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2兄妹 狗官辯「還不是警察追我害的」

   
Kersen 發表於 2013-6-17 10:36:0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45 69101
白金之興 發表於 2013-6-17 21:43
老天可不可以長眼啊,撞死幾個大官的兒子女兒,這樣我想因該敬會知道要修個很嚴重的法了
martocc 發表於 2013-6-17 21:45
幹!有膽喝酒就沒膽給警察酒測臨檢呀!幹!有錢喝酒就沒錢坐計程車回家呀!幹!去死吧人渣!
22998855 發表於 2013-6-17 21:46
法官認為王嫌身為公務人員,逃亡機率不高,改裁10萬元交保,每周向派出所報到2天。
講那什麼幹話
要官官相護嗎?
將財產拿一半出來賠償
keepaflash 發表於 2013-6-17 21:47
這種垃圾

幹你娘來罵他都還污辱了髒話

還有那些在那邊反向思考啥警察執法過當的

你省省吧  腦子裝屎阿?
betty5657 發表於 2013-6-17 21:48
這是謀殺 酒駕撞死人 這種人最可惡了
juowei630 發表於 2013-6-17 21:49
Not sure why this kind of incidence can just happen over and over again without anything being done here....
house589 發表於 2013-6-17 21:53
酒駕撞死人的事件.何時才能停止阿!!!!!
style4670 發表於 2013-6-17 22:02
"因酒駕想甩開警車追緝,才開快車撞上人"
大哥,你在玩俠盜喔
hort15147 發表於 2013-6-17 22:12
酒駕立法不可能會很嚴重的,立委是酒駕最有可能也是最大的群體,
可能會說立委不是有助理,司機,,立委一天的大大小小紅包婚宴喜事場
一場一杯好了!四~五場早超量,場次多點的話喝多了還得助理接手擋酒,
助理不行了,那就是司機了,那會不會酒駕?而且一般助理是兼司機的!!!!
說不喝?敢嗎?中國人說:不喝那你是不給我面子,
喝酒不可怕,可怕的是勸酒文化~往往喝過頭都是被勸酒

為何那主任只是被調回當技正?
直接開除公務員身份才是處罰吧!!!
是不是窩個兩年等風頭過了調回來繼續吃喝玩樂收紅包
再來酒駕碰碰車~~~~~~
人家校長都快被開除沒退休金可領!!!
果然校長比高官不值錢!!!!!!!

kwanchan 發表於 2013-6-17 22:50
建議酒駕應該是抓去遊街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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