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愛情] 我們無處安放的青春 作者:呂挽(連載中)

serenablair 2013-5-10 17:15:28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0 6120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3 10:03
第六章  情場如戰場(6)

「放心,李越不會真給你下藥的,你倆不是論哥們兒嗎?」

  「——昨晚的圍棋你看了嗎?老聶到底贏了沒有?」

  這是李然問張訊的,在轉移話題方面,李然確是高手。

  等兩個女孩子回來,李然張訊這兒已經圈了一撥圍棋迷,熱烈討論聶衛平對籐澤秀行那盤必贏卻下輸的棋。張訊本人是業餘四段,是報社裡頭最高的圍棋段位。

  李越看李然站起來,衝他眨眨眼,問了一句:

  「李然,你嘴唇怎麼破了。」

  李然但笑不語。

  回家的路上,周蒙一直問起李越。

  「——張訊是在追李越姐姐吧?」

  「是啊,你覺得他倆有戲嗎?」

  「我覺得,」周蒙轉過頭看著他,「李越姐姐更喜歡你。」

  李然的高明之處在於他只是簡單地回答她:「濛濛,只有小孩子才會認為自己喜歡的就是最好的,人人都要來跟她搶。」

  「你就是最好的。」

  「那是因為你愛我。」

  「你呢?」

  李然看著她,越說越慢:「有一種情形是,當你心裡有了一個人就容不下別的人了。」

  這樣的話自然會令女孩子心跳,薄暮中,她的身體自然地傾向了他,像一朵打開的花渴望著擁抱和撫摩。

  對於身體的認識,周蒙一向認為,腰部往下都是不潔的,所以,當李然的手來到腰以下的部位,她躲閃了。

  李然在她耳邊問得輕極了:「怎麼了?」她不回答,他索性把她抱著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他的嘴唇移到了她的胸前,隔著削薄柔軟的裙料,隔著布制的胸衣,她是小巧的,柔軟中有一點點硬。她現在要是動一下他都可能會控制不住地拉低她的裙子,她一直沒有動,不是鎮定而是屏住呼吸的緊張。緊張得讓他很快放開了嘴唇。

  可她又很喜歡他這樣抱著她,當她鬆弛下來的時候,她的嘴唇尋找著他的,這是她第一次主動吻他,感覺真甜。

  「濛濛,嫁給我吧。」他說得無奈而動聽。

  「那,你會不會跟我厲害?」

  「當然不會,我什麼時候跟你厲害了?」

  「你今天早上就跟我厲害了,還摔電話呢。」

  他親她的嘴唇,脖子,軟軟的小耳垂,她已經遠遠不止是讓他心動。

  「濛濛,等你畢業我們就結婚,好不好?」

  「你真的要娶我?我不喜歡做家務哎。」她離他遠一點,幸福得難以置信地望著他。

  「我李然娶老婆就是為了讓她做家務嗎?家務請人做好了。」李然答得很輕鬆。

  「可是我想做絕代佳人。」她看他不懂,摟著他的脖子解釋道,「就是不生小孩兒,斷子絕孫的佳人。」

  這個,李然一點兒不擔心,濛濛現在是歲數小,女孩子年紀大了自然會想做母親,到時候即使他不想要,她還想要呢。

  當下,他策略地說:「我無所謂呀,如果到時候你要生,我也不反對。」

  「我才不要呢,生孩子會破壞體型,還會長雀斑。」她說著又擔心起來,「可是人家都講,男人年輕的時候是無所謂,到了中年就會想要孩子的,到時候你又要,我怎麼辦?」

  她都在想什麼呢?展望婚後的第十年?李然無法理解女人,浪漫又實際的女人。

  當男人提到結婚有兩種可能:開始性關係,或者,鞏固性關係。他也許是真誠的,也許也想到了應該擔負的責任,但是,情慾總會以絕對優勢壓倒一切,就說李然,他這會兒哪有心思考慮婚姻生活是怎麼檔子事啊?當他說:嫁給我吧。潛台詞是:給我吧。

  當晚,李然躺在床上想非要他等兩年不僅不可能,也不太人道。倒不是處心積慮地非要做那事,可是,現放著這麼個如花似玉的女朋友在身邊——

  很難說沒有經驗容易把持,還是有經驗。

  沒有經驗會因為好奇而不顧一切,也可能由於恐懼羞澀輕易放棄。有經驗呢,食髓知味怎麼肯輕易罷手?可是,一定會比較有耐心。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7:48
第六章  情場如戰場(7)

        李然當然知道女人也是有慾望的,即使是處女。從經驗出發,李然不認為性構成對女人的冒犯,正相反,她要看上你了,你不碰她,才是對她最大的冒犯呢。

  不過有性經驗並不代表就有豐富的戀愛經驗,即使是和劉漪。也許正因為她對他純潔的愛埋藏得太久了,結果一上來就瓜熟蒂落演變成赤裸的性。像現在這樣跟濛濛捉迷藏似的談戀愛,重在一個「談」字,李然當做心靈的最大享受,也不失為一種新鮮的刺激。

