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千歲冬 於 2009-8-10 14:08 編輯
@內容簡介@:
逃命逃到異界。
李洪濤發現他被瞎子大仙給耍了。
在戰火紛飛的荒原大陸。
在分崩離析的蒼王朝。
在偏僻的大西北。
在窮困的山區。
為了生存,為了身邊的朋友,為了心愛的女人,為了安定的生活,為了無上的霸權。
為了一切,李洪濤從頭做起,從基礎做起,從一個拾荒者做起。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毀滅一切,創造一切。
路是一步一步走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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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爍第一次寫玄幻類小說,困難可想而知,本著迎難而上的原則,閃爍一直在盡力寫好每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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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活命
何謂「茍延殘喘」,《新華字典》的解釋是:比喻暫時勉強維持生存。將這個詞拆開來講,「茍延」為:勉強延續,「殘喘」為:臨死前的喘息。
拋開茍延殘喘的貶意,正能恰當的形容此時李洪濤的現狀,他只剩下最後幾口氣了。
當空暴曬的烈日,地面上滾燙的沙礫並沒有讓李洪濤感到難受,反而使他覺得如同泡在溫泉裡一般的舒服。比起剛剛那生不如死的折磨,這確實算不了什麼。
望著懸掛在天庭中央的烈日,李洪濤笑了,笑得很苦澀。
對生在新時代,長在新時代的李洪濤來說,他沒有其他大多數同齡人那樣的幸福同年,因為出生在農村,父母早亡。孤苦伶仃的李洪濤在六歲到十六歲吃的是「百家飯」,穿的是「百衲衣」,幸福的童年與他完全絕緣。靠著親戚,父母生前的朋友的接濟與幫助,他才勉強活了下來。
十六歲初中畢業那年,身上穿著嶄新的無銜綠軍裝,胸前掛著朵大紅花的李洪濤與同縣的另外三十多個少年搭上了墨綠色的軍車離開了縣城。
這是李洪濤第一次離開家鄉,也是他最後一次離開家鄉。
李洪濤不想參軍,當年中考全縣第三名的成績,足以使他進入縣裡最好的高中,甚至有可能被市裡的國家級重點高中錄取。可那些撫養了他十年的親戚朋友沒有義務供他讀高中,更沒有義務繼續撫養已經到了法定成人年齡的李洪濤。
所以,他參軍了。
參軍六年,三期兵役,李洪濤管了兩年菜園子,當了兩年勤務兵,最後兩年還當上了所在後勤營勤務班的班長。六年裡,李洪濤最大的收穫有三樣。
一是掌握了一手熟練的種地技術,五穀雜糧,瓜果蔬菜幾乎樣樣都能種,而且還種出了些名堂來。比如將餵豬的紅薯種得跟冬瓜一般大小,為此他還第一次被評上了連裡的勞動標兵。李洪濤也明白了一個道理,要靠種地種出一番事業來,那不比搞載人航天工程難多少。「雜交水稻之父」就出了一個,宇航員則出了一打。
二是練就了一副好身體。不管是當「菜兵」時擔肥施料翻墾農田,還是當勤務兵時掄起比他還高半截的大掃帚清掃營舍,這都是極費體力的勞動,別說是從農村裡出來的娃,就算那些城裡小康之家嬌生慣養出來的兵,也照樣能夠練出副鐵打的身體來。加上最後兩年的系統化訓練,李洪濤那副身板足夠讓新兵蛋子仰慕不已。
三是滿足了他求學的慾望。不管在看菜園,當勤務兵,還是當班長的時候,李洪濤有時間就會去軍營圖書館借書。六年下來,營圖書館的那幾百本書被他翻了個遍,離倒背如流也差不了多少。這是對李洪濤影響最大的收穫,通過學習,李洪濤不但學會了更多的知識,掌握了更多的技能,還開闊了眼界,認識了一個更廣闊的世界。
退役後,李洪濤沒有回到老家的那一畝三分地上當農民。當時,地方政府已經不給復員軍人安排工作了,對李洪濤來說,退役就是失業。
李洪濤也沒有回家鄉,而是到了東部沿海那座有名的國際大都市。流浪了一個月之後,李洪濤找到了他的第一份工作,某夜總會的門童。
從此,李洪濤的人生發生了重大的轉折。
用某些「坐家」的標準來衡量,李洪濤在社會上的三年經歷完全可以寫成一部小說,一部充滿了曲折,驚險,刺激,還不缺乏金錢,權力,美色的都市小說。李洪濤就是這部小說裡的男主角。
因為敬業,不計較得失,當過兵,加上放棄了第一個春節回家探親的機會,李洪濤到夜總會工作的那年臘月二十一,從穿紅色制服,戴圓頂帽的門童成為了穿西裝,系領帶,還配有一隻步話機的保安。
大年三十的晚上,也就在李洪濤當保安的第九天,他的命運發生了轉折。
當天晚上發生的事情完全可以拍成一部標準的好萊塢動作片。
劇情很簡單,執勤的李洪濤本著俠肝義膽,將一個大人物從三名殺手的槍口下救了出來。沉著冷靜的讓大人物穿上他那套保安制服從夜總會後門逃走之後,李洪濤穿著那名大人物價值十多萬的名貴西裝從正門衝了出去,將三個殺手一路引到了郊外。大人物順利脫險,李洪濤也「成功」落入了魔掌。
自喪失雙親後,李洪濤在這天晚上第一次嘗到了生不如死的痛苦。
這僅僅是幾個小時的事情,天亮前,大人派來的手下幹掉了那三個殺手,救出了奄奄一息的李洪濤。
在醫院躺了一個月之後,李洪濤拿到了大人物送來的兩萬塊現金。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見到這麼多錢。至於當晚那個大人物到底對他許下了什麼樣的諾言,李洪濤一概不記得了,因為他自己都不明白,當時為什麼那麼傻,竟然要替一個不認識的人挨刀!
