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王清峰堅持不執行死刑, 那麼她要負責所有死刑犯的食衣住行娛樂的所有費用。 如果真的廢除死刑那麼所有死刑犯將變成終生監獄, 也就是說我們(所有納稅人、包括被害人)必須要養本來應該要被判死刑的壞人, 養到死嗎? 這樣是不對的也不公平, 應該是凡主張廢除死刑的個人或團體都必須負責所有終生監獄之死刑犯的食衣住行娛樂的所有費用。 如何實施? 很簡單, 凡主張廢除死刑的個人或團體可以到法務部的廢除死刑之會員部繳交報名費和會員費, 所有繳交的費用的總額必須能夠攤平全台灣所有死刑犯的食衣住行娛樂的所有費用, 會員費會隨著死刑犯的人數和廢除死刑會員的人數而有所變更, 簡言之、會員越多死刑犯人數不變, 會員費就變低, 反義之、會員費就調高。 這個辦法很簡單也很公平, 所謂使用者付費, 既然你反對死刑那你就付費養壞人, 你有權支持廢除死刑那別人也有權反對廢除死刑, 支持廢除死刑的人無權要求反對廢除死刑的人來共同分擔費用。
人若無信、 有如畜牲。 一個人過了18歲就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很多人還不到18歲就已經這麼做了, 王清峰妳身為法務部長應該有超過18歲吧, 妳說願意帶替受刑人受刑, 應該會說到做到吧, 身為法務部長如果可以言而無信的話, 那一般人應該也沒問題吧, 那還要法律幹什麼。 王清峰妳要廢除死刑, 也就是說本來應該要被判死刑的罪大惡極的壞人, 可以繼續痛苦的活著, 妳那麼清高那麼喜歡和死刑犯交好, 那麼妳讓死刑犯們都搬去妳家啊, 妳養他們啊。
死刑有三大好處: 1. 減輕社會資源、 2. 減輕死刑犯的痛苦(如果還有良心) 3. 平復被害者家屬的心情。
廢除死刑三大壞處: 1. 浪費社會資源、 2. 死刑犯的痛苦將陪伴他到死(活的越久痛苦越長, 如果還有良心)3. 被害者家屬的心情無法得到平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