  心靈的享受?對周蒙來說,如今刺激得她坐立不安的可不是靈魂而是肉體。

  她喜歡李然抱著她,也喜歡身體接觸,她只是不喜歡他過分地碰她,尤其是腰部以下,感覺多麼猥褻。

  你很難說少女是假正經呢還是不懂事,多少都有一點。

  杜小彬回到臨江縣後很快給李然來了一封信,確切地講,是一個便條,附在她寫的一篇散文後面。便條措辭委婉,希望在寫作方面得到省報社編輯老師的指正。李然看看文章標題——《洪水之後》,心想這杜小彬還挺跟得上形勢,只要她不跟自己這兒找麻煩,那就一切好說。

  李然把稿子轉給了跟副刊編輯很熟的李越,李越問他:

  「字兒寫得還挺棒,像男孩的字,她真是你表妹嗎?真是,我就能想法兒給她發了。」

  李然說:「那就算真是吧,發了我請你吃飯。」

  李越撇嘴:「你到底欠人家什麼情啊?這麼前後奔忙。」

  李然想想還是栽小宗頭上得了:「不是我欠她情,是小宗欠她情。」

  李越「哦」一聲:「是小宗,我說你也不會那麼沒眼光嘛。還什麼表妹,土不土呀?」

  不幾天,杜小彬的文章還真發出來了。

  在收到杜小彬信的同時,李然在抽屜裡發現了一張杜小彬的照片,他給她照的照片,黑白照片。

  照片裡的杜小彬看起來眉清目秀,短髮,素色連衣裙,好像五十年代的女大學生,連那土勁兒拘謹勁兒都像。李然只在第一次見她的時候領略過她眼神裡的風塵況味,當然,像小宗說的,杜小彬還是個雛兒,可是李然端詳著那雙彎彎的清水眼,不相信找不出一絲痕跡來,如果真說有的話,那是她眼裡的戒備。

  李然當然不糊塗,這張照片是杜小彬遺漏的,還是她特意留給他的?除了照片,杜小彬留給他的還有餘香,是那瓶著名的香奈爾五號吧。

  她在的時候他可沒聞到,光琢磨怎麼對付她了。

  很少有人讓李然緊張,杜小彬讓他緊張。

  李然分析,杜小彬對他要沒那份心思的話,濛濛也不至於跟他鬧,對這種事,女孩子總是超敏感。

  回想在臨江縣,杜小彬隔著玻璃窗盯他的目光,李然心有餘悸。作為一個女孩子,杜小彬性格偏激行為乖戾,有股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狠勁。

  不,杜小彬絕不可愛,她可怕。

  這樣一個古怪可怕的女孩,對李然來講也是新品種,他可以不承認,但杜小彬是有那麼一股——危險的吸引力。

  思量了幾個來回,李然還是給杜小彬掛了個電話。電話一接通,他又矛盾地希望杜小彬最好還是不在,他失望了,她在。

  杜小彬的聲音裡都可以聽出喜悅。她一高興說話就快,南方口音也比較重。不像濛濛,一口字正腔圓的北京話,有著北京人特有的懶散和傲慢。

  李然讓杜小彬以後把稿子直接寄給副刊的劉恕編輯,杜小彬說:

  「我還是想寄給你,麻煩嗎?」

  李然只好說不麻煩。杜小彬停了好一會兒,李然都以為她掛電話了,她又說,她說得很慢:「我看到你女朋友了,是你女朋友吧?周蒙。」

  李然說是啊,她那天剛從北京回來。

  李然不知道,他這句話這理所當然的口氣,已經讓杜小彬恨周蒙恨到了骨子裡去了。

  「聽說,她是北京人?」

  杜小彬這個「她」字讓李然一時沒反應過來: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7:49
第六章  情場如戰場(8)

        「噢,你是說濛濛,她父親在北京工作。」

  杜小彬接著又問李然在西藏有沒有朋友。

  李然說沒有你有什麼事嗎。

  杜小彬說沒什麼我過一段想去西藏看看。

  不等李然答話杜小彬接著說謝謝你給我打這個電話,李然禮貌地說不用謝。然後,兩個人都掛斷了。

  小宗在開學前回到了師大。

  他承認告訴過杜小彬李然明年援藏的事兒。李然非常不悅:「你跟她說我的事幹嗎?」小宗歎道:「唉,她老問你嘛,我哪能想到現如今的女孩兒這麼有心眼呢?不過,你也不一定去吧?你不是到底跟周蒙談上了嘛。」李然說:「就因為談上了,要我一天到晚守著她又不能碰她,不是更受罪嗎?我正好去兩年,等我回來她也畢業了。」小宗說:「那也是,在一塊兒太容易犯錯誤,周蒙父母都是教授吧?家裡是不是管得特嚴?」李然笑:「她媽媽這學期都不讓她在學校住了,晚上回家不能超過十一點,婚前不得發生性關係,這叫『約法三章』。」小宗樂了:「老太太跟我媳婦她媽當年一樣狠,要不我怎麼一畢業就猴急著結婚呢。」

