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史上首例「合法強拆」 你可能成為下一個「士林王家」!!

 
dankone 發表於 2012-3-28 14:19:5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45 68786
本帖最後由 dankone 於 2012-3-29 11:51 編輯

近來引起頗多爭議的士林「文林苑」都更案,27日晚間驚傳北市府將強制拆除「釘子戶」士林王家的消息,讓不少學生、民眾趕到現場抗議,不僅有人直接以肉身躺在地上,還有老伯伯和學生,用鏈條將彼此與木條護欄綁在一起,為的就是要讓台北市府的工作人員沒有機會靠近,現場氣氛相當緊張;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甚至還上網呼籲,請民眾提供睡袋、礦泉水、手電筒等民生用品,不排除要長期抗爭。




▲超過200人聚集現場,徹夜守護士林王家。

民眾除了到場聲援外,也有不少人透過網路發表意見,有網友說「為什麼不合理的事會這樣一直發生....到底是政府的縱容還是人民的縱容」,也有人擔心的說快要哭出來了。更有民眾質疑,「土地房屋都是人民所有...政府是要以何種法令來強拆剝奪人民的生存權!」抗議聲浪猶如排山倒海而來。










http://video.ck101.com/play/detail/8kcfFOXV/index.html

眼看住了一世人的家園,隨時都可能不保,住戶王太太不禁聲淚俱下,她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東西都沒有收拾,要讓他(市府)搬、要讓他趕啊!」講到激動處,王太太還不時哽咽,質問,「人權在哪裡?民主主義在哪裡?」並要求台北市長郝龍斌到王家,跟他們當面對質,語氣憤怒又無奈,讓人動容。

另一方面,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文林苑都更案行政程序皆已完備,不同意戶在都市更新案審議過程中,均未表示相關意見,且住戶所提出的質疑,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在案,目前行政程序皆已完備,對於相關團體集結聲援,深表遺憾。

市府表示,他們是依法受理都市更新案之申請,並依法定程序,於擬訂與審議計畫期間,透過辦理公開展覽、舉辦公聽會等機制周知所有權人相關計畫內容,且再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始得核定實施,辦理過程皆公開且透明。

而事實上不需要強拆王家的三贏方案是存在的!只要將都更範圍內的王家以自行整建的方式參加,其餘需要重建的居民是可以不拆王家自建新房的。政府建商不該蒙蔽讓原住戶以為只有拆了王家全部重建,都更案才能繼續進行,只要當地已拆36戶居民同意此三贏方式,建設公司與市政府理應配合更改大有問題的三輸方案!讓100%的居民可以平安回家!


事件起源:
為了守護一個家、一片地和一種樸實生活方式,士林的王家人,從平凡的中產家庭,一步一步變成媒體口中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變成了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兩年來,王家兩家人經歷各種抹黑與司法程序, 仍堅定地拒絕建商開出的華廈條件,他們要清楚向樂揚、北市府與社會大眾說:「饒了我們兩家49坪,請把我們家劃出去吧!我們不要錢,一塊錢都不要!我們願意完全無條件退出都更!」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面對38戶搬出去住戶的抗議壓力,也一度表示:「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變更程序,可將王家劃出」。然而,建商不答應。北市府也沒辦法。士林王家面對態度堅硬的建商,現在面臨最緊急迫切的危險是,台北市政府不顧中央主管機關仍在進行協調輔導,便依都更條例36條,逕行發出強拆公文,準備2012年3月19日起,要求警察和公務單位強行拆除王家。

▲2011-8-13在王家前一起畫了"家,不賣也不拆"廣告看板

而在建商重金打造「釘子戶」形象背後,你看不見的事…

某個號稱是都市更新第一品牌的建設公司,從2012年2月起,屢次花費重金,購買全版、半版廣告,刊登不實內容和聲明稿不下十餘次。這些偽新聞形式的內容,把王家塑造為「大開獅口要兩億的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發展與效率的「全民公敵」,以及讓其他38戶住戶至今仍無法回家安居的「自私鄰居」。企圖塑造王家是釘子戶的社會印象,逼迫北市府強拆王家。

八十幾歲的王家老阿嬸眼角總噙著淚水,問我們:「可不可以叫勒羊把我們家劃出去?大家各退一步,以和為貴,為什麼一定非要我家的地?」老人家無法理解,為何尊重地主意願變更圖面設計,就可以不拆她家,而這樣一樁簡單的事,竟會這麼困難?

