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針對鴻海郭台銘為首之台商的政治陰謀 , 今天開始執行

walkman333 2010-6-13 12:14:23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0 9719
changbobo 發表於 2010-6-13 14:12
個稅起征點多少才合理?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363281.shtml
abcxx 發表於 2010-6-13 14:03

这篇文章我看过,不客气地说,写的很幼稚。。。
abcxx 發表於 2010-6-13 14:19
本帖最後由 abcxx 於 2010-6-13 14:33 編輯
这篇文章我看过,不客气地说,写的很幼稚。。。
changbobo 發表於 2010-6-13 14:12


我貼那篇主要是反映問題而已

要專業的話 看下面這篇

工資、薪金費用扣除規定存在的問題

2007年的修正提高了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的費用扣除數,減輕了工薪階層的納稅負擔,一定程度緩解了社會貧富的差距。但是,2007年兩次修正也只是「微調」,並沒有考慮全面因素進行改革,使得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仍然存在公平缺失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1.與收入提高不符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通貨自然膨脹,物價也相應提高,1980年改革開放初期,人們的衣、食、住、行消費也在不斷提高。1980年,人均工資收入在500 元/年左右,此時可以扣除的費用是800元/月。而2008年,我國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左右,此時,我們稅前可以扣除的費用是 2000元。扣除費用提高比率(2000-800)/800=1.5倍,收入提高比率(15000-500)/500=29倍。這種不協調發展是顯而易見的。

2.與生活支出提高不符
1980年,每月800元可以解決家庭的衣食住行,日常支出、教育支出、住房支出、普通的醫療支出等。而2008年每月2000元僅可以解決日常支出和普通的醫療支出,教育和住房卻無法解決。這就表明,1980年是在人們開支了生活必需品剩餘的部分進行納稅,而2008年並沒有考慮人們生活必需支出。顯而易見,較之1980年,我國個稅覆蓋面大大增加,現行的免徵額已經起不到調節高收入群體的作用了。

3.與稅收原則不相符
在現代稅收理論中,關於稅收體系設計的最重要原則,一是效率原則;二是公平原則。
效率原則主要是指稅收發揮市場經濟機制的效率。這就要求稅收要保持中立,不能傷害市場機制對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調節作用;徵稅不能讓納稅人因為繳納稅款而產生額外的經濟負擔,產生不良的影響。公平原則是指徵稅應根據經濟能力或納稅能力平等分配負擔。

假設王某23歲大學畢業,月收入3000元,年收入36000元。王某每月伙食、日用、交通等支出1200元,租房600元,年支出21600元。若未徵稅的情況下,月存款1200元,年存款14400元。如果購房(20萬元)、結婚、生子(伙食、教育、醫療)、贍養父母等,這是王某的生活必需開支,也是所有納稅人面臨的生活必需支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超過2000元的部分就要納稅。從實質上來說,此時徵稅,納稅人不僅僅是負擔了稅款這筆資金,更是產生了額外的經濟壓力。

4.我國稅收逐年大幅度遞增,為個稅改革提供了基礎
我國過去幾年中稅收收入都以20%以上的增幅大幅度增長,財力的增長也使得減稅成為可能。根據財政部的最新統計,2008年1至11月,全國財政收入結餘超過一萬億元,這為工資收入減稅提供了很大的空間。個稅扣除數關係到全民的實際收入,也關係到納稅人的可供消費收入,低收入人群依賴的收入解決生存問題,我國財政收入的目的是提供更多公共產品、改善人民生活環境,所以,應當對低收入人群減稅。

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費用扣除規定存在的問題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的費用扣除數自1980年至今未進行過調整,依據工資、薪金費用扣除規定存在的問題的分析,可見,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費用扣除規定也是不合理的。特別是對於僅通過此四種方式中的一種方式取得報酬的納稅人來說更是不合理。

五、應提高費用扣除數
我國開徵個人所得稅,就是要對少數高收入者的收入進行調節,針對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將大部分中低收入者也拉入繳稅行列的狀況,必須將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費用扣除數2000元依據收入增長比率、生活必需開支和考慮稅收原則,合理設計費用扣除數,以使大部分中低收入者不納稅,把個人所得稅真正變成高收入者的稅。按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及人們收入的水平和消費水平,考慮物價上漲因素,配合我國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奔小康的方針,同時考慮按個人綜合所得計算稅基,筆者認為,現階段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應將個人工資、薪金收入的費用扣除數提高為5000元,這樣才能真正發揮新時期個人所得稅的職能作用。
同樣,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費用扣除數也相應提高。