  李然跟小宗取得了一致性意見:首先,李然要撤,不能為挽救一失足女青年,就把自己給搭進去了。其次,小宗立刻去臨江縣探望失足女青年杜小彬,把握其最新思想動向,打消其去西藏的愚蠢念頭。最後,得給杜小彬介紹個男朋友。

  小宗指手畫腳恨不得搖上一把鵝毛羽扇:「治病斷根,給她找個主兒從了良,以後,就沒咱哥倆的煩心事兒了。」

  李然擔心道:「臨江縣那些人她能看得上嗎?你還是說服她回來復學吧,省城選擇機會大點。」

  小宗大不以為然:「杜小彬自己不也是從小縣城出來的嘛,你讓她回省城,她一天到晚去找你,你受得了嗎?要不你就救人救到底,跟她好了算了。捨己救人嘛,就得把自己給捨出去。」

  李然讓小宗別扯淡自己已經有女朋友了。小宗說:「就算你現在沒有周蒙你也不會要杜小彬吧。」李然問:「那你會要?」小宗撓撓後腦勺:「其實也不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兒,得允許年輕人犯錯誤!不是說,年輕人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的。」

  這句話,後來,對李然是有影響的。

  李然還記得自己當時笑著說:「這都是劉漪,給咱倆找這麼多麻煩。」

  劉漪,他負了她,而她,也不是有心的,卻以另一種方式讓他付出了代價。

  周蒙的二十四枝康乃馨依然盛開著,盛開的,還有她的愛情。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7:50
第七章  愛如歌(1)

        在隨後的日子裡,李然發現,濛濛跟他最常說的三個字不是:我愛你。而是:我累了。逛逛街看看電影上完幾堂課,她都會叫累。一開始李然總以為是女孩子撒嬌的表現,有也有點兒,不過她的症狀也很明確:一累就頭痛,嗓子也啞了臉上也沒血色。她每次頭痛起來足以讓人膽戰心驚,捂著腦袋疼得直哼哼,又不肯吃止痛藥,唯一的治療方法就是不停地喝開水臥床休息。

  伴隨頭痛的,是經常性的胸悶噁心,怕聞汽油味,怕坐汽車,面的和公交車還算好,絕對不能坐皇冠和小巴,坐一次吐一次。從小學上到大學周蒙的活動範圍只限於城市東南部的文化教育區,難得去一次市中心就叫進城了,到現在連市政府在哪兒她都不知道。李然本來計劃兩個人至少要去蘇州玩玩,看她這個身體,他想都不敢想了。

  有一次,李然特地去找方阿姨談周蒙的身體問題,做母親的先有三分不悅,難道說是自己對女兒關心不夠了?據方阿姨講,早就帶周蒙看過醫生她什麼毛病也沒有,她就是缺乏運動生活習慣不好,喜歡熬夜。方阿姨還加了一句:以前我們周蒙弱是弱,也沒這樣弱不禁風啊。在北京她也挺好的,人還長胖了點兒,一回來就瘦了。

  李然聽出來,方阿姨話裡話外的意思是怪到他身上了。

  李然也有點兒冤枉,一開始他對濛濛是關心不夠,主要是老不在她身邊,讓她日思夜想的,太耗神了。現在,他也不怎麼出差了,逢休息日就跟長在女朋友家似的,對她不說呵護備至他也是小心伺候的。

  定義「小心」:自從方阿姨的「約法三章」通過濛濛跟他公佈以後,不要說誘惑,他對濛濛連親熱點兒的挑逗都杜絕了。

  公平地講,是她在挑逗他,雖然她可能還不清楚挑逗的具體含義。即使有足夠的椅子,她也會選擇坐在他的腿上。幸虧天氣轉涼了,大家穿得都比較嚴實,不然他可經不住她老這麼考驗他。濛濛當然不是小木頭,甜美的女孩都特別敏感,只要他撫摩她就會有反應。李然也曉得,細腰以上是可以開放搞活的,細腰以下她還是閉關自守有心理障礙。

  既然未來的岳母大人怪罪到他身上了,李然還是得想辦法。他先帶濛濛到醫院檢查身體。從心電圖到B超,從血糖到血色素,能查的都查了個溜夠。她唯一能稱得上毛病的只是由於長期節食消化不良造成的腸胃脹氣,這會導致胸悶嘔吐。還有就是血色素偏低,但在正常範圍以內。最後,醫生的診斷是由於體質羸弱引起的「疲勞綜合症」。怎麼治?像一切現代綜合症一樣,沒藥,多休息,千萬別累著。

  濛濛還挺不耐煩,她最不愛上醫院,讓她多吃點兒增加營養更是死活不幹。李然耐心地給她做思想工作:你現在身體就這麼差,以後怎麼辦?

