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史上首例「合法強拆」 你可能成為下一個「士林王家」!!

 
dankone 發表於 2012-3-28 14:19:5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45 68853
alexdon 發表於 2012-4-2 16:09
快來快來 快來我家都更~~
要拆快來拆
都更什麼時後才會來呢~~~~~~
wakeuplife 發表於 2012-4-2 17:09
台灣假民主 政府想做的從來不會問過人民
lovechichi 發表於 2012-4-2 19:17
niord 發表於 2012-4-2 00:52
牟利,就是利益交換,無償的贈與就是無償,也就是沒有利益交換,真不明白要扯上了什麼判例,
再者,台灣屬大陸 ...

拜託不要說自己"淺懂"
聽了會覺得很爆笑~~

會說出:
無償的贈與就是無償,也就是沒有利益交換.......
就表示根本"不懂"

再者扯到大陸法系,說法官見解很重要~~更可以顯是說這話的人根本沒念過法院組織法!
所謂判例,就我國司法實務而言,判例是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在其所為諸多判決中,經過一定程序與審核,認為其所表示法律見解而具有先例價值者,製成判例要旨並公布。即便憲法80條明文法官獨立審判,但是判例對於下級法院有其事實拘束力。

再說一遍~~不要說"略懂" ,說這種大言不慚的話,很"搞笑"~

frogabc123 發表於 2012-4-2 19:39
有強拆嗎??我不覺得耶!
axiology99 發表於 2012-4-2 21:03
惡法亦法..

很多時點不去主張,徒待時效已過..

高院已有判決...很多點看起來都很合理但是時間點不對就整個完蛋

有句話不是常說法律不保護讓自己權益睡著的人..

所以雖然很遺憾王家的狀況,但是個人以為拆並無不法。

只是比較奇怪的是建商會不會太大膽了一點

還沒清除土地就把預售屋拿來賣,這樣似乎過份了!


只希望大家藉此可以多瞭解跟自己息息相關的法令。

莫因沈默而使後來才來用抗議或強烈手段來表現,這樣大家就都很辛苦了..

.
niord 發表於 2012-4-2 22:20
lovechichi 發表於 2012-4-2 19:17
拜託不要說自己"淺懂"
聽了會覺得很爆笑~~

???

我說大陸法系,你提法院組織法???

法官見解就是所謂心證,有興趣去找認識的律師或法官或檢察官問問...
lleegoods 發表於 2012-4-2 22:37
太誇張了,我記得郝龍斌當年當環保署長的時候我就很討厭他,垃圾袋的政策超爛,現在垃圾袋都加厚了,可是用的人卻沒有減少
tekt 發表於 2012-4-2 23:48
今天即使王家要很多錢,你建商不肯給錢解決, 大可直接變更改建案把王家劃出去 ,讓王家自己解決, 以後能不能改建都是王家自己的事

建商哩?   少了這塊地少賺很多,談不攏, 當然想辦法運用"合法"的手段吃掉王家的100% 持有的土地....
19930315 發表於 2012-4-3 01:58
看到一堆人說得頭頭是道,看得我好生佩服!!!!!
不過理論誰不會說,只是願不願意說而已!!
反對也好,支持也罷~打打字、說說理論誰不會?!
當個好官造福民眾豈不是更好!!!
bellyenhan 發表於 2012-4-3 07:58
96197033 發表於 2012-3-28 16:52
自己要選郝龍斌的,怪不得誰了
民進黨在選舉前都已經努力警告很久了,悲劇發生怪不得誰了。 ...

好像小英還想把都更門檻降為2/3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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