雖然,個人所得稅佔中國全部稅收收入比重較低,據統計2008年個人所得稅佔中國全部稅收收入不足7%,但是由於個人所得稅涉及全社會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對社會收入分配具有很強的調節功能,所以其一直倍受社會各界關注,政府對此應給予高度重視。從實際國情出發,制定出符合當前社會發展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同時,鑑於我國國內消費還有極大的潛力可以挖掘,因此可以充分考慮通過個稅改革,提高民眾收入,拉動民眾的消費,真正給予民眾奔小康的經濟保障。

19# csuhedu3

大陸當然是越來越高級,
不過高級的腳步太慢,
每次就調那一兩百像要飯的一樣,
你應該push政府直接喊到2000,
不要讓豬頭的政府牽著鼻子走. ...
gp_express 發表於 2010-6-13 13:58


對阿 csuhedu3 在另一篇不是說大陸現在有能力工資上漲到2千元 說2千元不會影響大陸的經濟

現在政府喊出960元 怎麼跟他說的差距甚大

為了大陸人福利著想 csuhedu3 你應該要號昭群眾去抗議 要求最低工資2千元起跳 這樣才對
因為你可是說大陸現在經濟發展程度已經超過基本工資2千元了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社保局)日前宣布7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資漲幅為20%,即現行的每月800元人民幣(下同)將上調至960元;而昨 (11)日北京市公告,企業不能用食宿等福利待遇抵免最低工資。

這名官員並強調,最低工資是指除去養老、醫療、失業等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後,勞動者實質拿到手的就是960元。

而針對如果企業負責提供免費食宿,但最低工資僅給700元,是否違法?這名官員表示,「這是不對的」,按照大陸勞動法和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規定,餐飲、住宿等福利待遇都是在最低工資之外,應該另外支付。
changbobo 發表於 2010-6-13 14:35
我貼那篇主要是反映問題而已

要專業的話 看下面這篇

工資、薪金費用扣除規定存在的問題

2007年的修正提高了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的費用扣除數,減輕了工薪階層的納稅負擔,一定程度緩解了社會貧富的差距。但 ...
abcxx 發表於 2010-6-13 14:19

看了,不客气地说,依旧水平很低,为何?因为这文依旧是将征税的主体放在个人,且不考虑地区差异,拍脑袋就订出了5000这个数字,我要是他上司,明天他就不用来上班了。

征税的目的,在于“劫富济贫,保障公平”,可是在中国,地区之间贫富差异很大,上海2000一月可能养家糊口都很难,放到西藏2000一月就是中产阶级了。试问你一口价定在5000,公平何在?再一个个体之间也有差别,有人上有老下有小还有老婆孩子,有的人光棍一个,两个人同样拿10000块一个月,你抽同样的税,试问公平何在?

在我看来,世界上最成熟的税收制度,当推美国的报税制度,非常人性化,合理化,公平性是最佳的,这就是为什么虽然美国税收很高,税种复杂,税收负担不轻,可是却没有大规模拒绝交税或者排斥上税的现象。当然,代价就是美国税收系统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复杂。
abcxx 發表於 2010-6-13 14:41
看了,不客气地说,依旧水平很低,为何?因为这文依旧是将征税的主体放在个人,且不考虑地区差异,拍脑袋就订出了5000这个数字,我要是他上司,明天他就不用来上班了。

征税的目的,在于“劫富济贫,保障公平”, ...
changbobo 發表於 2010-6-13 14:35


大陸要學美國很難做到 主要差別在於官員的貪污程度

制度越複雜就越容易被人鑽漏洞 若是管稅金的官員因此牟利的 反而更危害人民
而且另一個問題就是制度複雜化 人民更不容易了解 於是會出現各種問題

所以每個國家的制度不能全部照抄 而是要考慮不同的民情與不同的環境 修改成適合自己國內的制度
csuhedu3 發表於 2010-6-13 14:45
我貼那篇主要是反映問題而已

要專業的話 看下面這篇

工資、薪金費用扣除規定存在的問題

2007年的修正提高了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的費用扣除數,減輕了工薪階層的納稅負擔,一定程度緩解了社會貧富的差距。但 ...
abcxx 發表於 2010-6-13 14:19



最低标准 =/= 工人平均薪水
说真的,富士康那么大的企业,给最低标准的工资,丢人啦~!
我知道你又要把富士康和黑社会流氓相比了~~
fc681083 發表於 2010-6-13 14:48
18# abcxx

以前我老闆說跟外行人講話很累,

隨便回兩句應付一下,

不用太認真.
gp_express 發表於 2010-6-13 13:53

哈哈~終於有人說出我的心聲
他po的內容也是沒頭沒腦,沒辦法舉例任何有力實證
只會推託自己沒空閒時間跟我們解釋
但卻可以回一堆文,擺明是對岸跑來鬧的,還是別太認真
changbobo 發表於 2010-6-13 15:00
大陸要學美國很難做到 主要差別在於官員的貪污程度

