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k1968128 發表於 2013-6-10 14: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阿是阿 很壞很糟糕的印象呢 除了東西便宜以外(當然是相對台灣而言)】
在大陆一线城市或沿海···“東 ...
在大陆一线城市或沿海···“東西便宜”?这就要看是什么“东西”了···象在我所处小城市月薪2000到4000···和你们起跳2万5无法相比···
這干我屁事
证据在哪儿?难道只会说?
台灣新聞上就有報 可能你們那裏沒報吧 對你們來說 死個外人應該也不重要 唉
难道,这就是民主的优势?你要讲人权···没得反对,我们大陆难道在阁下眼里很民主?哈哈哈,但法轮功确实不是好的东西···至于是否“危害國家政權罪、為啥這是犯法”,是由大陆法庭法官宣判的···
對阿 大陸法庭宣判的阿 講到我第一篇文 我也可能被宣判然後蒸發阿 呵 你自己都這麼相信所謂宣判結果
我也沒啥好說的.....
大陆有多少网民?台湾又有多少?就拿本论坛来扯···直接视所谓的民国宪法、法律为无物,阁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大陆,现在就有人提出:网络有很多极端言论,大陆肯定是进一步规范的···,这一点就连台湾管不管制我不清楚,
這和我講的話有啥關係 = = 算了 這就是專制 你們要規範言論自由你家的事 台灣有言論自由的
還是民國憲法規定的 不明白哪裡視法律為何物?
你喜歡有人管你說話你自己管 這等"視法律為無物"的論壇 你不喜歡 你還來這裡發表你的大論幹啥?
怎麼不回自己國家的論壇發話? 嗯? 還是不敢?
晕···这种事情都是经过法官判决的···你认为大陆法庭不该如此判,那么,我个人反举台湾发生的最简单的、并不复杂的肇事案来质疑,都有受害人死亡的前提,这也有错?所以,我真的到台湾来,如果阁下邀请,我会害怕开车撞人?尤其车上有2人以上···
不要避開我的問題 無論你怎麼廢話 回答這個就好
"既沒殺人也沒放火 也無強暴詐騙 只是宣揚人權 拿一個和平獎 宣揚人權在你眼中 就等於開車一路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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