  「什麼以後?我活到四十歲就夠了。」

  真是孩子話,李然這麼想著,撫著她的臉說:「你活到四十歲就夠了,我呢?我怎麼辦?」

  「懷念我啊,你會懷念我吧?」看他不說話了,她又哄著他,「我會好的,等我們結婚了我就好了。」

  「為什麼?」李然克制著激動問她。

  「那,我就放心了呀。」她說著,臉一點點地紅了。

  他們都不懂,戀愛對於周蒙,不止是個事兒,是一起事件。周蒙還不到十九歲,她的生命中發生過什麼呢?遇見李然跟他戀愛就是迄今為止最大的事件了。在北京她是因為環境的變化暫時分散了注意力,現在呢,兩個人是天天見面,可是,每一天和每一天又是那麼的不同。

  當你愛上一個人你會愛上他的一舉一動。

  即使周蒙討厭聞煙味,她仍然喜歡看李然抽煙。他拿煙的手勢,不管是兩根手指一夾還是三根手指一捏,非常簡單的動作讓周蒙非常著迷,那好像是他難以觸摸的內心世界在瞬間露出了一個微妙的表情:不動聲色意味深長。含蓄,她迷戀他的含蓄。

  然後,他的頭會微微一側,下頷略略抬起,淡淡的煙霧在他臉前飄來飄去。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7:51
第七章  愛如歌(2)

        不知道為什麼,男人沉默著抽煙的時候,會顯得那樣孤單,李然是這樣,以後,熱鬧開朗的潘多也是這樣。

  周蒙雖然不喜歡對著鏡頭搔首弄姿,卻最喜歡看李然聚精會神工作時的樣子,他的左眼斜斜地一瞇,右眉高高挑起,他不是一張張照,而是一連串地「啪啪」按快門,感覺特豪華。

  對自然景觀周蒙一向不太敏感,長江三峽美不美?她在船艙裡躺著就過去了。至於黃山,典型的周蒙式回答是:倒貼她錢她都不去。不就是山嘛,她看不出好來。

  但是,在那個秋天,她愛上了樹。幾場秋雨一打一場秋風一吹,葉子就黃了,梧桐是斑斕的,銀杏是純淨的,槐樹是葉子落得最早的。如果說,花是樹的笑容,葉子就是樹的表情,秋天的樹表情是最豐富的。這就像一個人,總要到中年以後才會擁有歲月賦予的滄桑味道。

  那個秋天,她一天到晚纏著李然給她拍樹,李然說:樹有什麼好拍的,要拍就拍你。

  結果,李然拍了樹和她。有一張李然特別得意,放了各種尺寸出來,最大的有一本書那麼大,李然鑲了個木框子擺在宿舍裡,最小的不過三寸,他夾進了錢包。

  等這個美麗的秋天就要過去的時候,周蒙才想起,她和李然竟沒有拍一張合影。可是,有什麼關係呢?前面,不知有多少更美麗的秋天等著他們呢。

  她不知道,沒有了,這就是她和他唯一的秋天。

  李然剛開始迷攝影的時候,覺得人物比景物要難拍一些,現在,他又覺得拍人物比拍景物要有意思一些。

  他得意的是,至少在那張照片裡,他捕捉到了,平時一閃而過的,她無牽無掛的靜。

  濛濛是這樣,她對任何東西都沒有特別的佔有慾似的,綠松石的項鏈她喜歡,也不過戴了兩天就放起來了。過了一段,又來找他商量,說戴妍要過二十歲生日了,她可不可以把項鏈送給戴妍,戴妍一定會非常喜歡的。李然問她:你不喜歡嗎?她跟他解釋正是自己喜歡的東西才要送給好朋友啊。李然不悅地強調:可是,那是我送給你的。她看他不高興了就不再說了。李然補充了一句你要是想送戴妍我可以再去買。濛濛搖頭:別,挺貴的——她也知道貴。

  結果戴妍過二十歲生日,濛濛到底送了根項鏈,是她媽媽從國外給她帶回來的,14K的金項鏈墜了個鑲碎鑽的小小十字架,在國外也不值什麼錢,但做工確實好,晶光四射的。戴妍那種女子,一看到項鏈,「哇」地就叫了出來,摟住濛濛就叫「親愛的」。

  濛濛的腔調是:東西一多,放起來多麻煩。

  她是沒什麼身外物,以至李然最初走進她的閨房,會有一種不適,雪白整潔空空蕩蕩,不要說不像一個女孩子的房間,都不像一個活人的房間。如果他不給她送花,這屋裡就什麼擺設也沒有,連一面小鏡子都沒有。書也不多,看完的書她只要覺得好就來不及地借給別人。她的衣服算多一點,不過常穿的也就是那幾件,李然都數得出來的,不常穿的隔一段她會送給鐘點阿姨。

  李然心裡打鼓,性格是夠性格可愛也夠可愛,以後一塊過日子她要還這麼性格,可要老命了。他現在有點兒信了:濛濛怎麼會要小孩呢?不會的。

  要說麻煩,還有比小孩更麻煩的嗎?

