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奇案(三)
貞觀十八年六月二十,三司在開審宮女鳴冤案五日後,也沒審出個結果。 李大帝當庭問奏時,刑部尚書張亮甚至說出了神鬼之言,李大帝號稱龍顏大怒,將三司官員狠狠訓斥了一頓。
御史大夫褚遂良及大理寺卿孫玄威皆上奏,自稱能力未足,難破此案,請李大帝派個幫手共同破案。
李大帝問他們想找誰做幫手時,褚遂良居然一口咬定,特進李逸思謀有奇,心思縝密,曾一舉破了昔日刺客案,最適合當此人選。
李大帝當庭下旨,著二品特進,扶風侯李逸,匯同三司主審此案,還真相於大白,樹法令之威嚴,平朝野之非議。
當錢公公到我府上將聖旨讀完,我直接目瞪口呆這玩笑可開大了
拉住錢公公給前因後果打聽完,我鬱悶的說道:“錢總管,我可是軍將領,從未參與政事,這等人命關天的大事,可是開不得玩笑的”
錢公公笑瞇瞇的說道:“扶風侯說笑了,這聖旨都下了,誰敢說是開玩笑?您的本事,別人不知道,我還不知道?您就別謙虛了,這三司官員如今各個都著急上火呢,您滅火的能耐大,不找您找誰啊?”
呸我自己這都火上樑了,誰來幫我滅滅?
老規矩,塞個紅封子,又塞了面盒鏡,樂的錢公公臉上都能開出花兒來。
“侯爺,您是個大氣的主兒,如今到您這兒宣旨,那可是人人羨慕的肥缺兒。”錢公公悄悄拉著我說道:“皇后娘娘跟陛下提過您的婚事,只要您這趟差辦成了,我看也就差不多了。”
“那三位公主眼下情況如何?”我笑笑問道。 怕光問兩個太明顯,所以乾脆三個都問了。
“這個侯爺放心,江夏王爺只是罰三位公主在宗廟將皇后娘娘寫的《女戒》每人抄五遍。”錢公公笑的諂媚:“我每天都安排人手好吃好喝的伺候呢。”
不錯,這我就放心了。 笑吟吟的給錢公公打走了,心裡暗自腹誹:還肥缺兒呢,小爺我巴不得你們別來宣什麼旨意。 每次你們來,小爺我都沒好事兒啊
一個人做了廳裡生悶氣。 褚遂良可恨,好端端的給我拉扯進來幹嘛? 我又沒得罪他。 辦案,辦屁小爺我就沒學過這個
“雙兒,今晚去弄個醬燒豬頭,少爺我要啃了它”氣的大叫一聲。 全當是啃褚遂良了,誰讓'豬'、'褚'同音呢
豬頭啃完也就啃完了,可差事該辦還得辦啊不為別的,就為錢公公說的,這趟差辦完就能娶媳婦
第二天一早,我這兒還沒起床呢,大理寺接人的車駕就已經到府門口了。
這幫臣不比軍那些老流氓,咱還真不敢耍啥二皮臉。 否則被他們盯上,哼哼,那好日子就算到頭了。
上上下下收拾利索,想了想,揣了幾個琉璃配飾跟幾面玲瓏鏡子在懷裡。 然後才帶著尉遲剛登車去了大理寺。
在大理寺只看見了褚遂良跟孫玄威,刑部尚書張亮沒來。 從褚遂良吭哧吭哧的表情上,我就明白了,張亮根本沒把我當會兒事兒。 呵呵,也好,省的我招呼了。
客套一番,埋怨褚遂良給我拉出來頂槓頭。 結果褚遂良居然得意的說什麼來而不往非禮也,告訴我不能厚此薄彼,難道光給江夏王想招儿,他這兒有事兒我就不幫忙了?
