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林益世涉貪案 一審判7年4月其他人無罪.你認為國民黨證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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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pi5168 2013-4-30 17:04:34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9 14739
ak47m162123 發表於 2013-5-1 10:15
套句前台北市長說的話~
法院~就是我們XXX開的啦
XPower 發表於 2013-5-1 10:20
果然是黨證在手
作姦犯科都不用在怕
暗黑冥煌 發表於 2013-5-1 10:25
林益世可以喬合約獲利有罪 那為何校長喬營養午餐合約獲利無罪

林益世上下面都有人利益輸送

檢警(特偵組)沒本事也沒想查出來

只會妨礙提供一刀斃命證據的證人

承審的恐龍法官自然可以體察上意 自由心證 本帖最後由 暗黑冥煌 於 2013-5-1 10:34 編輯

tosts1 發表於 2013-5-1 10:31
有黨證有差啊.....

黑錢都沒事

不只他一個!
howhow1025 發表於 2013-5-1 10:44
有貪污就要判刑,這樣政務官才會怕
月光飛俠 發表於 2013-5-1 10:47
怎麼辦都是自己人
再辦下去等等翻臉把藏鏡人都挖出來~~~這不就難堪了嗎?
再上訴下去就會無罪定讞了,藏鏡人不想曝光咩!
這就是國民黨阿
daamoor 發表於 2013-5-1 11:12
他家拿的是"VIP"級的黨證
不意外啊!
當初檢方起訴就在幫他脫罪了!
沒天理喔!
台灣已變成沒法律的地方了
creole0023 發表於 2013-5-1 11:19
這年頭,有人脈關係是必須的,有人罩,是好的。錢再賺就有  過個幾年依樣貪一貪又可已過好日子了。
tommy_wang 發表於 2013-5-1 11:30
反正我們還有一群愛耍流氓的立委, 不爽的鄉民可以請他們去法院踹破法官辦公室的大門, 再把法官幹譙一頓, 讓二三審的法官有所警惕 !
林武翔 發表於 2013-5-1 11:32
法院可以改國民黨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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