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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lack 2008-6-22 16:50:00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6 17004
goodromhome 發表於 2008-7-12 05:40
原帖由 wanyu522 於 2008-7-11 21:52 發表
2.首先國民黨只是一個失敗者!勝者王侯敗者寇,現在他們什麽都不是!以為自己有資本和共產黨談判。實際上根本就只能在共產黨定下的“框框”內變化。
再有就是台灣對於中國大陸的重要性咱們還有必要詳細解說嗎?我想上一篇兩岸問題帖已經講的很多了啊
算了我再簡單說說吧,如果台灣被大陸統一了,大陸就能控制整個台灣海峽,進而控制東北亞的海上輸送路線,對於抑制日本和韓國這2個美國的盟友有很大的作用。再次大陸突破了美國的第一島鏈!!
其他的經濟因素和地緣因素我就不詳細講了。以上的我想就足夠大陸要統一台灣了吧!
3.我說過“共產主義比資本主義更先進”類似的話嗎?怎么扯到了朝鮮呢?

2.中華民國垮了嗎?還沒吧?即便有再多冠冕堂皇得理由,也不足以改變兩岸現況,套用本帖常客所說台灣不敢"獨"...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敢打嗎?
3.
樓上很多大大對于大陸的民主問題比較“關心”。我覺得沒有必要啊!大陸的民主情況估計在可見的未來(15年以內)基本上是不會有大的變化的。而且現在的中國人關心的東西并不是到底誰來選國家領導人,而是自己的生活質量能不能得到提高,印度是個民主國家吧,但是他們的經濟還不如中國呢,政府的腐敗程度絕對不比中國差。

好像,應該,似乎,可能是你先說到印度跟中國之間得比較,那麼印度既然跟中國比相對弱勢為何不比好的呢?再來以共產主義建國的為何不比較一下呢?
kkk1968128 發表於 2008-7-12 13:37
jikangmi大大、goodromhome大大、就是我大大、U大大等:

我想說的是,自從有人類社會以來,法就是用來約束人與人、人與```各種關系

的准則,對嗎?不管是什麽制度,既然有法,就得按法來行事```

那麽,示威就得依法```,不依法示威的,就是“暴民”```就是違法行爲```

至于“要遷扯紅杉軍跟韓牛事件”,因爲連不是台灣朋友的U大大也把紅杉軍視爲依法示威的典範---

沒有讓台灣社會爲此付出更大程度上的代價```

再看看所謂的“韓牛事件”,示威者示威目的不能達到,竟然視法爲無物```

公然暴力抗法```群毆護法人員```社會方方面面都廣泛受到影響```

我看不懂的正是這裏,難道爲了所謂的民主所謂的自由```法都可以不要了嗎?

[ 本帖最後由 kkk1968128 於 2008-7-12 12:39 編輯 ]
Upgraded 發表於 2008-7-12 14:16

回復 112樓 kkk1968128 的帖子

老兄﹐你終於點出了重點 ~

不管是什麽制度,既然有法,就得按法來行事


人民和政府也要一起守法 ﹗要人家的命也要依法 ~

對方擁有武器﹐執法人員絕對可以還擊 ~

對方沒有武器﹐可以將之捉起﹐依法審判 ~

當權者把殺害令化為自有﹐不審先殺 ~ 絕對不是法制社會的行為

3K兄﹐既然個有自己的觀點 ~ 算了吧 ﹗

你覺得應該 ~ 我覺得不應該 ~ 就讓歷史來定位吧 ~

平反和失去政權是兩回事 ~

中國走對了方向 ~ 應該加把勁 ~ 團結民眾的力量 ~

PS﹕掩很期待 2008 的奧運會啦 ~~ 呵呵

[ 本帖最後由 Upgraded 於 2008-7-12 16:32 編輯 ]
jikangmi 發表於 2008-7-12 15:43
原帖由 kkk1968128 於 2008-7-12 13:37 發表
jikangmi大大、goodromhome大大、就是我大大、U大大等:

我想說的是,自從有人類社會以來,法就是用來約束人與人、人與```各種關系

的准則,對嗎?不管是什麽制度,既然有法,就得按法來行事```

那麽,示威就得依法```,不依法示威 ...

法律是有了國家以後才出現的東西,法律的實施是通過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的。
我的法制觀念很淡薄,一直都覺得法律不過是一種指引人行事的準則而已,對我個人的行為,我感覺還是道德的約束力比較大
法律有個特性,叫法不責眾,拿示威來說,發展到全民性質的行為了,其實也就不存在依不依法,該不該依照法律進行鎮壓之類的問題了,
所以對於示威進行鎮壓或是平定,只有合不合理,應不應該,以及整個事件發展過程中各方的表現如何之類的
人先有了行為,然後才會有相應的的法律對其行為進行制約,所以,法律不是什麽神聖的東西,該依還是該玩,看情況了。
wanyu522 發表於 2008-7-12 22:25
原帖由 goodromhome 於 2008-7-12 05:40 發表

2.中華民國垮了嗎?還沒吧?即便有再多冠冕堂皇得理由,也不足以改變兩岸現況,套用本帖常客所說台灣不敢"獨"...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敢打嗎?
3.
好像,應該,似乎,可能是你先說到印度跟中國之間得比較,那麼印度既然跟中國 ...


