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史上首例「合法強拆」 你可能成為下一個「士林王家」!!

 
dankone 發表於 2012-3-28 14:19:5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45 68811
gotomugen1 發表於 2012-3-28 19:21
人民[生命][財產]需要保障,難道說有1萬人[同意]必須把你殺死才能合法分得妳的家產以及得到某財團給的[獎金],你會因為不違反公共利益而讓人殺死?就算我自私我嫌建商給的錢太少那又怎樣,我合法住在這,如果這案例一開,哪天財團說要開挖妳祖墳怎辦,也許我舉的例子很牽強,但我要重點聲明,國家要保證我的生命財產,否則要民主作啥,去當專制政權的狗好了。
TianZ 發表於 2012-3-28 19:26
人家不賣就是不賣
何來要價太高可言??
一堆腦殘看到「釘子戶」三個字就在眼紅
腦殘就是腦殘

都更都更,是更到什麼東西了
擺明了就是圖利建商
我決定下一屆總統投民進黨
讓他們把這些藍色的腦殘政客通通捉去關
hakusan 發表於 2012-3-28 19:27
一堆白痴都不看內文就在那邊投票發言。
內文就有說可以不把它規劃在內,直接進行都更了,不會妨礙到其他38戶。
還在那邊扯什麼為了大眾犧牲一家沒關係。
真是有夠好操弄的愚民。
靠標題就把你玩死了。
fo123 發表於 2012-3-28 19:28
fo123 發表於 2012-3-28 19:18
又一次證明政府和財團是一體兩面的連體嬰,法律儼然只是政府和財團用來壓迫百姓的工具.
很多人都以為建設只 ...

現在這個版怎麼改這樣 ,自己不能編輯了.
再繼續上面話題.
要強制徵收 只有國家公設需要 , 像這種私人財團的徵收 ,已是違反憲法 天下人共擊之.
bret1208 發表於 2012-3-28 19:29
只用釘子戶來形容就知媒體有預設立場了  許多人又只看標題不了解事情原由
不過也沒法子  看看土地大戶的立委  精心條改的土征法  只要看上眼  不由得你說不...
fulins 發表於 2012-3-28 19:33
太過分了這個!
現在台灣非法制了嗎?
是否是某人或某黨說了算?
643505093 發表於 2012-3-28 19:34
政府要拆..就是要拆抗爭好像沒甚麼用....要是下一個要拆我家我也只能讓拆...那不然要如何...
a8355277a 發表於 2012-3-28 19:41
媽的...死好  怪誰   還說什麼鳥人權  

面子都做給你了   自己不賞臉

文中都表示  建商願提出華夏條件了

那其他住戶都同意了   聽說不是過半數就可以了

媽的  就你家龜龜毛毛不同意

被拆   怪誰   怪自己貪啦

死好!!
6210136 發表於 2012-3-28 19:41
剛吃飯看了新聞  已經知道建案開始規劃就已經用預售屋方式開始跑了
也就是說建商已經有不少的單子在手上了
若要扣除王家的房子  那樣他們少賺更多   

只能說   都更是唬爛的   之前不是有說  歡迎居民一起將外牆磁磚更新    那也算更新面貌的一種方式啊

再看看這個   建商已經都計畫好了   政府也過關了    其他人都談好了  剩下王家    根本無法對抗他們啊

用法律來強姦老百姓   這樣的建商   會是好的建商嗎   
sarah831109 發表於 2012-3-28 19:46
古人云..殺頭生意有人做 陪錢生意無人做


"事實"如何 我們並不曉得 但是 先人的話還是有它的道理存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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