兩句話給我說的噎住了,我鬱悶
案卷拿來一看,直接犯暈。 這關係複雜不說,而且太玄乎了
長安城下轄萬年縣內,有一富戶姓常,名澄明。 這常澄明乃萬年縣油商。 娶妻丁氏,無子女,過繼了家親戚的一個女娃,取名常秀。 夫妻恩愛,家庭和睦,加上常澄明行商本份,從無短斤缺兩,以次充好的劣跡,在縣內倒也深的大家好評。
貞觀十七年七月,常澄明因要外出至商州進貨,而此時正逢其妻常丁氏染恙臥床,所以常澄明將常丁氏之母,也就是他的丈母娘丁魏氏接至家,與歲的女兒常秀一同照看店鋪及常丁氏。 安排好一切後,七月十八日,常澄明出門到商州去了。
這常丁氏有一堂妹趙丁氏,早年父母皆亡,偏又年喪夫,膝下只有一女,名趙香花,因迫於家計,趙香花十歲就被送入宮,訓練做了宮女。 趙丁氏也住在萬年縣,與常丁氏交好,因孀寡一人,所以經常受到常丁氏的照顧。 有時常澄明外出經商,趙丁氏也會到常家陪常丁氏住幾天,相互為伴。 此次常丁氏染恙,趙丁氏在常澄明離開後,也住進了常家,幫助照顧常丁氏。
七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常家油舖一連三天沒開門,縣居民覺得有些蹊蹺,就通知了當地的里正,裡正帶人至常家敲門,但無人應答。 裡正覺得事有不妙,便命人破門而入。 結果現屋內四個女人:常丁氏、丁魏氏、趙丁氏、常秀全部在房間內自縊而亡。 而且四個人採用的自縊方式也不盡相同。
常丁氏是懸繩於窗,擁被坐縊於床。 什麼意思呢,就是用繩子綁在窗楣上,然後算好高低,套自己脖子上,抱著被子坐著自縊,直接死在床上。
丁魏氏是坐於床尾地上,繫繩於床尾擋板,絞繩自縊。 什麼叫絞繩自縊呢? 就是給繩子一頭係好,然後套個繩圈在脖子裡,人站在地上開始轉圈,等繩子收緊後致人倒地,一下子勒死自己。 說實話,這種自殺方法還是個挺累的技術活兒,一般人還玩兒不來。
趙丁氏跟常秀更稀奇,倆人是懸繩於樑,繩兩端各系入頸,然後同時自縊,相互靠對方的重量吊死自己。 這更是個技術活兒,一來要兩人體重相當,二來要兩人同時死意決絕,三來要倆人配合好,踢凳子的時間得一致,否則還真死不了這種死法有個名堂,叫扁擔吊。 相傳是相約殉情的情侶所用的死法,取義情系一生(繩)。
裡正見屋裡這種情況,趕緊一面保護現場,一面快馬報案。 一屋四命,這放了貞觀之治裡,那就是個大案。 萬年縣令立馬帶人勘驗現場,并快馬入京,請刑部專家到場協助勘驗。
一番折騰,勘驗結果卻讓人大吃一驚,四人均是體無傷痕,無加害之跡。 屋內錢財未少,飾未動,地契債據更是樣樣齊全,這也就排除了為財殺人的可能。 最詭異的是四人死時都是身穿盛裝,足穿新鞋,臉上抹粉修飾,一副標準的正裝行頭。 而且房間里里外外打掃的干淨,門窗均是反鎖,無半點他人入戶的痕跡。 換句話說,房間裡就是個密室,根本不可能另外有人。
這不邪行了麼。 就算這四個人都是自殺,那總得有個理由吧? 這日子過的好好的,怎麼會集體想死了呢?
後來再次勘驗屍體,現常丁氏居然身染下疳(古代對性病稱呼。)萬年縣令立即找到為常丁氏治病的醫館郎,郎無奈之下,告訴縣令,常澄明經常外出行商,不知何處染了下疳,後又傳染給了常丁氏。 經過他的醫治,常澄明已經有所好轉,但常丁氏還是時常作。 這事本來就是醜事,所以常澄明付重資請其保密。 這次常丁氏染恙,其實就是下疳作,無法下床。
於是萬年縣令簽至商州,一面通知常澄明家慘事,一面調查常澄明在商州的行程。 結果現,常澄明從萬年縣離開後,一路到了商州,而且每日往來皆有人證,根本沒有作案的時間。
等常澄明趕回萬年縣後,悲痛欲絕。 他告訴萬年縣令,常丁氏自染了下疳之病後,羞憤難當,已有自絕之念。 但數次被他勸解回來。 這次因為要去商州,怕離家在外後常丁氏再次想不開,所以才特意請了丈母娘丁魏氏來。 而常秀自幼孝順,非常親近常丁氏,每逢常丁氏想要自絕之時,常秀就說:“若母親自盡,女兒定當殉孝,以侍奉左右。”
案子拖了近半個月,再無分毫進展,萬年縣令無奈,只好以常丁氏羞憤自縊,丁魏氏為女全名自縊,常秀殉母自縊,趙常氏自悲身世,連同自縊的名義結案。 那意思就是說四個人是商量好一起自殺的,與人無由。
得了這個判決,丁魏氏的家曾經不服判決,要求翻案,但二審依舊維持原判。 後來經過調停,常澄明賠了好大一筆錢財給丁魏氏家,這才讓丁魏氏家平息了下去。
但趙丁氏的女兒趙香花,死活也不願意相信母親是自殺的。 再次上訴至刑部,要求翻案。 結果刑部三審還是維持原判。
趙香花無奈之下,才會利用自己在上河苑的司職,攔了幾位公主鳴冤。
這案子本來就稀奇,又加上前後三次翻案重審,卻又三次維持原判。 所以才在長安城內引起了諸多民議,鬧得沸沸揚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