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命案上萬網友連署「速執行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2-7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93117
blueapostle 發表於 2012-12-7 23:17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她也贊成懲罰壞人,但在現行司法制度缺陷下,發生冤案機會相當高,若不廢除死刑,將嚴重侵害人權。.......

槓!真他媽腦殘
司法制度有瑕疵,可能發生冤案
他媽的!我們要做的就是改正司法制度
跟他媽的死刑有甚麼關係

司法制度有缺陷易造成冤案<<<沒錯
為什麼後面就要接廢死?
邏輯是
司法指度有缺陷,易造成冤案,所以會錯殺無罪的人?<<<<<<言下之意..現在的司法只有一種刑罰叫做死刑?
如果對象犯行明確,有九萬多個人看到他行兇,這樣還有沒有冤案的可能性?


真他媽的白痴
nsr250no1540 發表於 2012-12-7 23:18
本帖最後由 nsr250no1540 於 2012-12-7 23:22 編輯

廢死聯盟
簡單來說就是社會治安的亂源
比殺人更恐怖殺人於無形
我相信哪一天
某位得不到公平正義的受害家屬
一定會給廢死聯盟一個血淋淋的教訓
就看誰準備玉石俱焚

jfuiuk 發表於 2012-12-7 23:18
廢腦(死)聯盟是變相鼓勵及保護犯罪者安心犯罪的邪惡組織

也是讓全民百姓(包括受害者家屬)必須再為這些人渣的獄中吃住埋單的根本源頭

本人極度認同自古以來殺人償命的模式----這個邪惡組織將極少數冤獄(如江國慶事件)徹底無限上綱

其說法就好像吃飯可能噎住,就堅持反對進食一樣荒謬

社會大眾應該同聲譴責並敵視這些跟犯罪者始終站在同一線的冷血偽善惡魔們

本人曾發揮想像力想到一個情況-----某個殺人犯以兇殘手法殺害一個少年孩子,在家長憤怒悲痛又無奈的情況下看著該殺人犯在冷血聯盟的保護下以坐牢幾年結案....

短短幾年後..某天受害者的雙親在街上或夜市碰到出獄後的這位仇家

這位兇手看到對方後還可以很帥氣的像那對可憐夫婦打招呼

[哦~~這不是之前乎恁爸做掉的XXX的老爸老母嗎?...你們也來這逛街啊~恁看!恁爸出獄了勒~嘿嘿]

殺害孩子的仇人就在眼前...既不能罵更不能打(對方可以告你毀謗或傷害哦)

若你們是這對夫婦,看著對方意氣風發的招呼及離開(甚至打扮光鮮亮麗.還帶著美眉有說有笑)--身為受害者父母的你們, 能否體會那是何等的悲哀及無力...

失去至親骨肉的痛終生難忘....但兇手只要吃一段時間免錢的全民買單飯,出來後照樣繼續逍遙或繼續危害社會---那受害者及家屬的人權有在哪裡....
earl1122 發表於 2012-12-7 23:19
最大的補救機會就是把那位犯人槍斃
才能彌平社會激憤的人心

泯滅人性到極點的人....

送他去投胎才是對他對大家最好的結果
shuan1668 發表於 2012-12-7 23:21
死刑無法解決問題,那你廢死就可以嗎!!!!
我相信冤案絕對是有的,
但是許多死刑犯的犯案證據確鑿明確,
別拿江國慶那人為刻意操作所造成的冤案來比擬.....
0932338204 發表於 2012-12-7 23:22
跆拳阿君 發表於 2012-12-7 21:14
媽的腦殘

等等~是不是理解上有誤??
我也是不贊同廢除死刑~但廢死的執行長所說的江案,字面上意思應該是,江國慶是冤死被害死的被害人
,而要為江國慶尋求正義,是不是也該把殺江的人判處死刑來伸張正義,而不是把江案跟這小朋友案扯成同樣屬性案件
z62487 發表於 2012-12-7 23:24
有些罪犯殺了好幾個人  
最後被判死 他的一條賤命 也換不回家屬的傷痛
而且我認為是便宜了他!

所以不該廢死
而且應該用更激進手段去執行死刑!

58702015 發表於 2012-12-7 23:25
世上最恐怖的2種人
第1種 盲目附和的人               
第2種 明知錯誤也要把錯的變成正確的的人


joy20701 發表於 2012-12-7 23:26
如果連確認的殺人犯都不能懲罰
那還需要法律嗎
江國慶案確實是一個遺憾
但是就因為廢除死刑的言論
使許多人認定不會有事
關一關就可以出來了
若再犯
廢死聯盟的人能負責嗎
ktn151510 發表於 2012-12-7 23:26
廢死? 腦殘嗎?    如果罪大惡極不用死 那完蛋了...你懂的!    怕有人冤死 那就把當初案件所有關係人列查清單 一併處死 才足以陪罪  久而久之就不會有人敢在那邊有的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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