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性侵到強姦殺人,還可以教化,恐龍法官橫行,台灣司法是不是病了,大家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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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nking_1118 2013-6-28 12:49:43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7 41645
daviepkpkpk 發表於 2013-6-28 23:46
我不得不說版大其實是您錯了!!

難道你不知道我們這裡是鬼島嗎?

鬼島的法律永遠只會保障惡鬼的
pkchuang168 發表於 2013-6-29 00:31
雖然我們沒有決定別人生死的權利,

但是,

對於一個已經犯過同樣性侵後殺人的假釋犯,

再次犯下性侵罪,

法官竟然可以從死刑最後更審為"僞"無期徒刑來說,

我們的司法真的需要從新改革了吧!?

zxc67313 發表於 2013-6-29 00:40
我記得諸葛孔明 曾經說過  亂世當用"重典".....

當一堆所謂的專家學者  再說 要改善台灣喝酒文化的時候  我就在想了....誰理你的喝酒文化???你腦袋是進水還是有洞

這根本就只是個人問題...誰還理你神麼喝酒文化??  執法者 不敢執法 老百姓為所欲為?這跟喝酒文化哪裡來的關係???

你本來就該用重法 抓到就直接去關 或者直接槍斃(我不想浪費我的錢去養這種人) 性侵也是同理  我管它是啥理由

你敢性侵 就表示這是個人問題 不管你性侵的理由是啥 你的觀念 都出現很大的問題 明明知道不可為而為 這是誰的問題???

當下就是台灣太過自由 哀....一言難盡

stanmini 發表於 2013-6-29 03:41
法官能夠體會到被害者的痛苦或感同身受,相信才會有正確的判決
而不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法律以死~再這樣下去~還能忍耐多久~
ing6 發表於 2013-6-29 03:46
恐龍法官應該是單身 還為組織家庭所以沒同理心

亦或是敵國派來的惡意擾亂社會秩序

rubbish0809 發表於 2013-6-29 04:11
真是受夠了
怎麼會有這樣的法官
有沒有什麼修正法案可以罷免這些人?
lipin35 發表於 2013-6-29 05:21
這位法官大人合理的懷疑是廢死聯盟的成員,要不怎會判這種刑度,還要用納稅人的錢養這個人渣.......
21世纪的雷锋 發表於 2013-6-29 07:54
wuji1899 發表於 2013-6-29 07:54
搞不懂台灣的體制
不要出來丟大陸人的臉

請注意我樓下的解釋回覆,不要亂講話~給台灣人丟臉~
wuji1899 發表於 2013-6-29 07:54
21世纪的雷锋 發表於 2013-6-28 13:36
哎呦呦,這是嚷嚷什麽哪?有什麽感到不公平的啊~這是你們自己選的,民主自由法治人權啊~~這才是台灣的民主 ...

搞不懂台灣的體制
不要出來丟大陸人的臉
wuji1899 發表於 2013-6-29 08:04
你們大陸人真得很好鬥耶
不錯   繼續   恕不奉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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