王爸爸已經六十歲,每天早上三四點就辛勤起床通車上班,自從遇到都市更新後,六十歲的王爸爸,才開始學怎麼上網,收信,找資料,也從原本不會用電腦,到可以自己打字寫陳情書。時常半夜整理自家資料,整夜沒睡,就要準備出門工作,身心俱疲。

您也許不知道,這兩家人究竟經歷了多少日夜的恐懼,睡不上安穩一覺,家中架設的監視器鏡頭被砸壞,建商時時派人徘徊攝影,市政府動輒發送公文恐嚇。

究竟一樁都更案背後,有什麼不公義的事實,讓王家全家人憤怒之餘仍願共體時艱,一起堅持這個孤獨的決定?而北市府與該建設公司又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壓力」,得要靠官商合作強拆兩戶無辜人家來排解?當中的箇中緣由,我們即將為您暴露都市更新官商勾結的金權真相!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事件爭議點
1.「都更預售屋」的問題:把你家的地賣掉,不用你同意

2006年,王家花了兩百多萬將全家從裡到外整修翻新。更早之前,他們就拒絕另一家建商協談合建的提議。當年六月,樂揚建設初步探知王家不願加入都更之後,董事長就殷切帶著另一份設計圖 (如下圖),說:「王家不加入蓋大樓沒關係,換兩棟二層樓透天厝給你」。換句話說,該建設公司從一開始就知道王家不願加入的意願,卻未作登記;想勸他們把剛整修好的新透天厝推倒重練、換成兩棟兩樓透天厝,如果王家會答應,才真的叫做貪錢,或是頭殼壞去。可想而知,王家五兄弟堅決拒絕。





▲看看「多數決」可以怎麼透過有技巧的圈地,創造出來。

2.  二米五與三米三巷道旁,十五層高樓拔地起,一旦大火來臨,消防車進不來!

「文林苑」基地僅兩側臨路,另兩面各接二米五、三米三的狹窄巷弄,竟要蓋起15樓高房。問題來了,台北市消防局推派代表參加文林苑規劃案審議,結果文林苑的都更設計案不但過了,還拿到237.48平方公尺(法定容積6%)之消防容積獎勵。一邊是護航不符合消防規範的北市府,一邊是無視居住安全的消防局,我們要問,若是這裡因火災發生救難不及的重大傷亡,究責對象該是誰?

曾經發文指導八米以下道路消防問題須檢討的台北市政府,為了掩蓋爭議,台北市都更處不僅祭出強拆王家公文,對於消防爭議僅回覆:消防車可以單向開上郭元益博物館人行道、拔掉路招;另外,文林苑有退縮兩米人行道,消防車可原路倒車出去。

http://video.ck101.com/play/detail/LCVqvaAN/index.html

3.一般市民:王家不是開價兩億!? 教您看穿兩億疑雲背後的天羅地網

雖然去年七、八月曾一度阻擋了強制拆除的威脅,但王家並未從另一場苦戰解脫,那就是─釘子戶的汙名。因為建商買的業配新聞,以及連續在各大報登了十餘次的全版、半版偽新聞廣告,王家自然而然背上「貪婪釘子戶」的名號。

對於從頭到尾根本拒簽同意書的王家,當都更一切程序跑完,仍有異議情況下,只能透過都市更新條例32條,提出對於自己部分權利價值的異議。「那是唯一的辦法,為了要讓建商知難而退」王伯伯懊悔的說,就因為這件事,王家仔細試算了100%分回王家應得產權(換言之,完全不支付共同負擔)的方案。在王家這份土法煉鋼手寫計算的公文裡,第一頁即明白表示的「不參加合建」(見下方圖)完全被忽略,價值異議卻被建商斷章取義登廣告,不僅送給王家「貪婪釘子戶」的名號,還催眠社會大眾,說王家是阻礙更新發展的「全民公敵」。


▲被迫寫的兩億天價陳情書(君不見王家寫了那麼多個「不願意參與合建」!?)

排除王家是不可能的任務?輕鬆破解無良建商的「技術性」撒謊
王家是土地及建物合法所有權人,他們也反對都更,為何仍被納入呢?建商曾陸續引用不同法條,表達可以排除別家,就是不能免除王家。台北市政府不僅未否認這些理由,協調會上也屢屢幫建商背書。

理由一》王家土地未臨建築線,依法不得單獨建築。

事實:讓咱們依法來論法。王家楊阿嬸家裏(前街五巷18號)有臨建築線。另一戶被指稱未臨建築線的王廣樹伯伯家,家前臨接一小片水利地。依照〈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6條第4項,王家雖然是畸零地,但「地界線整齊,寬度超過第四條規定,深度在十一公尺以上者」,無礙建築設計與市容觀瞻,工務局得核准建照。所以並非依法無據。

況且,根據臺北市都市計畫書《變更北淡鐵路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畫案》,「陸、其他」特別載明「交通用地兩側其他使用分區之建築線得以其鄰接之交通用地境界線指定之」。官方屢次說不行,假專業之名睜眼說瞎話,強力護航建商至此,我們實在不懂到底為什麼?