  李然沒想到,當然有,比小孩更麻煩的就是生活。

  有時,我們不得不為了麻煩的生活又要了麻煩的小孩。

  一九九七年,李然離婚以後,濛濛那張鑲木框的照片被他從箱子裡拿出來放到抽屜裡。

  偶然被一個美國攝影師看到,美國佬嘴甜,哇哇稱讚:「She is so pretty,look at her eyes.」他端詳一會兒,回過頭問李然,「She looks sad,doesn`t she?」

  Sad?李然想說不,但是,寧靜這個詞在英文裡該如何表達?「quiet」或者「silence」都不夠貼切。

  可是,後來,在她無牽無掛的靜中,他覺出了悲傷。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7:52
第七章  愛如歌(3)

        她不是不在意,她是不相信她會失去。當她靠近他的時候,她晶瑩的面孔永遠散發著若有若無的淡雅香氣。

  那是濛濛使用的唯一的護膚品,她最奢侈的日常投資,按她的話講是非常非常貴,二十多塊錢一小瓶。夏士蓮,聞起來真像夏日的白蓮花。後來,李然發現有一個牌子的空氣清新劑,聞起來也是那個味道,那已經是一九九九年的夏天了。

  濛濛是沒有杜小彬那種排場的,動輒三百多塊的香水。濛濛的排場是洗臉,一天至少要洗十遍,吃個蘋果都得洗一遍臉,讓人擔心她非得把臉洗破了才甘心。

  洗臉是認真,化妝她又是潦草的。

  李然是看過幾個女人化妝的,在電視台工作的姚姿算最講究,濛濛嘛,如果她那也可以叫化妝,就是塗個口紅而已。李然經常看她鏡子都不用照地,在下唇上一抹,上唇再一抿,就完了。她亦有一管淺桃紅的口紅,塗上去人顯得特別艷,看上去也成熟一點,李然非常欣賞。可是濛濛自己不喜歡,經常用的是另一款叫不上名字的顏色,塗到唇上唯一的效果是不細看根本看不出來。也只有李越那樣前衛的人才會注意到,極口稱讚,跟李然豎大拇指:這是今年的國際流行色,你這個小朋友還有點兒品位。

  男人看女人,跟女人看女人,怎麼一樣呢?李然不在乎品位,他喜歡女朋友要有點兒女人味,不要看上去像個高中生,弄得人人誤會他誘惑無知少女。不是嗎?濛濛偶爾來一次報社,都要引來無數注目禮,不僅僅因為她漂亮,主要是她看起來太小。

  可是有一點,濛濛的態度又是特別成熟的,她不當著人跟他使脾氣,甚至可以說,當著人她對他總是過分客氣的。有一類女子,李然見識過,最喜歡當著人向男朋友發威,要麼是發嗲,好像有了男朋友就成了特權分子似的。

  另一種理解是,在男女關係中,女人還怕沒虧吃嗎?就因為內心虛弱,才來得特別吵鬧。

  其實,在周蒙情緒穩定下來之後,她並不需要李然一天到晚陪著她。她自己下了課通常都是在圖書館看書,那一段她正開始通讀《西方美學史》,也勤勤懇懇地作筆記,揚言要考美學研究生。李然有時聽她侃侃而談:有什麼文學作品值得一個人一輩子泡在裡頭呢,包括《紅樓夢》,可是普遍的藝術規律就不同,充滿了智慧。她又經常引述一句「高貴的單純和靜穆的偉大」,認為是美的最高標準。李然對美學一無所知,不過,他不相信濛濛真能考什麼美學研究生,做學問的女孩子李然也見識過不少,不是沒有像戴妍那樣風流的,但是,就沒有像濛濛這樣無所用心的。

  濛濛就是這點可愛,她做什麼事兒都不那麼在意。

  沒過兩天,李然去圖書館接她下晚自習。遠遠地就看到她端坐著,嘴角帶笑神情可愛。她抬眼看到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她看到他總是高興的。李然瞥了一眼她合在桌面上的書,花花綠綠的,一看就知道是初高中女生擁戴的港台言情小說。

  「你也看這個?」

  「怎麼了?我還看黃色小說呢。」她趴在他耳邊得意地宣佈,「我看過《金瓶梅》。」她經常會給他這樣一些意外,比如,她從不追問他的過去,可她又肯定他是有經驗的。

  倒不是特別嫉妒,她的別緻說法是:「有經驗總比沒經驗好呀,如果一輩子只有一個女人不是很單調嗎?」

  難得她大方,這樣能為別人著想。

  接著她又說:「我要是再晚一點認識你就好了,我不相信我會是你唯一的那一個,可是我希望我是你最後的那一個。」

  李然知道,從各方面講他都是濛濛的第一個,當時他問她:「那你呢?你會覺得單調嗎?」

  「女人跟男人可不一樣。」她很快地回答,想了想,又不那麼確定了,「至少女人不會那麼主動,而且女人很快就老了。可是李然,你信嗎?等你四十歲的時候也不難再找一個十九歲的女孩子。」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7:54
第七章  愛如歌(4)

        「當然不信,我怎麼能找一個比自己小一半的女孩子,太荒唐了,她現在幾歲?還在上幼兒園呢!」

  戴妍每次在宿舍見到周蒙都要抓住她問:「怎麼樣?怎麼樣?還沒上床呢?」到後來戴妍都不耐煩了,她直截了當憂心忡忡地:「周濛濛,他不會是有別的女人吧?不然可怎麼熬得住?要不,他是把你當妹妹了吧?」

