培的事件才發生不久..

就是有人....不知死活
qqspr 發表於 2008-2-12 00:54
要喝酒不是不行
搞不懂為啥喝酒還要開車
花點小錢坐車不是很好...
mooncalf 發表於 2008-2-12 01:17
....真差勁...
身為一個 藝人..
搞吸毒 酒後開車
還要大家給你機會...
testmic 發表於 2008-2-12 01:48
酒駕的人到底在想什麼阿
喝醉酒不會請朋友載一下嗎
這樣真的很危險
有多少人犧牲了
真的很不應該
twtw25 發表於 2008-2-12 08:44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這句話大家都知道
但不一定聽進去
所以造成犯下大錯
呆小燕 發表於 2008-2-12 08:54
出來道歉有什麼用阿
撞死人就該負責到底
你還是該乖乖受法律審判吧
竟然還求大家在給你一次機會:emo 001:
R65 發表於 2008-2-12 09:17
罰15萬有什麼用,不怕的人一大堆,
酒駕撞死人,應該是屬於過失致死罪 ,

刑法規定: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罰責那麼輕,所以對那些酒駕的人來說:沒在怕。
speedphp 發表於 2008-2-12 09:34
大麻事件以後又發生酒駕撞死人事件,洪先生的演藝生涯徹底完蛋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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