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法官的意思是~~~~~只要有100萬就能隨意姦殺任何人的意思嗎?~~~有100萬~就不用有任何的懲罰嗎?~這是在說 ...
lovekc0709 發表於 2011-9-10 00:40
不要鬧了.....
鄉民也要有"一點點"法學知識~~~
給了100萬就不用服刑?? 你以為是印度嗎?
不可能"不用有任何的懲罰"......
只會變輕而已!!
我用白話文再解釋一次 :
殺人罪10年以上 無期 或死刑....
但是民事達成賠償(或其他減刑條件等等)就可能會變成10年以下....
再舉個例子 : 前些日子幹掉兩個女友的某男
A案 : 以刀殺其女友, 而後自殺未遂, 由律師陪同"投案", 符合自首要件,
後來家人又送了200萬達成民事賠償, 最終判刑7年...
而後又符合減刑要件! 3年多就出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