  周蒙一口否認,事實是……她想了想,跟戴妍和盤托出:

  還是夏天的時候,有一次,她母親不在家,她坐在李然腿上看電視,看著看著,她突然覺得不對了,一下站了起來。她看著他,他也看著她,細長的眼皮卻像抬不起來似的。

  「後來呢?」

  「後來,我坐到他旁邊,他親了我一下。」

  「That`s it?」戴妍急了,英文都出來了,「唉,周濛濛,你真以為他會等你兩年啊?他是男人,跟我們女人不是一種動物。記住,戴氏戀愛法則第二條:你跟他上床呢未必會得到他,可是,你不跟他上床一定會失去他。」

  周蒙糊塗了,她媽媽已經先下手為強,從各種婦女雜誌上找來各類文章,都是講婚前性行為如何有害,男方會對女方產生厭倦輕視等等不健康的情緒,並列舉大量實例,有一個女大學生居然為男朋友墮了三次胎。看得她,膽子都嚇細了。

  不過,如果李然真的要,她一定不會拒絕。

  李然寫給她的第一封信,是當這個城市的候鳥飛向南方,而他去了北部的礦區。

  出差前兩個人又為周蒙的身體問題爭執過,她覺得他小題大做,他覺得她任性不懂事。講到後來李然口氣硬了:濛濛,我不能總守在你身邊,你要學會自己照顧自己。周蒙聽了雖覺刺耳卻沒說什麼,他明天要出差她不想跟他鬧彆扭,對那種動不動跟男朋友使小性兒的女孩周蒙一向頗不以為然,她覺得,自己跟她們還是有區別的。李然送她到了家,周蒙臨上樓時說了一句:你放心出差吧,我會好好照顧自己的。

  怪嗎?她真的懂起事來,又讓他特別心疼了。

  信其實很短,李然也沒有甜言蜜語。他在信中寫道:

  「每次看到你頭痛胸悶的樣子,每次想到你身體這麼差,濛濛,你能明白我心裡的難過嗎?如果讓我選擇,是旅行還是你,請原諒我的貪心,我要旅行和你。

  「你不知道,沒有你在我的身邊,路有多長。」

  等李然出差回來,方阿姨一見他就跟他說:「周蒙最近天天跑步呢,飯也吃多了,從來沒表現這麼好過。」李然轉過頭去看濛濛,當著她的母親,她的神情有點兒忸怩。

  現在,濛濛最常說的三個字不再是「我累了」,而是「我胖了」。

  以前為了怕胖她經常不吃晚餐的,現在陪著李然連夜宵都肯吃了。吃是吃了,心理障礙還有,動不動就對著鏡子發愁,然後神經質地揪住他問:「你看我是不是又胖了?」李然一開始答:「胖了才好看呢,我喜歡你胖點。」他以為是答得夠完美了,她聽了可非常沮喪:「那就是說,我又胖了。」吸取教訓,以後她再問同樣的問題李然總說:「沒胖沒胖。」她又嫌他不夠誠意。

  即使這樣,李然都不覺得濛濛是那種難伺候的女孩子,她是嬌氣了一點,可是非常講道理,甚至可以說,非常寬容。換了別的女孩子,熱戀中的男友要去西藏那麼遠的地方,而且一待兩年,多少要鬧一鬧的,濛濛卻從來沒有表示反對過,她這種理智李然都覺得不可思議。他問過她:

  「濛濛,我要去兩年呢,你真的同意?」

  濛濛反問:「那我不同意你就不去了嗎?」

  李然說:「至少我會考慮一下,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啊。」

  「你不去也好,這樣,我考不上研究生可以賴到你頭上了。」

  「那你媽媽非把我皮扒了不可。」

  「所以,你還是去吧,我會好好的。其實我也不想考什麼研究生,相信我,我壓根兒不是做學問的料兒。」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7:55
第七章  愛如歌(5)

        李然太相信了,那本《西方美學史》她看了一半就沒興趣再翻開了。

  這也很普通,女人生來是不專注的,除了對愛情,男人生來是專注的,也除了,對愛情。

  「——這麼捨得?你不會想我嗎?」她真的表示不介意他走他可又不甘心了。

  「當然想你,你還沒有走呢,我已經開始想你了。」

  說這話的時候,他們是在她家樓前那棵玉蘭樹下,遠處的鐘樓已經敲響了十一下,可是,她捨不得離開他,他捨不得放開她。

  後來,周蒙也想過,如果李然不去西藏,如果她當時要他留下來,他們真的會結婚的。

  可是下一次呢?他會一輩子,為她留下嗎?