後來,李洪濤才知道,他救的人叫楊歡,是他工作的那家夜總會的幕後大老闆。楊歡的另外一個身份是該城最有名的黑道大頭目。一個依靠一把菜刀從建築工地上起家,帶著十多個民工在十五年之內建立起了擁有兩千餘幫眾,並且擁有數家上市公司,數十處房產,身價數十億的,具有強烈現代派風格的傳奇式人物。
救了楊歡之後,順理成章的發生了很多的事情。
出院後一個月,李洪濤成了夜總會保安部經理,月入一萬以上,勉強邁入了白領階層。
領了兩次高薪之後,李洪濤在楊歡的介紹下加入了幫會。雖然他的正式身份並沒有變,月薪還漲到了兩萬,順帶多了一份高額意外傷殘保險,但是李洪濤卻多了另外一個身份:楊歡手下頭號打手,也可以稱為殺手。
對李洪濤來說,另外一個身份的影響並不是很大。差不多一個季度,楊歡才會派他去處理一件棘手的事情,而且每次辦完事,總能拿到一筆不算少的獎賞,還有至少一個月的帶薪休假。
夜總會的事情也基本上不用他操心,遇到生意清淡的時候,他甚至不用到夜總會去。
經濟上的改觀對李洪濤的影響更大。
對一個想讀書,卻沒有能夠讀成書的人來說,當他突然有了一筆除去生活費還有大量結餘的收入時,最想做的,莫過於實現以前的理想。
李洪濤就是這樣的人,三年中,他拿了兩個成人大學的自考本科文憑,一個是歷史學,一個是社會學。對二十多歲的人來說,又沒有受過系統的高中教育,李洪濤自然不敢去挑戰理工科,只能選擇文科專業。
在出事之前一個月,李洪濤甚至報考了某所名牌大學的工程碩士,為此,他花了一年的時間來補習英語。也正是如此,李洪濤想要擺脫三年來的生活,恢復正常的生活。出事前,李洪濤向楊歡提出了離開的打算。
楊歡答應得很爽快,只要求李洪濤幫他做最後一件事,然後就讓李洪濤脫離幫會,並且給他五十萬的「遣散費」。李洪濤也答應得很爽快。
結果,出事了。
事情並不複雜,就是類似於某個黑道老大為了除掉某個掌握著太多秘密,又想洗白的幫會成員設了個陷阱的故事。簡直就是一部現實版的香港黑幫片的劇本。
事後李洪濤也怨恨自己太信任楊歡,自己太缺心眼。
幹掉了楊歡派來的三個殺手後,李洪濤駕車逃到了西面某省的偏遠山區。將車推進山谷後,李洪濤在這片還未完全開化的山區裡步行了三天,來到了一個小鎮上,進了一家飯店,要了兩個菜,一瓶老白干。
菜剛端上來,一個瞎子算命先生不打招呼的坐到了李洪濤對面的凳子上。瞎子吐出的第一句話就讓李洪濤想扯下他的墨鏡,看看他到底是真瞎,還是假瞎。因為那瞎子說李洪濤印堂發紅,才遭過血光之災。
瞎子是真瞎,而且瘦骨嶙峋的,不像是殺手。
李洪濤放下了警惕,大半瓶老白干下肚後,也就對著這個不認識的瞎子把滿肚子的苦水倒了出來。
瞎子留下的酒錢是一顆看起來像是跳棋棋子的白色玻璃珠子,與一句話:要想避難,捏碎這顆「活命珠」。
等李洪濤回過神來時,瞎子已經離開了。
李洪濤是個堅定的無神論者,更不是笨蛋。他根本就沒有把瞎子的話當作一回事。
兩天後,當楊歡派來的殺手將李洪濤逼到懸崖邊上的時候,李洪濤在跳下懸崖的時候想起了那顆「活命珠」,並且在落地前將它捏碎了。
醒來的時候,李洪濤就躺在了這裡,身上被一隻半透明的,如同塑料薄膜的怪物包裹著,全身上下如同被鋼水澆過一般,無比的疼痛,痛得他意識模糊,痛得他靈魂出竅。
怪物消失後,疼痛也隨即消失。這時候,李洪濤才意識到自己穿越了,不管是古代,還是異界,反正穿越了。這時候,李洪濤才苦笑了起來。
遠處傳來了一陣鈴鐺聲,由遠而近,又由近而遠。
李洪濤不甘心,不甘心死在這裡,更不甘心在剛剛忍受了人生來第三次痛不欲生的折磨之後,在剛剛穿越之後就死在這個荒涼的世界裡。
李洪濤爬了起來,伸出了右手,用盡了全身力氣,從嗓子眼裡擠出了三個字。
「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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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千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