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死刑犯待槍決 藍轟王清峰 他媽的 快執行死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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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predator 2010-2-24 18:18:48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1 21769
風水屋 發表於 2010-3-11 22:44

要求大法官釋憲:警察只能帶BB槍捉壞人

王清峰上人說
它要申請大法官釋憲
就死刑案做解釋
原因是因為
我們沒有權力宣判一個人的生命權
可問題來了
警察辦案時常常都會一個不小心引發槍戰
然後不小心就會把人打死
這樣子算不算侵犯到別人的生命權呢??
所以
為了大家的生命權著想
我們也要要求大法賽釋憲
甚至要要求以後警察只能配給BB槍
以保障憲法給于我們的生命權!!!
以上
tw0325795 發表於 2010-3-11 23:17

死刑犯與全人類

死刑犯們~為了抑制人口~為了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為了不要浪費糧食~為了全人類的未來~請你死吧!
黯淡 發表於 2010-3-11 23:26

死刑犯不用死 那誰要守法?

如果我殺人嚕   我家有錢多到可以壤我當衛生紙抽兩張用一張其他丟掉可以賠不用坐牢   是因為我家有錢可以看誰不爽就殺誰
如果我殺人全家   我家有錢但我就是不爽賠被害人    我可以脫產   因為台灣法律就是保護壞人的   又不會被判死刑
如果殺人都可以用拘役   罰金     就算更衰判個無期幾年就可以出來   那請問誰要守法   誰要當好人??

這樣說好嚕   為何別人不敢在大陸販毒製毒??被判死刑還要付子彈費七塊
在台灣   販毒製毒只要付錢  早上被抓  下午就可以出來嚕
大陸殺人放火   10個有9個死刑
臺灣殺人放火   10個有1個死刑===>殺到名人或官員的白目   不該死都不行
smmal 發表於 2010-3-11 23:28
法務部長沒那麼偉大啦
一個人可以抵44人喔
請她從她親人找剩下的43人一起下才公平阿
還有  不要嘴巴說說  先下再講
owt888 發表於 2010-3-11 23:31
乾脆癈死刑
槍枝解禁
以後上街每人帶枝m16.ak47什麼的
是死是活各憑本事......
像第三世界一樣~~搞什麼東西嘛
黯淡 發表於 2010-3-11 23:35
哪上人就說   以後那些伯伯們以後只要站出去讓歹徒打死就好嚕
這樣這個問題不就可以解決嚕??
被打死還有撫卹金可以領  政府還會幫你養家   福利多好呀
veeko1744 發表於 2010-3-11 23:38
等他們有親人也有這樣的情況
看還會不會這樣做
太糟糕的司法人員
gb9989 發表於 2010-3-11 23:39
少數人嗓門大了就以為自己是真理.切!得了吧!
n7520 發表於 2010-3-11 23:41
剛看她請辭了~~
不適任就該下台
法律有規定就該執行
XYZ5775 發表於 2010-3-11 23:43
司法是保障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不能落時執行
那這種公僕真的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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