  即使時光倒流,她可以重新作出選擇,她還是會讓他走的。

  不是她寬容而是她理解,甚至,不是她理解而是她膽怯。你愛上的往往是你無法把握的,你無法把握的你就不知道如何去爭取。

  李然這一年十月底的生日,九月份周蒙就宣佈要給他織件毛衣作為生日禮物,她買了煙灰色的細羊毛線,又張羅著讓李然在時裝雜誌上挑款式。

  她是大膽假設,李然是小心求證:

  「你會織嗎?」

  「別看不起人呵,我小學畢業我媽就教我打毛背心。我還會踏縫紉機呢,我媽說這叫女紅,女孩子都得會。」

  看不出來,周蒙居然有這份家教。

  李然還是挑了個最簡單的款式。兩個星期後,濛濛問他:改毛背心行不行?毛衣要織袖子到他明年的生日她恐怕也織不完。又過了幾個星期,他的生日快到了,濛濛終於給他展示了織了一半的毛背心,李然一看,真沒法誇她,漏針漏出好幾個洞洞不說,還明顯小了。她自己也皺眉頭:「要不,我還是給你打條圍巾吧,不打平針打元寶針,漏兩針也看不出來。」

  等李然真的過生日了,濛濛遞到他手上的是一個包裝得很漂亮的大紙盒,李然打開來,不是圍巾而是一件純白棒針高領毛衣——買的。

  下第一場雪的時候,他那條溫暖牌圍巾總算織好了,煙灰色的圍巾,兩頭有兩條赭紅色的細橫槓,流蘇長長的,工藝品一樣精緻。濛濛禁不住自誇自讚:「好看吧,慢工才出細活呢。」大冷的天,她一定要他裡穿西服外罩長大衣,圍巾還必須要掛在大衣領子外頭,一點兒也不暖和。張訊是不愛開玩笑的,看到李然也樂了:「喲,哪兒來的英俊小生?」濛濛聽了還挺得意。

  雪剛停,路上行人很少,天地一片潔白,顯得遼闊而高遠。

  這樣冷的天,濛濛即使戴著棉手套手也是冰冷的,李然把她的手放到自己毛衣底下暖著。她的手指漸漸暖和起來,也不老實起來,從他襯衣的縫隙中探進去,觸摸他的皮膚。她臉上的笑容一開始是鬼裡鬼氣的,然後,是默然的。李然眼裡含著笑,問道:

  「喜歡嗎?」

  他們的生日都在冬天,周蒙是十二月的。

  生日禮物是濛濛自己挑的,一個卡巴奇的雙肩小背包,軟牛皮淺棕色,跟劉漪給杜小彬買的那個一模一樣。

  一模一樣的包,李然也看杜小彬背過,可是,那種沉著的華麗,簡約的俏皮,他覺得,只有濛濛配得過。

  秋天,杜小彬其實回了一次師大。

  九月份,小宗到底陪杜小彬去上海把鼻子墊了,手術非常成功,剛做完的時候是有點兒腫,但是兩個星期以後,杜小彬看著鏡中的自己滿意得直點頭,這才是她要的杜小彬呢,一管兒完美的希臘鼻子。

  信不信由你,女人可以沒有雙眼皮但不能沒有鼻樑,沒有鼻樑就沒有氣質可言。

  按照杜小彬一年前的想法,她現在要見的第一個人應該是省醫大那個男老鄉,可是,在一年後,這個人對她不再具有任何意義。

  還不等杜小彬策劃她下一步的行動,助人為樂的小宗老師就托人給她介紹了一個男朋友。這位男朋友是臨江縣文化局的創作員,小縣城裡的大才子,青年詩人。第一次見面,青年詩人自我介紹道:「我叫王勃,勃起的勃。」杜小彬原本不起勁,聽了他這句自我介紹卻「撲哧」笑了出來。王勃雖然個兒不高,自恃有才有貌也不缺個把女朋友,原本是來逗逗悶子的,沒想到這杜小彬還有點幽默細胞,到底省城來的大學生大方,不比小縣城的姑娘,一驚一乍的。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7:56
第七章  愛如歌(6)

        王勃其實不像他刻意表現的那麼風流,他今年才二十一歲,高中畢業,不到十九歲就出了詩集,被當時省內詩壇肯定為天賦聰縱的年輕詩人。據說他幼年隨父母在新疆長大,至今還會說幾句維語,因為這點背景吧,他的詩頗有點民歌吟唱的風格。王勃對文學虔誠得像個教徒,一個虔誠的人再胡來,也是有限的。

