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活埋殺人 3嫌「有悔意」輕判15年

風水屋 2010-1-17 11:48:38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8 9388
tiida4d 發表於 2010-1-18 08:00
看來需要某個大官的家人受害才能改變
不然重罪輕判的新聞每兩禮拜就一則
判死刑王部長不簽.未判死刑的殘酷凶惡罪犯一律輕判是現在的現況
老百姓不怕??
成就了誰?
怪以前的政府?
現在的政府不會改喔
不執行死刑
可以
但請學外國判個幾百年
且不得假釋
不然以後將國不像國
每人都持刀槍自保
sunny631 發表於 2010-1-18 08:11
這個判決太輕了!"有悔意"也不是用口頭說說就可以證實,況且犯這種罪有悔意也是多餘的吧!而且我主觀的認為這些人出獄後再犯的機率很高,及早隔離才能避免再生事端
jxyz 發表於 2010-1-18 08:28
殺人要償命~ 但是現在的偵辦能力~
有不少的案子~都不能肯定的說~兇手是誰~
這種情況下~我贊成廢除死刑~因為~
死刑過後~可能真正的兇手就真的逍遙法外了~
然而,在這種有確定證據,手段又凶狠殘忍下~
最少也要判個無期吧!!!
faska 發表於 2010-1-18 08:41
悔意?這麼厲害?看得出來有悔意
那他當初殺人怎麼一點良心都沒有?
你法官怎麼當的?
風水屋 發表於 2010-1-18 08:47
看一下貼的新聞;....雖然一起打工,但黃姓男子只做了一天,其餘食宿費都靠5名惡少,而致命關鍵是偷打電話.。中縣和平分局長陳志成表示,「平常在家就有打色情電話的紀錄,盜打這些同夥李姓男子的電話,他在6月17日 ...
1943az 發表於 2010-1-18 00:52

就為了那區區幾千元
把人這樣子的殘殺- -
這說的過去嗎?
你說爆打一頓那就算了
真的
若這麼講來的話
那個之前一個去某店打工的女生
因為疑似偷了女老闆的錢
結果就被活活的虐殺
那這也算是那個女的活該囉???
並不是因為行為有其正當性就可以無限上綱的使用暴力
兄弟砍人還會知道分寸
至少不會動不動就用捅的用刺的

最後
法官判案老實講
除了法官的自由心証外
剩下的
就是依照法律以及從上位者的主流態度
不然
最近一堆本來就該判死刑的案件
幾乎全都是無期徒刑
要不就是死刑定讞後但該簽名讓它執行的王八蛋卻當做沒看到
喂喂喂
不是說要關心人民感受嗎?
人民的感受不就這幾點嗎???
治安
經濟
有飯吃
就這樣呀
說我牽拖
但這是不是如今執政黨的德政呢???
我就是不爽這裡
且我還可以肯定
今天這類的虐殺案件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原因???
台灣都沒死刑了
還怕啥呀
KUMA 發表於 2010-1-18 09:36
這法官問題比較大吧??
又關馬英九啥事情了??

冷血一點的看法~
一個中度智障的男子~
這輩子有能力賺到100萬元嗎??
soarroy 發表於 2010-1-18 09:43
現在法官年紀都很輕
根本沒出過社會
不了解人情世故
以自己書中所讀到的理論就要判定別人的人生
太不食人間煙火了
michael19790907 發表於 2010-1-18 09:45
乾脆修個法
殺人無罪
沒戴安全帽判死刑
不知如何(只是有感而發沒針對任何人)
雷超 發表於 2010-1-18 11:06
像這種法官 我覺得應該公佈他的照片
把人活埋才判15年 關7年半就能假釋
沒天理 賣海洛英只要被抓到就是15年起跳
把人活埋才判15年 ?
真鳥.....
sweet1820 發表於 2010-1-18 11:09
人權阿 看來看去都是保護加害者的人權
很奇怪也不懂=.=
為甚密不保護那些受害者家屬的感受
判15年 表現良好的不是很快就放出來勒
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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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 有本事批評 就別關掉一些玩意 讓人感覺你就是來亂的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