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還要報酬 大學生很誇張......成功大學的.....冊多讀的

 
dtandel 2010-9-13 18:24:54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2 7804
lastdeath 發表於 2010-9-16 10:26
本帖最後由 lastdeath 於 2010-9-16 10:35 編輯

回覆 62# yagon

不嘴砲又回?

你就是這樣矛盾懂嗎?

一方面享受公平,又倡導世界不公平....

世界不是二分法,有些事在某些情境下公平..有些則否..

你的觀點不是你相不相信公平的問題,而是你因為某些事件令你產生盲點而不自知。

這世界無所謂美德,證據就在你不需要靠美德去愛你的老婆父母小孩。

這重頭到尾就不是美德問題,而是你自己定位問題----你要對自己做出什麼定位。

好比那位女大學生來說,她定位了自己強要求3成報酬..結果呢?

陳進興定位自己成為強姦狂人...結果呢?

那位不知名阿嬤定位自己默默行善助人...結果呢?

既然那位女大學生選擇了自己的定位,那她就必須承擔後果...

你也是一樣...

後果來了你能甘願承擔嗎?  這才是我抨擊你與風水屋的重點。

你們能甘願承擔嗎? 大聲反抗群眾壓力嗎?

還是跟縮頭烏龜一樣-----像那位白目女大生?

你沒回答我重點!只繞著無聊的邊際打轉....

你有能力與勇氣堅定自己想法嗎?

這裡說有屁用,找媒體昭告世界聲援贊同那位白目女大生...

並感嘆她為何不"昧著良心"獨吞?

來看看結果如何?

不然就如同我說的:只敢隱藏自己在地底自瀆罷了!

你知道什麼是良心,卻又允許昧著良心的行為發生,你還期望別人頒獎給你嗎?

反駁你剛好而已,社會有許多人都會反駁你----儘管他們也是如此。

闖紅燈誰都會,但把闖紅燈合理化就是白目,很多事默默作就已經很過分了,沒必要跳出來宣揚其正當性。

大家多少都做過昧於良心的事,但是太囂張自然就變成箭靶,要辯贏也難,因為你自己都站在良心的那邊,理虧還想說贏?
yang123 發表於 2010-9-16 10:38
不是自己的就不佔為己有  這社會果然變了
22998855 發表於 2010-9-16 10:40
既然有這條法條
這樣做只是表示她是一個守法的人
沒必要大驚小怪
drsun1983 發表於 2010-9-17 14:18
回覆 61# Shadow31


    留置權絕大多數用法非如本案所示,大多數用法如:送修電腦,然而客人拒絕付維修費用,此時店家可以依法"留置"該台電腦,至客人將費用償清方才帶走。
    之所以將"遺失物"也加入一個留置權的條款,並非像大家所說那麼不堪,反而是為了保護遺失東西之人,提昇拾獲物品之後送交警局的概率。而是否行使此權取決於個人道德素養,因而小弟以為此法並無不妥,僅是立委想炒作名聲。
088qqz 發表於 2010-9-17 15:36
都是這三個字 貪 嗔 癡
enterhero 發表於 2010-9-19 00:54
這樣的學以致用 真是違背良心 不喜歡這樣的學姊
yu-ren 發表於 2010-9-19 11:38
一般人撿到錢有誠意還給失主是不會要求報酬
若無誠意歸還早就塞入自己的口袋
lablun1110 發表於 2010-9-19 12:42
我之前在高雄讀書掉手機,結果是一個阿伯幫我撿到還送到警察局去~~這種行為才是我們該學的啊!!!要嘛就送去警局阿,還留置權勒= =
ewq128 發表於 2010-9-19 12:48
靠爸,她算是個好人了吧.......

如果我撿到~  一定拿去血拼!!!!!!!!!!
chain77 發表於 2010-9-20 01:51
應該是學姊不長眼吧
惹到了會找媒體的學妹
學妹不知道有沒有先找教官調解
直接找媒體就太犀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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