2.中國大陸政府一直都在說“決不放棄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也絕不是無限期拖延台灣問題”
再說,時間好像是站在中國大陸這邊的!!過十年之後如果需要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話比現應該會更有把握的!
而且你們希望打嗎?恐怕也不會吧,不然早就正式宣布獨立了!所有人都希望通過和平談判來解決問題。只不過你們是想以和平的方式獨立,我們是想以和平的方式統一!(覺得有點好笑啊。)
就是我^^ 發表於 2008-7-13 02:46
原帖由 kkk1968128 於 2008-7-12 13:37 發表
jikangmi大大、goodromhome大大、就是我大大、U大大等:

我想說的是,自從有人類社會以來,法就是用來約束人與人、人與```各種關系

的准則,對嗎?不管是什麽制度,既然有法,就得按法來行事```

那麽,示威就得依法```,不依法示威 ...

既然不是從宇宙誕生就有的定理
那隨時都有改的機會
依法行事? 大陸的法律建築在誰身上?
多數人的利益?
怪哉 以前那幾個老話題看起來法律都站在那幾位既得利益者身上
最近發生的也不用說了....

大陸網友有個很奇妙的說法.....
就是經常把不知道在哪裡的沉默的那一群拿出來用....
而且不管何時那1X億人的意志永遠一同(希望不要是這樣 不然大陸廁所不夠XD)
月下夜想曲 發表於 2008-7-13 05:12
沒來這帖一陣子 發現討論還是一樣熱絡
我先簡單回一下之前的

jikangmi大
你的國家正在持續的傷害台灣人 所以不用怕傷我 我也不會跟大陸人民計較
你說我迴避你 彼此彼此

>>看來您果然是正港呆灣郎啦,連民國16年起 持續至今的國共內戰都不知道
中華民國對你而言究竟是蝦米碗糕呢
還有就是蝦米叫實際啊?

中華民國是個國家 目前統治的地區只有台灣
實際就是 兩國的政府不同 人民也有不同的護照在世界上被承認 也有不同的待遇
例如去日本 中華民國TAIWAN護照觀光免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也就是說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打壓之下 各國只能口頭上牽就
實際上 還是分別當作兩個不同國家對待

>>只要中華民國的憲法沒有更改,我們就要抗議中華民國的現政府剝脫我們的一切合法權益!
因為這是不合中華民國的法律的!而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我們是中華民國的合法公民!

現在台灣開放陸客了 有機會來台灣試看看 這一句話到底實不實際
所以 中華民國憲法也不實際 台灣人若要改 真的 到底關中國啥事?

kkk大
>>我是說如果反攻大陸成爲現實,難道是中華民國侵略大陸嗎?
>>身爲大陸人我能說被侵略了嗎???

就像 jikangmi大所講的 侵略的話 防衛就好
難道如果國民黨反攻大陸 不會遇到大陸當局任何反抗的行動嗎?

>>最最最重要的是中華民國爲什麽現在在台灣呢? 現在,這一切的一切真的能切割的清楚、幹淨嗎???
因為國民黨戰敗 退到台灣
共產黨毛主席則在大陸自創另一個國家
中華民國不論是憲法 還是國家名字 都不實際
若用台灣這名字當國家名 會比中華民國更實際
這一切的一切也就能切割得清楚乾淨了
沒辦法 誰叫當時毛不繼續抱著中華民國 這樣台灣人不就連叫的機會都沒有了嗎
jikangmi 發表於 2008-7-13 11:36
原帖由 月下夜想曲 於 2008-7-13 05:12 發表
jikangmi大
你的國家正在持續的傷害台灣人 所以不用怕傷我 我也不會跟大陸人民計較
你說我迴避你 彼此彼此

瓦~,原來是我的國家在持續傷害台灣人,而不是台灣政府在傷害我們啊,我想請問,我的國家的政府怎么傷害台灣人?
還有就是,我的國家有說過飛彈射向平民么?貌似有聽過一個政府說他們的飛彈很牛,攻擊三峽大壩 不在話下的,這是我們政府說過的話么?
我再次問你,臺客來陸和陸客來臺,在您認為,到底是誰在持續的傷害誰?消毒論,炒房團,黑心貨等等,這些事對於普通大陸人不是傷害么?
歡迎您拿兩岸的報紙對於對方的發展等作對比,看看到底是誰不跟誰計較,謝謝
原帖由 月下夜想曲 於 2008-7-13 05:12 發表
中華民國是個國家 目前統治的地區只有台灣
實際就是 兩國的政府不同 人民也有不同的護照在世界上被承認 也有不同的待遇
例如去日本 中華民國TAIWAN護照觀光免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也就是說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打壓之下 各國只能口頭上牽就
實際上 還是分別當作兩個不同國家對待