制度越複雜就越容易被人鑽漏洞 若是管稅金的官員因此牟利的 反而更危害人民
而且另一個問題就是制度複雜化 人民更不容易了解 於是會出現各種問題

所以每個國家的制度不能全部照抄 而是要考慮不同的民情與不同的環境 修改成適合自己國內的制度
abcxx 發表於 2010-6-13 14:41

这个和贪不贪污关系不大,香港有段时间贪污的一塌糊涂,但是其当时的税收制度却比现在的大陆合理,这个只和制度的设计者的构思有关。

制度越复杂,的确就离人民越远,但是,这不表示他离专业人士更远。你可以不去关心复杂的税收,花点钱让律师填个税表就行,(美国有很多人交了一辈子税都不知道交了点什么名目),但是一定要有人出来能够告诉大家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督促甚至强迫政府改变,美国众多的参议员众议员就是干这个的。如果没有人站出来说话,那就表示这个社会还没注意到这个问题或者被禁言了。

“所以每個國家的制度不能全部照抄 而是要考慮不同的民情與不同的環境 修改成適合自己國內的制度”
这句话我绝对不能同意,我相信人类,作为一个群体,都是没有质的差别的。可能你会和我选择不一样的早餐,但是你肯定和我一样怕被拉去砍头。如果哪天社会发现某种早餐是不好的,吃了的都要变成坏人,那么,一个好的制度就是:谁吃了这种早餐的就马上拉去砍头,不管你是属于什么“不同的民情和不同的环境”。当然一些琐碎的东西可以有差异性,但是大政方针上,一定如此。
abcxx 發表於 2010-6-13 15:08
本帖最後由 abcxx 於 2010-6-13 15:34 編輯
最低标准 =/= 工人平均薪水
说真的,富士康那么大的企业,给最低标准的工资,丢人啦~!
我知道你又要把富士康和黑社会流氓相比了~~
csuhedu3 發表於 2010-6-13 14:45


那你要罵大陸政府才對 罵他們怎麼不把工資調高

企業給法律規定的薪水並沒有錯也沒有違法 因為照法律規定走 台灣基層也是一堆人領最低工資

換成是你當老闆開公司 你有可能每月給基層員工上萬元人民幣的薪水嗎? 當然是付法律上規定的薪水

你不是讀經濟的嗎
你可是有經濟的學問 看到不合理當然要幫大陸人討公平
所以要去跟你們官員抗議說大陸經濟早就達到能發2千元的地步了 叫政府趕快把最低工資修改成2千元起跳

這樣才能超美 早一步達到第一強國的理想

更何況富士康可是給2千元的薪水 可不是你說的最低薪資 因為大陸政府規定最低薪資是960元
所以你應該把矛頭指向國內的企業 因為他們不給2000元的薪水

看看富士康調整發2千元 大陸廠商中有哪一家跳出來說要跟進 說也要發2千元的薪水
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家大陸企業說要跟進 這不就表示大陸人開的公司更榨壓勞工 更能稱為血汗工廠


因為他們只想付最低薪資 不想跟富士康跟進

這樣的話不就印証我在另一篇言論說到的 大陸人剝削大陸人在產業界是有名的
gp_express 發表於 2010-6-13 15:17
哈哈~終於有人說出我的心聲
他po的內容也是沒頭沒腦,沒辦法舉例任何有力實證
只會推託自己沒空閒時間跟我們解釋
但卻可以回一堆文,擺明是對岸跑來鬧的,還是別太認真 ...
fc681083 發表於 2010-6-13 14:48


回文多很正常,

大陸待久你就知道,

知道十分也可以回一百分的東西,

理由特別多都沒什麼內容,

一直循環反覆抓不到重點,

很多臺幹也染上這種壞習慣.
abcxx 發表於 2010-6-13 15:19
本帖最後由 abcxx 於 2010-6-13 15:22 編輯
回文多很正常,
大陸待久你就知道,
知道十分也可以回一百分的東西,
理由特別多都沒什麼內容,
一直循環反覆抓不到重點,
很多臺幹也染上這種壞習慣. ...
gp_express 發表於 2010-6-13 15:17


沒錯 怕被人抓到小辦子 又想要炫燿自己的學問跟實力

卻不知道
越說只會讓人感覺官僚打腔
越說只會越暴露自己的短處

像那位c網友 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學經濟
但是面對其他的網友質問 不斷轉移話題

越說越是表現出自己的短處

大陸現在的經濟若真的是達到工資2千元的話 大陸政府早就調整到2千元了 哪會說才調整到960元
這也證明了台灣網友說的是正確的 因為大陸政府現在的做法正好印証那些網友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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