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的悲歌,南投警察子姦殺少女案以100萬元達成和解

 
qazpoo 發表於 2011-9-7 16:3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0 56296
chinack0211 發表於 2011-9-10 11:53
這位法官的意思是~~~~~只要有100萬就能隨意姦殺任何人的意思嗎?~~~有100萬~就不用有任何的懲罰嗎?~這是在說 ...
lovekc0709 發表於 2011-9-10 00:40

不要鬧了.....
鄉民也要有"一點點"法學知識~~~
給了100萬就不用服刑?? 你以為是印度嗎?
不可能"不用有任何的懲罰"......

只會變輕而已!!
我用白話文再解釋一次 :
殺人罪10年以上 無期 或死刑....
但是民事達成賠償(或其他減刑條件等等)就可能會變成10年以下....
再舉個例子 : 前些日子幹掉兩個女友的某男
A案 : 以刀殺其女友, 而後自殺未遂, 由律師陪同"投案", 符合自首要件,
後來家人又送了200萬達成民事賠償, 最終判刑7年...
而後又符合減刑要件! 3年多就出獄了....
kakanooo7 發表於 2011-9-10 12:54
一條人命只值100萬  太誇張了吧
改天你被殺人家賠你100萬你會怎樣?
難到又多了一個烏龍法官
kahooc 發表於 2011-9-10 13:55
現在的法官真的病了

領納稅人這麼多錢

竟然不能做出讓人信服的判決
陳竹雅 發表於 2011-9-10 15:39
回覆 2# gxv99999


    難道和解就可以假裝沒有傷害,社會上這種人真的是該判死刑或無期,為了自已一時之快...警察又怎麼
還不是有很多爛到底的警察..千萬不可以輕判,,,否則給眾人的教育就是..錢可以解決一切,公理正義都不見了
人鬼 發表於 2011-9-10 17:20
人命還真值錢阿
一百萬.......
敢問你的命值多少錢
我鐵定買
betty5657 發表於 2011-9-11 09:31
殺人償命 一命還一命 姦殺弱女子 不是男人 木有小雞雞

自己的孩子是寶貝 別人的孩子是個屁 有錢了不起啊

區區一百萬就買別人的命 這次和解 那下次是不是在用錢和解就行了

反正別人的命像蟲一樣隨便捏死 我配 社會的人渣
lemel00000 發表於 2011-9-11 11:35
窮人末路嘛!!!
看來司法都是給高學歷...的人當...
那還有正義!?
難道...正義從此不在台灣出現!?
hanchen1688 發表於 2011-9-11 12:18
如果付一百萬就沒事了,那被害人家屬可以付一百萬宰了兄手嗎?
gt980910 發表於 2011-9-11 14:24
如果法官輕判真的是司法不公平
姦殺100萬
養到16歲要花多少錢
如果是加害者他家人被如此對待
他有什麼感受
九翼天使 發表於 2011-9-11 16:34
贊成有些樓上朋友說的
民事和解不應影响刑事
不過怕的是以後
有這樣事連賠都不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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