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撿紙箱被告 吞鹽酸自殺遺書咒對方會有「報應

 
sake0215 發表於 2012-9-26 11:21:38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9 18921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2-9-26 18:25
tvbs1972 發表於 2012-9-26 18:15
所ˇ以說悲哀阿  老師都沒有教   法律可以玩人    人可以玩法律     請改革司法    建立陪審團    勿有恐 ...

台灣法律不夠完善.仍有爭議之處~~
但在這個事件裡面.並沒有法律缺失...
因為我一直有再強調...法官也可能極輕判刑..事實如何我們不知道!

目前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可以說是完善的!永遠都會有法律漏洞!
因為是人所建立的.就有辦法破解!
只能漸趨完善.但無法絕對完善~

而事實上老師也不可能懂法律,除非是法律系的老師!或本身是法律系畢業的!
但每個律師或學法律的人, 精通的法律類型也都不同!
唯一的優點是他們看得懂法律,出事情也會去查.

但有一些基本的法律邏輯!其實是非常合理的~!
在這個事件裡面的基礎邏輯就是"不告而取並佔有及是竊盜"
所以我才認為很多網友看漏重點了.

補充~如果家人互拿東西!也是可以告的偷竊的!恩~
shadow101680 發表於 2012-9-26 18:29
阿伯沒問主人就自己撿走紙箱這確實是有錯的
關於這部份沒什麼好討論的

我倒是很想聽聽檢察官跟阿伯的對話
他到底是說了什麼才會把一個人逼到喝鹽酸自殺還留遺書詛咒
tvbs1972 發表於 2012-9-26 18:30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2-9-26 18:25
台灣法律不夠完善.仍有爭議之處~~
但在這個事件裡面.並沒有法律缺失...
因為我一直有再強調...法官也可能 ...

知道了老師                    大家不要檢我的<黃金紙箱>喔開玩笑的      步要貪方便   貪小便宜拉
f51a34 發表於 2012-9-26 18:35
一個紙箱15000 裡面藏黃金喔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唉
9144022 發表於 2012-9-26 18:47
紙箱1萬五@@


通常這種小糾紛 不是都先看是否能和解 ?


1萬五...檢察官沒起疑嗎???


如裡面有酒那還有可能


如有酒  那也是能找出來@@



如沒有  箱子1萬5.....這 是藏寶箱嗎?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2-9-26 18:54
9144022 發表於 2012-9-26 18:47
紙箱1萬五@@

沒辦法起疑.
筆錄是這樣寫.警方和檢察官也只能這樣做!

另外現在的竊盜罪仍是非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即使紙箱只有一塊錢價值..還是得提告!
godjesus.tu 發表於 2012-9-26 18:58
這種可回收換錢原本就不該亂撿
但是這樣的案件不用搞這麼大
lolihermit 發表於 2012-9-26 19:28

當法律脫離生活常識時就有必要改變


這個事件沒有法律邏輯的問題
只有繳稅金的公民會不會要司法警政等行政資源浪費在這種事情上面
如果原告清楚知道法律規定這種案件去告人不但對方不會被起訴而原告自己還須負擔萬元以上的裁判費
這時原告就不會輕易提告了
總之 法律脫離常識時就是社會上有金權的階級得以囂張的時候



patience 發表於 2012-9-26 20:51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2-9-26 14:49
竊盜罪是公訴罪!
也就是說失主只要跟警察講..警察找到拿走的人並做完筆錄!
檢察官就得依法提告..

這知道這是竊盜罪,我回覆中也有說這行為不對!

但面對一個撿資源回收的老先生!

你覺得有必要做到這種地步嗎?

這根本就是要敲詐,那還不失德!

還有我没罵檢察官,她也只是依法辦事........
謝美華 發表於 2012-9-26 20:56
下列網址疑似原告發文想看的人就看吧!
http://www.p9.com.tw/Forum/ForumTopic.aspx?Id=101795&page=1
紙箱一個15000好貴
賣到回收站說不定1元不到
間接害了一條命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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