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的悲歌,南投警察子姦殺少女案以100萬元達成和解

 
qazpoo 發表於 2011-9-7 16:3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0 56295
sosloo 發表於 2011-9-13 19:40
真的是   窮人的悲歌   
警察家庭 因該  比較有錢
100萬  沒成意   欺負人
不知有沒有給窮人家    壓力
窮人家,弱勢家,
民不與官鬥
gdemon 發表於 2011-9-13 20:05
為什麼和解後……
檢察官就可以未以求刑?
什麼時候檢察官可以代替法官量刑了?這不是公訴罪嗎?
感覺是蛇鼠一窩
這不就跟特偵組不辦陳肇敏一樣:"因為法條不適用,所以不求刑"

我朋友的女朋友在網拍上買到仿冒的包包,於是在網路上再賣出(不是專門賣仿冒包的),被抓到
最後好像是判兩個月,緩刑半年
連違反商標法都會被起訴判刑了,殺人是公訴罪,檢察官怎麼可以不起訴
gdemon 發表於 2011-9-13 20:09
.....民事和解跟刑事有甚麼關係?
會比較輕是真的啦! 畢竟法官會考量....
但是你要說輕判!? 不可能啦.....
...
chinack0211 發表於 2011-9-7 11:09



但是他沒有被判刑的機會……
因為檢察官不起訴(還是有起訴,但是起訴書不求刑?)
這樣的檢察官真的很糟糕

民事跟刑事本來就應該分開看,若在刑事前達成和解較容易被輕判
但一百萬就和解?
我覺得是欺負人家不懂……
gdemon 發表於 2011-9-13 20:14
贊成有些樓上朋友說的
民事和解不應影响刑事
不過怕的是以後
有這樣事連賠都不賠了 ...
九翼天使 發表於 2011-9-11 08:34



不和解可以民事求償啊
民事法庭見啊
這麼明顯的犯罪事實,很容易就民事判決確定吧(其實我有點心虛,現在台灣司法怪怪的)

一般來說有錢人會在刑事法庭前急欲和解,以求得輕判
在這種情況下,和解金額應該較高才對,畢竟和解後就無法民事求償了
但100萬就達成和解……
cutera2020 發表於 2011-9-14 00:24
我也來評一下.一個女兒從生下來到養到16歲.至少需要 700萬.她有活著的權利.到大學畢業.入社會工作賺錢.繳稅.一直到她60歲退休.她在這個是上至少是 1800萬的價值.還沒包括她可能會投資獲利.舅單單是一個普通上班族.所以..100萬算啥.幫她辦喪事.可能就要花38萬了.只剩62萬.一調人命其實只剩68萬.唉...
天狼卡特1 發表於 2011-9-14 04:42
同局的警察看的下去嗎...才100萬..
都沒有人還是當地的里民來幫他們家說一說喔...一命才100萬喔~這樣就和解喔...
難怪現在很多人說蒼天以死...2012快到了...
glamor13 發表於 2011-9-14 06:22
这是公诉罪吧 呆丸的司法没救了
lionwun 發表於 2011-9-14 07:53
不就是很標準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悲哀的司法!!!!!!!!!
skydance 發表於 2011-9-14 08:14
期待這位男大生的人肉搜索結果
babu~ 發表於 2011-9-14 12:12
這是在為台灣的人命訂價嗎??
以後援例就好了嘛...
若判決結果是這樣,那以後想殺人的,努力存一些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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