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還要報酬 大學生很誇張......成功大學的.....冊多讀的

 
dtandel 2010-9-13 18:24:54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2 7802
yagon 發表於 2010-9-14 23:07
只能說...笨學姊
要嘛全還 要嘛昧著良心獨吞
想要雙贏(拿錢又不昧著良心)
現在的社會 門都沒有!!!
如果沒有法律的話
好像撿到了錢花心思連絡到你還要還你都是"應該"的
就某種道德程度來講的確是"應該"的
那以後東西亂丟就準備讓別人撿到在主動熱情的還給你
你在若無其事的把失物要回?
只能說 笨學姊啊~
搞到自己沒錢拿現在還在被一堆人"搜尋"是哪位"學姊"這麼"壞心"!
刃之丸 發表於 2010-9-15 01:31
只能說...笨學姊
要嘛全還 要嘛昧著良心獨吞
想要雙贏(拿錢又不昧著良心)
現在的社會 門都沒有!!!
如果沒有 ...
yagon 發表於 2010-9-14 23:07



我贊成
但是易地而處
如果我是學妹
我應該會約學姊出來再打斷他的腿吧
因為如果找不回來只能認栽
但是被擄錢勒贖~就是會令人不爽
差別就像你家狗走失~找不回來只能算了
突然有個人說撿到你家狗~不給錢就作成香肉一樣令人不爽
jetta 發表於 2010-9-15 01:36
難怪現在那麼多恐龍法官~
原來在學校就開始恐龍的養成教育了~
只知道研讀法條,而忽略了法條背後的意義~
只拘泥法條中的部份字句,卻忽略了法條真正的正義~
lastdeath 發表於 2010-9-15 01:59
本帖最後由 lastdeath 於 2010-9-15 02:12 編輯

回覆 43# yagon


很好笑又愚昧的論點!

要嘛不要殺人,要殺人就毀屍滅跡別被發現....

這就是你的邏輯!!!

曾幾何時?侵占變成應當合理的事?

那我撿到你老婆,你是不是分你老婆三成時間?還是我獨吞?

這世界太多這種邏輯天才的人....傷害別人還理所當然呢?

要自私可以啊!那就別要求別人對你大方或公平...

作不到!! 那就跟某位嘴砲一樣,講的時候很爽,等到要被公幹時...

又是另一副嘴臉....令人做噁!


看看回應!擁有那位天才女大學生心思的網民不算少....所以算是半常態吧...

什麼樣的社會出什麼樣的政治人物,陳水扁馬英九之徒會當選不是沒有原因,人類的平均水平就是那麼"低"!

愚昧的人類很奧妙,明明知道什麼是對的,偏偏喜歡把錯高舉頭頂,等到自己理虧時,才趕緊敷衍一下道歉...

要嘛就堅持自己理念...把自己的錯,對化!

生命本就是相互掠奪,沒什麼好可恥的...真正可恥的是-----連自己的信念都無法貫徹,搞得自己精神分裂,時黑時白,不累嗎?

看看天真的網民,說侵占說得很爽:

本來就應該那樣阿...
學姐沒錯啊?
是學妹自己不小心阿...
於法有據...
該給她教訓阿...

等到像學姊那樣出事時,立刻換一副嘴臉:

抱歉我錯了
我會反省
下次不敢了

然後繼續闖紅燈...侵占!




有幾個能堅定自己信念?

目前為止:零。

全都懼怕民眾的力量,怕自己被孤立、排擠....只好虛應故事,敷衍一下,大喊道德萬歲。

話說回來...為了生存這樣好像也沒錯...但,是風格問題,這種風格,普遍是被人所輕蔑的,搞不好俗辣的本身也討厭呢...

唉~~~世風人心!
五線木偶 發表於 2010-9-15 08:10
這種人 日後畢業就算被她考上律師之類的 我想也很愛錢 貪污的可能性大增
而且可能也是為錢去讀的吧
okdhueyal 發表於 2010-9-15 09:28
學姐為了3成報酬
搞得自己惹上一身腥

她應該學學嗜錢如命的人
撿到錢自己藏起來就好了
哪會去威脅掉錢的人勒

話說....這位學姐真的比小學生還不如
小學生檢到十幾萬的現金
都會拿到派出所去報案
竟然她沒有這種認知
勿空想止步 發表於 2010-9-15 14:29
學姐為了3成報酬
搞得自己惹上一身腥

她應該學學嗜錢如命的人
撿到錢自己藏起來就好了
哪會去威脅掉錢的人 ...
okdhueyal 發表於 2010-9-15 09:28

應該要交給警方,然後留下聯絡方法,再請警方代她要求拿三成嗎?
yagon 發表於 2010-9-15 14:40
回覆 46# lastdeath


    愚蠢?對阿,這就是我的邏輯
    沒錯 侵占不是合理 更是不合法的事
    就"美德"而言 物歸原主 才是正確的
    犯罪只有被抓到與沒被抓到的差別而已
    我是自私,我也沒有要求別人對我公平
    至少 我的錢掉過還沒找回來過
    謝謝你的指教  做噁如果想吐就去吐吧
    就是有我這種愚蠢的人
    應該沒有機會讓我撿到你掉的錢
    有的話 我還是會用這種愚蠢的邏輯做事吧
a412581314 發表於 2010-9-15 15:05
・假設我報警説・我包包内原有30萬元~怎剩四萬元!!

不就可反告・學姊侵佔偸取他人財物了嗎??

法律是拿來 ...
vf726876 發表於 2010-9-13 21:45



    要是查證部屬實,不會陷入誣告嗎??
mjordan226 發表於 2010-9-15 15:30
法律條文確實有這一條,大學生也沒有做錯阿,

在法律上,大學生站得住腳;

但是在道德與社會通念上被幹到狗血淋頭,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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