我想請問,你去日本,日本是中華民國的邦交國么?日本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有正式的外交關係么?現在?
如果您不了解普通公民去無外交關係的別國入境應該是什麽樣子,請自己多去翻下資料
給您一個地址作參考:http://www.un.org/chinese/law/lawtxt.htm
說便說下,在1971年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普通公民是不可以以普通公民的身份隨便出國的,因為我們基本上沒有邦交國
原帖由 月下夜想曲 於 2008-7-13 05:12 發表
現在台灣開放陸客了 有機會來台灣試看看 這一句話到底實不實際
所以 中華民國憲法也不實際 台灣人若要改 真的 到底關中國啥事?

實際是一回事,法律是一回事兒,中華民國憲法要改,自然就要他版圖上所有地區的人民的同意了,其實不止我們,按道理好像還應該有外蒙古
原帖由 月下夜想曲 於 2008-7-13 05:12 發表
就像 jikangmi大所講的 侵略的話 防衛就好
難道如果國民黨反攻大陸 不會遇到大陸當局任何反抗的行動嗎?

當局反抗是應該的,人民會看情況選擇支持哪邊的,因為我們認為這是內戰,一如隋唐時的戰爭一樣,內戰不叫侵略
原帖由 月下夜想曲 於 2008-7-13 05:12 發表
因為國民黨戰敗 退到台灣
共產黨毛主席則在大陸自創另一個國家
中華民國不論是憲法 還是國家名字 都不實際
若用台灣這名字當國家名 會比中華民國更實際
這一切的一切也就能切割得清楚乾淨了
沒辦法 誰叫當時毛不繼續抱著中華民國 這樣台灣人不就連叫的機會都沒有了嗎

沒錯,毛是故意給你們這個機會的,所以現在島內的政權創立于1911年而不是1949年,所以要島內想要變動的話,就要問全中國人愿意不愿意了,
當然,你們想改,是你們的自由,能切割乾淨,就要看台灣人的能耐了
PS:我跟你說過,台灣不可能長時期獨立的,這是有他的地理位置決定的,無論統治中國大陸的是哪個政府,除非他羸弱到自顧不暇,如清朝末期那樣子,台灣至於大陸是一個部分而不是如朝鮮半島一樣是以屬國形式存在,這都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如果你不了解,可以去看些關於地緣政治的書籍,大陸的政府可以接收台灣維持現狀,但是卻不允許其獨立,這個問題改朝換代了也變不了的。
台灣要是真的能夠獨立,必然是受到更加強大的遠距離外力的支持,如同以色列這個美國養的在中東那個樣子,一旦老美不給予軍事和情報上的支持(當然這個條一旦基本上短期內不會發生),他可以在中東存活幾天,這是個很大的問題
關於我個人,我說過了,我再說一邊,我尊重你們想獨立的心晴,但是還請你們自己多加奮鬥吧,至少,先證明你們有獨立的能力---比如釣魚島是誰的?你們政府該和日本談的是漁權還是主權瓦?你個人能跑到釣魚島上插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子我就在北京中華台北隊比賽的時候去支持中華台北隊,說中華民國萬歲~
kkk1968128 發表於 2008-7-13 14:35
回複113樓Upgraded大大的帖子:

[你終於點出了重點 ~]

我暈!真的暈頭轉向啦!什麽是“終於點出了重點”呀???

一開始,這就是我所說話題中的重中之重呀!!!

[人民和政府也要一起守法 ]

對呀對呀!說的好哇!

[要人家的命也要依法 ~]

依法???對呀!但依什麽樣的法呢?不會依據閣下居住所在地的法律吧???

[對方擁有武器﹐執法人員絕對可以還擊 ~]

有來了```沒有所謂的“擁有武器”,執法人員就不能“還擊”嗎???

再說所謂的“擁有武器”,是指火箭炮還是重型機槍呢?

如果在危機四伏情況下,“暴民”又是“武林高手”```怎麽辦???

是不是一定要執法人員先非死即傷後達到開槍的標准,再“絕對可以還擊”嗎?

[對方沒有武器﹐可以將之捉起﹐依法審判 ~]

哈哈哈哈哈``````,如果“暴民”配合的話,還可以按照閣下意思處理,對嗎?