  是王勃第一個鼓動杜小彬寫小說的,他揉著自己的頭髮:「呵,杜小彬,我絕望地嫉妒你的敘述能力,我不行,我只會抒情。」

  杜小彬喜出望外只不肯露出來:「敘述不是最簡單的嗎?連中學生都會寫敘述文。」

  「杜小彬,別說你不懂,敘述才是文學的宗教。而且你知道嗎?杜小彬你的敘述跟別人不一樣,你的敘述優美得像詩啊,又有一種內在張力。天哪,我真想掐死你。」

  王勃咬牙切齒,兩隻手箍在杜小彬脖子上,越收越緊。

  杜小彬發自內心地,笑了。

  王勃勃然大怒:「別得意,杜小彬,你還沒成名呢。」

  他說完憤憤地甩開她,走了。

  王勃的瘋狂不是不讓人動心,尤其他面孔的上半部,眼睛細長,眼窩深陷,看著他還不覺什麼,回想起來總是沒有明確的眼神,霧濛濛的,又像是森林中一股暗流湧動。

  李然,李然也是這樣。

  可是,王勃怎麼能跟李然比?只有李然,才會有恰到好處的沉默。

  「文學青年常常讓人不由自主地為他們感到抱歉,文學女青年讓人在抱歉以外還感覺到責任,是的,你有責任誘惑她。」

  這是杜小彬在她的中篇處女作《爭渡爭渡》中寫下的第一句話,在這篇小說裡杜小彬描寫了一個以文學為使命的女孩苦苦追求的青春旅程:她先是遇到了愛情,為了愛情她放棄了文學;然後,她遇到了肉體,又放棄了愛情;最後,她遇到金錢,掙脫了肉體。

  如果不是已經到了人生的底線了,杜小彬很懷疑自己能否寫得這麼好。不是走到那一步,你完全看不透。

  這篇小說讓王勃也沉默了,杜小彬不著急,她不急於聽意見,她有信心,她第一次對自己這麼有信心。

  王勃放下稿子第一句話:「杜小彬,你不是處女吧。」

  杜小彬彎彎的清水眼一挑:「你想試試嗎?」

  王勃的身體傾向她:「杜小彬,你會一舉成名,而且,你會嫁給我。」他說著,嘴已親到她臉上來。

  杜小彬也不客氣,甩手給了他一嘴巴。

  王勃攫住她的手,聲音沉了下去:「杜小彬,記著,沒有人會比我更懂你。」

  有時候,杜小彬還真搞不明白這王勃,他是真瘋還是假瘋?他跟她講話,口口聲聲地,每一句前都要加上她的名字,就好像杜小彬這個名字他怎麼叫也叫不夠似的。

  是王勃把《爭渡爭渡》推薦給本省最大的一家文學刊物《谷雨》,不到一個星期,編輯部就給杜小彬來信讓她去省城談稿子。王勃表示:全程陪同。

  杜小彬現時真正想見的人只有一個:李然。

  從編輯部談完稿子出來,杜小彬拉著王勃直奔省報社,從宿舍找到辦公室再找到食堂,杜小彬都沒有看到李然的影子,先打個電話就好了,可是她想的是突然出現在他面前。

  王勃在省報社也頗有幾個熟人,他問杜小彬到底要找誰,他可以找熟人打聽一下。杜小彬說算了,她想先回學校看看。

  一走進師大大門,杜小彬才發現,她其實是懷念她短暫的大學生活的,看著那道長長的緩坡,她堅硬的心,忽然柔軟起來。

  王勃在一邊說:「小彬,昨天我收到了北京魯迅文學院的通知,明年春天——」

  杜小彬沒有聽見,她的眼睛悠長地注視著那道長長的緩坡。王勃順著她的視線看過去。

  秋天的中午,陽光和煦而安詳,泛白的水泥路上沒有幾個人,連梧桐樹葉都是靜的。

  一輛自行車從上坡直衝著下來了,車上是一對年輕的男女,那女孩子好漂亮,眉目如畫,兩條細腿直直地掛下來,悠閒地坐在車的前樑上。她整個上身向後靠去,靠在她身後堅實的肩膀上,男人的臉只能看到半個,嘴唇緊貼在女孩子漆黑的頭髮上,也許並沒有動,可是給人的感覺是輕輕摩擦著。
serenablair 發表於 2013-5-14 18:03
第七章  愛如歌(7)

        王勃喝彩:「一對璧人。」

  他們都沒有看到她,她就站在路邊,看著她愛的人和他愛的人,由遠而近再由近到遠,在她面前了無痕跡地過去了。

  不是不知道,只是不知道事到臨頭會這樣恨。

  多麼不公平。

  周蒙懂什麼?她除了撒嬌還會什麼?

  連那一對男女的背影,杜小彬都不肯放過地死死凝視,王勃覺得有點兒不對勁兒了,他還是不肯一本正經:「嗨,杜小彬,那女的不會是你的情敵吧?」

  杜小彬這才回過頭來,口氣嚴峻:「你們詩人,都是這麼淺薄吧?」

  淺薄的詩人回答:

  「我的好姑娘呵,

  山上的金珠米花開了,

  讓我們穿過小溪和棗樹林,

  在青草坡上打滾。」

  是一股突來的熱情讓王勃說了這麼一句:「杜小彬,跟我一起去新疆吧。」

  「不,」杜小彬說,「我要去的是西藏。」

  要說一見鍾情,杜小彬對李然也是,她還嫌一見鍾情這個詞太平凡了呢,應該說,她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愛上了他。當李然走進軟禁她的那間小屋,就像一束陽光走進她千瘡百孔的內心世界。他的目光平和而親切,沒有一絲該死的好奇。

  她沒有想到,那是因為她的外形過於平常,不符合李然心目中妓女應有的冶艷形象。

  而後來,他對她還是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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