理由二》依法不得排除王家,否則造成同街廓其他相鄰土地無法都更(違反台北市都更自治條例§14)

事實:若是這法條說得通的話,那麼台北市政府就叫做一區兩制啦!同樣一條法規只套用在士林王家兩戶身上,卻避談同一街廓裡被排除的A、B、C三區建物,還不是被弄得破碎得無法單獨自成都更單元?!

2月10日營建署會議上,曾討論出三個能扭轉僵局的重大決議事項。迄今台北市政府不僅不正面回應,直接發出強拆公文,並以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之由,拒絕仔細審查爭議。明顯蔑視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委員們的秉公建議,也根本刻意迴避眾多都更災民心聲,不敢面對都市更新的實質問題。

一旦王家被強拆,以後,就算您所掙得的土地房子再合法,

面對建商蠻橫無理的要求,也只能眼睜睜看著家園被拆。

此惡例一開,居住人權中的最後一道看似最安全保守的私人財產權防線,也將隨之動搖。

台北市第一例都更36條政府替建商強拆有人住的合法民宅,以上說法是士林王家的合法抵制還是政府部門的合法拆除?說說您的觀點。

延伸閱讀:
美國版「文林苑」 看美國如何處理釘子戶

結束時間: 2012-4-4 13:16 裁判: dankone

正方觀點 (1618)

政府強拆王家,違反憲法第十五條,堅決反對拆除王家!

反方觀點 (142)

王家是開口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一定要拆除王家!

已有(445)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lagihao 發表於 2012-3-28 15:02
阿 明顯是要價太高,其他人都同意賣了,都拖了半年了,損害集體利益,炒作新聞誘導網友連署抗議,浪費公共資源!
Darrella 發表於 2012-3-28 15:08
什麼政府?你們不是共產黨..幹嘛要做出這樣強行拆除的惡行。抗議!!!
feuereifer 發表於 2012-3-28 15:26
浪費公共資源? 等拆到你家再說吧
要價太高? 那不買可不可以? 有些東西的價值不是用錢衡量的..
jacky03313 發表於 2012-3-28 15:30
土地所有人都沒簽名就可以拆的話
要不大家先來陳情拆總統府
godsiman 發表於 2012-3-28 15:32
只用釘子戶來形容就知媒體有預設立場了  許多人又只看標題不了解事情原由
不過也沒法子  看看土地大戶的立委  精心條改的土征法  只要看上眼  不由得你說不...
keepertzu 發表於 2012-3-28 15:33
這個很難講 因為為了單獨一家 讓其他38戶也沒有家 這也說不過去
這其實就跟願不願意犧牲一個人去救其他38人一樣的道理

沒有人願意當那犧牲的那個人 但是卻會為了其他38人 要求那一人犧牲

站在for the greater good的立場 我會支持拆 因為都市更新計畫都出來了
不能因為個人因素而拒絕

這就很像立法院表決
38:1 通過法案
但是那一個人就霸佔主席台 不讓議會繼續進行

我會對王家同情 但還是支持拆
beermall 發表於 2012-3-28 15:38
不管是價錢橋不好
還是建商太霸道
市政府出面拆就是吃定老百姓了
fg23fg23 發表於 2012-3-28 15:39
今天害我上課遲到 就是那邊唷  停好多警車 跟 SNG車.......   土地是人家的.....  要不然就回到共產國家就好了啊...
lennon96 發表於 2012-3-28 15:41
lagihao 發表於 2012-3-28 15:02
阿 明顯是要價太高,其他人都同意賣了,都拖了半年了,損害集體利益,炒作新聞誘導網友連署抗議,浪費公共 ...

這論點怪到匪夷所思的境界...
若38戶同意的有實質利益,進而有所謂的集體利益~
那王家這2戶不同意,也不願意參加,也不想售屋售地的人~
卻被指責成要價太高的貪婪釘子戶~

請問你是由那裡看出明顯是要價太高~  是腦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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