不配合還暴力抗拒,怎麽辦呢?是不是一定要執法人員就算付出非死即傷代價``

來完成“將之捉起﹐依法審判”的任務呢???比如說:紅杉軍夾威勢而沖擊

政府辦公大樓,怎麽辦???再比如說:紅杉軍在“~~府”進行所謂的“沒有武

器”及不遵法令的“和平示威”,又怎麽辦???執法人員今天流淚明天流血後

天連命都難保,就算這些執法人員是“罪有應得”?但法的尊嚴誰又信服!!!

[當權者把殺害令化為自有﹐不審先殺 ~ 絕對不是法制社會的行為]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私人擁有槍支合法,那些槍下亡魂之受害者難道就是所謂的

“法制社會的行為”???爲了某些少數人的民主而刪除“極刑”難道就是“法

制社會的行為”???每天上演非法遊行示威就是“法制社會的行為”???

每一次非法遊行示威就得讓執法人員付出慘重的代價就是“法制社會的行

為”???``````````````

[既然個有自己的觀點 ~ 算了吧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很正常呀!只能說其中各有利弊在裏邊,如此而已

[中國走對了方向 ~ 應該加把勁 ~ 團結民眾的力量 ~
PS﹕掩很期待 2008 的奧運會啦 ~~ 呵呵]

非常感激閣下有如此看法,真心說聲:謝謝了!!!
============================================================
回複114樓jikangmi大大的帖子:

[法律是有了國家以後才出現的東西,法律的實施是通過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的]

說的對!但每一個地方,法不可能一模一樣!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而制定的,

比如說:“童婚”在大多數地方是屬于性侵犯未成年人而`````認定涉嫌有罪!

所以,大多數地方已沒有所謂的“童婚”,但並不代表都有罪!!!

[一直都覺得法律不過是一種指引人行事的準則而已,對我個人的行為,我感覺還是道德的約束力比較大]

真的很佩服閣下呀!我可能真的做不到閣下那樣呀!比如說:錢,我很喜歡,我

想擁有更多更多的錢,我想去搶去騙去偷去```,但我怕失去自由甚至性命;而

閣下就與吾輩不同,不同之處就在于閣下認爲通過上述不端行爲而得到的錢是

“不幹淨”的,有違良心、不道德的錢,僅僅憑這點已分上下,所以說,我不如

也!

[法律有個特性,叫法不責眾]

一般情況是行得通也講得過的道理!但也得區分:比如說用這一條沖擊政府```

肯定行不通,對嗎?所以,韓國前面二個月,法一直讓位于“自由、民主”```

[其實也就不存在依不依法,該不該依照法律進行鎮壓之類的問題了,]

所以,台灣的“紅杉軍”```可貴之處正在于此```

我想,大家對此應該有很深刻的影像---“紅杉軍”亂來,後果是什麽呢?

就算是民主、自由的台灣會不會出現所謂的“該不該依照法律進行鎮壓之類的問

題了”呢???
===========================================================

回複116樓就是我大大的帖子:

[既然不是從宇宙誕生就有的定理  那隨時都有改的機會]

閣下的話語就是來得深奧```閣下的哲學學的不錯```尤其是對社會發展史熟識

呀!要不然,是說不出這樣的話語呀!佩服呀佩服```有道理!

[依法行事? 大陸的法律建築在誰身上?多數人的利益?]

這一點倒真的要跟台灣學習```那些執法人員動不動就被抓包```

可爲什麽有台灣朋友在網絡中聲稱執法人員做的不怎麽好呢?

甚至某些人就能公開化打群架、摸黑醜化`````

不知閣下對這樣簡單的事情解釋一下嗎?

套用閣下的話語:大陸的法律也在不斷發展中```如果大陸的法律只是在保護少

數人的利益的話,“反攻大陸```解救苦難同胞”早已成爲現實,你說,對嗎?

哈哈哈哈哈````

[而且不管何時那1X億人的意志永遠一同(希望不要是這樣 不然大陸廁所不夠XD)]

閣下不要擔心“大陸廁所不夠”,因爲我在大陸組織拉拉隊歡迎閣下帶領```

“反攻大陸```”~~XDD````哈哈哈哈哈```
kkk1968128 發表於 2008-7-13 14:51
回複117樓月下夜想曲大大的帖子:

原來這還有,沒看到,真對不住!

老大呀,閣下能不能再看看我是針對什麽而回文的,行嗎?

閣下說大陸與台灣一點關系都沒有`````???還牽扯到侵略???

我在網絡中看到最近的新鮮事:台灣原住民參加奧運之夜的演出```

有人就敢扣上“不愛台”`````帽子!

我暈!連最最最正宗的台灣人之原住民都能被汙蔑``````

如果原住民說與不是原住民的諸位抗議,要你們離開```怎麽辦呢???

畢竟“太平洋沒有加蓋”```再說不是還有“釣魚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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