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活埋殺人 3嫌「有悔意」輕判15年

風水屋 2010-1-17 11:48:38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8 9355
凌虐活埋殺人 3嫌「有悔意」輕判15年
更新日期:2010/01/16 11:5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中度智障的黃姓男子,兩年前因為欠5個朋友6千元手機費,被強逼吃糞便、蝸牛,最後被活埋致死,其中3名主嫌一審法官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卻改判15年;死者媽媽哭訴,難道兒子智商不高、生命就沒價值嗎?


前年6月26日,野狗在台中和平山區果園內聞到屍臭,挖開土壤,一名台電抄表員經過,揭露了這起駭人聽聞的虐殺案。死者是26歲、中度智能不足的黃姓男子,檢警研判他已經被埋屍10天,生前還被嚴重虐待。


警方調查指出,黃姓男子是被打零工認識的惡少所虐殺,監視器拍到他們活埋朋友之後,還悠閒的到超商購物。雖然一起打工,但黃姓男子只做了一天,其餘食宿費都靠5名惡少,而致命關鍵是偷打電話。中縣和平分局長陳志成表示,「平常在家就有打色情電話的紀錄,盜打這些同夥李姓男子的電話,他在6月17日打電話向死者的媽媽,跟她要電話費6000塊。」


為了6千元引發殺機,一審法官重判主嫌李瑞憲、王逢毅、張家謙無期徒刑,王譯鋒、張建逢獲判12年;但二審改判3主嫌15年,檢方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法官認為,嫌犯都有悔意,且已經賠償家屬100萬,但這樣的理由,讓死者家屬難以接受。(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6/17/1ywb7.html



老實講
若那天有人把那頭王女人給殘虐之後活埋
等到被捉到後就來個有悔意的表現
不知道會被判幾年徒刑呀ZZZ


幹你媽的馬英九政府
這是我心中唯一的想法

別給我說啥又牽拖有的沒有政治
別忘了
馬英九和王 女人這兩隻
全都它媽的反對死刑
可偏偏有的王八蛋根本就不配和我們吸同樣的一口氣

這算三小呀
15年
關個七年只要在裡頭角色扮演的好
出來又是一條王八蛋了啦
那以後能不能開個報復公司
政府做不到的
它們來做好了
去它娘的馬英九

已有(108)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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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 發表於 2010-1-17 11:53
像這種法官 我覺得應該公佈他的照片
把人活埋才判15年 關7年半就能假釋
沒天理 賣海洛英只要被抓到就是15年起跳
把人活埋才判15年 ?
真鳥.....
mmm7788 發表於 2010-1-17 11:54
講人權
受害人就沒有人權嗎
那些滿口仁義道德 講人權的人
就不要有家人朋友受害
那時候在來高唱人權吧
kiri2000 發表於 2010-1-17 12:26
發帖的不用激動
執行死刑需要總統簽字
阿扁有簽過
馬英九到目前沒簽過
相信到2012都不會簽

死刑與否
跟辦案技術有關

我支持廢除死刑
原因很簡單
依現在的技術,冤枉難免
要你2選一
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
寧可放過一百,不可錯殺一個
你選哪一個

如果辦案技術高到不會有冤枉發生
那我支持死刑
super 發表於 2010-1-17 12:39
本帖最後由 super 於 2010-1-17 12:43 編輯

1.開版基本上搞錯了
法官是無黨籍,
現在台灣最大的是法官,藍綠都管不動法官,也害怕法官


2.主張廢死刑是民進黨一貫主張

台灣廢除死刑聯盟
http://www.taedp.org.tw/

成員大都跟綠色有關係

台灣今天會演變成,死刑是不好的
因為民進黨長期教導   228/白色恐怖 ....等
只要審判死刑    ,都是劊子手  違反人權
林哲州 發表於 2010-1-17 13:13
那些法官是不是日子過的太爽了~殺人本來就是要償命了
如果腳色換成是他們自己的話~事情就不一樣了
ghost70493 發表於 2010-1-17 14:06
我覺得活埋更應該判死刑吧
把人活生生悶死 真的是極刑
比直接砍死人還要讓人不可接受
有悔意 就可以免除死刑 真的非常不同意
風水屋 發表於 2010-1-17 14:33
1.開版基本上搞錯了
法官是無黨籍,
現在台灣最大的是法官,藍綠都管不動法官,也害怕法官


2.主張廢死刑是民進黨一貫主張
台灣廢除死刑聯盟
http://www.taedp.org.tw/

成員大都跟綠色有關係

台灣今天會演變成,死刑 ...
super 發表於 2010-1-17 12:39

馬英九不是要注意人民感受嗎?
這就是人民感受呀
我管它娘的是誰那個王八蛋挺廢除死刑啦
我只知道姓王的女人曾宣稱
要在它任內完全廢除死刑
這就夠了啦

這兩年來出了多少個手段兇殘的王八蛋呀
比起來兄弟還比較有點人性咧
可那些王八蛋最多的下場為啥????
無期!!
操它娘的
夜探扁嫂 發表於 2010-1-17 14:36
这是 虐杀!!

个人认为一定要死刑!

这种恐怖的灭绝人性的 遗传基因 不应在世上流传下去!
彬仔 發表於 2010-1-17 14:51
法律果然是保護有錢人的
法官認為,嫌犯都有悔意,且已經賠償家屬100萬
哀~悲哀
要是換成有身家背景的(立委..等)早就死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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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 有本事批評 就別關掉一些玩意 讓人感覺你就是來亂的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